光緒二十年《廣平府誌》:“(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庭中用灰作圈,中置五穀少許,或置錢數枚,沿村爆竹相間,名曰‘打囤’。清、威二縣實有之。”所謂“清、威二縣”,即清河、威縣。以灰作圈,以五穀象征穀囤的民俗相當普遍,而其中“置錢數枚”的做法似乎超出一般農耕人家的期望,比較少見。清人顧祿《清嘉錄》卷一二“畫米囤”條寫道:
鄉農人家以石灰畫米囤於場,或象戟、矢、元寶之形,祈年禳災,謂之“畫米囤”。
案:《昆新合誌》:“除夕,以石灰畫米囤或戟、矢於地,新年禳災。”江、震《舊誌》:“除夕,更深人靜,畫灰於道,象弓矢以射祟。”《常昭合誌》:“除夕,畫灰象弓射祟,象囤□祈年。”長、元《誌》皆雲:“今又有畫米囤、飛錢之類於室中者。”《吳縣誌》則雲:“象犀角、米囤、元寶之類。”楊循吉《除夜雜詠》雲:“門前盡畫弓。”
所畫“飛錢”、“元寶”,與“囤”中“置錢數枚”的形式非常相近。隻是時在“除夕”,與廣平府“二月二十五日”不同。乾隆二十六年《元和縣誌》:“(除夜)畫石灰於道,象弓矢以射祟。今亦有畫米囤、飛錢之類於室中。”與《清嘉錄》所引“長、元《誌》”的說法相同。道光二十年《江陰縣誌》也記載了“以白堊畫地作弓矢、飛錢、米囤之形”的民俗。光緒二十二年《錫金識小錄》也說:除夜,“掃除庭宇,調石灰畫弓箭於門首,中堂及房隨意畫元寶、飛錢、定勝之屬,農家則畫米囤於場。”明嘉靖《江陰縣誌》也說除日“畫灰於地象弓矢,雲以辟邪”事,又說:“畫內書其祝詞曰‘堆金積玉’,曰‘萬斛千箱’。”
民俗學者呂微曾經指出,“在我國北方的山東、山西、河北等省,正月二十五日是填倉節,又叫天倉節,要祭奠倉神,要‘圈席大囤’。”在有些地方,“囤裏除米麵外,也增加了錢鈔。”“與北方農民不同,南方農民‘畫米囤’、‘圍倉囤’多在除夕夜或二月二。”
在這一民俗形式中,“灰”的作用有特殊的意義。應當指出,“灰”,在古人的意識中,體現著某種特殊的象征,潛涵著若幹奇異的神力。
《淮南子·覽冥》說:“畫隨灰而月運闕。”又說:“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鼇足以立四極,殺黑龍以濟冀州,積蘆灰以止淫水。”《史記·龜策列傳》——少孫補述:“玉靈必信以誠,知萬事之情,辯兆皆可占。不信不誠,則燒玉靈,揚其灰,以征後龜。”《續漢書·律曆誌上·候氣》記述“候氣之法”:“夫五音生於陰陽,分為十二律,轉生六十,皆所以紀鬥氣,效物類也。天效以景,地效以響,即律也。陰陽和則景至,律氣應則灰除。”“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端,案曆而候之。氣至者灰動。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人及風所動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靈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曆。”都可以曲折反映當時人神秘主義觀念中“灰”的作用。我們看到,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中,多有以“灰”驅鬼厭勝的形式。有的學者曾經就此指出,可知“古人以為鬼畏灰”,或說“古人以為灰可以避鬼”。這樣的分析,應當說是對於民間信仰和禮俗文化的有意義的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