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規,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全家人的,是家庭“公約”,人人都應該遵守。另一類是針對孩子的,是家長用守則的形式來約束兒女的行為,帶有一定的強製性。對於任何家庭來說,這些家規都是需要的。沒有“公約”式的家規,針對孩子的家規就難以執行,因為孩子會覺得不公平。定家規沒有什麽固定的模式,主要原則是從實際出發,簡明扼要,持之以恒。針對孩子的家規,不能多少年一貫製,要隨孩子的成長增減內容。一旦有了家規,家長要帶頭遵守。家長製定家規要注意幾個問題:(1)重視全麵素質,不要光定有關學習的內容。不論是針對全家還是針對孩子的,都應有全麵思想。(2)對小學時期的孩子,要突出品德教育和良好習慣的培養。(3)家規要合乎情理,要定在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度”上。(4)要有落實家規的措施。家規是約束人的,是否能約束住,要有具體措施。比如,可以是口頭約定,也可以是文字約定;定期評價,表揚批評;家長示範,帶頭自檢;互相監督,發揚民主;有人違規,適度懲罰。
這裏是一位家長對上二年級女兒的家規,供參考:
(1)教育女兒尊重和熱愛自己的家人。每天早晨離家上學時,必須與家人說再見。放學回家時,必須向家人問好。
(2)培養女兒學會待人接物。家裏來朋友或客人時,我們會和女兒一起招待,因為她也是小主人,要求她給客人泡茶,有小夥伴時能和他們一起玩耍。朋友或客人走後,會和我們一起收拾並清洗杯具。
(3)培養女兒的生活能力和責任感。早上自己起床,放學回家及時完成作業,完成作業後可有一段自己活動的時間(必須注意安全),晚上八點半準時上床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