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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遺產、遺址概念

1.1.1 文化遺產

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17屆會議,在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and Natural Heritage)。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Monunents):從曆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2.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從曆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係的建築群;

3.遺址(Historic sites):從曆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大部分內容。

物質文化遺產是由具有曆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構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曆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麵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曆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其範圍包括: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及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1.1.2 遺址概念

我國現存許多不可移動文物是處於遺址狀態的,遺址文化遺產是構成我國古代文明史史跡的主體,也最能體現我國文物遺址特色和優勢。關於遺址,PeterHowardi認為遺址是指在一定的區域內,建築等物質形體幾乎破壞殆盡,且具有較高文化內涵的遺跡。喻學才認為遺址是前人留下的具有社會經濟和文化價值的建築物等人類活動遺跡,是曆史的化石,文明的碎片,文化的載體和旅遊的對象。李宏鬆認為遺址相對於曆史文化遺產這一大概念而言,它屬於有形遺產範圍;相對於有形遺產而言,它屬於不可移動的遺產。從保護的觀點出發,在不可移動對象中按原有和目前功能性比較大體上又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目前保護對象仍基本保持著其建造初期的功能性;第二類,其建造初期的功能性目前已發生改變,但仍具備其實際的使用功能;第三類,目前主體的存在已基本喪失了功能性,更多的是作為一種消亡的文化現象或一段曆史的標誌而存在。遺址則應屬於第三類不可移動的有形文化遺產。因此遺址與文物和建築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兩點:

第一,遺址不同於文物,遺址是文物原生的環境,文物有可移動和不可移動之分,而遺址則不可移動,如漢陽陵墓出土的陶器、錢幣是文物,而有關墓葬、祭祀建築遺跡等則為遺址。

第二,遺址與建築和建築群相比,其最大區別在於“遺址”是殘存的建築或建築群,如北京故宮屬於世界遺產中的建築群,因其保存完整的緣故;而南京的明故宮則屬於遺址,因其遺存殘缺的緣故。

1.1.3 大遺址的概念與分類

1.大遺址的概念

大遺址的概念是我國獨有的概念,反映了我國保存的曆史文化遺產的基底性特色。1997年國務院在《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采用了“大遺址”的提法。陳同濱認為大遺址的概念主要運用於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指文化遺產中規模大、文物價值突出的大型文化遺址、遺存和古墓葬。孟憲民認為依據《文物保護法》第二條的國家保護文物分類,大遺址即指大型的古文化遺址。從國務院曆次公布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古遺址為一類的情況出發,又可以定義為大型古遺址,或可引申為以遺址為主體的大型文物保護單位。這樣就應包括一部分古墓葬(古墓群、陵墓區)和其他一些古代設施遺跡。大遺址是祖先以大量人力營造,並長期從事各種活動的遺存,是大規模的文化及環境遺產;大小是相對而言的,特別是隨著範圍和分類的變化,更是如此。所以,遺址之大,從總體上講可視作相對概念。大遺址概念的特征在“大”字上,其集中表現在兩方麵,一是其概念內涵應具備規模性、人類文明或地區文化現象的代表和重要曆史時期或重大曆史事件的標誌三個特點;二是其概念的外延部分,具備以上內涵特征的遺產地都可並入大遺址的概念中來,在許多大型遺產地中不同類型的遺存常以相互依存的形式而出現。

也有一些專家認為,大遺址不僅僅是原有分類意義上的大型古遺址、古墓葬或大型古文化遺址的簡稱;大遺址與自然和曆史環境有密切聯係,有一種自為或計劃的群體係統和組合,地下遺跡遺物埋藏豐富,蘊涵大量的曆史信息。大遺址可以包括在考古學和我國曆史上占有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地位的村落、城市、手工業、軍事、交通、水利、宗教、喪葬等設施的遺跡及相關環境。總之,大遺址就是價值突出、規模宏大的文化遺址、遺存和古墓葬(古墓群和陵墓區)等的統稱。

大遺址概念的提出和廣為傳播,反映了我國對文化遺產的學術研究和保護管理觀念上的進步。中國是世界上唯一曆史延綿不斷、長期統一的古文明發達的大國。大遺址作為古文明的集中代表,這一概念的提出集中反映了中國曆史文化遺產的基底性特色。大遺址的提法,還帶有榮耀、自豪、重視、惋惜、感歎等感情色彩。

2.大遺址分類

(1)從考古上劃分

遺址是指人類活動的遺跡,屬於考古學概念。遺址的特點表現為不完整的殘存物,具有一定的區域範圍,很多史前遺址、遠古遺址多深埋地表以下。埋藏地下的遺址的發現多與人類活動有關,如農業生產、建築工地施工等;很多古代遺址屬於探險發現;古代城市、古代建築遺址多為殘垣斷壁,各種生活用品表現為殘破和不完整,但可以通過考古和人類學研究尋找人類生活軌跡;很多遺址屬於戰爭、災難之後的遺存。上述遺址中的大遺址從考古上可劃分為:

人類在史前生活的遺存稱為“史前遺址”。如大地灣遺址、青海柳灣墓地、河姆渡遺址、半坡遺址、三星堆遺址、丁村遺址、水洞溝遺址、元謀猿人遺址、藍田猿人遺址、大汶口遺址、石家河遺址、廟底溝遺址、雕龍碑遺址、仰韶村遺址、薑寨遺址、大河村遺址、城子崖遺址、大甸子遺址、陶寺遺址、良渚遺址、城頭山遺址、馬家窯遺址、屈家嶺遺址、喇家遺址、塔溫搭裏哈遺址、成都平原史前遺址等。

人類文明以後,曆史年代久遠的遺存稱為“古代遺址”。如:秦鹹陽城遺址、漢長安城遺址、漢魏洛陽故城、唐長安城遺址、隋唐洛陽城遺址、北宋東京城遺址、臨安城遺址、遼上京遺址、遼中京遺址、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元上都遺址、明中都皇城、蔡國故城、鄭州商代遺址、殷墟、五女山山城、交河故城、高昌故城、北庭故城遺址、樓蘭故城遺址、古格王國遺址、鄭國渠首遺址、金界壕遺址、銅嶺銅礦遺址、清涼寺汝官窯遺址、上林湖越窯遺址、湖田古瓷窯遺址、宋陵、遼陵及奉陵邑、石寨山古墓群等。

曆史年代不久遠的遺存多屬於具有特殊文化意義近現代紀念地。如:孟良崮戰場遺址、紅色娘子軍遺址、台兒莊遺址等。

(2)從遺址的現存狀態劃分

從大遺址的現存狀態可大致分為兩大類,即地麵大遺址和地下大遺址。這樣劃分,主要是因為地麵和地下遺址兩種情況,其保護麵對的問題和對策有著較大的不同。地麵遺址雖沒有了當初建造時的形態和功能,但仍有部分遺跡保留在地麵以上,如一些早期宮殿建築的台基,一些古代城牆、圍牆的殘餘。地下遺址是指遺址全部被覆蓋於地下,須經考古發掘才能分辨的遺址,如早期夏、商、周的城市和宮殿遺址,這些遺址大部分都是經過考古發現的。

(3)根據遺址的地域分布劃分

根據大遺址的地域分布,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大遺址,尤其是古墓葬絕大多數位於田野之中,也有許多建築遺址廢棄毀壞後沒有再開發使用過,一般遊客前往也極少,所以整個遺址保存比較完整。如遼代的上京遺址、中京遺址、元代的上都遺址、河北易州市的燕下都城遺址、鳳陽的明中都遺址、西漢十一陵等。第二類是處於郊區的大遺址,如秦鹹陽城遺址、周豐鎬遺址等。第三類是在現代經濟較發達的城市區域的大遺址,大多數是宮殿遺址,宮苑廢棄後,後代仍在這些遺址上進行開發建設,有的遺址被完全壓在現代城市下麵,遺址已大部分破壞殆盡,隻有少量標誌物。如隋唐長安城,僅存大明宮等少數遺址了,而宋代東京開封府則完全壓在今天的開封城下。有一部分在進行現代城市的規劃和建設中,所有的建設避開遺址區,使這類遺址得以完整的保留下來,如漢長安城遺址、秦阿房宮遺址。

(4)根據其曆史文化內涵及屬性劃分

根據其曆史文化內涵及屬性大致可分為六類:

①石器時期文化遺址。舊石器時代文化遺址與猿人化石地點有:泥河灣遺址群、周口店遺址、丁村遺址、黔西觀音洞遺址、萬壽岩遺址、金牛山遺址、大窯遺址、水洞溝遺址、元謀猿人遺址、藍田猿人遺址、臘瑪古猿化石地點等。新石器時期文化遺址有:玉蟾岩遺址、甑皮岩遺址、昂溪遺址、查海遺址、興隆窪遺址、新樂遺址、西陰村遺址、大汶口遺址、大地灣遺址、河姆渡遺址、牛河溪遺址、淩家灘遺址、賈湖遺址、石家河遺址、廟底溝遺址、雕龍碑遺址、仰韶村遺址、薑寨遺址、半坡遺址、大河村遺址、城子崖遺址、大甸子遺址、陶寺遺址、良渚遺址、城頭山遺址、馬家窯遺址、屈家嶺遺址、喇家遺址、塔溫搭裏哈遺址、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等。

②曆史時期古城、鎮、村遺址:二裏頭遺址、屍鄉溝商城遺址、盤龍城遺址、三星堆遺址、琉璃河遺址、秦鹹陽城遺址、漢長安城遺址、漢魏洛陽故城、三江平原漢魏時期遺址、唐長安城遺址、隋唐洛陽城遺址、北宋東京城遺址、臨安城遺址、遼上京遺址、遼中京遺址、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元上都遺址、明中都皇城、蔡國故城、鄭州商代遺址、殷墟、周原遺址、灃鎬遺址、秦雍城遺址、禹王城遺址、中山古城遺址、臨淄齊國故城、曲阜魯國故城、侯馬晉國遺址、楚紀南故城、鄭韓故城、趙邯鄲故城、燕下都遺址、薑女石遺址、居延遺址、城村漢城遺址、鄴城遺址、平城遺址、五女山山城、丸都山故城、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渤海中京城遺址、交河故城、高昌故城、北庭故城遺址、尼雅遺址、樓蘭故城遺址、古格王國遺址、揚州城遺址、駱駝城遺址、鎖陽城遺址等。

③古代大型建築群遺址:龍灣遺址、阿房宮遺址、北戴河秦行宮遺址、甘泉宮遺址、唐九成宮遺址、大明宮遺址、華清宮遺址、鹿邑太清宮遺址、玉虛宮遺址、拉加裏王宮遺址、圓明園遺址、七個星佛寺遺址、蘇巴什佛寺遺址、懸泉置遺址等。

④古代大型(軍事、交通、倉儲等)工程遺址:鄭國渠首遺址、長城遺址、金界壕遺址、玉門關及長城烽燧遺址、孔雀河烽燧遺址、京師倉遺址等。

⑤古代大型手工業遺址:銅綠山古銅礦遺址、銅嶺銅礦遺址、清涼寺汝官窯遺址、上林湖越窯遺址、湖田古瓷窯遺址、古滎冶鐵遺址、缸瓦窯遺址、蓮花山古采石場等。

⑥古代帝王陵寢和墓葬群:秦始皇陵、西漢帝王陵、唐代帝陵、宋陵、遼陵及奉陵邑、成吉思汗陵、西夏陵、明代帝陵、清代帝陵、大堡子山遺址及墓群、擂鼓墩古墓群、印山越國王陵、察吾乎古墓群、浙南石棚墓群、石寨山古墓群、李家山古墓群、紀山楚墓群、皖南土墩墓群、曹氏家族墓地、馬茂莊墓群、北齊高氏墓群、烈山墓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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