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學問家朱熹學識淵博,但對於生肖文化的來源,卻設問而不答。他寫道:“以十二物為十二神,相承已久,亦未見所從來,並闕之以俟知者。”在《韓文考異》中,朱熹注釋韓愈《毛穎傳》“佐禹治東方土養萬物有功”一句,提到“兔與卯皆不屬土”,並說了對於十二生肖的來源,“闕之以俟知者”的話。
注意到生肖文化問題,不肯臆斷其所由來的朱熹,也曾言及酉雞。據宋代王應麟《困學紀聞》,朱熹以星空四象之中,朱雀為南方之象做參照,提出“雞為鳥屬,而反居西,又舛之甚者”。雞屬酉,十二辰裏酉居正西;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象唯朱雀是禽鳥之類,朱雀為南方之象,朱熹提出的這一話題,本書後麵章節還將討論。這裏且讓我們來注意朱熹審視生肖文化的一個著眼點——“雞為鳥屬”。
在十二種生肖動物中,雞是唯一的“鳥屬”,按今人的習慣,準確的表述應采用另一個詞:“禽類”。十二生肖裏,雞為家禽,蛇與“人造”的龍為一種類型,其餘九種動物為一種類型。這種粗略的歸類依據,可借用《爾雅》的話:“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
在古代,禽與獸又是可以互名的。東漢《論衡·遭虎》雲,“虎亦諸禽之雄者也”,意思是虎為百獸之王,以禽指今人所謂獸;《周禮·考工記·梓人》雲,“天下之大獸五:脂者、膏者、裸者、羽者、鱗者”,鄭玄注:“羽,鳥屬。”將禽鳥列為獸;《三國誌·魏誌·華佗傳》:“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鳥”,將今人的約定俗成當做標準,也是禽、獸並稱為禽。
王充《論衡·物勢》記載生肖的一段文字是很著名的。這一篇先說:“寅,木也,其禽虎也。戌,土也,其禽犬也。醜、未亦土也,醜禽牛,未禽羊也……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馬也。”以“禽”言之,沒有涉及酉雞。以後,句式為之一變:“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就這樣記下了酉屬雞,偏偏沒有用那含“禽”的句式。
王充此篇,將蒼龍、白虎、朱雀、玄武這四象,稱為四獸。所言“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十二辰即十二地支,十二辰之禽即十二生肖。十二生肖古代又稱十二屬、十二物、十二蟲、十二神、十二獸、十二禽。十二禽之稱的直接來源,正是《論衡》的這段話。清代梁章钜《浪跡續談·十二屬》說:
十二辰各有所屬,其說始於《論衡》,《物勢篇》言其十一,所缺惟龍,而《言毒篇》有“辰為龍,巳為蛇”二語,合之今說,已無參差,而統謂之曰禽。
認為十二生肖始見於《論衡》的觀點,曆時已久,但現在已經過時了。引錄《浪跡續談》語,在於其點明生肖稱十二禽的出處。
“禽”字多義。如果有人講十二禽中唯有雞是禽類,前“禽”後“禽”,概念不一,難免令人費解。倒是朱熹的表述精到。他講酉雞,說“雞為鳥屬”。
“雞為鳥屬”不隻是個表達方式的問題,在這一語言形式裏包含著豐富的內容。朱熹講“雞為鳥屬”,意在同南方之象朱雀相印證,實際上是將雞與朱雀等同起來。雞是“鳥屬”,既然神鳥朱雀是“鳥屬”,那麽,神鳥鳳凰也可以劃為“鳥屬”,神話裏的太陽三足烏也該歸入“鳥屬”——這“鳥屬”包括了自然界客觀存在的禽鳥,也囊括了人們靠想象力創造出的羽翼翩翩的精靈。
躋身十二生肖的雞,因為是唯一的“鳥屬”,似乎負有比其他屬相更多樣的使命。代表著“鳥屬”的雞,站在酉的位置上,其身後所倚靠的,是巨大而廣闊的文化沃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