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狗拿耗子不是多管閑事――漢墓上的狗捉耗子圖
民間有一句歇後語,叫做“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意思是說,狗和捕鼠不搭界,不要去管與自己無關的事情。這句歇後語的產生,估計相當晚,從大量文獻和考古資料可以看出,在唐以前,養狗捕鼠本是一種習見的民俗。
20世紀80年代,四川三台縣?江鄉漢代崖墓中發現狗捉耗子的畫像石,一隻蹲坐的狗嘴裏叼著一隻肥鼠,一臉心滿意足的樣子。
另一例是山東沂南縣北寨村東漢畫像石墓中,在墓後室靠南壁的承過梁的隔牆東麵有一幅畫像,畫麵分上下兩格,上格刻有許多家具和器皿,在家具底下刻有一隻正在捕鼠的動物。研究者認為,這一動物頭部尖長,吻部突出,像是一隻狗,而不是貓,因為貓的頭部一般比較圓。
再一例是漢畫像石上同時出現狗與貓的形象,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認為“這是漢代人利用貓來捕捉糧倉中的老鼠的最早的圖像資料”。據介紹,這幅畫像原石出處不明,拓片保存在山東大學曆史係考古教研室。從畫像風格來看,其時代大約在東漢晚期,當出自山東。畫像分上、中、下三層,上有倉房、糧?,旁有人和貓、狗、鵝、雞等動物。各個動物的特征鮮明,其中的狗與貓皆蹲坐,回首翹尾,健捷機敏。盡管圖中未見老鼠,但狗貓均蹲坐糧倉旁邊,其捕鼠的功能是顯而易見的。從上述幾例漢墓上的狗捉鼠圖可以看出,狗拿耗子不僅不是多管閑事,而是分內該幹的!
(二)“桎其後足,狗乃取鼠”――典籍記載的狗捕鼠
養狗捕鼠的記載最早見於戰國時期。呂不韋《呂氏春秋》(卷26)《士容論》載:“齊有善相狗者,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期年而得之,曰:‘是良狗也。’其鄰畜之數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誌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則桎之。’其鄰桎其後足,狗乃取鼠。”這則資料說明:第一,春秋戰國時期,在山東,民間普遍養狗捕鼠;第二,出現了善相取鼠之狗的專門人材;第三,出現了專門捕鼠的田犬。李時珍《本草綱目》(卷50)中把狗分成三類:“狗類甚多,其用有三:田犬長喙善獵,吠犬短喙善守,食犬體肥供饌。”其中嘴長善獵之田犬便是捕鼠的能手。第四,狗捕鼠的本領由馴化而來,其法為“桎其後足”,使其不能馳騁山野追逐獐麋豕鹿,僅可於室中取鼠,久而成習,獵狗也能成為“取鼠之狗”。
漢代養狗捕鼠之風甚盛,上述幾例漢畫像石便是明證。魏晉以降,直到隋唐,此風沿襲不斷,多見於筆記小說和習俗故事中。《太平禦覽》(卷904)引《魏誌》曰:“太祖雲:‘我有丁斐,猶人家有盜狗,蓋捕鼠雖小損而完囊儲。’”同書(卷911)引《典語》曰:“狻曬之狗吠於朝門,社稷之鼠竄於宮側。”晉郭璞《洞林》曰:“鄉裏人柳?祖,婦病鼠瘺,積年不差(瘥)……有一賤家奴姓石,自言由來能治此病,且炙其三處而止。歸,尋差(瘥)。有一老鼠,色正蒼黃,逕就其前,??伏而不動,呼狗齧殺之,鼠頭上有炙處。病便差(瘥)。”西晉人葛洪《抱樸子?外篇?廣譬》把狗與狸並稱:“鼠在虎側,則狸、犬不敢睨。”《晉書》(卷45)《劉毅傳》也說:“毅將彈河南尹,司隸不許,曰:‘攫獸之犬,鼷鼠蹈其背。’毅曰:‘既能攫獸,又能殺鼠,何損於犬!’投傳而去。”可見獵犬也能捕鼠。南朝宋人劉義慶在《幽明錄?終祚》中記述了一則買犬殺鼠的故事:“吳北寺終祚道人臥齋中,鼠從坎出,言終祚後數日當死。終祚呼奴,令買犬。鼠雲:‘亦不畏此也。但令入此戶,必死!’須臾,犬至,果然。”上述資料說明,在隋唐以前,養狗捕鼠既非天方夜譚,更不是多管閑事。在貓被馴養普遍用以捕鼠以後,狗盡管還履行著捕鼠之責,但已不被人重視,逐漸被人遺忘了。
當代的科學家認為,馴狗滅鼠仍然有實用價值。據研究,狗在水麵捉鼠、田間追殺鼠,以及探鼠情方麵,都勝於貓。不久前,北京《生活時報》發表了一則趣聞,題為《家貓失職狗拿耗子》,十分有趣。說的是1997年9月5日16時,江蘇江陰市顧山鎮新龔村村民劉仲林在家清理雜物,忽見幾隻老鼠爭相逃竄,頸上套有鐵鏈的小黃狗見到老鼠,掙紮著要撲過去。劉某放開黃狗,小黃狗奮勇擒鼠,抓一隻咬一隻,咬死後丟在一邊,後又奔向活鼠,不到20分鍾,小黃狗共抓老鼠17隻。更有意思的是在場的兩隻貓卻袖手旁觀,報上稱此乃“稀奇事”,其實,說“稀奇”,並不稀奇,如今的貓有鮮魚美味可吃,早已不知捕鼠為何事了。生物之鏈在人的手中被掐斷,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