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立國行政。
一、接受前朝的遺物。
原先用來統治隻有幾十萬人口、數十萬平方公裏土地的國家機構,竟然被用來管理一個幾千萬乃至上億人口、數百萬平方公裏乃至上千萬平方公裏土地,而且還具有悠久的曆史文化和民族傳統的古老國家!
對這樣一個連現代政治家們恐怕都會頭痛的問題,多爾袞似乎並沒有感到棘手或惶惑。
(一)父兄的遺產。
清朝的國家機構、行政製度等等原來都是從其父努爾哈赤那兒發端的。他建立的八旗最初就行使著權利組織的職能,後金汗王的各種決定都通過八旗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和牛錄額真貫徹下去。後來又設理政聽訟大臣五人,紮爾固齊十人佐理,即所謂議政五大臣和理事十大臣,如有政事或民事需要處理,先由十理事大臣過問,然後再經五議政大臣過問,最後匯報給眾貝勒,商量定以後報告給汗王。《清史稿?職官誌序》,蔣良騏:《東華錄》卷1,乙卯年。這樣,努爾哈赤之下是由諸王子擔任的貝勒,再下是由八旗內的功臣貴族擔任的五大臣和十大臣,形成處理日常事務的核心。
當時,由於後金汗國處理的事情還並不太多,加上他們剛剛從部落製的道路上走出來,所以努爾哈赤一再表示,大臣不能獨斷專行,不能私自處理政事。百姓有事不要到大臣家中去,而要到公所去辦理。這個“公所”既是處理政務的國務院,又是處理民事的鄉公所、區公所,真是“國事、家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呢!隻是這些公所每五天才開門一次。蔣良騏:《東華錄》卷1,丙辰年。
七年以後,努爾哈赤已經占領了沈陽和遼陽,並把都城遷到了遼陽。統治地區擴大了,被統治者中又增加了許多漢人,加上繼嗣問題需要解決,天命七年三月,努爾哈赤就實行了八大貝勒共治國政的製度。就是以八旗旗主或八位王子為和碩貝勒,共同組成最高領導機構,共同處理軍國大政,獎懲刑罰,還有立汗罷汗的權力。第二年正月戊戌,又設大臣八人為副,觀察八貝勒處事是否公正,並對於國政、軍事、人才選用等方麵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王先謙:《東華錄》,“天命4”。實際上,他們起著監督和補充八貝勒的作用。這八個副職實際上是滿、蒙、漢大臣各八人,其下又有滿、蒙、漢理事官各八人。八貝勒麵前,又有滿、蒙、漢巴克什各八人,行使秘書之責。這種情況比起七年前來,自然要充實得多了。
但是,這樣一種國家機構畢竟還簡單了些,特別是那種共議國政的分權局麵極其不利於後金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和強盛。天命十一年皇太極繼承汗位後,一方麵正式開始了八貝勒共議國政,但又每旗各設一總管旗務大臣,參與議政,每旗再設二佐管大臣,二調遣大臣協助管理本旗的刑法、軍事等事務。這實際上是分散了議政貝勒的權力,對汗王的權力略有集中。
所謂八大貝勒共議國政,實際上是四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和皇太極共同秉政,因為多爾袞、多鐸、嶽托等年齡不大,實力不足,處理政務時難以參與意見。皇太極身為後金國汗,當然不願意其他三人處處掣肘,因此除了找機會打擊他們之外,在權利機構上也不斷作出調整,逐漸改變共議國政的局麵。如天聰三年設立文館,吸收了一批滿、漢文臣謀士,天聰五年仿明製設立六部,處理各類事務,六部尚書中還有三位非旗主貝勒,到天聰十年改元之後,設立了內三院、都察院等機構,並分別任以滿、蒙、漢官員,不僅在實際上結束了八大貝勒共議國政的製度,而且建立起了一整套既仿照明朝製度、又有自身特色的皇權獨尊的政治製度。
(二)招用叛將降臣。
到福臨登基、多爾袞代天攝政的時候,一切暫仍皇太極時代之舊,因此,一切行政製度都還隻是初具規模,並沒有管理整個中國的能力。崇德八年十二月,多爾袞宣布除貝子博洛、公滿達海之外,諸王、貝勒、貝子等不再兼管部務,也不過是崇德三年皇太極停王貝勒領部院事的重申,加強集權的措施。到順治元年五月清軍進入北京後,多爾袞所麵臨的便是一種全然不同的形勢。
也許是皇太極時期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開端,也許是多爾袞早就對明朝的製度有所了解,總之在他入關之後,立刻毫不遲疑地、幾乎是全麵地接受了明王朝留下的機構製度,接受了它的文臣武將,而他帶來的滿洲貴族和關外舊官也立刻登上了政治舞台,毫無障礙地開動了舊的統治機器,比接受明王朝留下的地盤要得心應手和順利得多。
多爾袞深知,非漢人不能治理漢人。這也正是他的聰明之處,是他相似而且勝於乃兄皇太極的地方。他入關時政策策略方麵的兩個最主要的謀士是範文程和洪承疇。範文程在明朝隻是個秀才,但他曾祖範在明嘉靖時作過兵部尚書,祖父曾是沈陽衛指揮同知,加上他從小喜歡讀書,因此對明朝的事情頗為熟悉。洪承疇就更不必說了,他是萬曆年間的進士,曾先後擔任陝西總督、五省總督、薊遼總督等大官,對明朝典章製度、漢人習慣風俗等等自然不會陌生。就是他們首先向多爾袞建議,入關後要“官仍其職,民複其業,錄其賢能,恤其無告”,從投降的官吏中選拔德行聲譽曆來很好的列入朝班,對政策措施提出建議,多爾袞就可以從中擇善而行,一方麵可以廣見聞,另一方麵可以使各項行動符合需要。《清世祖實錄》卷4,順治元年四月辛酉、庚午。
多爾袞的一個優點是比較謙虛,比較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治理國家方麵知識比較貧乏,因此對漢官的建議很容易聽信。進入北京之後,他馬上下令,各地投降官員各升一級,為首的把錢糧冊籍、兵馬數目親自送到京城朝見;並且下令,各衙門官員一律照舊錄用,可迅速將職務、姓名開報上來,那些因避農民軍而隱居山林的,也以原官錄用。兩天後,多爾袞再下令,令在京的內閣、六部、都察院等衙門的官員均以原官同滿洲官員一同處理政務。《清世祖實錄》卷5,順治元年五月庚寅、癸巳。
這三條命令一下,地方官前來投順的,京官前來報名的,紛至遝來,絡繹不絕。比如明朝大學士、閹黨分子馮銓“聞命即至”,立刻成了多爾袞的心腹。宣府巡撫李鑒、恭順侯吳惟華、真定知府邱茂華、井陘道方大猷、關門總兵高第、左都督駱養性、三邊總督李化熙等數不清的明官投降以後,多爾袞或是讓他們繼續原任,或是另做任命,加以提升,成為清王朝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僚機構的第一批得力幹將。按《明清史料》丙編中所收一份在京官吏職名殘冊所記,其中報名歸誠的各級官員中就有兵部左侍郎劉餘、右侍郎金之俊、職方司員外郎趙開心等三百多名,而這隻不過是按日編造的名冊中兩天報名的官員。《明清史料》丙編第3本,第201頁,“衣後所等衙門職名殘冊”。如果說成千上萬的明朝官吏都被任以原職,成為新朝的官吏,那就等於是多爾袞用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繼承了前朝遺留下來的一整套國家機器。
(三)中央機構――新時期的三院八衙門。
所謂“三院八衙門”是皇太極一手創建的。三院就是內三院,八衙門則是六部加上都察院和理藩院,這就構成了清朝初年行政機構的核心。
內三院是皇太極仿照明朝內閣建立起來的,內國史院設大學士一人,學士二人,負責記注皇帝起居、詔令,記錄政事,編纂史書等。內秘書院設大學士二人,學士一人,負責撰寫對外書信、敕諭,記錄各衙門奏疏等。內弘文院設大學士一人,學士二人,負責侍講、頒行製度等。從工作範圍看,它們是遠遠比不上內閣的,大學士的權力也比內閣大學士小得多。當時,內三院的地位比六部要低,後者為一品衙門,前者為二品衙門,這和六部尚書大多為滿洲貴族有關。
多爾袞進入北京後,一切按明朝留下的規矩辦。這年六月初一日,多爾袞令洪承疇仍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和內院官員一同處理軍國大事。第二天,洪承疇就和馮銓一起向多爾袞建議,說:“國家最緊要的事情莫過於用人行政。我們身為內院官員,任何事都應該參與處理。但如今各部的題本奏章我們都不怎麽知道,所票擬的不過官民奏聞的事情而已。如果內院都不參與處理,更何況六科呢?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我們憑什麽指出來?六科憑什麽參奏?按明朝時的舊例,內外文武官民的奏疏和各部院覆奏的本章,全部發下內閣去票擬,批了紅的仍由內閣發到六科去抄發各部院,這些都是為了防微杜漸呢。希望今後一切要緊事務都要送到內院去票擬,然後請旨裁定。”《清世祖實錄》卷5,順治元年六月戊午。多爾袞聽了,連連點頭稱是。洪、馮二人按照明朝內閣的樣式改造清的內三院,企圖使內院也成為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機構。
然而此時此刻,內院大學士的地位仍然很低。大學士希福聽範文程說某人一天吃了二十次宴會,便對範抱怨說,我們這些儒臣哪裏比得上六部大臣和那些開疆辟土的功臣嗬!能這樣豐盛?於是就和範文程、剛林一起到多爾袞那兒去訴苦。多爾袞則認為他們抱怨得不錯,承認這是自己的失誤。但希福又把這事向別人說,被譚泰揭發出去,還被迫否認多爾袞有過承認錯誤的話。最後希福這個多年效力的老臣被革職為民,還算是對他寬大處理。《清世祖實錄》卷7,順治元年八月辛酉。
到順治二年三月,多爾袞似乎覺得洪承疇他們的建議不妥,以為如按明製,一切本章都通過內院,會耽誤事情。因此下令各部院一切疏章可直接上奉候旨。屬某部的衙門有事,可通過該部轉奏,省級地方官有事與某部有關,則必須先送到該部,由部臣請旨定奪,如果部臣處理不當,或有參劾部臣的本章,可通過都察院上奏,隻有“與各部無涉,或條陳政事、或外國機密、或奇特謀略,此等本章,俱赴內院轉奏”。《清世祖實錄》卷15,順治二年三月戊戌。
但過了二十幾天,四月十一日,多爾袞又發出令旨,說一切題奏本章都照舊例,也就是明例從內院請旨下部,覆奏施行。各省地方官民的本章該通過通政司的,仍從該司封進。可見他在故明臣僚的包圍下,難以對習慣勢力加以變更。但這樣變來變去,下麵也要跟著左搖右晃,各部在三月十五日到四月十一日之間收到的本章,又要移送到內院去,還要請旨才行。順治二年四月二十日刑部為遵奉令旨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多爾袞希望對明製有所損益改革,維持一些清朝入關前的好東西,但畢竟難以行得通。當然,既是換上別人的軀殼,行為做事能不按照別人的麽?
是月戊申,剛林奏請定各部院品級。是時,六部已由原來的一品衙門變為二品,內三院亦仍舊為二品,二者平起平坐。但是,到本年閏六月壬辰定文武官員品級的時候,禦前內大臣、固山額真、六部尚書、都察院和理藩院承政等均為一品,而內院大學士卻與六部侍郎、都察院和理藩院參政這類副職一樣,都是二品官,地位再度低於六部等部門。總的來說,多爾袞盡管對內三院非常重視,一些有能力、有影響的官員如範文程、洪承疇、剛林、馮銓等也頗得他的信任,幾乎天天見麵,討論軍國大事,參見《多爾袞攝政日記》。但他畢竟隻是把它當做一個谘詢機構、顧問班子,沒有賦予什麽實權。後來到順治六年正月重定內三院官製,每院隻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各一人,加上滿漢大學士,每院不過十來個人,比以前以後都要少得多。直到福臨親政後,內院大學士的品級才提高到與六部尚書相同,甚至把內院之名改為內閣。由此可知,多爾袞攝政時期對於全麵漢化的趨勢還是有所遏製的。
和內閣或內三院有關的是翰林院。順治元年十一月初一日馮銓上疏,認為明朝因職務繁雜,又為儲存有才之士,將來可以備內閣宗伯、少宰之選,所以設立翰林院,而且用人多至三、四十員,現仍請多爾袞考慮設立。多爾袞同意設立,按明製為正三品衙門,同時裁撤了詹事府和尚寶司。《清世祖實錄》卷11,順治元年十一月乙酉朔。其實清政府機構中本來沒有這兩個機構,哪兒談得上什麽裁撤?由此更知,多爾袞操縱的原是明朝的政府機器,應裁應設,都是針對這一套而言。過了四個月,給事中朱徽提出詹事府、太仆寺和尚寶司這些衙門還是應該恢複,多爾袞又表示同意,《清世祖實錄》卷14,順治二年二月丁巳。可見他對於這類可有可無的機構(明製詹事府為輔導東宮之官,太仆寺負責牧馬等)是不太在乎的。他重視的是六部這些掌管具體事務和權力的衙門。
六部等機構雖然是仿明製而來的,但在皇太極時期,其主要負責人全都是清一色的滿人,副手則由滿、蒙、漢人參差充任,漢人數量較少。清兵入關後,六部尚書等職仍由滿人擔任,但由於多爾袞下令故明官員都以原官就任,就勢必引起職務、分工上的混亂。順治元年五月己亥,都察院參政祖可法和張存仁認為,治理國家關鍵在於得人,但吏、兵二部恐怕任事不實,仍舊是明朝時的陋習,遇事推諉,用人不當。而今天國家大,事情多,一兩個人是無法勝任的。因此建議讓內院一些有能力的官員來管理吏、兵二部的事務。多爾袞認為他們說得不錯,但內院需要處理的事情也很多,因此不便讓他們兼管部務。其實根本原因在於吏、兵二部是六部中最重要的兩個部門,多爾袞並不願意文臣特別是漢人身居其位。《清世祖實錄》卷5,順治元年五月己亥。所以像明朝一些級別較高的降官,如陳名夏、謝啟光、王公弼、孫之獬、劉餘、金之俊、提橋、黨崇雅、趙京仕、李化熙等也隻得分任六部侍郎之銜。就是這樣,他們還整天裏膽戰心驚,生怕做錯了事情,遇到重要大事,往往推到滿官身上去決定。[清]金之俊:《金文通公集》卷2,“同升錄序”,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補編》第五六冊,第65頁,齊魯書社,2001年。
對這種情況,漢官是不滿的,因為一方麵漢官無法人盡其才,另一方麵滿官水平較低,處理事情不甚妥當。於是,順治三年,吏科都給事中向玉軒實在忍不住,說如今漢官隻有侍郎,沒有尚書,所以使日常事務有很多沒有處理。況且隨著全國統一,政事益繁,尚書就是滿洲一人,左右侍郎限於分工和地位,有事也不敢說,希望改變這種情況。[清]金之俊《皇清奏議》卷2,“向玉軒題為人才收拾宜先大僚,協理當設,謹陳末議以資采擇事”。當時多爾袞沒有理睬此事,後來還找了個茬子,說向玉軒結黨營私,將他革職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