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順應時代潮流,委任鄂爾泰、張廣泗、哈元生等官將,統領大軍,剿撫兼用,堅決推行改土歸流政策,裁汰了大批苗族土司、土官、土目,在苗區設立了長寨廳、歸化廳、八寨廳、丹江廳、都江廳、台拱廳、清江廳、古州等廳州縣,任命滿、漢官員轄治,管理苗、漢人民,一般將這些改土歸流的地區稱“苗疆”或“新疆”。苗疆地域廣闊,“辟地二三千裏,幾當貴州全省之半”。世宗大喜,厚賞有功人員,鄂爾泰由雲南巡撫升任雲南、貴州、廣西三省總督,拜保和殿大學士,任軍機大臣,兼兵部尚書,封一等伯;張廣由知府升按察使,再晉貴州巡撫,又擢湖廣總督;哈元生從一個小小的守備升至總兵官,任貴州提督,並因入覲至京,蒙帝特恩,授軍機大臣。
正當清廷慶賀殊勳,有功官將青雲直上興高采烈之時,忽然貴州烽煙大起,緊急警報直奏皇城。由於許多土司不願放棄祖傳特權,兼之新任官員料理不善,甚至作威作福,魚肉苗民,因此不少地區發生變亂。雍正十二年七月,苗人老包到處宣傳“苗王”出現。十三年二月,以官吏“征糧不善”,古州所屬八妹、高表等寨苗人首先起兵,台拱、清江各寨苗民“同聲響應”,攻打官兵營房,一時眾達兩萬之多,事態迅速擴大。
清廷對苗民起兵采取的措施極不得力,犯了不少嚴重錯誤。首先是起事之前地方官員麻痹大意,兵力部署欠妥。貴州省有綠營兵三萬餘名,而一些“緊要州縣”,卻隻有幾十名兵丁。像台拱廳,原係“九股生苗”地區,雍正十年剛設營駐兵,派參將一員,統兵一千駐戍,此地上下九股數百苗寨便起來反抗,圍困兵營,貴州提督哈元生領軍六路合擊,曆盡艱辛,好不容易才平定下去,斬殺和俘獲苗人數千。鄰近這樣易生事端的“九股生苗”之地的黃平州與青溪縣,卻分別隻有兵丁三四十名,不僅不能外出作戰,“即看守城池,亦甚不足”,一遇變亂,自然輕易失守。
其次,苗變之後,省府州縣文武官員庸碌無能,或如在夢鄉毫不知覺,或無力應變,剿撫不力。古州文武官員,“不能善為彈壓,一聞聚集之信,不即迅速擒拿”,以致苗民“漸至附和勾結”,聲勢日大。總兵韓勳擁兵三千,於王嶺擊敗苗民時,“不即行追捕”,“致令蔓延”。都勻府屬清平縣知縣邱仲坦,當苗民圍攻凱裏時,嚴諭民人不得逃避,自己卻見“賊勢凶橫”,退回縣城,待苗民攻下凱裏轉攻清平時,他又“不能巡查防守”,以致一些苗人“入城放火”,獄中犯人乘機全部逃走。平越縣知縣楊興道,對提督統兵征剿所需“一切軍裝糧運”,不認真備辦供應,隻是一味“飾詞推諉,阻滯不前”。平越府知府朱東啟見苗民起事,“畏懼苗疆”,借稱患病,謂求回鄉調理,以避苗亂。貴州巡撫元展成,“平時經理粗疏”,如“在睡夢之鄉”,對苗事不加注意,不“先事預防”,亦不上奏,苗變之時,“又複茫無覺察。”《清世宗實錄》卷157,頁16、19,卷159,頁5、9.這樣一群笨宦劣員怯官懦將,怎能製止成千苗寨的變亂。
再次,雍正帝用人不當,指揮欠妥,領兵人員各持己見,互相攻訐,欽差大臣“行事乖張”。苗變一起,清帝便調兵遣將征剿,授貴州提督哈元生為揚威將軍,以湖廣提督董芳為副將軍,不久又派刑部尚書張照為“撫定苗疆”欽差大臣,命副都禦史德希壽協助。雍正帝還特命果親王允禮、皇四子寶親王弘曆、皇五子和親王弘晝、大學士鄂爾泰和張廷玉、戶部尚書慶複、禮部尚書魏廷珍、刑部尚書張照和憲德、工部尚書徐本等,“俱辦理苗疆事務”。除貴州本省官兵外,又調廣東、廣西兵八千,湖南、湖北兵五千,還有四川、雲南兵,合計三萬餘名。雍正帝還命從直隸保定、熱河、浙江及湖廣西征準部回來的兵丁,抽調五千,前往接近苗疆的湖南,以備應用。大軍數萬,六省會剿,皇上親處苗事,欽差大臣坐鎮,揚威將軍率部衝殺,本來是應當很快平定毫無訓練的苗人的,但是,局勢恰恰相反,官兵遲遲不能奏效。親聆禦旨的欽差大臣張照,“舉動乖張,妄行調遣”,“辦理失宜”,偏袒副將軍董芳,“專主招撫”,對董所辦之事,“極口讚揚”,於哈元生則“痛加醜詆”。巡撫元展成誤認為“熟苗必不致反”,哈元生又因過去屢敗苗民而驕傲地認為“苗人不難撲滅”,董芳則手握重兵,困守八弓,“僅以招撫為可了事”,哈、董二人互不相讓,各自為戰。這種局麵的出現及其遲遲不能糾正,根源在於雍正帝的決策出了差錯。他任命張照為“撫定苗疆”的欽差大臣,就是一大失誤。張照並不是低能之人,而是才華出眾的大文豪,“資學明敏,書法精工,為海內所共推”。他精明能幹,久任刑部侍郎、尚書,頗有建樹,但對用兵卻並不內行。雍正帝之錯在於用非其長,不該用隻長於治學理政之人去統率全軍指揮征戰,更不該對張照這樣意氣用事、因私廢公之人委以重任。號稱洞察秋毫,連大臣在家打牌都能偵悉的雍正皇帝,竟不能了解張照之右董左哈,同意了張照的建議,將大兵一分為二,身為主帥的揚威將軍哈元生僅轄滇、黔軍,隻管施秉以上地區,而為哈之副手的董芳卻統率湖南、湖北、廣東、廣西四省之兵,征剿施秉以下地區。在張照的偏袒下,董芳、哈元生之間,文稿往來,頻繁辯論,專注於劃分雙方之間的轄地,不致力於征剿,嚴重地貽誤了軍機。《清世宗實錄》卷151,頁23;《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清史稿》卷304,《張照傳》。
最後,官兵軍紀鬆弛,殺良冒功,是造成征剿不力的重要因素。清軍所至,燒殺擄掠、“概將空寨焚毀,甚至將已撫之苗出寨當夫者,輒行誅戮”。像八寨協副將馮茂,設下奸計,巧言欺騙,誘殺降苗六百餘人及頭目三十餘名。官軍的濫施殺害,激起苗民極大憤怒,幸免於死逃脫之人,“播告徒黨,詛盟益堅,多手刃妻女而後出抗官兵”,因而“蔓延不可招撫”。《清高宗實錄》卷3,頁11;《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由於這些原因,從雍正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古州各苗寨起事,到八月二十三日世宗去世為止,盡管有六省三四萬官兵征剿,苗亂卻一直延續,而且苗兵還接連攻下黃平、清平、餘慶、青溪等州縣,圍困柳羅、丹江等兵營,“焚掠及鎮遠、思州”,漢民紛紛逃往湖南等鄰近省份,清軍顧此失彼,“疲於奔命”,“驛路四隔”,省城為之戒嚴,黔省大震,西南不寧。《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二、庸碌欽差議停改流。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七和初九日,剛舉行登極大典的新君弘曆,兩次降諭嚴厲斥責“撫定苗疆”欽差大臣張照,並先於八月二十八日諭令其回京,實即解除其欽差之職,不久又責其“擾亂軍務,罪過多端”,令嚴審具奏。這位自命為“以皇考之心為心”的孝子,為什麽要罷免皇父委任、信賴的大臣?為什麽要如此不留情麵地痛斥其非並要嚴懲?張照究竟有何大過?
通觀乾隆帝談論張照的十幾次上諭,發現他給張照定的罪狀主要是三條。第一條罪是張照奏請拋棄苗疆,力言“新辟苗疆,當因其悖亂而降旨棄絕”。第二罪為張照假傳聖旨,說雍正帝曾提出“棄置新疆”,並將此作為“密奉棄置之諭旨”,轉告揚威將軍哈元生。第三罪係張照到貴州以後,“挾詐懷私,擾亂軍務,罪過多端”。《清高宗實錄》卷2,頁21、27,卷9,頁9.
張照確實懷有私心,因而在處理苗變時,領導不力,安排欠妥。他本來就是一個長居京師的文官,不懂軍事,又未做過地方官員,不了解苗疆情況。他之所以主動申請前往貴州,是因為他與鄂爾泰一向不和,看到苗變之後雍正帝指責鄂爾泰“措置不當”,便想乘機抒誠打擊仇敵。《清史稿》卷304,《張照傳》。既不諳苗情,又不會兵法,還挾有私心,當然不可能肩負起“撫定苗疆”的欽差大臣重任,以致一誤再誤,數萬大軍不能奏效,就此而論,乾隆帝說張照“挾詐懷私,擾亂軍務”,是合乎實際情況的,沒有冤枉他。但是,乾隆帝給張照定上的第一、第二兩條大罪,是否確有其事,究竟有多少根據,問題就不那麽簡單了,說服力就不強了。
張照提出因苗寨變亂而拋棄苗疆,這顯然是十分錯誤的,是目光短淺庸碌之輩的謬論,應予否定和批駁。但是,張照為什麽要這樣做?真是假傳聖旨,與雍正帝無關嗎?不是,張照的拋棄苗疆之說,並不是他的創新,而是按先皇雍正帝的旨意上疏奏請的,是雍正帝首先提出要“棄置苗疆”。這個主張有其深刻的軍事、政治背景。
古州、台拱等地的苗寨起事,給予雍正帝很大刺激。盡管他親自處理苗事,特設辦理苗疆事務處,調遣六省官兵征剿,遣派欽差大臣,並多次下諭斥責有關官將貽誤軍機,嚴令臣僚克期竣事,還以貴州巡撫元展成經理不當,諭令將其革職留任,如仍失職,即行正法。但這些措施,收效甚微,“大兵雲集數月,曠久無功”,雍正帝氣憤交加,坐臥不寧。原來因辦理貴州等省改流有功而特封一等伯的大學士鄂爾泰,隻好上疏請罪,自認“布置未妥,籌慮未周”,以致台拱九股諸苗“輒行反複,擾累腹地”,懇乞罷大學士職務,削去伯爵。雍正帝諭令解其大學士職,削爵,使其專心養病。這時,一些鼠目寸光、才識低下而又自命為英才的官員,紛紛發表議論,對改土歸流大肆詆毀,“爭咎前此苗疆之不當辟,目前苗疆之不可守”。《清世宗實錄》卷158,頁15;《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一些官員出於派係之爭,因反對鄂爾泰而反對改流,也乘機而出,大發貶詞。
在這軍事征剿無效,苗亂滋延及部分臣僚的反對言論影響下,雍正帝動搖了,認為不該在貴州實行改土歸流。雍正十三年七月十八日鄂爾泰上疏請罪時,世宗降諭說:古州苗疆改土歸流之事,鄂爾泰懇請施行,因相信其“居心誠直”,“必有成算”,始允其請。不料從那以後,“苗即數次蠢動,近則直入內地”,詢問鄂爾泰,彼“亦以出於意外為詞”,可見,“是從前經理之時,本無定見,布置未協所致”,“則朕一時之輕率誤信,亦無以自解”。《清世宗實錄》卷158,頁17.過了半個月,八月初三日他又諭告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說明經理苗疆的目的是為了“安民”、“利民”,不料反而害民,責令地方官員“竭力撫綏”,“救災恤困”。他說:
“從來經理苗疆之意,原因苗性凶頑,久為地方居民之害,是以計議剿撫,為安百姓之計。若雲利其民人,……若雲貪其土地,則其地本在吾版圖之中。縱使日久之後,苗眾抒誠向化,輸納錢糧,計算尚不及設汛養兵萬分之一,然則國家果何所利而為此哉!……今逆苗突入內地,勾引熟苗,肆行搶掠,良民遭其荼毒,以安民之心,而成害民之舉,朕與經理之大臣安能辭其過耶!……著將此旨通行曉諭各省官弁兵民等,鹹使聞知。”《清世宗實錄》卷159,頁2、3.
雍正帝這樣接連兩次下諭,正式承認經理苗疆是失誤,是“輕率誤信”“本無成見”之臣僚的錯誤建議,成了害民之舉,可不是一時心血來潮的輕率言談,而是其反複考慮之後作出的嚴肅結論,這就是他準備要“棄絕苗疆”了。其實,早在雍正十三年五六月,他就有了這種想法,曾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談過,認為過去不該在貴州古州等地實行改土歸流,應當“棄置新疆”,當時這些王大臣主張,“苗人現在跳梁,此時斷無棄置之理,惟有俟事平之後,再行計議”。《清高宗實錄》卷2,頁21、27.王大臣的主張,也是主要從朝廷的臉麵考慮,在苗變之時宣布放棄苗疆,太丟人了,等平定之後再說,並不是說他們一定堅持要死守苗疆不許拋棄。雍正帝當時雖然同意了王大臣的建議,但仍未放棄原有想法,故派張照為“撫定苗疆大臣”,“令察其利害”,即了解和分析棄置與否的利弊。
張照聰明過人,蒙受世宗重用,由一個區區從七品的微員檢討,十二年內超擢為九卿之一的從一品刑部尚書,又被委任為辦理苗疆事務處的大臣和撫定苗疆欽差大臣,他當然了解皇上的性格和想法,知道朝廷的態度和朝野的傾向,世宗也知其為人,認為他會貫徹自己的意圖,因而才特派他為欽差大臣。兼之他想借此打擊鄂爾泰,因而一到貴州的沅州鎮遠後,就“密奏改流非策”,並“致書諸將,首倡棄地之議”。《清史稿》卷304,《張照傳》;《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可見,張照棄絕苗疆的建議,實即來源於雍正帝的主張,並不是他一人冥思苦想的創見,隻不過是他夾雜了個人恩怨罷了。
征剿無效,朝野,世宗猶豫、後悔和動搖,加上張照以其蒙帝寵信善悉君意的特派欽差大臣的身份,公開宣揚欲棄苗疆的聖旨,因而形成“前功幾盡失,全局幾大變”的嚴重局麵,貴州的改土歸流眼看著就要完全失敗了。《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三、乾綱獨斷平定苗疆。
(一)堅主用兵迅速平變。
正當苗疆改土歸流處於危急之時,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世宗胤病逝,弘曆繼位,堅持改流,軍政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
早在雍正十三年五月成立辦理苗疆事務處時,弘曆就是經管此事的王大臣之一。通過三個多月的工作,他對苗情、軍機、政論和父皇意圖,以及張照的性格、想法,都很了解。他很關心苗疆的去向,不讚同廢棄新疆的主張。他深知此事關係重大,必須認真對待,妥善處理。他一即位就明確地強調“苗疆用兵,乃目前第一急務”,堅持要將改土歸流進行到底。他嚴厲斥責撫定苗疆大臣張照假傳聖旨,反複論證皇父並無棄絕新疆之意,並諭令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刑部將張照嚴審定罪。這樣,一下子就煞住了車,捂住了主張拋掉苗疆之人的金口,扭轉了反對改流的狂瀾,從政治上統一了朝廷對苗疆堅持用兵的思想。
乾隆帝采取的另一重要決策是更換統帥,懲辦失職官將。他一即位就將張照撤下來,委任湖廣總督張廣泗為經略,“統領軍務”,自揚威將軍哈元生、副將軍董芳以下,俱令聽張“節製調遣”。他多次降諭,慰撫張廣泗,寄以厚望,授予大權,言及苗疆用兵事關重大,曠日持久,尚無頭緒,“是以命卿為經略,總統軍務,一切惟卿是賴”,並命張兼領貴州巡撫,增撥兵餉一百萬兩,使張廣泗感激涕零,誓盡全力平苗報恩。《清高宗實錄》卷1,頁33,卷4,頁12,卷5,頁54,卷10,頁8.乾隆帝多次下諭,指責張照擾亂軍務,副都禦史德希壽隨聲附和;貴州巡撫元展成撫綏不當,玩忽公事,輕視民命,文武不和;揚威將軍、貴州提督哈元生事先不能預為防範,用兵又觀望遲疑,籌謀無術,調度失宜,稽遲軍務;副將軍、湖廣提督董芳仗恃張照之勢,與哈元生“有意齟齬”,僅以招撫為事,皆令革職拿解至京,嚴審定罪。這樣一來,事權統一,賞罰嚴明,對保證平定苗疆起了很大作用。
乾隆帝對剿撫之間的關係,作了明確的規定,禁止濫殺,欲圖以“德”濟“威”。他於九月二十一日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數說官兵不應焚毀被迫脅從的苗寨,殺害老弱子女,因為“若將脅從之苗寨概行焚毀,並誅其老弱子女,則益堅其抗拒之心,於剿撫機宜,殊為未協”,但若過分寬縱,“使逆苗並不畏威,兼不懷德,則亦非一勞永逸之計”。《清高宗實錄》卷3,頁11.他於十一月十八日再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命赦投誠苗眾之罪,讓他們傳諭經略張廣泗,令其明白曉諭:“除怙惡不悛者定行剿除,以彰國法,其餘若能聞詔投戈,輸誠悔過,當悉貰其罪,予以自新,務使邊宇安寧,百姓樂業,以副朕安海內,一視同仁之意。”《清高宗實錄》卷7,頁11.這對勸說苗民降順,略微限製一下官軍的濫殺,是會有影響的。
在乾隆帝堅主用兵、改流的正確方針指導下,經略張廣泗認真總結了前麵八九個月戰爭的利弊得失和經驗教訓,認為過去之失利,除了政治上文武不和、剿撫未定等因素外,軍事上最大的失策是“合生苗、熟苗為一”,“分戰兵、守兵為二”,真正用來征剿之兵太少,六省官兵數萬名,絕大多數用於“大路沿途密布”,“而用以攻剿之師,不過一二千人”,以致“東西奔救,顧此失彼”。他建議集中兵力,分化生苗熟苗,“直搗巢穴,殲渠魁,潰心腹”,“渙其黨羽”,“暫撫熟苗,責令繳凶繳械,以分生苗之勢”,而“大兵三路同搗生苗逆巢”,使其彼此不能相救,“則我力專而彼力分,以整擊散,一舉可滅”,然後再攻“從逆各熟苗”,“以期一勞永逸”。《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乾隆帝完全信任張廣泗,有所奏請,概予允準,大力支持。張廣泗擁有軍政大權,號令統一,率領六省官兵,放手進行征剿,先分兵三路,攻上九股、下九股和清江下流各寨,“所向克捷”。乾隆元年(1736年)春,又分兵八路,排剿抗拒苗寨,“罔不焚蕩鏟削”,隨即進攻牛皮大箐。此箐位於苗寨之中,盤亙數百裏,北至丹江,西為都勻、八寨,東係清江、台拱,“危岩切雲,老樾蔽天,霧雨冥冥,泥潦蛇虺所國”,雖附近的苗徭,“亦無能悉其幽邃窮其荒阻者”,所以各處苗寨被攻下以後,苗人紛紛逃據其中,以為官兵萬萬不能到此,欲圖待軍退後再出活動。張廣泗檄令諸軍分扼箐口,重重合圍,逐漸近逼,從四月至五月,官兵“犯瘴癘,冒榛莽,靡奧不搜,靡險不剔”,又許苗人自相斬捕除罪,因此,生苗“渠魁”全部被擒被殺,“俘馘萬計”,“其饑餓顛隕死岩穀間者,不可計數”。六月,張廣泗複乘勝搜剿從亂熟苗,分首、次、脅從三等,直到秋天,先後毀除一千二百餘寨,赦免三百八十八寨,斬一萬七千餘人,俘二萬五千餘人,獲銃炮四萬六千餘及刀、矛、弓、弩、標甲十四萬八千餘,盡平苗變,原來黃平等州縣逃居鄰近省份的漢民,陸續回到舊地,戰火紛飛,兵荒馬亂,連續折騰了一年多的苗疆,終於平定下來了。《清高宗實錄》卷10,頁8,卷11,頁28,卷15,頁36,卷17,頁27,卷19,頁31,卷22,頁4,卷27,頁21;《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二)免賦設屯苗區安定。
用兵苗疆的順利進展及其迅速平定,是乾隆帝即位以後的一大勝利。這位年方二十五歲剛剛主持朝政的青年君主,竟能在戰局不利的形勢下,不受一大群庸臣劣將的影響,擯棄他們妥協退讓的錯誤主張,甚至冒著被人責為違背皇父止兵棄地聖旨的危險,堅主用兵,堅持改土歸流,果斷采取得力措施,更換統帥,懲辦失職官員,全權委付張廣泗率軍征剿,終於力挽狂瀾,扭轉了戰局,大獲全勝,辦好了皇父未能辦成的“最要最重事件”。②《清高宗實錄》卷7,頁43、41.乾隆帝對此當然感到十分高興,重賞有功官兵,厚賜銀米,晉張廣泗為貴州總督兼領貴州巡撫,授三等阿達哈哈番世職,並每年賞給養廉銀一萬五千兩。但是,他並未沉醉於慶賀捷音,無所事事,而是在積極著手進行更為艱巨的工作。
征剿苗變,固非易舉,風餐露宿,崇山峻嶺,瘴霧彌漫,水土不和,瘟疫流行,軍情瞬息萬變,未必能穩操勝算。但是,以全國之力製一隅之地,遣派六省官軍對付數萬素無訓練的苗民,隻要調度有方,總是能夠辦得到的,可是要治理苗疆,使其今後不發生或少發生變亂,則顯然是更為艱難。雍正四年起,為在苗區改土歸流,用兵五六載,剛剛收兵,設州縣,委流官,建兵營,收賦稅,台拱上下九股數百苗寨即於雍正十年起事,圍攻大營,持續將近一年,才被官軍打壓下去,不久又發生了這次大的變亂。這兩次苗變表明,清廷必須采取正確措施,才能真正穩定苗疆,少起動亂。
早在戰爭還在進行的時候,乾隆帝就在探究造成此次苗變的原因,而且得出了應有的結論。他於雍正十三年十一月諭告經略張廣泗說:古州之變,是因為苗民“原屬化外不入版圖之人,一旦製之以禮法,賦之以租稅,雖雲最薄最少,以示羈縻”,亦必引起反感,以致“僨事”。②因此,他在平定苗變後,明智地、果斷地在苗疆實行了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新政策。最重要的一條是免除苗賦。乾隆元年七月初九日,弘曆頒發了“永除新疆苗賦”的聖旨。他先簡要地說明了改流和用兵的原因,指出之所以要將苗疆“收入版圖”,是由於苗民“俯首傾心”,切望“輸誠歸順”,故允準督臣的請求,實行改流,使苗民能夠“沾濡德澤,共享升平之福”,並非貪圖其土地人口。當初所定糧額,“本屬至輕至微,不過略表其向化輸租之意”。不料苗變發生,危害人民,因而發軍征剿。接著詳細說明下令免除苗賦的緣故,他指出,苗民“皆吾赤子”,起事之苗,“身罹刑辟,家口分離”,甚為可憐,而現在的“就撫苗眾”,“多屬脅從附和”,還有不少從未參與變亂“始終守法之各寨”,這都必須“加意撫恤”。而苗人納糧,正額雖少,“但征之於官,收之於吏”,繁雜之費,恐“轉多於正額”,隻有“將正賦悉行豁除”,使苗民與胥吏“終歲無交涉之事”,“則彼此各安本分,雖欲生事滋擾,其釁無由”。因此令總督張廣泗出示通行曉諭,“將古州等處新設錢糧,盡行豁免,永不征收”。這樣,苗民“既無官府需索之擾,又無輸糧納稅之煩”,各自耕田鑿井,“俯仰優遊”,“永為天朝良順之民,以樂其妻孥,長其子孫”,他們便不會舍棄安居樂業而生變亂。②《清高宗實錄》卷22,頁20、21,22.
另一重要政策是尊重苗民風俗。他在上述永除苗賦的諭中同時又講道,苗民風俗,與內地百姓大不相同,因此規定,今後生苗中“一切自相爭訟之事,俱照苗例完結,不必繩以官法”。至於生苗與漢族兵民及熟苗爭執的案件,則屬於文官應辦者,歸文臣辦理,應隸武將者,由武官辦理,有關官員必須“秉公酌理,毋得生事擾累”。②。
乾隆帝實行的第三項重要政策屯田,則不如免賦那樣一諭定局,而是經過好些反複。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他在審閱總督張廣陳奏的苗疆善後事宜時,諭告總理事務王大臣,指出張奏請將“逆苗絕戶田產”分給漢民領種的辦法大為不妥,因為“苗性反複靡常”,現雖懾服,今後難保永安,若將“所有逆產招集漢民耕種”,萬一苗變再起,漢民將受其害。因此,“逆苗因罪入官之地”,可設屯軍,令兵丁耕種,這樣,無事可盡力務農,萬一有警,“就近即可抵禦”,所收糧穀,“又可少佐兵食”,以省內地的轉運,且使苗疆駐兵有所增多而又能節省添兵的費用。讓王大臣告訴張廣泗。《清高宗實錄》卷31,頁4、5.
這個辦法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對。協辦吏部尚書事務顧琮奏稱,於深山邃穀招募屯田,是“盡奪生苗衣食之地”,甚為不妥。可是,總督張廣堅決執行皇上諭旨,積極籌辦屯田事項。乾隆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張廣泗上奏:遵旨籌劃苗疆,已將“叛苗絕戶田產,安設屯軍”,原來計算絕戶田地,約可安屯軍五六千戶,現據各州縣報告,清江縣可安屯軍二千六百餘戶,八寨可安八百餘戶,丹江九百餘戶,古州、台拱、凱裏、黃平、施秉、勝秉,清平等地可安六七千戶,共計能設屯軍一萬餘戶,應設屯堡一百餘處,皆分布於形勢險要之處,對保證苗疆“經久之計”,“已屬萬全”。乾隆帝對此加以讚許,並經總理事務王大臣核議奏準,令張廣泗照此方案辦理。《清高宗實錄》卷49,頁19.不料,雲南總督尹繼善來京覲見時,高宗向彼詢及苗疆事務,尹繼善詳細論述安設屯軍的不妥。這可使皇上困惑了。這個尹繼善,並非等閑之輩。其父尹泰,原係一小小佐領,因受世宗胤賞識,晉至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尹繼善亦被世宗寵信,曆任署廣東布政使、江蘇巡撫、署河道總督、署兩江總督、協辦江寧將軍、雲貴廣西總督,乾隆元年因貴州別設總督始專任雲南總督。尹繼善於雍正十一年指揮官兵平定了台拱苗變,十二年奏定新辟苗疆諸事,十三年又發雲南兵並征調湖廣、廣西兵策應,配合張廣泗平定了古州苗變。這樣一位久任封疆大員、直接處理過苗變的雲南總督,建言屯田之不可設,其說服力是很強的。因此,乾隆帝於二年閏九月十二日下諭,停止貴州古州苗田屯軍。他諭告總理事務王大臣:尹繼善奏稱“分布屯軍之舉,尚未妥協”。看來,苗民不願開設屯田,若將“逆苗”之田“收之於官”,則將招苗人反感,“輕重失宜”,與經理苗疆之意不合。令即將此旨馳告張廣泗,命其立即停辦屯田。他又專降一旨諭古州等處苗民說:督臣奏請將“逆苗絕戶叛產”分給屯軍,考慮到此等“絕田”“未必盡係無主之產”,“不忍以爾等自有之業,強令歸官”,因此特頒諭旨,令經理大臣“停止屯軍之事”。爾等受此厚恩,當“安分守法,永為天朝良民”。《清高宗實錄》卷52,頁14―18.
貴州總督張廣泗接旨後,仍堅持要設立屯軍,專上奏疏力爭,並稱“願以身家相保”。乾隆帝閱過奏折仔細考慮後,同意張的建議,降旨批示說:“卿既熟悉苗情,又屢經籌度,且以身家相保,朕自然聽卿料理”。《清高宗實錄》卷55,頁16.設屯之事得以繼續進行。
但是,爭論並未結束,乾隆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兩廣總督鄂彌達特上長疏,極言興辦屯田的危害。他的主要根據有二:一係苗人全靠“刀耕火種”,無其他營生之業,過去地畝寬餘,“始獲相生相養”,如將田收歸屯丁,則今後地少人多,“不能仰事俯育”,“必致怨生”。二為屯丁不能自耕,仍需招苗人耕佃,苗民“以世代田產,供他人之倍收”,又為兵丁佃戶,“久之視同奴隸”,“既衣食無賴,又兼役使鞭笞”,這樣下去,他們“既不樂生,又何畏死”,恐怕不出十五年,“古州之事複見矣”。②《清高宗實錄》卷67,頁33、34,33、34、35.乾隆帝閱讀後,又猶豫不定,降旨批示說:“此奏識見甚正,即朕意亦然”,故於去年特頒停設軍屯諭旨,但張廣泗堅持要辦,“伊係封疆大臣,又首尾承辦此事,不得不照彼所請,然朕則以為終非長策也”。現觀此奏,交軍機大臣詳議。②不久諭令張廣泗回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