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禮記·檀弓上》雲:“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此義是侍奉雙親,即便雙親有過,也要以和氣委婉的方法進行規勸,不能無所顧忌地去指責。侍奉雙親要就近侍候,一直侍候到他們去世並極其哀痛地守喪三年。
辦喪事的態度
據《禮記·檀弓上》雲:辦喪事要有緊迫匆忙的樣子,辦吉事應當是從容安詳的樣子。因此,喪事雖急辦,但不可超越節度,吉事雖有時可以站一會兒,但不可懈怠。所以,非常緊迫的樣子就顯得粗野、懶散,就顯得有些淺薄。君子應是不緊不慢,適中得體。其中又雲:服大功之喪要停止學業,以免幹擾哀思,但也有人說,服大功之喪可以誦讀。
《禮記·檀弓下》雲:向人吊喪的這天是不得奏樂的。婦人不必越過疆界向人吊喪。行吊之日不飲酒吃肉。在出殯時去吊喪,一定要拉柩車,如跟隨柩車到墓地,都要執紼幫助下葬。
君遇柩於路,一定要派人過去慰問。
大夫的喪事,庶子是不可以作為主人而接受慰問的。
家中停著靈柩,如果聽到遠房兄弟死去的消息,就在偏房去哭他,沒有偏房的,就在門內右側哭。死者死在國內,就去他的靈堂哭他。子張去世時,曾子正為母服喪,他穿戴齊衰去哭子張。有人說“自己有齊衰之服,不必去吊喪”。曾子說:“我又不是去慰問活著的人。”從這一禮製來看,陝北民間有自身有喪不去吊喪的說法是不對的,吊喪是對死去的人表示尊重,而不全是為了活著的人。
《禮記》中說:殯時掛著帷幕哭,不是古來就有的習俗,是從敬薑哭穆伯開始的。一則為了遮身,另則有一種肅穆的氣氛。在喪禮中如果孝子悲哀到極點,用種種禮節節製悲哀,這是順著孝子們的心情以適應這種劇變,這是君子念及其先人的緣故。
君子不得以喪得利
《禮記·檀弓上》雲:子柳的母親死了,弟弟子碩請求備辦喪葬之器。子柳說:“用什麽買呢?”子碩說:“把庶弟的母親賣了。”子柳說:“怎麽可以賣掉別人的母親來葬自己的母親呢?不可如此。”下葬以後,子碩想用送來的賻布儀禮的剩餘部分置辦祭器,子柳說:“不可以這樣,我聽說過,君子不能以喪事得利,應該把這些剩餘的賻禮分給兄弟中貧困的人。”
朝祖廟
《禮記·檀弓下》雲,喪禮中,葬前要先朝祖廟。這是順從死者“出必告”的孝子之心。由於他舍不得離開故居,所以先到祖父、父親的廟裏作告辭後才啟程。殷商時期是在朝廟後停柩在祖廟裏,可是周人是在朝廟後就要出葬。陝北民間隻是在出殯的前一天,將祖先神靈迎到靈堂,權作朝廟辭祖。這是沿襲了周人的做法。
陝北喪葬禮俗
陝北喪葬禮俗除了含有我國傳統禮俗外,由於地域、文化、經濟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在此基礎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在喪事活動中尤其體現了“娘家為大”的意識形態,一切活動以娘家為中心。比如,人死了以後應先向娘家人報喪,承含時必須有娘家人在場,娘家人來到時一定要有鼓樂相迎,孝子們全體出動,在途中跪拜迎接,迎回以後要以“雅室”來安排下榻並備有酒宴招待,而且是每餐都需鼓樂迎送。出號時娘家是第一批受號人,在葬後的喪宴中,沒有娘家人到場是不能開宴的,而且還要坐在上席。這一習俗的形成是從我國母係社會製度中沿襲下來的。所謂“娘家”就是妻子的父母和家人以及族人。陝北民間有“娘家沒有遠近”的說法,也就是說,隻要是婦女的同姓族人,就是娘家人。在以娘家為中心的基礎上,依次才是“外家”和“老外家”,再次才是家人及族人。由此可以看出,濃烈的母係社會時期的思想、觀念、意識至今影響著陝北喪葬文化。
陝北喪葬禮俗中的“成服”各有不同,但孝子們的成服與我國傳統習俗是相同的,都於“小殮”時完成,其他外親有的是在吊祭時已經成服,有的則是在出殯的前一天晚上與吊祭之儀同時進行,其規模之大和禮儀之繁瑣是喪事活動中的頂極,盛大的喪禮甚至要進行一個晚上。由於儀式繁雜,禮數又多,因此要有專門的人員來主持。
在出殯的前一天,首先要舉行“迎幡”儀式,“幡”是由陰陽先生或其他人幫著做成。幡的種類也很多,但主要是“引魂幡”、“錢幡”、“庫幡”等,做好以後,由鼓樂引路,孝子列隊,將幡迎回,豎於靈棚右側。因為“幡”在喪事活動中被認為有拘魂的功能,魂魄見了幡就必須跟來,所以,幡一豎起,魂魄就可以依附其上。然後是“迎三代”,即將死者父母、祖父母以及先前亡去的先祖的魂魄迎回來。迎三代的俗信是,一是將死者的魂魄交給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讓他們關照死者,一是將魂魄請回來,讓他們與活著的人行一次幽明之會,再品嚐一下後人對他們的供祭之品。此俗信也就是在祭祀活動中一定要用“尚饗”一詞的由來。
在“迎幡”和“迎三代”之後就是迎祭。祭有多種,有祭幛,有祭品,也有祭飯。祭幛一般是麵料,以灰、藍、青色為主色,上寫祭吊語,是對死者表示哀悼的詞語。祭品有祭牲禮的,陝北民間有“娘家豬,外甥羊”的說法。亦有祭獻紙火的。祭飯一般是將一桌酒席折算成現金,但在迎祭飯時必須端上一桌飯茶,以表示祭飯已送到。現金應放在祭飯盤中,迎祭飯後交禮房上賬。
在“迎祭”以後,晚上即將開始的“出號”、“出祭”之前是“迎娘家”,由鼓樂引導孝子們來到娘家住地,匍匐跪地,由長子、長媳向娘家人各斟三杯酒後,跪於地上,開始向娘家人匯報孝子們於死者生前的侍奉盡孝情況,有病以後的醫治情況以及辦理喪事的情況,等等。匯報後,請求娘家人予以指教。一般是如果孝子們孝順父母,喪事又辦得體麵,娘家人誇讚幾句就結束了。如果孝子們不好,喪事又辦得不行,娘家人是不會依讓的,必有訓詞來斥責,此時,總管則要加以勸解,求其忍讓一時,完成葬禮。這一習俗因孝子們在娘家人麵前要說許多好話,請娘家人原諒自己的不周詳之處,所以又稱做“下話”。下話也就是說下氣話。孝子們不但在娘家人麵前不能高言,低三下四地向娘家人匯報,而且對娘家人的訓斥還要忍氣吞聲,這樣才能使娘家人的氣消去,所以叫做“下話”。
“下話”以後就是“出孝”,陝北民間稱做“出號”。出號的次序是先娘家,後外親,然後是幹親。出號的儀式是,下話結束後,由鼓樂導引娘家人,孝子在後相隨。來到靈棚後,娘家人跪於靈棚口,孝子們跪於其後,由主持人依照娘家人的輩分依次將孝服、孝帽披掛在受孝的身上頭上後,點香、燒紙,娘家人行跪拜大禮。禮畢,高輩分的娘家人退下,與孝子們同輩分或小輩分者要向孝子們還禮。還禮後,婦女進入靈棚行哭祭之禮。娘家人出號後,其他外親、幹親依照其輩分、親疏等依次受號,其儀如同娘家人。如果死者的女客多,靈棚內會擁滿許多哭喪者,其悲、其哀、其號哭之聲,真可以達到撕心裂肺的程度,喪葬禮儀被推向高潮。
出號後就是“出祭”。出祭也就是出祭飯,是由喪家聘以專門的廚師,製作出各式“菜肴”以祭獻死者。陝北民間亦將此儀稱做“出祭飯”。祭飯少則六十個碗碟,稱為“半餐”,多則一百二十個碗碟,稱做“全祭”,也叫大祭。這種大祭一般在“祈祜家祭”或“施舍大祭”中出現,在“香紙吊祭”中一般隻用半祭。出祭之儀是宗親五服內的孝男孝婦或死者的外親晚輩們散跪在院中,由司儀主持出祭程序。由兩個或四個端盤人,每人每盤隻端一個碗碟,一邊歌以挽歌或吉祥歌曲,一邊舞蹈行進,穿行在孝子群中,待圓場後,舞蹈至靈棚口深深躬身,將祭飯獻上,由司儀將祭飯接過依次擺於供桌之上。現有一些做法與此俗有所不同,即孝子們將一些零碎錢(或壹圓、或伍圓、或十圓)壓在碗、升之下作為賞賜,讓端盤人用口中所噙筷子將蓋壓在其上的碗、升挑開,然後用口將錢噙起,歸自己所有。行此儀時還必須將盤子頂在頭上,有雜技表演的形式。此俗雖有一定的觀賞性,但與喪葬禮儀有悖,是不可取的,倒是前一種唱挽歌之俗與喪葬禮儀更為貼切。出祭飯一般是先出一副用菜肴製作的挽聯,然後是其他菜肴。祭飯雖被稱做“飯”,但卻是一些替代品,不能食用,隻是一種禮儀形式,與死者終去後擺上的祭飯有根本的不同。此俗因孝子們要跪在地上,端祭飯的人又是踩著各種步伐舞蹈,所以陝北民間又將此稱為“踩跪”。
出祭後是“指冥路”。冥路就是通往冥界之路。後人盼望自己的親人在死去以後不要去黑暗的地府,希望他們能飛升到天界,成為神仙,脫離黑暗,走向光明,因此,借冥界之“冥”與光明之“明”音近和他們的美好希冀,將冥路也稱做“明路”。指冥路就是為死者指出他將要經過的路程和將要到達的地方。指冥路有幾種方式,有的以撒路燈的方式舉行,即將朽木破成小塊或用玉米芯破分為塊,在油中(現已用柴油浸泡)浸幾小時後即可使用。撒路燈時,由數人將用油浸過的木塊點燃後分撒在道路兩麵,鼓樂緊跟在後,然後是孝男孝女隊伍,一路哭號而行,朝著墳墓方向走去。當走到較遠一點的路口處,即停下來,就地攢起土堆,點香、燒表,麵朝墓地方向叩頭。然後起身,圍著土堆環繞三圈後結束。撒完路燈後,偃旗息鼓而回。這種撒路燈的方式是最常見的。另有一種方式是於撒路燈之前應點燃“燈山”,所謂“燈山”是在一張高桌上又放一張小桌,小桌上扣一鬥,鬥上扣一升子,升子上扣一盒子疊放起來成為錯落有致的“山”形,然後點燃蠟燭,圍著桌、鬥、升、盒的邊緣黏在上麵,蠟燭的多少由死者的年齡決定。點燃蠟燭發出熠熠之光,顯得既莊嚴肅穆,又能襯托出人們內心的悲哀。燈山點燃後,鳴炮、奏樂、撒路燈開始。另外,如家境窘迫或尋找不到可以用來浸潤木塊的油料時,亦可手提“魂燈”一路送出。撒路燈結束後,孝子們要將棺柩稍稍推挪一下,稱為“順靈”。其義是讓死者知曉,出殯前的禮儀已經結束,隻待明天出行,讓死者一路順順當當走好。最後一項禮儀是給娘家送夜酒。
指冥路時在十字路口所攢土堆也就是為土神所堆的依附之所。其義有兩種說法,一是說先向土神告稟,明日死者的靈魂要從此經過,祈望土神予以關照,另一種說法是“祭孤魂”,即給各路孤魂告知,尋個方便,讓死者過去。這兩種說法都有民俗道理,但筆者更傾向前一種說法,因為土堆攢起以後,除了點香還要燒表,表是隻有神仙才可受用的,鬼是承擔不起這份禮儀的。
出殯,出殯在陝北民間稱做“發喪”,即人喪以後的屍體發出。稱發喪的另一層用意是,一旦將屍體掩埋以後,喪事就已經結束,剩下的禮儀則屬“祭”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