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節。1.奏樂,上花。2.獻花。3.讀祭文。4.向靈前行禮,三鞠躬。5.來賓致祭,一鞠躬。6.演說亡人事實。7.舉哀。8.奏樂,唱挽歌。9.謝來賓,一鞠躬。
發引。1.檀香提爐。2.花盆(紙製亦可)。3.挽幛。4.挽聯。5.花圈。6.亡人照影。7.祭席。8.主人。9.靈柩。10.來賓及送葬者。
新式喪禮在當時的通商大埠很是流行,因為它儀節不繁。但在內地仍以舊製為貴。
三、成服設奠儀節
在大殮的第二日黎明時設奠。也叫初祭,但喪祭曰奠不曰祭,祭屬吉禮,可奏樂,奠則不能。設奠要延請甲乙二人為讚,丙丁二人為祝。讚司讚禮,祝司奠獻。世俗通稱為“禮生”。禮生站立於靈案兩旁,甲丙立左,乙丁立右。唱讚如下:
甲曰:啟帷行大奠禮。孝子匍匐出靈帷、起。就喪主位(立於靈案前。如果哀慟不能起立者,是直其躬也可。眾人鞠躬,孝子仍行稽首禮)。
乙曰:有服者皆就位。序等,即按照親疏等級序立於孝子之後。
甲曰:為喪主者上香,香由丙授予孝子,孝子執香一鞠躬。丁受之,插於香爐。
乙曰:有服者皆鞠躬。
甲曰:再上香。
乙曰:再鞠躬。
甲曰:三上香。
乙曰:三鞠躬。
甲曰:去□餘。□餘是□上所餘常食之饌,朝夕所供者,至時,命徹底去之,改陳奠品。為喪主者酬酒(即傾酒於地,以灌降也)獻花。
乙曰:執事生代供花。(司祝者接孝子手中所獻之花,代供於靈位前)。
甲曰:獻爵,獻果品。(祭品中,鮮花、果品為必有之物)
乙曰:進爵,進果品。(以上凡曰獻,曰進,都由丙授予孝子,孝子舉手上獻,丁接過後陳於幾案)
甲曰:獻某品。
乙曰:進某品。(例如:豬曰剛鬣、羊曰柔毛、雞曰翰音、兔曰明視、魚曰文魚、羹曰羹、飲曰粢盛之類)
甲曰:既畢獻。執事生代讀哀章。丁讀或由喪主自讀,讀畢焚之。
甲曰:奠畢。喪主人等鞠躬退。
乙曰:舉哀,撤奠。
四、題主儀節
行成主禮。嚴鼓,鼓再嚴,鼓三嚴。
大吹、細吹、合吹、奏樂。十炮。
介賓引大賓升堂。行相見禮。
大賓詣盥洗所,盥手、授巾。詣對鏡所,對鏡、整冠、束帶。
大賓升公座,介賓各就位。
孝子孝孫更衣出帷,詣大賓前,拜求大賓鴻題,拜四,興四,平身入帷。捧主出堂,詣大賓前,跪,拱主,左賓接主、安主、去魂帛、啟櫝、出主、臥主、分主、拂主、送大賓前。
右賓染朱筆,授孝子。孝子受筆、拱筆,求大賓彩筆鴻題。
左賓接筆,送大賓。大賓接筆,麵東,受生氣,題主。先題粉麵,次題函中,臥筆。
右賓染墨筆,授孝子。孝子受筆,拱筆,求大賓墨筆增輝。
左賓接筆,送大賓。大賓接筆,蓋主。先蓋函中,次蓋粉麵。臥筆。讀主。祝主。
右賓啟主,合主。樹主。入櫝。合櫝。覆魂帛,授孝子,孝子捧主,興。詣安主所安主。
孝子孝孫出堂複位,拜謝大賓,兼謝介賓,拜四,興四,平身,禮畢,退堂。
五、官吏居喪製
舊時官宦居喪,例應辭任守製。民國以來,此例已廢,唯聞由禮製館變通議定者,其要點如下:
1.無論文武官員,其居喪均遵守同一規定。
2.官員居喪,其服製與人民同,不過停職百日,以資治喪。
3.官員治喪期滿後,於喪服未滿之內,對於一切宴饗和服裝上等一切,多有限製之規定。
六、追悼會儀節
新喪禮於定期設奠受人吊唁之外,還有在家或公共場所開追悼會的。追悼會應根據其人生存時,或忠於國事、或立功於社會、或有其他德澤留遺當世,在既死之後,被人們思念不已,才集合團體召開追悼會,以表哀忱。因此,追悼會的儀節也有所不同。以通行的追悼會例,列數式。
(一)
1.搖鈴開會。2.奏哀樂。3.獻花果。4.奏琴(唱追悼歌)。5.述行狀。6.讀哀祭文。7.奏哀樂。8.行三鞠躬禮。9.奏琴(唱追悼歌)。10.演說。11.奏哀樂。12.家屬答謝,行三鞠躬禮(閉會)。
在職官員應設如下:
1.主禮員一人。2.庶務員二人。3.男招待員八人。4.女招待員八人。5.獻花果二人。6.述行狀一人。7.讀追悼文一人。
(二)
1.搖鈴開會。2.報告開會宗旨。3.宣讀祭文。4.宣讀誄詞。5.行三鞠躬禮。6.述行狀。7.演說。8.家屬答諸來賓。9.奏樂散會。
(三)
1.開會奏樂。2.來賓入席。3.宣讀開會詞。4.開幕,奏樂。5.行追悼禮,奏樂。6.主祭就位。7.與祭者皆就位。8.上香,鞠躬。9.初獻爵,鞠躬。10.亞獻爵,鞠躬。11.終獻爵,鞠躬。12.讀祭文,鞠躬。13.禮畢。14.來賓致祭,奏樂。15.述行狀。16.演說。17.家屬答謝。18.閉幕、奏樂。19.散會、奏樂。
舊喪禮
一、初終儀節
初終時應將屍體遷居正寢。一麵備辦衣衾棺木,一麵訃告親友。在服者都應衣冠,設靈座,以備親友往吊。這一時期以銀錢相贈的叫“賻儀”或叫“祱儀”。
二、小斂儀節
在死後的第二日,要為死者整理衣裝,以布掩頭及足,稱為“小斂”。這時,兒子、媳婦、妻妾和女兒都要以麻綴發。
三、大斂儀節
死後的第三日,要舉屍納棺,加蓋下釘,稱為“大斂”。大斂之後要將靈柩停於堂中。如果是幼喪,男偏極東,女偏極西。諸孝子要伴宿於柩旁。寢臥於草苫,枕土塊。三月後方可恢複寢臥。
四、成服儀節
大斂之日,在服之人各依服製分別成服。
五、朝夕奠儀
棺柩在家,朝奠盥櫛茶點,食時上食。
六、開吊儀節
喪家於七中,擇日訃聞親友開吊。凡親友以銀錢贈送者,曰“奠儀”或曰“吊儀”。
七、治喪儀節
古者三月而葬。近時,或不拘定,將欲卜葬,先期擇吉地,開塋域穿壙穴,以期訃告親友,名曰“告窆”。凡親友以銀錢贈送者,名曰:“紼儀”。
八、告遷柩儀節
發引前一日,喪家就靈前奠告曰:今以吉辰遷柩於某山某穴致告。
九、遣奠儀節
臨出柩之時,在靈前奠祭,名曰“遣奠”或曰“辭靈”。
十、執紼儀節
出柩之時,或導柩前行,或隨柩相送,名曰“執紼”。
十一、題主儀節
題主之時,陳設香案。題主者就位,喪主匍匐於側,向題主者行禮後,盥手嗬筆臨神,執事人請主出櫝,先內後外,先朱後墨,題畢,請主入櫝。題主已畢,主人謝興後更吉服,奉主至神座。
十二、虞之儀節
舊禮,服中有三虞祭。虞祭之禮,初獻由主人主之,再獻由諸弟主之,三獻由長孫主之。初虞無定日,再虞用柔日(乙丁己辛癸為柔日),三虞用剛日(甲丙戊庚壬為剛日)。
十三、卒哭儀節
既虞之後,如遇剛日,再設祭,謂之“卒哭”。
十四、祔之儀節
卒哭之次日,奉新主於祠,父則祔於父之祖考,母則祔於父之祖妣。這時,親友以禮贈送者,曰“祔儀”。
十五、小祥、大祥儀節
由初喪計算,不計閏月,凡十三月為小祥,二十五月為大祥。是日必祭。
十六、禫之儀節
由初喪計算,不計閏,凡二十七月為禫,是日設祭為“禫祭”。現時,即以是日除服。親友以禮贈送者,曰“吉分”。
十七、未成服時的吊喪儀節
舉哀,吊者臨屍哭。詣靈座前,上香,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哀止。吊主人(即吊者向主人致辭),主人稽顙拜興。相向哭(即吊者與主人相向哭,盡哀),禮畢。(吊者哭出,主人哭入,護喪送吊者出門)以上是主人未成服時有來吊者用此禮儀,蓋本家禮及喪大記也。
舉哀。吊者入門望屍哭。吊者致辭曰:某如何不淑。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護喪答拜。護喪答拜曰:孤某遭此凶禍,蒙慰問,以未成服,不敢出見,不勝哀感,使某拜。拜興(凡二),平身。吊者答拜,禮畢,吊者退,護喪送出門外。
以上是主人在未成服時,有吊者來,用此禮。
十八、已成服時吊喪儀節
凡吊喪者,都應素服。素服各隨其人應當之服而衣之,即用縞素。吊喪者至護喪先入,表白於主人。然後各服其服,各就其位以待。就位,吊者至,向靈座前立。舉哀,哀止,詣靈座前,上香,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畢後,主人持杖哭,出來後,麵向西而立。
賓吊主人曰:不意凶變(某親某官如何不淑,或者隨意致辭亦可),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主人答拜。主人致辭曰:某罪孽深重,禍延某親(非父母及承重,不用此二句),蒙此慰問,不勝哀感。稽顙再拜,興(凡二),平身(主人拜,吊者答拜),禮畢。吊者退,主人哭入喪次,護喪代送出。或少延待以一茶。
祭禮
一、新式哀祭儀節
1.奏哀樂。止。2.排班,主祭者就位。從客依次就位。奏哀樂,樂止。3.主祭者詣靈位前獻花果,拈花獻花,捧果、獻果,主祭者行一鞠躬禮。4.讀祭文。5.主祭者率從客向靈位前行哀祭禮。奏哀樂。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樂止。6.散班。7.奏哀樂。
禮成後,有續來祭者,均詣靈位前,行三鞠躬禮。
二、舊式哀祭儀節
行哀祭禮,拈鼓。孝子孝孫扶杖出幃,就苫次。主祭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上香、上香。酹酒、灌茅、獻帛。俯伏、興、複位,拜四,興四,行初獻禮。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匙箸,俯伏,興,複位,皆跪,止鼓,讀哀章。舉哀、哀止、起鼓。興,入幃。行亞獻禮,起鼓,複位。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俯伏、興、複位。跪、稽顙四,興。入幃。行三獻禮,起鼓,複位。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羹魚,獻粢盛。俯伏,興,複位。跪,稽顙四,興,入幃。起鼓,複位,拜四,興四,大吹,焚帛。主祭者詣焚帛所,奠酒,複位,跪,稽顙,興,入幃。
三、舊式客祭儀節
吊客既通名姓後,主人焚香點燭,布席,各具服就位。哭。以候護喪出。迎賓祝至進揖完畢後,引至靈座前,立定,序立。(獨祭則曰就位)興哀,哀止。鞠躬拜興(凡二)。平身,詣靈座前(若是眾賓,則推尊者一人詣靈座前)焚香,跪(尊長者則不用此句)。酹酒(執事者跪奉盞與賓,賓接盞傾酒於地),奠酒(執事者接盞,置靈座前)讀祭文。(祝跪於賓之左讀訖)舉哀,俯伏,興,平身(若不跪則不用此二句)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焚祭文。哀止,禮畢。
四、舊式公祭儀節
行吊奠禮。拈鼓,鼓再拈,鼓三拈。升炮大吹、細吹、合吹、奏樂。各就位。
主奠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上香、上香。酹酒、灌茅、獻帛、叩首、興、平身、複位、拜四、興四、平身、行初獻禮。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匙箸,叩首,興,平身,複位,跪,皆跪,止樂。讀奠章。起身,興,平身,退班。初侑觴,行亞獻禮,奏樂,複位。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叩首,興,平身,複位,皆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退班,亞侑觴,行三獻禮。奏樂,複位。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羹魚,獻粢盛,叩首,興,平身,複位,皆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退班,三侑觴,複位,拜四,興四,平身,大吹,焚帛。主奠者詣焚帛所,奠酒,複位。長揖,禮畢,退班。
說明,若遇祭神,冥壽等,可照公奠禮儀內,行吊奠禮,改行慶祝禮。靈座改神座,主奠改主祭,讀奠章改讀祭章,其餘皆照式而行。
五、舊式喪祭儀節
序立,舉哀。哀止,降神,盥洗,詣香案前,跪,上香,酹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複位,進饌,初獻禮。祭酒,奠酒,讀祝。俯伏,興,鞠躬,拜,興(凡二),平身,複位,亞獻禮,祭酒,奠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終獻禮,祭酒,奠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侑食,茶點,辭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焚祝文,禮畢。
六、舊式祭後土儀節
擇遠親或賓客一人,吉冠素服,告後土氏。祝畢,執事者設位於中標之左,南向設盞注酒,列脯醢於其前。又設盥盆浴巾二於其東西。其東告者所盥,其西執事者所盥也。
就位,(告者立北向,執事者二人在其後)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告者興,執事者皆拜),盥洗(告者興,執事者俱洗),詣香案前,跪,上香斟酒(執事者一人執酒注西向跪,一人執盞東向跪,告者取注斟酒於盞,畢,反注取盞),酹酒(傾酒於地),獻酒(複斟酒置神位前),俯伏,興(少退立),讀祝(祝執板跪於告者之右而讀之)。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禮畢。
醢,肉魚等製成的醬。出自《詩經·大雅·行葦》,“醓醢以薦”。醓,肉醬。
七、舊式墓祭儀節
序立(如家祭之儀),參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降神,盥洗,詣香案前,跪,上香,酹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進饌,初獻禮。詣某親墓前,跪,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如墓列葬不一,則逐位詣某親墓前)。詣讀祝位,跪,俯伏,興,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奉饌,亞獻禮。
詣某親墓前,興,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複位,奉饌,終獻禮。
詣某親墓前,跪,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複位,奉饌,侑食主婦點茶,辭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焚祝文,禮畢。
八、舊式祭土神儀節
如家祭之儀,墓上每分如家祭之品,另設魚肉米麵之食各一大盤,以祭土神。
鞠躬拜,興(凡四),平身(拜訖環繞省親),除草棘,添土。畢,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又除草於墓左,祀土神,用新潔席陳於墓前,設饌如家祭之儀)參神、降神、初獻、亞獻、終獻、辭神、乃撤。
喪服製
一、喪服總圖
斬衰:衰與縗同,音崔;斬,不緝也,不言裁割,而言斬者,取痛甚之義。表服之最重者。齊衰,齊,音粢,緝也,次於斬衰。杖,父喪用竹杖,母喪用桐木。
上圖之服下長皆與心齊。
二、本宗九族五服圖
凡嫡孫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斬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齊衰三年,若祖在,為祖母服杖期。凡姑姊妹女及孫女,在室服並與男子同,嫁反者亦同,適人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姊妹及侄皆不杖期,凡男為人後者,本生親屬孝服,皆降一等,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報服同。凡女適人者,為其私親皆降一等,為曾祖、高祖不降,為兄弟之為父後者不降,為兄弟侄之妻不降。
三、妻為夫族服圖
夫為祖父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並從夫服。
四、妾為家長族服圖
嫡孫、眾孫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
妾為家長之女無服,為其所生女服期年。
出嫁則降功。
五、出嫁女為本宗降服圖
六、外親服圖
妻為夫外親服,降一等。外親專指母黨言,姑之子孫乃父黨,非母黨,圖特附見,故遠下一層,不與舅姨之子孫並列,以示區別。
七、妻親服圖
妻外祖父母,妻之餘親也。婿及女之子孫,非妻黨親,今皆附及。
八、三父八母服圖
九、為人後者為本生親屬降服圖
為人後者之妻,為夫之本生父母服大功,於夫之本生餘親,各從本服降一等,報亦如之。為人後者為本生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之子女及在室者,均服緦麻,外姻之報服亦如之。本生親屬為人後者報,皆如其服。女出嫁為伯叔父兄弟及侄之為人後者,服小功;從兄弟之為人後者,服緦麻。
十、族親親等圖
十一、外親親等圖
十二、妻親親等圖
以上十二喪服製是民國時期沿用舊製,並於舊喪服製的基礎上遵照暫行民律草案所載之族親親等圖,外親親等圖,妻親親等圖,匯總為十二圖,流行於世,對民國時期和現今的喪服禮製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