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承認,年世杳渺的人類遠古的曆史早已被歲月堆壘的地層深深地覆蓋著,人們已經無法奢望像根據石器、骨器、陶器、青銅器、鐵器的遺存去研究初民社會的經濟生活一樣能夠發掘到直接的實物資料去描繪他們的兩性生活了。惟一可行的隻能是利用現存的遠古神話、語言(主要是親屬稱謂)和尚未完全開化的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等文化資料去進行因果聯係的想象和推理。
這就是說,現今所有關於原始社會兩性關係的看法都是建構在假設基礎上的。現代人類學研究者一般認為在諸多假設中,從亂婚到血緣群婚進而為族外群婚的理論是對人類早期婚姻家庭演進輪廓的最清晰的勾畫。
所謂亂婚,嚴格地說是指前輩與後輩、長者與幼者之間的性交關係。這種原始的雜交在初民社會後期逐漸受到限製,在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更為法律所嚴格禁止,為社會輿論所不齒。但在史前相當漫長的時期,原始人自身剛剛跨過人類與動物的最後分界線的時候,親子關係十分淡薄,遠未上升到人際的社會關係的意識層次,在相當程度上人的行為仍簡單受製於動物性自然需求的內驅力。因而,當時長輩與晚輩甚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性交是順乎自然、天經地義以至在公開場合下可以坦然進行的。
作為一種語言的民俗,神話為我們留下了人類遠古血親婚姻的回憶,頑強地證明著那段亂倫雜交事實的存在。
原始社會亂婚雜交的現象在我國古代神話中早有端倪可窺。如海南島黎族有一個古老的傳說,往古曾有一時天變地遷,災難突起,人群滅絕,僅遺母子兩人。上帝降旨,令其母麵刺花紋,使子不能識而結為夫婦,又繁衍生殖人類於世界。由此看來,古代文身習俗的緣起,很可能與亂婚的初民遺風有關。盡管“麵刺畫紋”似乎使當事人互不相識,暗示出亂倫並非自覺行為(在這方麵,世界各民族神話都有相似的表達),但前後輩雜交並繁殖後代的事實卻無法否認。這類神話可看作是遠古親子通婚的曲折、變幻的反映。
隨著原始社會由蒙昧時代的低級階段漸次提升,人類本體意識也逐步增強。本能的動物群轉化為具有一定社會意識的原始人類群落,用包括親子關係在內的人際關係調節社會生活的心理在這一曆史的進化中胎孕萌動。而慘烈的生態環境、低下的生產力水平把原始人類每一個結夥求生的群落都推到了嚴酷的自然選擇麵前,混亂的雜交所引起的內部愈來愈多的血性衝突必然帶來自身力量的削弱,使之在與其他群落的競爭中處於劣勢。先民們逐漸認識到,要解決這一矛盾就必須在兩性關係上建立一定的秩序。這樣,血緣家庭在適者生存的環境中終於領到了“出生證”。至此,兩性通婚限製在同輩或同一年齡等級之間,前輩和後輩、長者和幼者之間不能公開通婚了。如果說此時仍實行雜交,則已經是一定班輩範圍的事了。
兄弟姐妹通婚的神話在世界各民族中最為流行。我國兄妹為婚的創世紀傳說最典型的要算是女媧伏羲的故事了。在漢代的石刻畫像與磚畫中,常有人首蛇身(偶有為龍軀)的女媧與伏羲的畫像,兩人的臉麵或正向或背向,伏羲手執曲尺,女媧手持圓規,兩尾親密交纏,拉拉扯扯,躍躍欲動,象征著性交的關係。很顯然,這是一幅夫婦交尾圖。然而在漢末應劭所撰的《風俗通義》中卻明載“女媧,伏希(羲)之妹”。這是怎麽一回事呢?唐代盧仝《與馬異結交詩》有“女媧本是伏羲婦”句,同時注雲“一作女媧伏羲妹”。這又是怎麽回事呢?謎底在唐末李冗《獨異誌》(卷下)所載的民間古老傳說中得以揭示:
昔宇宙初開之時,有女媧兄妹二人在昆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其妹上昆侖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於煙即合,其妹即來就兄。
同類故事在我國許多民族中廣泛流傳。壯族這樣說明本民族的起源:雷公在危難時,被一對兄妹救了出來。雷公為報答兄妹,拔掉了一顆牙,並叫那對兄妹種在土裏。兄妹二人照他說的辦了。不料三天以後,生出了一隻大葫蘆。忽然間,滂沱大雨自天而降,地上洪水泛濫,所有的人都被淹死了,惟那對兄妹靠著那葫蘆得以逃生。後來這兄妹二人結為夫妻,繁衍出壯族後代。
苗族史詩《洪水滔天》說:
薑央生得不逢時,
世上隻有他妹妹。
……
哥哥就把妹妹娶,
妹給哥作妻。
納西族史詩《創世紀》說:
除了利恩六兄弟,
天下再沒有男的。
除了利恩六姐妹,
天下再沒有女的。
……
兄弟姐妹成夫妻,
兄弟姐妹相匹配。
根據我國當代民族學工作者調查,雲南永寧納西族兄弟姐妹通婚的殘餘還偶然存在。同母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居在各鄉曾發現六例,有的兄妹儼然以夫妻身份長期生活於眾兄弟和姐妹及子女之中,生兒育女,泰然自若。這為兄妹成婚的《創世紀》傳說提供了現實的根據,是遠古兄妹班輩血緣群婚曾長期穩定存在過的明證。
血緣群婚比起亂婚雜交無疑是一大進步。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動蕩不定的移居生活逐漸為相對穩定的居住生活所替代,一個血緣家庭往往由於人口增殖而分裂為幾個。各氏族家庭之間除了保持一定的經濟聯係外還要求建立某種社會關係,而同齡等級的男女嚐試著將兩性生活向族外家庭伸延,為之找到了一種最自然而親密的形式。通過長期的生活體驗,人們意識到無血緣關係的異性通婚,其後代在體力和智力上都更加優化。因此,血緣家庭內部的通婚又逐漸受到了限製而向族外群婚蛻變,最終形成了所謂的普那路亞家庭——不同氏族家庭的兄弟與姐妹可以同婚共歡,兄弟之妻亦為我妻,姐妹之夫亦為我夫;兄弟與兄弟之間,姐妹與姐妹之間都成了“親密的夥伴”。普那路亞的出現為擺脫蒙昧跨出了重要的一步,至此,人類加快了進化的曆程,開始向那以萬年、十萬年以至幾十萬年來計算時間的混沌無倫的時代作最後的告別!
在我國許多曆史典籍如《山海經》、《淮南子》、《漢書》、《三國誌》、《後漢書》、《梁書》、《博物誌》及近代小說《鏡花緣》中都提到過“女國”、“女子國”、“女人國”、“女兒國”。如《山海經·海外西經》說:“女子國,在巫鹹北,兩女子居,水周之。一曰,居一門中。”《大荒西經》又說:“大荒之中,有龍山,日月出入……有女子之國。”《淮南子·地形篇》說:“凡海外三十六國,自西北至西南方,有……女子民。”
那麽,這些女子國是如何生殖綿延的呢?《後漢書·東夷列傳》說:“海中有女國,無男人。或傳其國有神井,窺之輒生子。”郭璞注曰:“有黃池,婦人入浴,出即懷妊矣。若生男子,三歲輒死。”《太平禦覽》三九五卷引《外國圖》亦如是說。然而,這一說法隻不過是“女節感流星而生少昊”,“女嬉吞薏茨而生禹”,“薑嫄履大人跡而生後稷”,這是“聖人無父,感天而生”的神話變相發揮而已,在現代科學的觀照下其荒誕不經不攻自破。
其實,如果撇開了文明社會人們對家庭關係的既定認識,用曆史的觀點來看的話,女子國之所以繁衍生殖的問題並不難解決,其交?對象也不難確認。據《淮南子》載,與“女子民”毗鄰的即是“丈夫民”。《山海西經》記載“丈夫國在維島北”,與“女子國”相隔亦不算遙遠。《大荒西經》記載的“女子之國”與“丈夫之國”相距亦僅四山而已。郭璞已經注明,丈夫國“無婦人也”。那麽,丈夫國不也同樣存在需要繁衍生殖的問題嗎?毋庸多作闡釋,答案是十分清楚的。丈夫國、女兒國是遠古兩個非血緣家庭的象征,他們是按照族外婚的習俗彼此間的弟兄與姐妹交?相歡,其後代很可能根據性別的不同分開養育,近代南美洲巴西邊界上的哈母諾族男子與另一族團女子就是這樣處理“夥婚”的後代的。
《馬可·波羅遊記》曾記載元代時我國雲南永寧納西族“居民情願聽其婦女與外人交”。直到現代納西族仍采用阿注(又稱阿肖)的形式。隻要不是同一母係血統三至五代後裔,男女雙方就可以建立婚姻關係。他們各居母家,屬於兩個家庭。一般男女在白天接洽同意後,男子夜間到女子家同居,第二天清早便回到自己的母家,同母家的成員一道生活和生產。如果雙方住地較遠,當天往返不便,男子在女子家中同居幾天以後,也要返回自己家中,相隔一段時間再去走婚。男女雙方彼此互稱“阿注”,意即“男女伴侶”、“共宿的朋友”,雙方自願結合,但並不負有什麽責任。一個人可以在同一時期結交幾個阿注,也可以先後交幾個阿注,有一生累計多達十幾、幾十甚至更多個阿注的。這種現象顯然是原始社會族外群婚的遺跡。
這種遺跡在漢族風俗中也依稀可見。比較突地表現在兩姓世代互婚上。如《左傳·哀公三年》:“劉氏範氏,世為婚姻。”白居易《朱陳村》雲:“徐州古豐縣,有村曰朱陳。縣遠官事少,山深人俗淳……一村惟兩姓,世世為婚姻。”這種個體婚製中兩個組織互婚的古老淵源也便是遠古的族外群婚了。
另外還表現在親屬稱謂上。由於普那路亞家庭兄弟姐妹共夫共妻,所以他們生下來的後代便成為普那路亞共同的兒女,他們稱呼父親所有的兄弟皆為父,稱母親所有的姐妹皆為母。在商代卜辭中,武丁稱他的父輩便是父甲、父乙(小乙,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父己、父庚、父辛、父壬,稱他的母輩為母甲、母丙、母丁、母戊、母己、母庚(即武丁的生母)、母辛、母壬、母癸。後代“父之兄曰世父,父之弟曰仲父,仲父之弟曰叔父,叔父之弟曰季父”(《釋名》)。這種語言風俗至今仍能使人回憶起我們古老民族童稚時代的家庭、婚姻模式和她緩慢演進的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