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麗
尊是商周時期重要的酒禮器之一。以尊作為器物的專名始於北宋呂大臨的《考古圖》,但所收尊並非現在所稱之尊。之後,北宋宣和年間成書的《博古圖錄》已較好地將尊與其他器物區別開來,1941年,容庚在其《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中始為尊正名,“餘初以尊之類觶觚壺�者歸之觶壺觚�,而以犧象之尊當專名之尊。然尊之名既已習稱,改定為觚觶,終嫌無別。故今以似觚觶而巨者,仍稱為尊焉”。由此可見,尊的界定是非常困難的,往往會與觶、觚、�相混淆。具體一點,容庚在《殷周青銅器通論》中認為尊“專名是指一種大而圈足的盛酒器”,這樣尊就必須具備兩個主要特征,一是器體要大,二是必須是圈足。馬承源先生《中國青銅器》一書中定義尊是“高體的大型或中型的容酒器”,顯然是有些籠統。然而到目前為止,尚未在此類器物銘文上見有任何自名為“尊”的記載。《周禮・春官》中有六彝、六尊,“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六尊指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大尊、山尊,由此可見,尊可能是一種專用於祭祀的獸形尊和小口及大口廣肩尊。事實上,關於尊的定名,直到目前為止,尚沒有學者能夠下一個確切的定義,大都約定俗成地沿用前人有關尊的定義。由自宋代以來人們對尊的收集、著錄來看,大口是所有的尊都具備的一個主要特征,一般情況下,口徑是整個器物的最大徑所在,然而這隻是特征之一。但是,也有學者將人們經常所定的折肩無耳�歸為尊類,諸如楊寶成、劉一曼先生。所以有關尊最為準確的定名,還有待於以後的考古發現來證實或更正。正因為如此,本文也是遵用已定的尊名,來作尊的研究,同時綜合了以往各家觀點對青銅尊作了以下幾點限定:一般為高體的大型或中型的盛酒器,不排除某些形製與一般的尊相同但已經明器化的小型器;一般口部外張程度較大,不排除因時代的差異口部外張程度較小的器物;均有較高的圈足;形製類似於觚、觶但體高粗者。
由容庚對青銅尊的界定來看,青銅尊的形製與其他器物之間有許多相同之處。因此有觚形尊和觶形尊的稱呼。實際上,青銅尊不同的類型確實與其他器物有關,而且在組合方麵,彼此之間也有許多關係,本文著重從形製和組合方麵簡單討論一下青銅尊與其他器類的關係。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青銅小口廣肩尊與折肩無耳�
小口廣肩尊的小口是相對於殷墟二期的大口廣肩尊的大口而言,其口徑與肩徑基本相當。小口廣肩尊與折肩無耳�,由於兩者器形十分接近,所以學術界對此也各有不同的觀點,同一件器,有的學者稱為尊,有的學者稱為�。例如對於鄭州白家莊M3:9號器,郭寶鈞先生將之稱為瓿,總結其“形在尊、�之間,口不大侈亦不大□廣肩、深腹、低圈足,有三個十字形孔”,並認為小屯M33“1瓿形同中商,而演化出兩件侈口的尊來,但尊的紋飾,仍沿用中商瓿的格式,為三幅製”,安金槐先生在《鄭州商城》中稱為�,朱鳳瀚先生在《古代中國青銅器》中稱為尊,現今學術界將M3:9稱為尊已無異議;有關安陽小屯M232:R2056、M331:R2058及M388:R2061等器,劉一曼、楊錫璋、楊寶成等先生將其稱為尊,鄭振香、陳誌達先生在一文中說:“鄭州二裏崗上層與盤龍城的部分墓葬中,出有一種侈口束頸寬肩圈足尊,報告編寫者都稱之為‘�’。李濟將殷墟出土的類似之器稱為‘瓿形器’。我們認為此種尊與殷墟第二期大口窄肩圈足尊相似,而第二期之銅�,無論方形或圓形,均為小直口頸無圈足,傳世銅器中較晚的某些�,雖有極矮的圈足,但外形上與上述的‘�’也有明顯的區別,故我們稱之為‘尊’”。而朱鳳瀚、安金槐先生將之稱為�,馬承源先生在《中國青銅器》一書中既沒有將其歸為尊,也沒有將其歸為�,而是沒有涉及這幾件器,估計馬先生可能也認為這幾件器的歸屬很難確定,在條件未成熟時暫不討論。但是馬先生將與之相近的河南鄭州白家莊出土的一件頸部有小耳的器定為甕(或□),並認為其存在時間大約在“商早期至晚期前段”,當�(這裏指肩部有耳�)普遍使用時,這類器逐漸消失。張昌平先生認為,大口折肩尊和無耳折肩�兩者形態極接近,基本上隻有大口與小口之別。無疑,此處的大口折肩尊的大口是相對於�的小口來講,實際上即本文所討論的小口廣肩尊。同時張先生認為將無耳折肩�歸入尊類的觀點“很有道理”。但是他又說“器物名稱實際上隻是表明類別的一種符號,既然‘尊’的名稱同樣名實不符,我們也未嚐不可遵從約定俗成將尊、�分稱”。由此可見肩無耳�和小口廣肩尊之間的關係確實難以明確。
有關尊的定名,前麵已經論述過了,此處不再贅述,這裏主要談一談�的定名。青銅器中自名為�的器可見於扶風莊白一號窖藏出土的陵方�,該�為方體,直口,圓肩,矮圈足,兩側正中各有一銜環耳。此件器肩部飾渦紋,中間一獸首,為西周早期偏晚器。另有《通考》中著錄的□午久�,為侈口,束頸,圓肩,矮圈足外撇,肩有二半銜環耳,也為西周時器。《周南・卷耳》中載:“我故酌彼金�”,又《禮儀・少牢饋食禮》:“司宮設�水於洗東,有□”,由此可知,�既用作盛酒器又用作盛水器,所以我們估計�肩部設置的雙銜環耳也應是與提盛酒、水有關。從上述自名的幾件�來看,不論其體方或體圓,非常重要的一個共同點是肩部都有耳,而且都是圓肩。這也是我們認為所謂的折肩無耳�難以歸入�屬最重要的原因。隻是宋人將折肩無耳之器歸入�,後人便約定成俗沿用至今,並無確切依據。
目前和西周自名青銅�器形相似的�最早見於安陽小屯M238、M18、M5,學術界一般將M5和M18的時代定為殷墟二期,其中前兩墓出土的�均為圓體,後一墓出土的為方體,共同的特點是肩部均有雙耳,這與自名的�基本相同,區別是底部無圈足,而自名的�底部有圈足,不同的原因可能與時代早晚有關。折肩無耳�之所以不能歸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折肩無耳�出土在商代中期與殷墟一期的墓葬中,後期不再出現。屬於自名的�,如小屯M238、M18、M5所出土的�時代也均較早,在殷墟二期。二者時代上緊密銜接,但差別卻很大,前者為直口,圓肩,深腹,平底,肩附雙耳;後者則為直口或微侈,折肩,有的腹淺,有的腹深,圜底,高圈足。到稍後殷墟三期的安陽大司空M51中出現了雙耳圓肩矮圈足的�。即使將之認定為不同的型,但一般來講,型與型之間也應該有主要的幾個共同點,而折肩無耳�與�之間似乎並無任何聯係,如果再進一步將圈足視作二者的聯係,那麽殷墟一期和三期之間�的形態演變不經過二期的跳躍式發展也難以讓人理解。二者在紋飾上有較大的差別,殷墟時期的�紋飾比較複雜,有垂葉紋,有獸麵紋,其中獸麵紋與折肩無耳�的紋飾有相同之處,但垂葉紋卻不見於折肩無耳�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青銅�的肩部多半有圓渦狀紋飾,此種紋飾也從不見於折肩無耳�上。安陽小屯M5和大司空M51出土的青銅�出土時均有蓋,折肩無耳�上從不見蓋。
事實上,前人所述折肩無耳�與小口廣肩尊有許多相似之處:一是二者在外形上十分接近,均為侈口,長頸,廣折肩,圜底,高圈足。二是二者在裝飾手法上基本一致,均於頸、足上飾凸弦紋,肩、腹處飾帶狀獸麵紋,圈足上有“十”字形鏤孔。當然,之所以有人稱之為�,是因為二者之間也有一些細微的差別,主要為:一般青銅小口廣肩尊均為明顯的侈口,束頸,頸部曲率較大,口頸略大於或略小於肩徑。青銅折肩無耳�則有的為直口,有的口微侈,沿外折,口徑小於肩徑,頸多為斜直頸,微束。青銅尊腹較淺,而青銅�腹則較深。
從組合上分析,我們首先要明確的是二者共出而且保存完整的墓葬組合。從安陽小屯M333來看,該墓出土青銅禮器共10件,其中鼎2(一件扁足,一件尖錐足)、�2(一件菌狀柱、三角形足,一件傘狀柱、T形足)、觚2(一件口大,一件口小)、爵2(一件平底,一件圜底),其餘兩件中一件R2059為侈口、束頸、折肩,可以肯定為尊,另外一件R2060為長頸、口微侈,形製與R2059略有不同,原先稱為�,但二者的紋飾及裝飾手法基本相同。我們由前四類器均為兩件,而且兩件形製不同分析認為該墓為食器和酒器的組合,同類器每類兩件,形製各不相同,並由此推測該墓所謂的�應當為尊較為合適。再看安陽小屯M331的組合,青銅禮器共19件,其中鼎(2一件錐足,一件柱足),1、�(3一件三角形足,兩件T形足)、爵(3一件圜底,兩件平底)、觚(3一件粗體,兩件細體)、卣1、�1、“鍋形器”1、鬥1,其餘三件器,兩件可以肯定為大口廣肩尊,另外一件為小口、束頸,紋飾裝飾手法與上兩器相同,但無獸首和扉棱。在此墓中,我們可以將□視作與鼎成組,為三件炊器,�、卣為新出器類,可以不考慮,這樣該墓組合就成了每類器三件,而且其中必有兩件形製相同,另外一件形製有別,由此我們推測被稱為�的那件器可能是尊。那麽時代稍早的白家莊和盤龍城出土的�也應當作尊對待。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將折肩無耳�歸屬於尊比較合適。這樣的話,青銅�最早的出現就被推後到殷墟二期,稍晚於尊的出現。在此之前的二裏岡上層和殷墟一期,青銅禮器的主要為鼎、觚、爵、�、尊較為穩定的組合,青銅盛儲器主要是尊,如鄭州白家莊M2、M3,向陽回族食品廠窖藏,安陽小屯M232、M333、M388、M331等墓葬。殷墟二期,青銅�增多,尊則相對減少,較大型的墓葬中�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尊,可能與二者的用途相同有關。殷墟三期�的數量有所減少,周初以後就很少見了,而青銅尊卻在殷墟三期有所增多,四期更加盛行起來。
二、青銅尊與卣
現時所稱的卣為酒器,這當無異議,共同的特征是斂口,深腹,圈足,兩側有提梁,上有蓋,因此又稱提梁卣。目前所見最早的卣當屬鄭州向陽回族食品廠窖藏出土的卣,另外,黃陂盤龍城M1出土的一件也較早。從殷墟二期開始卣較多出現,但尚看不出與尊有緊密的關係,殷墟四期,卣開始與尊同時出現,二者的組合穩定如商代觚爵的組合,成為殷墟晚期禮器組合的一大特點,但此時尊和卣在紋飾方麵的共同點並不多。西周早中期,尊和卣常常以同樣的形製、紋飾、銘文出現在墓葬或窖藏中。尊和卣的組合主要體現為以下幾點:
尊卣銘文有時完全相同,而有別於其他共出器物的銘文。例如1974年北京琉璃河燕國墓地M52西周早期墓出土的尊和卣,紋飾風格不一,但銘文相同;M253銘文和紋飾風格完全相同;另有1976年陝西寶雞竹園溝M7出土的同銘伯各尊和伯各卣。
尊卣紋飾風格基本一致。例如寶雞竹園溝M13西周早期墓出土的鳥紋尊和鳥紋卣、傳世的岡劫尊和岡劫卣,均為獨特的直棱紋和鳥紋,1976年陝西扶風莊白1號窖藏出土的豐尊和豐卣紋飾完全相同。
尊和卣在形製方麵也有許多相同之處,可以看出是人們有意所為。因為從眾多的尊和卣來看,西周時期共出的尊、卣有著相似的演變趨勢,均是由瘦高向粗矮發展,有的形製則完全相同。例如1976年陝西寶雞竹園溝出土的□季尊和□季卣,底部均有四獸足,其亦步亦趨的搭配一目了然。
西周早中期,同銘、同紋飾尊卣相配的現象已成了普遍形式。尊和卣的匹配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一尊配一卣,如1962年湖北江陵萬城西周早期墓,1978年陝西扶風齊家M19,扶風雲塘M20、M13,1976年陝西長安張家坡M87等,墓室麵積多在10m2以下;二是一尊配二卣,這主要見於北京琉璃河燕國墓地M251和M253,陝西寶雞竹園溝M13、M8,墓室麵積多在10m2以上,三是二尊配二卣,如陝西寶雞竹園溝M7,陝西長安鬥門鎮花園村M15等,另外也有兩尊配三卣,如1976年甘肅靈台白草坡M1.其中最常見的組合為前兩種,尤以第一種最為多見,後兩種較少。尊卣的匹配數量在殷墟三四期墓室麵積為10m2以下的中小型墓中基本上為一尊配一卣,大型墓由於出土數量少暫時還難以明確,西周時期,尊卣的組合數量似乎不是非常嚴格,也不一定與墓室的麵積完全成正比,但可以較為肯定的是一尊配二卣的墓葬等級一般都比較高。
三、青銅尊與觚
殷墟三期時,大口廣折肩尊僅在較大的墓中見到,如安陽戚家莊M269、郭家莊M160出土有大口廣折肩方尊。中小型墓中開始流行一種形狀似粗體觚的觚形尊(也有學者稱為筒形尊),因二者形製相近,所以我們也將之稱為觚形尊,以期能更直觀地體現出此類尊的特點。有學者認為觚形尊與粗體觚“兩者很可能有承襲、演變的關係”,我們也讚同此觀點。朱鳳瀚先生在尊的形式劃分中將殷墟二期墓葬安陽大司空M51出土的一件列為Ⅰ式,馬承源先生雖未言明青銅尊式的劃分,但在觚形尊(或筒形尊)一類中舉的第一個器例是商代晚期遼寧喀左山灣子出土通體飾有扉棱的細體觚形尊。觚形尊較多地出現在殷墟四期,安陽戚家莊M269出土器物中有觚2、大口廣肩尊1、觚形尊1,其中觚形尊與觚的區別是非常明顯的,我們也認為將大司空M51:16命名為尊較為合適。觚形尊與觚十分相似,以至於有的著作中將觚與觚形尊混淆,如《博古圖錄》卷六收錄的“周乙舉尊”實則為觚。
以二者共出的墓葬來分析,觚形尊與觚的區別在於:觚為特瘦高型,腹腰很細,曲率很大,圈足很高,而且底部多半有高台邊,由於是飲酒器,粗體觚通高一般在20厘米以下;觚形尊則相對較粗,腹部曲率較小,圈足較低,外撇,底部多無台邊,通高一般大於20厘米。由此我們認為,器物腹腰的粗細,即曲率的大小是判斷其所屬最主要的依據。從目前所出的觚形尊來看,不論通體有扉棱或無扉棱的觚形尊,都與同類的觚有很大的相似之處,兩者的確可能有承襲演變的關係。觚在西周早期偏晚數量減少直至消失,而細體觚形尊則在商末周初演變成了筒形尊,與觚形尊有了較明顯的區別。觚爵相配是商代殷墟時期的主要組合,同墓葬中二者數量一般相同。據劉一曼先生統計,殷墟時期的墓葬中,出土觚爵的墓葬基本上占92%,隻有第四期在82%左右,尤其是第一期更是達到100%。觚爵尊在殷墟一期時,有較規整的組合,有時三者件數相同,例如安陽小屯M333為一尊配一套觚爵、M331為三尊配三套觚爵,但一般情況下,尊的數量都小於觚爵的套數,較大型的墓多為一尊配兩到三套觚爵,殷墟四期小型墓為一尊配一套觚爵,其組合是相當穩定的。
四、青銅尊與觶
青銅觶為飲酒器,其容量為三升,大於爵(一升)、觚(二升),小於角(四升),觶的形製特征為:橫截麵為圓形或橢圓形,敞口,有蓋,束頸,鼓腹較深,腹徑路大於口徑或與口徑接近,下有較高的圈足。觶形尊與觶形製十分接近,均為垂腹,圈足較矮,二者的區別在於觶形尊口徑一般大於腹徑,無蓋,觶多為瘦高形,而且相當一部分觶都有蓋,蓋上有一鈕以便使用。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觶本身作為飲酒器,其體型一般較小,通高多在10~20厘米之間,以此我們可以將一些形製相同的尊與觶區別開來,當然,當兩種器物均作為明器共出時,其體型區別可能不大,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注意分析共出青銅禮器的組合關係。
觶的出現較觚、爵、尊要晚,出土器物中,目前最早的觶見於安陽小屯M5,即婦好墓,時代為殷墟二期,共出的尊為高體大口折肩方尊和圓尊,此時二者形態差異很大。西周早期偏晚時,出現了形製與觶相近的觶形尊,觶形尊應是由粗體觚形尊發展而來,在發展過程中受到了觶的影響。例如,陝西扶風雲塘M10出土的□尊腹部已下垂,而且圈足變矮,與同墓出土的觶有了幾分相近,長安花園村M17出土的尊、卣、觶形製完全相同,均有雙□唯一的區別是尊束頸明顯(或敞口明顯),口徑大於腹徑,而觶頸基本不束,口徑小於腹徑,觶有蓋,尊無蓋,扶風法門莊白白家村出土的觶和尊形製接近,均帶有雙。
在觶形尊與觶中,爭議較大的為西周孝王時期的□尊,此尊通高11.2厘米,口徑12.9厘米,王世民等三位先生在《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一書中將其歸入尊類的附載中,可見作者也難以界定,隻好作為存疑暫列入尊類,不作形式劃分。我們傾向於將之歸入尊類,主要是考慮到器體較粗,與寶雞茹家莊M1乙出土的尊相似。另外,《宣和博古圖》中的有一件召公尊,其上有蓋,蓋上為圈足形捉手,目前發掘的尊尚未見蓋,可能歸入觶類較妥。
以上簡單討論了青銅尊與相關器類的關係。當然青銅尊與�之間還有諸多問題尚難明確,例如四川廣漢三星堆祭祀坑中出土的�與自名的�有較大區別,與尊同樣有大的區別;青銅尊與卣的組合配置究竟有無定製以及部分形製近似觚和觶的青銅尊的歸屬等問題仍有待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