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算豪門資本,徹底挽救經濟危機;
5.要求實現四項諾言,保障人權,保障自由;
6.提高教育經費:
(1)提高教育界待遇;
(2)全國學生都享有公費待遇。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決定從19日起,全校罷課三天,必要時采取遊行方式,提出“六二”為反內戰日,通電全國,號召各界罷工、罷市、罷課,並舉行反內戰大遊行。大多數學生代表簽名響應院係代表大會關於罷課的決定。
北大學生決定罷課後,校長胡適當天下午就貼出布告說:“同學對於現實政治問題,自由發表意見,我們當然不反對。但政治問題都是很複雜的,不是短時內所能解決的,更不是學生的罷課所能立刻收效的。所以,我們誠懇的希望同學們鄭重考慮,不要用荒廢學業的罷課方式來作政治要求。”訓導長陳雪屏還宣稱20日發放5月份全部公費,6月份公費也提前於6月1日發放。校長的布告看來似乎語重心長,訓導長運用的好像是“釜底抽薪”,但反饑餓浪潮像奔騰的洪水,無論如何也阻擋不住了。
在清華、北大決定罷課後,北平的北洋、鐵道學院、師大等校也先後決定罷課,二三十年來從未參與學生運動的輔仁大學也毅然與清華、北大采取同一步伐。
天津南開大學在南京中大、北平清華、北大的影響下,5月15日,16個進步社團成立社團聯席會,發動簽名運動,要求立即召開學生大會,討論反饑餓反內戰問題。17日晚,南開學生自治會召開學生大會,會上,有極少數國民黨、三青團學生搗亂,說什麽“共產黨製造內亂,政府必須戡亂”,反饑餓反內戰是“受共黨利用”,從而引起一場激烈爭辯,國民黨、三青團學生被駁得理屈詞窮、一個個溜出會場。大會開到深夜,會上提出五項要求:1.反內戰,重開和談,實現政協決議;2.增加教育經費;3.增加公費名額,提高公費標準;4.合理提高公教人員待遇;5.減征田賦,緩征兵役。還決定從18日起罷課三天,開展反饑餓反內戰宣傳。
北洋大學學生自治會,應600人的簽名要求,在17日晚召開學生大會,討論反饑餓反內戰問題,決定從18日起罷課一周。
天津工商學院決定罷課;唐山交通大學也以罷課響應。
“五一八血案”
17日,清華罷課第一天,組織宣傳隊200多人在成府和海澱街頭宣傳,向市民解釋反內戰反饑餓的意義,呼籲停止內戰,實現和平。
18日一早,清華宣傳隊300多人到市區宣傳,先到北大,駐於北樓,與北大院係聯合會一起辦公。下午,清華北大兩校宣傳隊匯合,出發前,北洋歌詠團也來了,三校宣傳隊就分組赴前門、西單、東四、王府井四區作街頭宣傳。北大合唱團和北洋歌詠團為一隊,由地安門經輔仁西四向西單前進,在熱鬧場合,就停下來作街頭講演、唱歌、呼口號。
他們到了西單,就在西單商場對麵街上,用宏亮的歌聲唱著“這年頭,怎麽得了,一百塊錢的鈔票沒人要……”等反內戰歌曲,高呼“我們要吃得飽!”“我們要安居樂業!”接著,一個學生作了激昂慷慨的講演,闡述“內戰打不得”的道理,大意是:我們打了八年的苦仗,應該要好好地過日子了,為什麽我們現在還要挨餓,還要征糧,還要征兵呢?這都是內戰!內戰一天不停,我們便一天不能安居樂業!市民聽了很受感動,有的點頭,有的鼓掌,有的跟著呼口號,有的竊竊私語。
正在這時候,突然有兩輛卡車運來穿著美式服裝的青年軍二八師士兵百餘人,他們衝了過來,挑釁地質問學生:“誰在打內戰?”學生趨前解釋,但話音未落,就聽到喊打聲四起,宣傳隊見勢不妙,就高喊:“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這些暴徒根本不聽,他們喊著:“他媽的,不征糧老子吃什麽!”“打他媽的共產黨!”把手無寸鐵的學生30餘人圍在街心,用皮帶、木棒、扁擔、石塊毒打。西單商店紛紛閉門,有些學生避入商店,有的躲進居民家中。十幾個暴徒包圍了一個女學生,他們用皮靴猛踢她的小腹,還拔她的頭發。她口鼻鮮血直流,倒在地上,行人為之落淚。市民數人趨前勸阻,也遭暴徒毆打。
宣傳隊為避免衝突,乃終止講演,列隊返校。青年軍仍尾追毆打,這時又有一輛軍用卡車運來青年軍士兵約50人,與先來的青年軍匯合在一起,圍毆學生。學生被打傷多人,由未傷的同學抬著疾走,至北池子街北口,兩輛軍車再將學生隊伍衝斷,暴徒又將後行者包圍毒打,學生三人重傷吐血。
聯絡員把學生被打的消息傳到北大四院,先修班學生正在吃晚飯,聞訊後異常憤慨,立即丟下手裏的窩窩頭,跑去營救,結果他們也挨了打。北大趕來營救受傷同學的人越來越多,一度奮勇衝上救人,此時憲兵出來幹涉,反說學生不守秩序,製止學生行動。北大學生為免生意外,急速返校,青年軍竟架起機槍,意欲掃射,幸好北大學生沒有出校門,事態才未擴大。這一來,北大、北洋學生共有30多人受傷,其中11人重傷,住進北大醫院。
清華校車路過西單也被砸壞,乘客多人被打。
當青年軍在西單圍毆北大、北洋學生時,行轅主任李宗仁正邀請各院校負責人座談。李宗仁聞悉西單事件後,即電青年軍二八師徹查真相,嚴懲肇事士兵,並派人赴醫院慰問受傷學生;當晚,北大、清華等校負責人亦赴醫院慰問受傷學生。
“西單血案”消息傳來,平津唐各院校學生義憤填膺,怒不可遏。清華大學學生貼出了許多激動人心的大字報:“他們流血,我們呢?”“我們怕嗎?不,隻有恨!”“如果宣傳隊今天不回來,明天我們進城去接他們回來。如果明天我們不回來,後天全中國的老百姓會接我們回來的!同學們,我們去吧!”北大、清華許多中間同學也紛紛投入鬥爭行列。
第三節 餓騙亂何人能忍,打殺押學生何辜
《複課宣言》真可謂極盡謾罵、誣蔑之能事。
金大學生被蔣介石指名攻擊為“行同暴徒”後,有的學生開始退縮,但更多的學生義憤填膺,要求按原議參加遊行。
約專、語專兩校學生在校方的阻撓下臨時退出了遊行。
這是一次在險惡形勢下的決策性會議。
會議結束已是5月20日淩晨了,中大學生宿舍不少寢室和教室仍然燈光通明,不少學生還在忙碌著,為即將到來的戰鬥而厲兵秣馬。
清華領頭,燕大居中,北大殿後,中學生在當中。
烈火幹柴一相逢,反對內戰競相起
南京學生在蔣介石的鼻子底下掀起反饑餓鬥爭,極大地震動了國民黨當局。起初,國民黨當局企圖通過各校學生中的國民黨員、三青團骨幹來“滅火”,但這些人起不了這樣的作用,因為他們在學生中已相當孤立,何況學生中的國民黨員、三青團員的大多數也不同程度投入了反饑餓鬥爭。於是,國民黨當局又電令各校行政當局設法勸阻學生請願、遊行,但也無效果。
此後,國民黨當局采取的“重大措施”是提高副食費(南京提高一倍),滿以為可以基本緩解學生的不滿。但事情遠非如此,“重大措施”不但沒有起多少緩解作用,相反,進一步激怒了學生。中大學生認為自己受了行政院的騙,因此,就有800多人聯名要求係科代表大會召開緊急會議,並於當晚議決:停止“休止罷課”,即繼續無限期罷課。這充分說明:中大學生反饑餓鬥爭,不隻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副食費,從某種意義說,更重要的還在於揭露饑餓的根源在內戰,為掙紮在饑餓線和死亡線上的千百萬人民呼號!16日發表的《中央大學學生為要求增加公費再度宣言》已體現了上述意思。
中大學生在反饑餓鬥爭中正式提出以“反內戰”作為總口號,是比較遲的,應該說,這不是運動的缺點而是指導策略上的成功。中大反饑餓鬥爭之所以能團結廣大中間學生以至學生中的國民黨員、三青團員的大多數,是與沒有過早地提出反內戰口號密切相關的。中大係科代表大會上,少數進步學生曾經幾次三番要求把反內戰與反饑餓並提,大會沒有接受,而加以否決了。這是因為,無論是運動的領導層,還是進步學生的大多數,都不同程度上意識到,過早提出反內戰口號,一批中間學生就會躊躇不前,甚至退出鬥爭行列,而中間學生能否充分發動,是運動能否取得全勝的關鍵。但在民主牆上,在係科代表大會辯論中,在宣言和有關文件裏,則充分揭露饑餓的根源是內戰,引導大家認清反饑餓反內戰的道理,所以,中大反饑餓鬥爭實際上具有反內戰的性質。
國民政府最高當局覺察到中大學生反饑餓鬥爭的重點,不隻是為自己提高副食費,而是聯合全國學生,揭露饑餓的根源是內戰,為掙紮在饑餓線上的千百萬人民呼號,也就是,反對國民黨蔣介石獨裁、內戰、賣國的基本政策,反對國民黨的統治時,也就決定對學生運動采取鎮壓為主的政策。
18日,蔣介石親自主持臨時國務會議,通過了《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並發表了殺氣騰騰“整飾學風,維護法紀”的談話,行政院院長張群發表“為有效執行維持秩序辦法”的談話,首都衛戍代司令張鎮發表“決心維持社會秩序,不容再有毀法行為”的談話。這些《臨時辦法》、“談話”不僅說明,反饑餓、反內戰運動的發展已引起政府最高當局的極大恐慌,而且也標誌著國民黨對付學生運動策略的重要轉變,即由防禦轉為進攻。從此以後,一直到逃離大陸,國民黨對付學生運動的政策是以鎮壓為主,而且日趨高壓。
國民黨對學生運動的策略之所以在這個時候作這樣大的轉變,是與當時整個形勢息息相關,主要是,國統區已陷入日益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民不聊生,民怨沸騰,軍事上又節節敗退,社會上到處布滿“幹柴”,可以說,國民黨蔣介石的統治已處於搖搖欲墜之中;為了挽救危局,國民黨蔣介石已經不能容忍學生奮起反抗,特別是,不能容忍學生運動的衝擊波引發工農群眾的連鎖反應,而這時候,蔣介石的政治欺騙又已基本破產,這樣,也就以“鐵的手段”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了。
國民政府頒布《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
1947年5月18日
國民政府十八日令:邇來物價波動影響民生,政府正積極籌措有效方案,以期安定,詎意京滬等地,竟有若幹學校學生,及一部分工商界職工,相率集眾請願,迭提過當要求,出以越軌行為,妨害公務,阻礙交通,顯係有意鼓動風潮,擾亂社會秩序,破壞行政措施,長此不戢,將愈使物價波瀾繼長增高,而趨於素亂,即違公眾福利之目的,尤貽國家民族之禍害,當屬明智者所不忍為,實亦政府所難坐視,查妨害秩序與公務,刑法及違警罰法,均有明確製裁,除將各有關法律條文擇要公告籍彰警惕外,並經國務會議第一次臨時會議,根據施政方針第十條之規定,通過左列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六條,自即日起公布施行。
(一)凡人民團體或學校學生,如向政府有所請求,應向當地主管機關呈請,主管機關不能解決時,應候主管機關向其上級機關呈請核辦,不得越級請願。
(二)凡人民團體或學校學生請願時,應派代表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其代表人數以十人為限,不得聚眾威脅,違者應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解散。
(三)各學校學生,如有罷課或遊行示威或其他擾亂公安情事,各該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采取必要措施,或予以解散。
(四)各地人民團體,如有罷業罷工或遊行示威或其他擾亂公安情事,各該管行政機關,應采取必要措施或予以解散。
(五)凡人民團體或學校學生不遵守以上條文規定,致妨害公共秩序,阻礙交通,妨礙公務,毀損公私財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當地政府應采取緊急處置,作有效之製止,其觸犯刑法者,並送由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以上辦法及有關法律條文之規定,應由各級主管機關切實執行,並曉諭各機關團體學校一體遵照為要。
附有關法律條文(略)
《臨時辦法》、蔣介石的“談話”發表後,輿論嘩然,許德珩、梁漱溟、黃炎培等均痛切陳詞,予以譴責。許德珩說:“不論憲法約法,乃至最近……簽訂之施政方案,均規定人民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而對學生情感何以要另定臨時緊急法?憲法約法等是否為騙人之幌子?各種法律中,人民究竟遵守何種法律?在文告口號中,口口聲聲稱政府領導人民,何以官吏貪贓枉法,而偏要人民守法?今日內戰激烈,民不聊生,孫中山先生臨終遺言為‘和平奮鬥救中國’,而今日則一切反是。希望政府切實反省,勿對任何進忠告者,取敵視態度。”梁漱溟說:“政府何以無勇氣與學生討論時事,何以必須召開臨時國務會議,定出緊急處置辦法,限製人民請願自由,何以必須出動軍警鎮壓,如臨大敵?世界各國對學生采取如此嚴厲之手段似尚少見,進言之,國民黨主政期中,實行黨化教育,已達20年,黨團控製學生,學生運動係如何造成,豈能輕輕諉過他人?今日之計,政府對和平問題必須作善意考慮,對學生運動,更應立即妥善解決。”
上海各界人士座談會出席者:柳亞子、許廣平、鄭太樸、馬敘倫、葉篤義、張瀾、包達三、譚平山、郭沫若、朱蘊山、沈體蘭、沈鈞儒、朱紹文、馬寅初、張誌讓等17人,會上,“一致認為,學生之行為值得敬愛……大家對《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展開熱烈的討論,其結果如下,第一,認為請願是一種人民基本權利,在今日政府所頒布而尚未生效之憲法第十六條,及今日尚未失效之訓政時期約法第廿條,均有規定,所以此次學生向國民黨當局請願,不能不認為是合法而且是正當的行為。第二,凡屬人民基本權利關係,必須以法律來規定,不能容許以命令來變更或加以限製的。第三,此次《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到底是法律還是命令,如其說它是法律,沒有經過合法手續,如其是命令,那是不能把它來限製人民基本自由。從立法方麵嚴格來講,政府實不免有違法之嫌,尤其是從行政責任上來看,不能不認為今日政府犯了曆史重大錯誤,忘記了過去的教訓。此種局勢如再隨政治惡化,發展下去,將至不可收拾。”中大學生發表了《抗議書》如下:
中央大學學生對“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的抗議書
1947年5月20日
任何民主國家的人民,均有享受身體自由,言論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以及遊行請願自由的權利,任何民主國家的政府,均有保障人民上列諸項基本自由的義務,在憲法頒布新政府成立的今日,政府竟製定所謂“維持社會秩序臨時辦法”,我們不勝駭異,我們要指出:整個社會秩序已被內戰破壞無遺,我們遊行請願的目的是為了爭取社會的安定和繁榮!上述法案不但剝奪人民基本自由,違反民主精神,且與蔣主席四項諾言亦背道而馳,我們對政府此種非法行為,除深表遺憾外,特此嚴正抗議。
蔣介石對學生運動采取以鎮壓為主的策略,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支持和鼓勵學生中的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采取進攻的姿態,發動學生中的國民黨員、三青團員,爭取中間學生退出反饑餓行列,以孤立進步學生。
18日,也就是蔣介石召開臨時國務會議的那一天,中大學生中的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糾集一夥人成立“中大複課運動委員會”,發表宣言,發動學生簽名。國民黨《中央日報》報導說“繼起響應者極為踴躍”,實際上隻二三百人。“中大複課運動委員會”的《複課宣言》代表了學生中國民黨、三青團骨幹分子竭力爭奪中間學生的基本論點,很值得一讀。茲將《複課宣言》摘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