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日本人,必須從弄清他們所謂的“各安本分”的含義開始。他們信賴秩序與等級製度,這與我們截然相反,因為我們信仰自由平等。對我們來說,將等級製作為一種可能的社會結構是很困難的。日本人對於等級製的信賴是其對於人際關係及人與國家關係所持有的整體觀念的基礎。隻有對諸如家庭、國家、宗教信仰及經濟生活等作出描述,我們才能理解日本人的人生態度。
日本人一直用等級製來看待國際關係的全部問題,正如他們以同樣的觀點來看待國內問題一樣。在最近的十年間,日本把自己描繪為接近國際金字塔頂端等級的國家。現在,這個位置已被西方各國所替代,而對於現狀的接受,也正源於日本人的等級觀念。日本的外交文件經常表現出他們對等級製度的重視。1940年日本締結德意日三國同盟條約的《前言》中說道:“大日本帝國政府、德國和意大利政府都確信,萬邦‘各安本分’乃世界持久和平之前提……”天皇簽署此條約時所發的詔書上再次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弘揚正義於萬邦,一統乾坤為一宇,實我皇祖皇宗之大訓,亦朕夙夜心中之所念。而今世間戰亂不止,人類蒙難未知何窮。朕唯願世亂停止,克複和平。茲三強訂立本約,朕深感欣慰。
惟萬邦各安本分,民眾平安和諧。曠古偉業,目標甚是宏遠。
就在偷襲珍珠港的當天,日本特使向美國國務卿科代爾·赫爾遞交的一份聲明中,也極為明晰地陳述了這一觀點:
……使世界萬邦各安本分乃大日本帝國堅定不移之國策……,因為現狀與大日本帝國“各安本分”之基本國策背道而馳,故帝國政府斷不能容忍。
日本的這份備忘錄是針對國務卿赫爾數日前所發備忘錄的答複。在赫爾的備忘錄中,美國所尊重的基本原則恰如日本的等級製一般得以強調。赫爾國務卿所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是:主權及領土完整的不可侵犯;不幹涉他國內部事務;相信國際合作及調停;各國平等的原則。這些是美國人對於不可侵犯及平等權利信仰的全部要點。我們相信這些日常生活的原則同樣也是我們在國際關係中所遵循的基本準則。其中尤以平等是美國人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最高、最合乎道德的基礎。平等對於我們來說,意味著擺脫暴君、幹預和苛捐雜稅,也意味著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以及人們擁有改善自己生活的權利。這是被組織起來的人類在我們已知的世界獲得人權的基礎。甚至在我們違背這一原則時,我們依然支持平等這一德性,並以極大的義憤與等級製作鬥爭。
自美國建國以來這一原則始終被堅持。傑弗遜把這一原則寫入《獨立宣言》。另外,寫入憲法的《人權法案》也以此為基礎。在一個新國家的公開文件中,這些正式語句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們反映了這塊大陸上的男男女女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生活方式,那是一種令歐洲人感到陌生的生活方式。有一份重要的國際報道文獻,是年輕的法國人阿列克斯·德·托克維爾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初訪問美國後所撰寫的關於平等問題的著作。托克維爾是一位聰明且富有同情心的觀察家,能夠看到異域美國的許多優點。在他眼中,美洲大陸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年輕的托克維爾在法國貴族社會中長大,而這個社會先是受到法國大革命的震撼和衝擊,隨後又遭遇到新的、激進的《拿破侖法典》,這些令當時仍活躍在世並有相當影響力的人士記憶猶新。他寬容地評價美國新奇的生活秩序,不過他是用法國貴族的眼光進行觀察。他的書向舊世界報道了新事物的來臨。他相信,美國代表的是即將到來的新發展,這種發展隨之也將發生在歐洲,隻是與美國會有些差異。
因此,他詳細地報道了眼前的新世界。這裏的人們真心實意地認為自己與其他人是平等的。他們的社會公眾交往建立在一個全新的、和諧的基礎之上。人與人平等對話。美國人從不關心等級禮節的細節,他們既不認為自己理應知曉這些禮節,也不以這些禮節要求他人。他們喜歡說,自己不虧欠任何人。這裏沒有舊貴族或羅馬式的家族。曾經統治過舊世界的社會等級製在這裏蕩然無存。托克維爾說,這些美國人相信平等甚於一切。他說,美國人經常關注一個方麵而實際上讓自由飛出窗外,但是平等才是美國人的生命所係。
通過這個外國人的眼睛,我們看到了一個多世紀以前自己祖先的生活方式,這不禁讓我們這些後輩深受鼓舞。此後,盡管美國發生了許多變化,但其主要輪廓沒有改變。從這部著作中,我們看到1830年的美國已經是我們今天所熟知的美國了。在這個國家裏,向來就有,現在仍有亞曆山大·漢密爾頓那樣生活在傑斐遜時代的人物,他們更偏愛貴族式的社會秩序。然而即使是漢密爾頓之類的人也認識到,在這個國家裏,我們的生活方式不是貴族式的。
因此,就在珍珠港事件之前,我們即向日本說明了美國太平洋政策所依據的高尚的道德倫理基礎,並且也說明了我們信奉的最高原則。我們強調自己的每一步都將按照已有的信念前進,以此改善這個並不完美的世界。日本人將自己的信念定格為“各安本分”,這也是他們從自己的社會實踐中得來的,這一信念紮根於他們心中,且被其運用於自己的生活。許多世紀以來,不平等一直是日本人安排生活的原則,他們最易於預知和接受這些要點。對於日本人來說,承認並接受等級製就如同呼吸一樣自然。但是,這不是簡單的西方式的獨裁主義。那些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都要按同一種傳統行事。這是一種不同於我們的傳統。現在日本人已經認可了美國權威在其國家的高等級地位,對於我們來說,盡可能清晰地理解日本人的習慣甚至更為必要。隻有如此,我們才能勾畫出在目前狀況下日本人有可能采取的行動。
近年來,日本顯然已經西化了,但它仍然是一個貴族化的社會。在每次與人打招呼或與人接觸時,他們都要表示出人們之間社會差距的程度和性質。當對其他人說“吃”或“坐”的時候,他要根據對象的親疏或者是上、下級關係而使用不同的語詞。同是一個“你”字,在不同的場合使用形式也不同,而動詞也要有不同的詞幹。換句話說,日本人與太平洋上的許多民族一樣,有一種所謂的“敬語”。伴隨“敬語”,日本人要鞠躬或者下跪。所有這類行為都要受到細微的規矩和習慣的支配。日本人不僅需要知道向誰鞠躬,而且還必須知道鞠躬要鞠到何種程度。一個對於主人而言適當且正確的鞠躬,將有可能會被與主人關係稍有不同的人視為一種無禮舉動而大為憤慨。從跪著把前額低俯至平放在地板上的雙手,到僅是把頭和肩簡單地向前傾俯,日本有各種各樣的鞠躬。每個日本人必須盡早學習怎樣在每個特殊的場合使用適合的鞠躬禮節。
這不僅是經常需要通過適當行為來確認的等級的不同,盡管這些很重要。性別和年齡,家族關係與兩人此前的交往狀況,所有這些都要考慮在內。甚至同樣的兩人,在不同的場合就會要求有不同程度的尊重。一個平民對其密友根本無須鞠躬行禮,但是一旦他穿上了軍服,身穿便裝的朋友就要向他鞠躬。遵奉等級製是一門藝術,它要求平衡數不清的因素。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這些因素中有些可以相互抵消,而有些則可能要進一步追加。
自然,也有相互之間不拘禮節的人。在美國,這些人是自己家庭生活圈子裏的人。當我們回到自己家中時,我們甚至會把細微的儀禮形式都拋到一邊。然而在日本人家裏,恰恰要求學習並細心地觀察禮儀。仍被母親背負著的嬰兒,母親已經在用手摁住他的頭練習鞠躬了。對於初學走路的孩子來說,他人生要學的第一課就是觀察禮敬父兄的行為。妻子給丈夫鞠躬,小孩給父親鞠躬,弟弟給哥哥鞠躬;女孩子無論年齡大小,都要向哥哥和弟弟鞠躬。鞠躬不是空洞的形式。它是在表明:鞠躬的人在原可自行處理的事情方麵,認可受禮方有權參與處理。而受禮方也認可要承擔與其地位相稱的某種義務與責任。等級製是以性別、輩分以及長子繼承權等為基礎的,它也是家庭生活的核心。
當然,孝順是日本人與中國人都具有的崇高道德準則。中國有關孝道的闡述早在公元六七世紀時就伴隨著佛教、儒學以及世俗的中國文化傳入日本,並為日本所接受。然而,為了適應日本家庭的不同結構,孝道的性質不可避免地有了變化。在中國,甚至是在今天,一個人仍然忠誠於自己龐大的宗族。這個宗族可能有成千上萬個成員,宗族對全體成員擁有裁判權,並獲得所屬成員的支持。中國國家巨大,在不同地區情況各有不同,但在中國的大部分地區,一個村落的所有居民大都屬於同一宗族。在所有四億五千萬中國居民當中,僅有470個姓氏。擁有同一姓氏的所有人,都承認他們彼此是同宗手足。整個地區的所有人有可能也都同屬一個宗族。此外,住在遙遠城市裏的家庭也有可能是他們的同宗夥伴。在一些像廣東那樣人口眾多的地區,所有的宗族成員都聯合起來,維持著壯觀的氏族宗祠,並在祭祀的日子裏,共同向同一遠祖支脈下的數以千計的祖宗牌位行祭禮。每個宗族擁有自己的財產、土地和廟宇,並設有宗族基金以資助任何有前途的宗族子弟的學業。宗族還要追尋散在各地的成員,每十年左右刊印一次經過精心修訂的族譜,公布那些有權分享宗族恩惠者的姓名。宗族有祖傳的族規,當宗族與當局者意見相左時,他們甚至可以禁止把本族人犯移交當局。在封建帝國時期,這種半自治的大宗族社會,隻是在名義上偶爾由那些政府輪流指派的、清閑自在的地方官員管理,而這些官員在這些地區都是外來者。
所有這些在日本是不同的。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隻有貴族和武士家族才可使用姓氏。姓氏是中國宗族體係的根本,沒有姓氏或類似的東西,宗族組織就無法發展。在一些宗族中,保存族譜就相當於保留了姓氏。然而在日本,隻有上層階級保有族譜,甚至其族譜保存記錄的方法,就像“美國革命婦女會”一樣,是從現在活著的人向上追溯,而不是由古代往下囊括同一始祖傳承下來的每個後裔。這是兩種不同的方法。除此以外,日本是一個封建國家。人們效忠的對象不是大的宗族組織,而是封建領主。領主是當地的大地主,和中國那種任期短暫的政府官員相比,官員在這一地區始終是外來者,兩者有很大的不同。在日本,重要的是某個人是屬於薩摩藩還是肥前藩。一個人是與他所歸屬的藩聯係在一起的。
宗族製度化的另一個途徑,就是在神社或聖地祭拜遠祖和宗族神靈。這類儀式,甚至日本那些沒有姓氏和族譜的“庶民”也可參與。但在日本沒有祭祀遠祖的儀式,並且在“庶民”參與祭祀的神社中,所有的村民集中在一起,也不必證明他們曾有共同的祖先。他們被稱作是神社所祭之神的“孩子”。他們之所以得到如此的稱呼,是因為他們都生活在所祭土地之神的領地之上。當然,如同世界任何地方的村民一樣,這些村落祭祀者,由於世代定居,相互間也有親戚關係,隻是他們並不來自一個共同祖先的親密宗族體係。
與神社祭祀不同,對祖先的祭祀完全是在家庭房間裏的“神龕”前進行的,而且隻有六七個最近去世的親屬受到祭奠。在日本所有的社會階層中,人們每天都在這樣的“神龕”前,為故去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一些至親擺上供品,神龕上供奉的是類似微縮墓碑的靈牌。甚至在墓地裏,曾祖父母墓碑上的模糊文字也不再被重新刻寫,三代以前的墓地會迅速湮沒。日本的家族關係淡薄得幾乎等同於西方,或許又與法國家族最為相近。
因此,日本的“孝道”局限在麵對麵的家庭成員之間。這意味著它僅限於父親、祖父以及他們彼此的兄弟和後代的家庭成員之間,並按輩分、性別和年齡確定適合自己的家庭地位。即便是在豪門望族,其較龐大的家族成員也會分成獨立的支係。家中長子以外的兒子要成立家庭,另立分支。在這個狹窄的、麵對麵的家族之內,要求“各安本分”的規定十分苛細。日本家庭嚴格要求家庭成員服從年長者,一直到年長者正式隱退(隱居)。甚至在今天,一位有數個成年兒子的父親,如果他自己的父親尚未隱退,那麽無論他幹什麽都必須要獲得年邁祖父的允許。即使孩子們已經三四十歲了,其父母仍可包辦他們的結婚和離婚。父親作為家庭的男主人,用餐時他可以首先享用,沐浴時他第一個入浴,全家人都要向他鞠躬行禮,而他隻需點點頭。在日本有一則流行的謎語,翻譯成美國的謎語形式則是:“為什麽想向父母提意見的兒子就像要求長頭發的和尚一樣?”(佛教僧侶必須受剃度)答案是:“不管如何地想這樣做,他都不可能辦到。”
“各守本分”不僅有輩分的不同,還有年齡的差別。日本人想要表述秩序的極端混亂時,就會說:“非兄非弟。”這話就像我們所說的:“非魚非鳥。”對日本人來說,長兄應該像魚待在水裏那樣嚴格保持其長兄的性格。長子是繼承者。到過日本訪問的人說“日本的長子很早就學成一幅擔負責任的模樣”。長子在很大程度上擁有與父權相差無幾的權利。在舊時,弟弟必定會成為依賴長子的人。現在,特別是在農村和鄉鎮,按老規矩留在家中的正是長子,或許其他兒子將奮力前行,受到更多的教育,獲得更好的收入。然而等級製的老傳統還是很強大的。
傳統的長兄特權甚至在當代政治評論中、在日本大東亞政策的討論中,也得以生動地表述。1942年春,日本陸軍部的一位中佐,就共榮圈問題有如下言論:“日本是他們的長兄,而他們是日本年輕的弟弟。這一事實必須傳達到占領地區的每戶居民家中。對當地居民過於關心會引發他們在心理上產生一種日本很慈祥的傾向,由此會對日本的統治造成有害的影響。”換句話說,長兄才能決定什麽事情對弟弟有益,並且在推行做這些事情時就不能過分考慮到弟弟的感受。
無論一個人年齡的大小,他在等級製中的地位,主要取決於此人是男性還是女性。日本婦女社會地位較低,走路時要跟在她丈夫身後。隻有在穿西服的場合可以和丈夫並肩而行,先於丈夫進門的婦女,一旦換上和服,仍要退到丈夫後麵。在日本家庭中,女孩子隻能平靜地看著她的兄弟們得到禮品、關心及教育費用。即使有一些為年輕婦女建立的高等學校,其課程也主要放在禮儀指導和規範舉止方麵,重要的智力訓練根本無法與男子學校相比。有一位這類學校的校長,提議該學校上流家庭出身的女學生要學一點歐洲語言,理由是如此一來,她們將來可以撣去她們丈夫書上的灰塵,把書正確地放回書架。
雖然如此,與其他亞洲大多數國家的婦女相比較,日本婦女還是擁有較大的自由,而且這不僅是一種西化現象。日本婦女從未有如中國上層婦女那般纏足。而且如今天印度婦女驚歎的那樣,日本婦女可以進出商店,在大街上行走,無須將自己隱藏於深閨。日本妻子負責管理家庭的采購和金錢。如果錢不夠花,她們必須要從家裏挑選一些東西送到當鋪典當。日本主婦使喚傭人,並且對自己孩子的婚姻有很大的發言權。當了婆婆以後她更是以鐵腕掌管家務,好像她前半生從未當過事事點頭的小媳婦。
在日本,輩分、性別和年齡所構成的特權是很大的。但是那些行使這些特權的人,與其說他們是專製的獨裁者,不如說是受托者。父親或長兄對所有的家庭成員都負有責任,無論是活著的、逝去的,還是尚未出生的,他必須作出重大決定並確保其得以實行。然而,他並不是無條件地擁有權力。他的行為必須要對家庭的榮譽負責。他必須提醒他的兒子與兄弟們記住家族精神和物質的遺產,並且要求他們了解其中的價值。即使是一個農民,他也向家族祖先祈求貴人應有的品德。如果他屬於更尊貴的社會階層,其對家族的責任就會越來越重。家族的需求也要置於個人需要之上。
遇到任何重大事件,任何門第的家長都要召集家族會議,對相關事情進行討論。例如,對於一個關於訂婚的會議,家族成員有可能會千裏迢迢從日本各地趕來參加。在做決定的過程中,每一個成員難以捉摸的個性都有可能起到作用。一位妻子或弟弟也有可能支配此項決定。戶主如果完全不顧家庭成員的意見,會讓自己陷入非常困難的境地。當然,會上作出的決定,可能會令被決定者難以接受。然而,家中一直服從家族會議決定的長輩們,會堅決地要求晚輩像他們自己當初一樣服從。他們這種要求背後的約束力,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習慣上,都與普魯士父親對妻子兒女所擁有的專橫權力完全不同。這並不是說日本人的專製性稍弱,所以效果不同。日本人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並不學習尊重專製權威,也不輕易地培養屈從於專製權威的習慣。無論要求成員們所做的事多麽麻煩,都要以家族最高價值的名義要求他們服從家族的意願,這是一種共同忠誠名義要求下的服從。
每個日本人對於等級製習慣的學習首先是從其家庭中開始的,然後再將家裏所學到的這種習慣運用到政治和經濟生活的廣泛領域。他懂得一個人要向比其地位高,且又“適得其位”的人表達不同的敬意,不管他們在集團內是否是具有真正支配力的人物。就算是一位受妻子管製的丈夫,或者一位受弟弟指揮的哥哥,在正式場合中照樣獲得妻子或弟弟的尊重。特權形式之間的界限,不會因為有人在幕後操縱而受到破壞;表麵關係也不會為了迎合實際的支配關係而改變;它仍然是不可褻瀆的。沒有正式身份束縛的人,在具體行動時甚至會有某種策略上的方便。一個人在那種情況下會受到較少傷害。通過他們的家庭經驗,日本人確信所得出的重要決定能夠維護家族的榮譽。這種決定並不是碰巧處於家長地位的暴君運用鐵拳手段任意強加的命令。日本的家長更多地近似於一位物質和精神財產的托管人,這些財產對所有成員都很重要,並且要求家庭成員將個人意願從屬於它的要求。雖然日本人拒絕武力的威脅,但他們並不因此而對家族要求稍有不從,也不會因此而對有特殊身份的人稍有不敬。即便是家族中的年長者也根本不可能成為強勢的專製者,家族等級製照樣能維持下去。
對擁有不同人際關係標準的美國讀者來說,這樣一種關於日本人家族等級製的單調陳述,並不能讓他們理解日本家族中那種公認的、強有力的感情紐帶。在日本家族中有一種相當牢固的紐帶關係。研究這種紐帶關係的獲得,則是本書的課題之一。同時,試圖了解日本等級製在政治、經濟生活等廣泛領域中的要求,並了解日本人如何在家庭中透徹地學習此種習慣,是非常重要的。
日本人生活中的等級製度,在階級關係上如在家庭中一樣嚴格。在日本的全部民族曆史中,它一直是個等級森嚴的階級社會,是一個有好幾個世紀等級製習習慣的民族,由此也擁有等級製所帶來的極其重要的長處與缺點。在日本,等級製度是日本有文字曆史以來的生活準則,此種情況一直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紀。當時,日本就將從中國借鑒來的無等級生活方式,變為適合其自身的等級文化。在公元七八世紀時,日本的天皇及其宮廷就決意要采用大中華帝國那種令日本遣唐使讚歎的高度文明來豐富日本。為此,他們投入了無與倫比的幹勁。要知道在此之前,日本甚至連文字都沒有。公元七世紀時,日本采用中國的表意文字來書寫自己與中國截然不同的語言。日本曾有一種宗教,該教命名了四萬個神祇分別鎮守各地的山嶽、村莊,並賜給人們福運。這種民間宗教雖經曆史變遷仍得以延續,成為現代日本社會的神道。在公元七世紀,日本從中國整體地引入一種作為“維護國家至善”的宗教——佛教。在那以前,無論官方或者私人,日本都沒有任何巨大的永久性建築。於是,日本天皇仿照中國京城的模樣建造了新都城——奈良,並且建造了許多仿照中國式樣的壯觀的佛教寺院和僧院。天皇還采納了使節們從中國引進的官階品級與律令。在世界曆史上,任何地方都很難再找到像日本這樣一個主權國家,能如此有計劃地成功輸入外來文明。
隻是日本從一開始就未能成功地複製中國式的無等級社會組織。日本所采用的官階,原是中國用來授予那些通過科舉考試的行政官員的,而在日本卻授給了世襲貴族和封建諸侯。這些構成了日本等級製的組成部分。日本不斷被分裂成許多半獨立的藩國,藩國的諸侯們經常彼此妒忌對方的實力,而重要的社會製度則是那些有關諸侯、家臣及仆役特權的製度。無論日本如何專心地從中國輸入文明,它也沒能采納類似中國官僚製度或是宗法製度的生活方式以取代日本的等級製度。而中國的宗法製度,則把各種處於不同生活狀態中的人組成了一個大的宗族群體。此外,日本也沒有接受世俗皇帝的中國思想。日本人將皇室視為“高居雲上的人”,而唯有皇族之人才有資格當皇帝。與中國頻繁地發生朝代更替不同,日本從來沒有發生過王朝變更。原因就在於天皇是不可侵犯的,他的身體是神聖的。毫無疑問,將中國文化介紹到日本的天皇們及其宮廷,根本就沒有想像過中國製度對於王朝更替到底意味著什麽,更無法預測他們所進行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種變革。
因此,盡管所有的日本文化都源自中國,然而此種新文明隻是為此後日本世襲諸侯和家臣長達數世紀的爭霸戰爭鋪墊了道路。早在公元八世紀結束以前,貴族藤原氏就掌握了日本的統治權,而把天皇推至幕後。一段時間以後,由於藤原氏的統治遭到其他封建諸侯的抵製,導致整個國家陷入內亂之中。當時,在這些封建諸侯中,有一個名叫源賴朝的著名封建諸侯征服了所有的競爭對手,以“將軍”這個古老的軍銜稱謂而成為日本的實際統治者。“將軍”這一頭銜的全稱含義是“征服野蠻人的大元帥”。正像日本的習慣做法那樣,源賴朝使得“將軍”這一官職成為其家族的世襲職位,直至其子孫無力控製其他封建諸侯為止。如此一來,天皇成為無實權的人物,其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為將軍授勳。天皇沒有國家權力,實際權力握在一種名為“幕府”的軍事機構手裏。幕府總是試圖通過對桀驁不馴的藩使用武力來維持其統治。每一個封建諸侯,即大名,都有自己的武裝家臣,即武士。武士們按照主人的安排動用刀劍,他們在動蕩不安的年代裏總是隨時準備為其主人同與其對抗的藩或是掌握政權的將軍鬥爭,對他們的“恰如其分”的位置提出異議。
十六世紀,內戰頻仍。經曆幾十年戰亂,偉大的家康終於戰勝了所有的競爭對手。公元1603年家康成為德川家族的第一代將軍,在此後的兩個半世紀中德川家康家族獨享將軍一職,直至1868年近代曆史開始以後,天皇和將軍的“雙重統治”才被廢止。漫長的德川時代在諸多方麵都是日本曆史上最令人矚目的時代之一。直到德川時代末期,日本仍實施中央集權統治,保持著一種相對的武裝和平。然而這種統治的目的完全是為德川家族服務的。
當時,德川家康麵臨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但他卻沒有選擇一種簡易的解決辦法。在內戰中,一些實力強大的諸侯一直與家康為敵,隻有在最後一次慘敗之後才臣服於他。這些諸侯就是所謂的“外方大名”。臣服之後,家康仍讓這些大名管轄自己的藩地及武士。而事實上,在所有的日本諸侯當中,這些大名在自己的領地內繼續擁有最大的自治權。然而,家康將這些大名排斥在所有的重要職務之外,並且剝奪他們成為其家臣的榮譽。這些重要職位都留給了“內附大名”,即內戰中支持家康的諸侯。為了維持這種困難的政治體製,德川氏采取了一種政策,不讓封建諸侯(即大名)積蓄力量,以阻止其中可能威脅將軍統治的大名聯合起來。德川氏為了在日本維持和平,鞏固德川家的統治地位,不僅沒有廢止封建體製,反而進一步強化它,使它更為堅固。
日本的封建社會精細地劃分為許多階層,其中每個人的地位都由自己的世係決定。德川氏鞏固了此項製度,並規定了每個階層成員的日常行為細節。每個家庭的戶主都必須在自家門口貼出與自己階層地位和世襲身份相關的標誌。他所能穿戴的衣著、購買的食物以及合法居住的房屋種類,都要根據此類世襲身份來定。在皇室和宮廷貴族下麵,日本社會有四個世襲的等級階層:武士、農民、工匠和商人。再往下,就是賤民階層。這一階層中,人數最多且最出名的是“穢多”,即從事各種低賤禁忌職業的人。他們分別是拾荒者、掩埋死囚者、剝取獸皮者,以及硝皮匠人。這些人是日本的不可接觸者,或者更準確地說,他們根本就不能算是人。為此,甚至通至這些人所住村落的道路也不能計入裏程,好像這一地區的土地和居民根本就不存在。這些人的生活極其貧困,雖然政府保證他們的職業活動,但是他們卻被摒棄於正式的社會組織之外。
商人的地位僅在賤民階層之上。無論這對美國人來說有多離奇,然而這在一個封建社會裏是真正的現實。商人階層總是封建體製的破壞者。當商人受到尊敬並興旺發達時,封建製度就衰落了。17世紀,德川氏采用任何國家都未曾強製實行過的極端法律,頒布了鎖國令,如此便徹底鏟掉了商人的立足基礎。日本曾經與中國和朝鮮在沿岸一帶進行過繁榮的海上貿易,由此必然使商人階層得到了發展。德川氏宣布凡是建造或駕駛超過某一標準的船隻,都要處以極刑,從而阻止了這種發展趨勢。符合標準的小船既不足以航行到大陸,又不能運載太多商品。由於各藩在自己邊境上設置了嚴格限製商品進出的關卡,國內貿易也因此受到了嚴重的製約。另有一些法律則直接強調商人低下的社會地位。《禁奢令》規定了商人能穿用的衣物、傘,以及他們在婚喪儀式上花錢的多少。商人還不能住在武士的居住區裏。麵對武士的特權及其戰刀,商人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在貨幣經濟情況下,德川氏要將商人限製在低下地位的政策注定是要失敗的。當時日本正處於貨幣經濟階段,但是德川氏還是試圖壓製商人。
德川政權將武士和農民這兩個適合封建製度的穩定階層,固化在僵硬的模式之中。在最後由德川家康結束的內戰之前,大將軍豐臣秀吉就已經采用其著名的“繳刀令”,完成了上述兩個階層的分離。他收繳農民的武器,而給予武士佩戴刀劍的特權。而武士再也不可以兼作農民、工匠或是商人。即便是身份最低的武士,法律也禁止他成為生產者。武士由此成了寄生階層中的一員,每年靠從農民交納的租米中取得俸祿。大名掌控著這些租米,並按一定份額分發給每個武士。武士無須憂慮生計問題,完全依靠自己的領主。在較早的曆史上,日本的封建領主與武士就是在幾乎連綿不斷的藩國戰爭過程中,形成了牢固的紐帶關係。然而在和平的德川時代,這種紐帶關係就變成經濟性的了。如此一來,日本的武士既不像歐洲中世紀騎士那樣擁有自己的領地和農奴,也不是為發財而冒險的傭兵。他們依靠一份固定的俸祿為生。其俸祿額在德川時代初期就按其家族世係的高低決定了。他們的俸祿並不高,據日本學者估計,所有武士的平均俸祿大約與農民的收入相當,勉強能維持生計而已。對武士的家族來說,沒有比幾個繼承者同時來分割一份俸祿最不利的事情了。因此,武士要限製其家庭的人口數。對於他們來說,沒有什麽比將聲望建立在金錢和炫耀之中更令人感到屈辱的了,所以在他們的家族訓條中,特別強調節儉為最高的美德。
一道鴻溝將武士與農、工、商其他三個階層隔離開來。因為這三個階級都是“庶民”,而武士卻不是。佩刀並不僅是一種裝飾,它既是武士的特權,也是武士這一特權階層的標記。他們擁有對於庶民階層動刀的權利,這是在德川時代以前就形成的傳統習慣。德川家康頒布的法令規定:“庶民對武士有無禮行為,或對其上司有所不敬,可就地斬首。”這些法令不過是在確認舊有的習慣而已。在庶民與武士之間建立互相依存關係並不是德川家康的設想。他的政策以嚴格的等級規則為基礎。庶民與武士都由大名統領,並直接與之發生聯係。這兩個階層分別走在兩個不同的樓梯上,上下每個樓梯都有各自的法令、規則、指導和相互義務。走在兩個樓梯上的人和人之間隻存有距離。這兩個階層之間的分隔根據具體情況需要,有時不得不一再地架起溝通的橋梁,但這並不是體製的組成部分。
德川時代的武士已不僅是舞刀弄劍的武夫,他們日益成為其藩主產業的管理者,成為像古典能樂、茶道等這些傳統平和技藝的專家。所有的協議文書都由他們處理,而其藩主的謀略也由他們巧妙地實施。兩百年的和平是一段漫長的歲月,個人獨自揮舞刀劍的機會自然少了很多。就拿商人來說,盡管有等級製的製約,他們還是形成了一種生活方式,成為舉止文雅、有藝術修養、追求娛樂享受的人,而武士階層也是如此。盡管仍然準備拔刀應戰,但他們還是學會了平和的技藝。
盡管農民在武士麵前是沒有法律保障的,要交納沉重的賦稅,還要受到各種限製,他們還是得到了某些安全保障。他們獲準擁有土地,而擁有土地,在日本就意味著擁有聲望。在德川幕府統治下,土地不可永久轉讓,這對耕作者的利益是一種保護。與此不同,歐洲封建製度保護的是封建領主的利益。因為農民擁有一種他極為看重的土地永久使用權,所以他們耕作土地就會像今天他們的後裔那樣勤勉而不辭勞苦。然而,農民仍是希臘神話裏的阿特拉斯,供養著大約二百萬人的寄生階層,這其中包括將軍和大名的各種政治機構,以及武士的俸祿。農民要交納實物稅,也即是將一定比例的收獲物交給大名。另一個水稻國家——暹羅,據說其賦稅僅是10%,而德川時代的日本卻是40%。而且實際交納的比例更高。在某些藩地,所交賦稅甚至高達80%。此外,農民還經常要承擔繁重的徭役。與武士一樣,農民也要限製自己家庭的人口數目。在德川時代的幾個世紀中,日本的全國人口幾乎維持在相同的數字上麵。對一個擁有漫長和平時期的亞洲國家,這些停滯的人口數字很能說明這種政權的狀況。無論是對靠租稅生活的武士還是對從事生產的階層,該政權都實行了斯巴達式的限製,但是每個依附者與其上司之間仍存有一種相對的依賴關係。人人都知道自己的義務、權利和地位,一旦這些受到侵犯,即使最貧窮的人也可能提出抗議。
即使赤貧的農民,也不僅會向領主抗爭,而且會向幕府抗爭。在德川幕府統治的二百五十年間,這類農民起義至少有一千多起。這些起義並非緣於“40%歸領主,60%歸耕作者”的傳統重稅,而是為了反對橫征暴斂。當情況糟糕到難以忍受的時候,農民就會成群地湧到其藩主處表示抗議,但是請願和仲裁的過程是有秩序的。農民寫出正式的請求糾正苛政的請願書,交給大名的管家。如果請願書被攔截,或者藩主對此置之不理,他們就派自己的代表前往京城,向幕府將軍遞交訴狀。在著名的反抗事件中,農民使用的辦法就是在幕府高官經過京城鬧市時,把訴狀直接塞進他的轎子裏。如此,才能確保其訴狀送達。但是,無論農民在呈遞請願書時有多大風險,接下來幕府定會對訴狀著手進行調查,而最終大約半數的判決都會對農民有利。
雖然幕府對農民的要求作出了裁決,但這並不符合日本的法律和秩序。當然,農民的抱怨或許是正當的,國家尊重其申訴或許也沒錯,但是帶頭鬧事的農民已經違背了嚴格的等級製法律。即使裁決對農民有利,他們也已經破壞了必須忠誠的基本法律,而這是不能得到寬恕的。因此不管他們的動機如何正確,他們都要被判處死刑。甚至農民也認可這個無法逃避的命運。被判死刑的人是他們的英雄,民眾大量湧到刑場,挑頭鬧事者或被投入油鍋,或被斬首,或被釘木樁,但是目睹行刑的民眾並不暴動。這就是法律和秩序。雖然民眾事後為死者建立祠堂,把他們當作殉道者敬奉,但是他們卻接受這樣的處罰,並將之作為他們據以生活的等級製法律的必要組成部分。
簡而言之,曆代德川將軍都試圖穩固各藩的等級結構,使每一階層都依賴於封建領主。大名在各藩居於等級製的頂點位置,並且獲得許可能對依附者行使特權。將軍最重要的管理任務就是掌控大名。他運用各種手段防止大名結成聯盟或實施其侵略計劃。在各藩的邊界設卡,檢察官員和關卡證照,嚴密監控“婦女出境和鐵炮入境”,以此防止任何大名試圖私運妻妾出境,或偷運武器入境。沒有將軍的許可,任何大名都不能締結婚約,目的是要防止一種危險的政治聯姻。各藩之間的貿易由此受到阻礙,甚至到了有橋不能過的程度。將軍的密探令將軍清楚地知道大名的收支狀況,一旦某藩的金庫滿了,將軍就會指派這個大名著手一項耗費龐大的公共工程,使之回到適當的財政水平上。所有的規定中最著名的一項就是大名每年要用一半時間住在京都,甚至當他回到本藩居住的時候,他也必須要把妻子作為將軍手上的人質留在江戶(東京)。幕府就是通過這些手段維持它的權力,以強化其在此種等級製中的統治地位。
將軍接受天皇的任命而掌控政權,他當然不是這個等級製拱門的最後拱心石。天皇與他的世襲貴族(公卿)所組成的宮廷與世隔離地駐在京都,沒有實權。天皇的財力甚至低於一個實力較弱小的大名,其宮中的儀式也要受到將軍規定的嚴格限定。無論如何,甚至是最有權勢的德川將軍也沒有采取任何步驟廢除天皇與實際統治者的雙重統治。這種雙重統治在日本也不是新事物。自十二世紀以來,大元帥(將軍)就以被剪除了實權的天皇的名義統治國家。在某些時代,政權職能被如此分割,以至徒有虛名的天皇將實權委托給一位世襲的世俗首領,而這實權又由此首領的世襲政治顧問來行使。於是,經常出現權力的委托與再委托。甚至在德川幕府最後崩潰的日子裏,佩裏海軍準將也未意識到將軍的背後還有一個天皇。1858年,與日本談判第一個通商條約的美國首任駐日公使湯辛德·哈裏斯也必須通過自己,才發現還有一個天皇。
事實上,日本對於天皇的概念就是在太平洋諸島上再三被發現的那種概念。他是一個與政治若即若離的神聖首領。在某些太平洋島嶼上,首領自己行使權力,而在某些島嶼上,首領可將其權力委托給別人。然其身體始終是神聖的。在新西蘭的諸部族中,神聖首領是如此神聖不可冒犯,以至於他不能自己進餐,而需由別人喂他,甚至連湯匙都不能接觸他神聖的牙齒。當神聖首領外出的時候,他必須由人抬著,因為凡他神腳踏過的任何土地都將自動成為聖地,而最終歸其所有。他的頭尤其神聖,沒有人能夠觸摸它。他的話語能溝通部族諸神。在諸如薩摩亞和湯加的一些太平洋島嶼上,神聖首領並不屈從於世俗的生活。一位世俗首領掌管日常所有的政務。十八世紀末,到訪過東太平洋湯加島的詹姆斯·威爾遜曾寫到,湯加的政治體製“與日本最為相像,那兒神聖首領更像是軍事首領的一名政治犯。”湯加的神聖首領們被排除於公共事務之外,但他們必須履行其宗教職責。他們必須接受果園的第一批果實,並且要在其他人吃這些果實之前操持一個儀式。當神聖首領死去時,他們用“上天空虛了”這樣的詞語來宣布他的死亡。他被埋葬在巨大的王室陵墓中,但是他完全與政治無緣。
雖然天皇在政治上毫無實權,隻是“軍事首腦手中的國家囚犯”,然而按照日本人的定義,他們仍然身處等級製的“適當地位”。對日本人來說,天皇積極參與世俗事務,並不是衡量其身份的尺度。經過征夷大將軍幾個世紀的漫長統治,天皇在京都的宮廷仍然作為一種有價值的東西得以保存下來。若從西方的觀點來看,天皇的作用微乎其微。然而各方麵都習慣於嚴格等級製的日本人,就這個問題卻有不同的看法。
在封建時代,自賤民到天皇所認可的明確的等級製度,給近代日本留下了深刻的印跡。畢竟等級製從法律上結束不過才七十五年。根深蒂固的民族習性是不會在人的生活中消失的。如同我們在下一章中即將看到的那樣,盡管國家的目標有了徹底的變化,近代的日本政治家們仍然審慎地進行計劃,以保存等級製度的主要部分。日本比任何主權國家都更習慣於這樣一個世界:人們的舉止細節及其所處地位都有明確的規定。在兩個世紀的時間裏,這麽一個世界的法律和秩序要靠鐵腕來維持。日本人認為這種嚴密設計的等級製度是安全保險的製度。隻要他們安守本分不越軌,隻要他們停留在已知的領域,履行自己的義務,他們就可以信賴自己的世界。盜匪行為得以控製,大名間的內戰也被阻止了。假如臣民能夠證明他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他們就可像農民過去遭受盤剝時所做的那樣,提出自己的申訴。這樣對個人來說很危險,但卻是一種公認的做法。日本曆史上最傑出的一位德川將軍甚至設置了“申訴箱”,任何臣民都可以將自己的抗議書投入箱子,隻有將軍才有開啟箱子的鑰匙。在日本,如果侵犯行為為現行的行動“準則”所不允許的話,就會被糾正,這倒是真有了人身保障。一個人信賴這些“準則”,而且隻有在他遵循這些“準則”的時候,他才安全。人們隻有在服從而不是企圖修改或顛覆這些準則的情況下,才能顯出自己的勇氣和正直。在這些被公布的準則的範圍內,它是一個已知的世界,而且從日本人的眼光來看,這也是一個可信賴的世界。它的規則不是《摩西十誡》那樣的抽象倫理,而是說明在某種場合該怎麽做,在另一種場合又該怎麽做的具體細則規定;它規定武士該怎麽做,庶民又該怎麽做;規定什麽是兄長的本分,什麽又是弟弟的本分。
在此製度下,日本人並沒有如同某些身處強權等級製度下的國民那樣,變成溫和的順民。重要的是要承認每個階層都有獲取某種保障的權利。即使對於賤民,也要保證其對某項特別的行業享有壟斷權,並且他們的自治組織也要得到當局的承認。雖然每個階級都有很多約束,但也由此享有了秩序與安全。
日本這種等級限製還具有一種印度所缺乏的靈活性。日本的習俗提供了某些明確的技術,無需暴力而又能調節這個體製。一個人可以有幾種辦法改變自己的等級。在日本的貨幣經濟下,高利貸者與商人必然會富裕起來。這些富人就會采用各種傳統策略以圖擠進上層階層。他們使用典押和土地租讓的方式成為“地主”。確實,農民的耕地是不可轉讓的,但是,日本的佃租過高,將農民留在土地上顯然對地主十分有利。高利貸者則定居在那塊土地上收取佃租。而在日本,這種土地“所有權”既能帶來利益又能帶來聲望。他們的子女與武士階層通婚,隨即他們也變成了紳士。
另一種傳統變通等級的辦法是通過收養的習俗。它提供了一條“購買”武士身份的途徑。盡管德川幕府有所限製,商人仍然日益富裕起來,於是他們設法將自己的兒子過繼為武士的養子。然而在日本,人們大多願意為女兒招贅女婿而少有人願領養男孩作養子。招贅的男子在日本被稱為“婿養子”。而招來的女婿就成了自己嶽父的繼承人。被招贅者所付出的代價是昂貴的,因為其姓氏要從生身父母家的戶籍上注銷,投入妻子家的戶籍,改用妻子的姓氏並遷入妻子家與嶽母生活一處。雖然代價頗高,但利益不小。富商的後代可以成為武士,而貧困的武士家族則獲取了財富。等級製一如既往地未受損害。這種製度的靈活運用,則給富人提供了上流階層的地位。
所以,日本並不要求各個等級在同一等級內部通婚。有多種公認的習俗允許不同等級人之間的通婚。其結果是富裕的商人日益滲入較低的武士階層,這也使得西歐與日本間有了更顯著的差異。歐洲封建製的崩潰可歸因於逐漸發展和實力增強的中產階級的壓力,而中產階級則支配了近代工業時代。隻是日本並沒有形成如此強大的中產階級,商人和高利貸者通過合法手段,“買到了”上流階層的身份。商人與低級武士變成了同盟者,需要指出這是奇特而令人驚異的事情:在封建主義死亡前的劇痛中,與歐洲大陸的文明比較,日本允許有更大程度上的階級流動性。但是這種說法也沒有任何證據,即:令人信服的是,當時貴族與市民之間缺乏階級戰爭的任何跡象。
我們很容易指出這一點,即日本兩個階級所進行的是彼此互利的合作。但這種合作假如出現在法蘭西,它同樣也是彼此互利的。在西歐所發生的個別事例中,這種合作確實是彼此互利的。盡管如此,在歐洲,階級的分界是明晰的,法國的階級衝突導致了貴族財產被剝奪。在日本,兩個階級日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而顛覆衰朽幕府統治的就是這樣一個由商人、金融家與武士結成的同盟。日本即使到了近代也依然保存著此種貴族製度。如果不是日本允許階級間流動的話,貴族等級製度也不大可能得到保存。
如果日本人喜愛並相信他們那些詳盡而明確的行動“準則”,他們一定有自己的理由。隻要人們遵守這些準則,它就能保證他們的安全。這些“準則”允許對非法侵犯行為進行抗議,並且也可以用來維護個人的切身利益。它要求相互之間履行義務。在十九世紀後半葉德川幕府崩潰時,日本沒有任何集團破壞這些“準則”,沒有發生“法國大革命”,甚至也沒有發生“1848式的二月革命”。然而,形勢是令人絕望的。從庶民到將軍,每個階層的人都欠了放貸者和商人的債。僅是人數眾多的非生產階層人員與經常性的政府財政支出都已經難以維持了。財政窘迫的大名已無力給其武士家臣支付固定的俸祿,整個封建紐帶的網絡已成為一種嘲弄。他們試圖加重本已過重的農民租稅,以使自己擺脫債務。他們提前征收好幾年的租稅,農民由此陷於極端貧困的狀態。幕府將軍也處於破產狀態中,並無力再維持。在1853年佩裏海軍準將與他的士兵們來到日本時,日本國內正陷於可怕悲慘的困境。1858年,在佩裏強行進入日本後,無力抗拒的日本不得不與美國簽訂了“通商條約”。
然而,日本當時的呼聲是“一新”——意為回到過去,恢複往昔,這一呼聲與革命是對立的,甚至也不是什麽進步。當時與“尊王”的呼聲同等流行的口號是“攘夷”。國民支持回到閉關鎖國的黃金時代。隻有極少數領導人意識到這條路是走不通的,然而他們卻因此遭人暗殺。似乎沒有跡象可以表明,日本這麽一個不喜歡革命的國家,將會改變其方向,順從西方的模式。更無法想像,五十年後日本竟能在西方列強的領域裏,與之爭一短長。但是,這樣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日本運用自己完全不同於西方的力量,實現了一個高層人士和社會輿論從不敢想的目標。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西方人,即使已經可以從水晶球裏看到日本的未來,恐怕也不會信以為真。因為似乎在地平線上並沒有巴掌那麽大的一塊烏雲,預告以後數十年間將會有一場暴風雨席卷日本。盡管如此,不可能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日本那些在落後的等級製束縛下的民眾轉向了一條新的道路,並堅持走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