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絕食,是從12月17日開始的。
16日晚半夜時分,他已經睡熟,睡夢中朦朧聽到一陣急促的叫喚:“起來!起來!”他醒了,睜開眼睛,隻見石所長站在床前,催道:“快起來,中央首長來了,要提審你!”
“提審?”他倏地坐起來,“不是‘黨內審查’嗎?怎麽變成審訊了?我犯了什麽罪?”
來提審的有三人,其中一人,穿一身軍裝,戴眼鏡——此人原來是關鋒。“中央首長”關鋒盛氣淩人地向他大聲宣布:“反革命分子陸定一,你已經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然後說了兩條:“第一,你是反革命分子,改幹部待遇為犯人待遇。第二,必須交待‘政變行動’,從去年10月1日起的活動要逐日寫下來,必須老實交待,否則,交紅衛兵處理!”
說完,不容陸定一申辯,他們扭身就走了。
就這樣,他成了“反革命分子”“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
原來,陸定一被撤職後,當時接任中宣部部長的陶鑄被迫主持陸定一的專案。他暗中照顧陸定一,指示辦案人員:陸定一的“生活待遇不變,搬家後一定要安排沙發”,等等,他想盡力保護陸定一。然而,“文革小組”對此大為惱火,把火燒到陶鑄身上,陸定一的專案也被“文革小組”直接接管。正因為陶鑄對一大批老幹部盡力保護,被扣上了“中國最大的保皇派”的帽子。而且凡受到他不同程度保護的同誌,均變本加厲地受到迫害。陶鑄曾為此痛心疾首,對天長歎:“雖我不曾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呀!”
後來,有一天,陸定一專案組的一夥人,闖到陶鑄家裏,一進屋就把陶鑄胸前的毛主席像章扯掉,要他低頭彎腰向毛主席像請罪,質問:為什麽他主持的陸定一的專案幾個月都搞不出名堂來,而謝富治他們一接手,馬上就有了重大突破?為什麽要在政治和生活上包庇陸定一?
陶鑄之後主管陸定一專案的是陳伯達。
當時,“文革小組”中負責“中央”專案的江青原本想讓陳伯達的老婆劉叔晏來負責陸定一的專案組。劉叔晏曾負責過範若愚的專案組。範若愚,山西五寨縣人,1936年入黨,1959年任《紅旗》雜誌常務副總編兼中共中央高級黨校副校長。“文革”開始不久,被誣為“特務”,成立了專案組專門整他。劉叔晏“辦案有能力”(江青語),使範若愚的冤案範圍越搞越大,許多無辜者受株連。因此,江青要劉叔晏再負責陸定一專案。陸定一的職務遠遠高於範若愚,劉叔晏自知幹不了這個專案,陳伯達就把它接了過去,時間是1966年12月。
誣陷、迫害陸定一,是陳伯達在“文革”中所犯的嚴重罪行之一。
1980年11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就這一問題審問陳伯達,在回答法庭審問時,陳伯達談到了他接管陸定一專案的經過:
“……因為江青強迫劉叔晏接受這個案子,又請她吃飯,劉叔晏都不幹。我看這個樣子,不好下台,我就接過來,我說我管好了。為什麽我接受這個案件呢?我跟陸定一無冤無仇,為什麽接受這個案子?就是有這個原因,就是她要迫害我家庭,我如果不搞呀,不接受這個案子,她要迫害我家庭。我自私自利呀,考慮這個問題,迫害我全家,我當時是有所顧慮的……接受這案子,她就送來一堆材料。江青送我這一批材料是無錫青年人送到的(陸定一是無錫人——引者注),還有陸定一家庭的相片。這個問題呀,我就給專案組。專案組不是我組織的,原來已經有了,還有人管了。我給他們談過這件事情,接受她這些材料,看了無錫年輕人搞的材料,我說交給紅衛兵審判。如果要追究來源呢,就是這樣來的。這個行動當然是反革命……這個批呀,是完全荒謬的。”
從陳伯達的口供看,似乎他接管陸定一案是被動的,是礙於江青的壓力才接手的。但他辦起這個案子來卻十分積極,並且心狠手辣。一接手,1966年12月16日,陳伯達就親筆寫下對陸定一專案的三條指示:
一、降低生活標準(不超過12元),沙發、軟床、寫字台等等,一概撤掉。二、要他和她(即嚴慰冰——引者注)寫逐日活動,先從去年10月起到今年被捕止。三、考慮交紅衛兵審判(此事內部掌握)。
當晚,就如前麵我們所看到的那樣,關鋒一夥深夜火速來到了看守所提審陸定一,宣布陸定一為反革命分子,並將審查改為審訊,原來執行的就是陳伯達的指令。
關鋒走後,陸定一住房裏的寫字台、沙發、席夢思立即被搬走了。
專案組還對陸定一宣布:“你犯了法,是反革命,對你不是黨內審查,而是審訊了。老實交待你們的‘政變行動’!”
在這以前,陸定一一直相信審查委員會秉法辦事,認真調查,以事實為依據,澄清自己的問題,沒料到現在就這樣給他扣上了“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他不服。
根本沒有“政變行動”,硬要交待,這完全是逼供信。如果為了自己的“出路”,“承認”自己進行了“反革命活動”,“交待”所謂“反對派名單”和“政變行動”,則不合事實,更嚴重的是將誣害好人,損害黨的利益。作為一名正直的共產黨員,豈能做出此等傷害同誌、危害黨的事情。反之,當然就是違抗、頑抗,就會加重“罪責”。
擺在陸定一麵前的,就是這兩種選擇。
寧可玉碎,不為瓦全。他既不接受莫須有的反革命罪名,也堅決拒絕交待“反對派名單”和“政變行動”。他要求申訴,要看守所石所長轉告專案組派人來談話。可是專案組卻不露麵。
滿腔怨憤,無處申訴,憤怒之極,他開始第二次絕食。
此次絕食,從17日至18日進行了兩天。
18日晚5時,石所長要他進食,並以違反紀律威脅。陸定一提出複食的一個條件:他要寫信給毛主席,如果看守所同意將信轉呈,他將於明天複食。石所長表示同意。
晚8時,他寫下一封信給毛澤東和林彪,信中反映了他的處境,並聲明“我不是反革命分子,根本沒有‘政變行動’。”“硬要我交待,除非逼供信,而這是違反黨的利益的。”
信交給了石所長,石所長把它交給了專案組。專案組根本沒有往毛澤東和林彪處送。筆者後來查閱到此信原件,隻見上麵有兩行批字:“已送關鋒轉陳伯達,信存動態卷。”可見“轉呈”的應諾隻是個花招。
當然陸定一不知道他們會不守信用,便於19日進食。
第三次絕食,曆時最長,從1967年1月3日晚起至8日中午,為期五天。
1966年12月30日,專案組的蘆某與審訊人員又下達了交待“政變行動”的命令,並限期在1967年1月3日交卷,否則,從重處罰。陸定一在12月31日寫信答複蘆某:絕對沒有做過“政變行動”。1月1日,蘆某二人來到他那裏,警告他“不許反撲”。3日,蘆某六人對他進行審訊,強迫他交待他與彭真如何進行“反革命密謀”的活動,他拒絕交待,審訊人員便暴跳如雷,拍桌子、罵人,對他施以罰站。其中一人以譏諷的口吻對他說:“你不是已經絕食過兩次了嗎?如果你有骨氣,應該再絕食,絕食到死哇!”陸定一回答:“我是有這骨氣的,但絕食是所裏不允許的,看張所長(看守所另一位所長——引者注)怎麽說吧。”而這位姓張的所長竟說:“吃不吃由你自己決定。”性格剛強、滿腹怨憤的陸定一無法忍受這種刺激和淩辱,當即說:“既然如此,我從今晚起絕食!”
絕食,是他對給自己強加的莫須有的罪名表示抗議的一種方式,而且是不得已才采取的方式。然而,慘無人道的是,他已經開始絕食了,仍然把他押到群眾大會上批鬥,4日下午一次,5日下午又一次,每次站幾個小時。6日,亦即絕食後的第三天,他的身體已十分虛弱,卻還要接受審訊,上下午連續進行。迫害狂們就是這樣喪盡天良,對一位絕食中的老人如此恣意摧殘和折磨,連起碼的人道主義也不講,殘忍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
不但沒有人進行勸阻,反而還在加深刺激。4日,從批鬥會回來,已是晚8時,他躺下了,剛睡下,卻又來人,故意將他鬧醒,惡聲惡氣地說:“死反革命,打算如何?你可得堅持呀,堅持下去就是勝利。”
7日,絕食已進行了整4天,他已臥床不起,心髒出現間歇跳,每分鍾20次,他們才慌了手腳,不得不叫來醫生給他打針。石所長才對他提出警告:如此下去,隻能加重罪責,卻達不到目的。
8日,他已極度虛弱。中午,看守端來米湯,留下話:“石所長交待:‘你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他要石所長來,問:“此話是不是你代表中央說的?”石所長說:“我是中央派來管你的。”他說:“那麽,我服從你。”
於是複食。
事後,石所長又指責說:“你不是不知道,隻有毛主席能夠代表中央,為什麽把我看做代表中央?”並說絕食是一種“反撲”,是反革命行為,必須為此寫出檢討,說明絕食的本質、原因和耍了什麽花招。
他也在“檢討”中申辯:
(一)我並不想拒絕交待。
(二)我服從中央,要我做什麽就做什麽,沒有反撲。
(三)我的這次絕食不是反革命行動……
因此,我認為,我的罪名,突然加在我頭上,我是不能擔當的……絕食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表示意見的一種手段。
關於我熱烈要求平反,那應該是正當的願望。
此後,仍然是沒完沒了的審訊、批鬥、交待、篩煤渣……
中央宣傳部部長被刑訊逼供十天
後來,陸定一被帶離那幢小洋樓,關進了另一個地方:西四北七條49號。這裏是個四合院,他被關在一間朝東的房子裏,一個班的戰士住在朝西的房子裏。
由黨內審查到審訊,時間又過去了一年,陸定一受盡淩辱,仍然拒不承認莫須有的罪名。陳伯達眼看著自己接管的這個專案進展如此緩慢,怕不好向林彪和江青交待,便急紅了眼。1967年12月,陳伯達、謝富治、吳法憲急忙把陸定一專案組的幾個負責人召集到人民大會堂,專門布置對陸定一的審訊,宗旨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實現“突破”,無論如何必須叫陸定一招供,重點放在他搞反革命和充當叛徒、內奸的罪行。為了達到目的,他們策劃要來“硬”的。陳伯達惡狠狠地說:“陸定一很凶惡,要給他戴上手銬。”
謝富治用拳頭擂著桌子,提出:“要連續突擊審訊!”吳法憲也咬牙切齒,攔著一臉橫肉,給專案組打氣:“不能心慈手軟。”
就這樣,更為殘酷的身心迫害降臨到陸定一身上。
那是1968年春節前夕,人們在做著迎接春節的準備,而陸定一這位老人,卻在經受煉獄般的煎熬和魔鬼們的折磨……
這天,他被一輛吉普車拉到鼓樓大街帽兒胡同九號。
一進院子,抬頭看到的是一棵高聳的樹,伸著黑黝黝光禿禿的枝椏。兩邊壘有清雅別致的假山,再就是一排朝北的房子了。
他被帶到一間屋子裏,裏麵早已有橫眉怒目、凶神惡煞般的八條漢子和一個女人如臨大敵般等著。隨後進來一個公安部的主審人,稍後又有兩個高大的男人不聲不響地踱了進來,守在門兩邊。
這些人組成了一個特別審訊組。審訊組的副組長是特意從廣東調來的軍人。
主審官坐在上首宣布:“聽著,現在對你從嚴審訊,鑒於你以往頑抗的態度,從今天開始對你有新規定:一天隻能吃一餐飯,睡一個鍾頭覺,其餘分三次輪流審訊。這次你不老老實實把罪行交待清楚,別想過關!”
陸定一站在屋子中間,無動於衷,經曆得多了,神經便有些“麻木不仁”。腦子卻不知怎麽由吃飯的“規定”想起了當年在蘇區瑞金的情形來:那時一度糧食緊張,部隊號召要節約,不能放開吃。他於是規定自己一天隻吃八兩飯。哦,記起來了,鄧穎超大姐給自己的定量更加嚴格,每天隻吃六兩,說自己是女同誌。一段時間裏下飯的菜頓頓是玉蘭片(筍幹)。瑞金山區的玉蘭片本是可以外銷出口的,但由於國民黨軍隊的封鎖,運不出去,就天天用來當菜吃,沒油沒鹽,可難咽了,但沒有叫苦……
“啪!”主審官猛地一拍桌子,“聽見了沒有!”
陸定一記憶中的圖景倏然消逝,眼前是一張張氣勢洶洶的臉孔。
“交待你的罪行,講!”
“你們既然已經把我定為反革命,還需要我講什麽?”陸定一說。
“你不要抵賴,抵賴是沒有好果子吃的。你還是考慮考慮!”
他不做聲,長時間的沉默。
“說!”
“沒什麽可交待。”
“好哇——”主審官狂叫一聲,打了個手勢。
立即,守在門邊的兩個男人陰著臉走了上來。陸定一的兩條胳膊立即被兩雙鐵鉗般的大手拽住了。脖後根感覺有什麽粗糙的東西緊貼上來,接著是那東西與皮膚狠命摩擦發出的沙沙聲。立刻,脖背火燒火燎痛起來。
他憤怒地一扭頭:“你們搞的是什麽名堂!”
“小意思!”一隻手握著一張粗鐵砂紙在晃,“你這腦子生鏽了,給你除除鏽,就開竅了。”
“卑鄙!你們這是嚴刑逼供,我抗議!”
“現在沒你說這個的份,你隻能低頭認罪。勒令你,把頭低下去!”
陸定一老人卻高昂著頭:豈能向你們這幫流氓無賴低頭!
一隻手按在他的頭上,狠狠地往下壓,“低頭!”
他倔強地一掐,又把頭昂了起來。
猛地,他的胳膊被鷹爪般的手抓得更緊,並被用力往後扳。肩膀與手臂間的關節一陣鑽心的痛。更多的手按在他頭上,老人仍然在掙紮……“噗嗵”一聲,老人臉朝地栽倒了,整個身體摔了下去,額門重重地磕在地上,眼前金星四冒。
“好哇,裝死!”
第一節 增福堂女主人被綁懷仁堂陸定一蒙冤(6)
在一邊早就手心發癢、摩拳擦掌的漢子們惡狠狠地圍了上來,對老人開始了“腳的專政”,一聲吆喝“起來”,便是一腳,又是一聲吆喝“起來”,又是一腳……
“打倒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漢子們不折不扣地履行著這一“戰鬥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