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在延安時與王明有過一場紛爭,因矛盾的焦點在“女子大學”學生的分配權,後曾被人有意無意地蒙上一層欲說還“羞”、會心一笑的神秘色彩。其實這純屬陳雲以一身正氣、組織原則立場與霸道行為的一場交鋒,並無上不得台麵的隱情。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抗日戰爭爆發後,大批女青年(包括黨員與非黨員)陸續奔赴延安。中央組織部把這些青年大部分介紹到“女大”學習,學習畢業後分配到各地、各部門,或做婦女工作、或做其他方麵的工作,當時“女大”的校長是王明。開始兩期學習結業的學員,都是按照規定的原則,由中央組織部分配一部分給中央婦委,請他們分配做婦女工作,絕大部分由中央組織部根據需要情況,分配到黨政軍各部門及地方黨委工作。但是後來這種分配原則行不通了,因為王明決定,在“女大”學習結業的所有黨員與非黨員的革命女青年,都由他直接分配。對這種不合理的事,組織部根據原則與“女大”具體負責的同誌交涉,無效。他們聲稱這是校長王明的決定。情況報告給陳雲後,為此陳雲給王明寫了一封信,請他改變他的決定。而王明堅持己見,聲言他是“女大”校長,他有權對學員的工作進行分配。組織部對王明的無理態度很不滿,因而向陳雲建議:如果“女大”不改變他們的方針,我們就不再介紹女青年去“女大”學習。陳雲經過鄭重思考後說:“我同意你們提的這個意見和辦法,你們再和富春同誌談一下,如果他敢同意,就照此辦理。”李富春聽後完全同意。因此,對到延安學習的黨員與非黨的女青年,基本上就很少介紹去“女大”,而直接介紹到陝公、抗大、魯藝、黨校、自然科學院等院校學習。這樣,“女大”的學員來源就成了問題。因為除了陝北地區的女青年直接由黨的西北局介紹去的以外,絕大部分是中央組織部介紹去的。
這下王明急了,怒氣衝天地指責中央組織部的做法。陳雲於1941年2月13日代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了《關於黨中央係統直轄各校學生的使用原則》,主要內容是:
一、馬列學院、中央黨校、陝北公學的全部學生,統由中央組織部分配於黨的各方麵工作。
二、女大、青訓班、魯藝、自然科學院的學生,暫時依各校現有的全部學生人數,在高級班中留50%,低級班中也留50%,作為婦運幹部、青運幹部、文藝工作幹部和自然科學工作幹部。其餘一半,統由中央組織部隨時調動使用於黨的各方麵工作。以後各校新入學的學生,亦照此比例分配使用。
王明2月13日接到這個決定,當天就來信責問陳雲,反對這個決定。陳雲第二天就給王明回了這樣一封信。信中所寫透出陳雲的機智辯才不說,所用之詞也是一般黨史文獻不可能見到的,頗有異趣,披露如下:
二月十三日信收到,答複如下。
(一)中組部依照最近中央多數同誌通過的決定,對女大學生的調動辦法是:不論高級班和低級班,知識高的和低的,身體好的和壞的,有小孩的和無小孩的,陝甘班和軍委幹部的老婆班,我們隻在上述各種人中各要一半,歸中組部隨時調動到各項工作上去。陝甘班和軍委幹部的老婆班,我們可與邊區中央局和軍委政治部具體商討如何抽一半。
你提出女大學生歸中組部隨時調動到各項工作上去的比例,降低為百分之二十五,在現狀下恕我不能同意。因為我們黨已經不完全是秘密黨,而是領導著政權和軍隊的黨,必須根據需要,分配大量幹部到各方麵去工作。例如,最近幾天調馬列學院、中央黨校和陝北公學的女生40名到中央醫院去工作,就是證明。如果沒有各方麵工作的配合,全盤工作是做不好的。因此,我們彼此仍以服從中央書記處多數同誌通過的決定為好。
(二)一九三九年中央書記處決定,在婦女工作係統中,專任婦女領導工作的婦女幹部,中組部在分配她們工作時,需征求婦委意見以外,其他任何幹部的出入,一律均經中組部。據我所知,中央並無各校女同誌歸婦委分配的決定。如果中央有此決定,我個人當然絕對遵守黨紀,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
此外,中央書記處也並未有過來延安的女學生一律送女大的決定。同時,也因為過去除女大提交中組部或書記處調動的學生,或因老公他調而需隨去的女大學生外,中組部實際無權調動女大的學生。另一方麵,各方要人隻能向中組部要。因此,中組部有過這種情況,即除一部分應送其他學校外,確有一些女學生可送女大而未送女大,這絲毫不為別的,僅僅為了調動容易,因為其他各校調動學生都不必經過書記處通過。這在一定意義上說是不合理的辦法,但造成我們本來不願意而又不能不這樣做的原因,是以這種不合理的辦法對待另一不合理的辦法,勉強還可得到不完備的“合理”。我個人希望在黨內雙方消除這種不合理的辦法,使幹部的培養和分配得到合理。
女大是黨的學校,全部學生都應在中央總的意圖之下,由中央組織部分配工作。但估計到女大等各個專門性的學校有某些特殊的意義,因此留了一半學生將來做婦運工作。我認為這已充分估計了婦女工作的特殊性。
(三)我向你聲明,婦女工作是全黨工作的一部分,我是黨的工作者,我的責任和我的要求,也僅僅是“一視同仁”四個大字。
有空時希望麵談一次。
王明接到這封不軟不硬、不卑不亢、冠冕堂皇而又柔中帶刺的回信,哭笑不得。一個“毛頭後生”對他如此不恭,他覺得這口氣咽不下。為此,他親自到中央組織部找陳雲興師問罪來了。正巧王鶴壽正在陳雲處報告請示工作,而王明也不管不顧,一上來就氣勢洶洶地說:中央組織部不向“女大”介紹學員是不合理的。王明不久前剛從國外回國,他以黨的理論家和領袖自居,自以為誰都不能違背他的意見和決定。針對王明這種氣勢洶洶,陳雲不緊不慢地說:“這事我知道,為這事給你寫過信,說明從黨的事業發展考慮,我們各方麵都需要大批女幹部。你說軍事部門不需要嗎?他們的機要部門、醫務部門、政治工作部門,不是大量需要女幹部嗎?你能不知道黨的宣傳部門、組織部門、政府各行政部門都需要大批女幹部嗎?各省各地的黨委都是清一色的‘陽性’好嗎?‘女大’的學員畢業後,中央組織部的分配方案是按一定的比例交給中央婦委分配做婦女工作的,此外就根據黨政各方麵的需要分配,這是從黨的事業考慮的分配原則。現在‘女大’畢業生的分配,不能根據黨的事業的需要分配,因而中央組織部不能再介紹女青年到‘女大’學習。介紹到其他學校培訓學習,是完全從黨的事業發展考慮的。從形式上看,我們不再向‘女大’介紹學員,好像是‘不合理的’,但是這種從黨的事業角度出發,采取的不得已的‘不合理’,對待你老兄那個違反黨的利益、黨的原則的不合理,這樣才能求得一個比較的合理、相對的合理。”王明聽到陳雲這番不軟不硬的回答,所講理由、原則都沒辦法辯駁,因而開始氣焰漸收,最後隻得說:“那好吧,就按組織部的辦法,但是你們分配時一定要給中央婦委一個大的比例。”陳雲同誌直率地說:“好,你既已同意,就一言為定,過去對‘女大’學員的分配,就是照顧婦委的需要,有一定比例交她們分配工作的。不過最後我還想向老兄進一言:你在國外太久了,你回來後無論出什麽主意,最好先了解一下黨的組織原則和各方麵的情況,免得和各部門‘卡殼’。毛主席那麽高的威信,他對一切重要的事,也都是多方麵聽取意見,才作出決定的。”王明聽到此處,臉色難看極了,又不好發作,隻好表示告辭。陳雲客客氣氣送王明出窯門後,回到窯洞內辦公桌前還在自言自語地說:“無論是誰,在黨內不按黨的原則辦事,搞霸道主義絕對不行!”隨後對王鶴壽說:“你回去見到富春同誌,向他講一下剛才的情形。在你們幹部科內,隻說向‘女大’繼續介紹學員就可以了。”
陳雲在延安任中央組織部長七年,這期間經曆了長時間的著名的“延安整風”運動。在這場運動中,陳雲做了大量的具體工作,多為建設性的,且集中在黨的組織建設方麵。而對中國共產黨的黨風問題,陳雲終身關注,隻要發現任何問題,他都會毫不客氣地批評指正,尤其是當某種風氣較為大麵積、有普遍蔓延趨勢的時候。
陳雲就黨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危害,問題產生的原因及解決的辦法,作過透徹的分析和精辟的解答,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思想。這些思想大多收錄在《陳雲文選》中。
中國“鳥籠經濟”的創造者
“鳥籠經濟”這個詞多見於港台報刊,海外的華文報刊多以一種略帶嘲諷、調侃意味的語氣稱中國大陸的經濟模式是一種“鳥籠經濟”,而且幾乎每次出現都和陳雲聯係在一起。大陸的出版物是很少見這個詞的,似乎這個概念不怎麽雅氣,給人一種意境不好的聯想,對陳雲老人不夠尊重,重要的是,其對中國經濟模式的概括不夠確切。而“鳥籠經濟”的當事人陳雲卻對這話題樂此不疲。那麽,究竟這個“鳥籠經濟”的含義是什麽呢?還是用當事人陳雲自己的話來做一解釋吧。以下是他1982年在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同上海代表團部分代表座談時講話中的一段:
今後要繼續實行搞活經濟的政策,繼續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但是,我們也要防止在搞活經濟中,出現擺脫國家計劃的傾向。搞活經濟是在計劃指導下搞活,不是離開計劃的指導搞活。就像鳥和籠子的關係一樣,鳥不能捏在手裏,捏在手裏會死,要讓它飛,但隻能讓它在籠子裏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如果說鳥是搞活經濟的話,那末,籠子就是國家計劃。當然,“籠子”大小要適當,該多大就多大。經濟活動不一定限於一個省、一個地區,在國家計劃指導下,也可以跨省誇地區,甚至不一定限於國內,也可以跨國跨洲。另外,籠子,本身也要經常調整,比如對五年計劃進行修改。但無論如何,總得有個“籠子”。就是說,搞活經濟、市場調節,這些隻能在計劃許可的範圍以內發揮作用,不能脫離開計劃的指導。
這帶點神秘色彩的“鳥籠經濟”,其實原理原來這麽簡單明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在中國,婦孺皆知。
老年的陳雲有一張著名的照片,是在杭州拍攝的,廊院裏,老年陳雲滿麵春風地坐在藤椅上打算盤。趙樸初觀後詩興大發,欣然命筆,賦詩一首:“惟實以求,珠落還起。加減乘除,反複對比。運籌帷幄,決勝千裏。老謀深算,國之所倚。——一九八一年一月觀陳雲同誌打算盤照片喜題。”
那就讓我們尋著“老謀深算,國之所倚”的陳雲的軌跡,一睹中共這把“鐵算盤”的風采。早在抗日戰爭年代,陳雲就十分重視經濟工作,1944年,他卸任組織部長後,在延安擔任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主任是賀龍)兼政治部主任期間,認真執行毛主席關於“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在陝甘寧邊區積極發展農牧業,發展公營、私營和合營工業,發展內部貿易和管理進口、保護出口,爭取做到基本自給。在解放戰爭時期,他在東北擔任過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為支持解放戰爭、恢複東北的經濟,都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新中國創建後,在統一全國財政經濟,製止通貨膨脹,實現經濟穩定等重大問題上,陳雲同誌總是深入調查,反複推敲,協助中央作出英明決策。在建國前後四次大的通貨膨脹和物價暴漲的混亂局麵中,陳雲表現出高超的領導才華和指揮藝術,控製了局麵,打擊了投機奸商,建立起穩定物價的新秩序。
第一個五年計劃的製定和修改以及重大項目的抉擇,陳雲同誌耗費了很多心血,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比如鞍鋼三大工程、武鋼和包鋼的建設以及一批軍工廠的建設,特別是機械工業,如洛陽第一拖拉機廠、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富拉爾基第一重型機器廠等新中國第一批重工業基地,從廠址選擇到方案的製定,都是在陳雲同誌親自主持下提出,經中央確定後,組織各方麵力量以驚入速度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