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這種正裝還真是不爽啊!”長久仿如渾身不自在,不停的整理著領口袖口。
雖然身上這件定做的阿曼尼價值不菲,真絲麵料,款式優雅高貴,黑色之中帶著那麽一點點的金屬味,可是穿在長久的身上就是那麽的不協調。
“我好想聽哪個牛人說過,男人是要內斂的,這衣服不適合我這種成功男人。”長久感覺自己好像不是去赴宴,要是衣服上的金屬味再多一點就可以穿著上台揮舞著吉它狂吼了。
“你說男孩不是男人,這點要搞明白!”張怡瞪了長久一眼,這家夥對自己花了一下午時選擇的禮服不感冒非常讓她生氣。
吃了一個眼白,長久不敢再亂動了,不過還是小聲嘀咕:“我還是喜歡休閑一點的。”
穿過走廊,兩人步入了大廳。一進去長久就被這個氣勢給震住了,宴會大廳足可以比肩那些宮殿,寬敞無比,即使容納個三四百人也毫無問題,設計的也很合理,高高的屋頂在麵積不縮水的情況下還提供了足夠的容積,讓這麽多人聚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感到氣悶。
大廳的裝飾不能用豪華來形容,那是暴發戶才會喜歡的,或許華貴才能描述其萬一。其時天色已晚,天花板上的超大雕花水晶吊燈被打開,灑下了一片光明,照的現場的俊男靚女老頭紳士們紅光滿麵。
大廳的角落是一個小型的樂隊,緩緩的輕音樂從他們手上流淌出來。一架大鋼琴放置在他們前麵,看那款式也算是有年頭了,依然是光彩照人,長久非常的想上前默默那琴鍵是不是象牙的。
現場兩張長桌分置兩邊,上麵放滿了精美的食物,供人們自取,有些東西長久居然連見都沒見過。而來來回回穿梭的侍者們則是訓練有素,那斟滿美酒的高腳杯放在上麵居然紋絲不動,也頗讓長久稱奇,心中原本以為這不過是一自助餐會的念頭也早就收起來了。
滿場的金發碧眼的老外,或坐或站的在那裏聊天,不時得發出一些壓低的笑聲,讓長久這個完全在東方文化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小人物感覺到非常的不自在,這種場景仿佛離他很遠,看似場麵越熱鬧他就感到越孤獨,不由得把張怡的手抓的更緊了一些。
長久正在東張西望,張怡卻拉開長久的手說:“我去同別人說話,你自己在這裏玩吧。”
長久急道:“別啊,這人生地不熟的你讓我一個人走丟了怎麽辦?”
“你就當逛公園好了,沒人會綁架你的,安心拉,看看有哪個看的上眼的美女上去勾搭就行了,哈哈。”張怡異常罕見的對長久做了個鬼臉,身形詭異的一閃就消失在人堆當中,仿如淩波微步。
長久一下沒拉住,再找人已然無影無蹤。
他這下可傻眼了,這裏人都是一堆一堆的,眼見都是一個個的小圈子,貿貿然的同生物打交道可不是長久的長項。
呆立了大概十幾秒,長久隻好開始了這段尷尬的時光,不好意思同人交流,他隻能把注意力放在了其它事務上。
比如眼前的佳肴美酒,就頗讓長久心動。在這麽一個沒有其他事情可做的環境當中,長久是徹底的放鬆了下來,什麽研發什麽微軟什麽IBM,統統不如眼前這不知名的一個個小點心,真的很好吃。
香檳不錯,但是不和口味,長久攔下侍者,取了一杯喝了一口皺了一下眉頭,四顧無人注意,就把杯子放在桌子的角落。
甜點太多,吃的長久有些膩味,正在無聊之時,卻聞到一股濃烈的雪茄氣味,頓時勾起了長久的煙癮。
順著味道尋找,卻看到一位仁兄同在一個角落吞雲吐霧,煞是快活,看的長久豔羨的一B。
長久這次出來換了衣服,兜裏空空如也,正覺得嘴裏發苦,本來大廳當中無人抽煙倒也沒什麽,一旦上了眼那就實在忍不住了,走上前去搭訕。
長久要說口才還是有點的,僅限於熟悉的人,碰上陌生人那就完鳥,笨拙的口舌實在讓那位道友莞爾。
好不容易聽明白了長久的意思,那位道友一笑,指著桌上一個銀光閃閃的盒子說道:“不用四處尋覓,那裏就有。”
長久定神一看,不由得大罵自己眼神不好,原來那盒子裏齊齊整整一排香煙,還分粗細,特地為客人準備的。
點上一根,深深吸了一口,嗯,感覺不錯,雖說不是什麽上品,但也很難得了,這一老一小也就縮在了這通風的角落大過煙癮。
精神瞬間就舒緩了下來,長久吐了一口煙霧,這才有空仔細觀察了這位道友。仁兄一臉的洛腮胡,花花白白的看不出年齡,頗有中年肖恩康納利的風采,就連那煙霧噴出都是那麽的有男人味。
真男人也,長久不由的暗讚一聲,“未請教高姓大名?”
“約翰,你叫我約翰好了。”老美男一笑,眼角已現皺紋,“年輕人這麽大的煙癮很少見,為了能活的更長你最好多多的鍛煉身體,遠離這些有毒的東西。”
“曹長久,很榮幸認識你。”長久不敢失禮,連忙報上了自己的姓名,彈了一下煙灰說,“多年養成的陋習,戒了好幾回,卻發現工作的時候萎靡不振,什麽靈感都沒有了,就像突然從超級計算機換到了蘋果二代,完全不知所措,哈哈。”
約翰哈哈大笑,連連點頭:“我比你更慘,沒了這東西,我根本就是換成了牛郎星。”
“等等,曹長久,我好象在哪聽說過這個名字。”約翰眉頭一皺,苦思冥想,但是中國人的名字非常之拗口,讓他怎麽也想不起來,“不要提醒我,我自己想。你也是計算機行業的?”
“區區不才,做的是工作站的買賣。”長久笑道,暗道自己向來低調,知道自己的人還真不多。
約翰一聽長久是賣工作站的,頓時來了興趣,就同長久聊了起來,大談自己的工作。
聽著這位老美男的吹噓,長久是越來越驚奇,興趣大增。
原來這位仁兄大名約翰•軒尼詩,是斯坦福微電子試驗室的一位教授,正帶著一票學生做著現代微處理器架構的研究工作。
旁人要是不知道約翰老師的大名倒也罷鳥,長久豈能不識其人,這位神仙可是現代計算機處理器架構的宗師級人物啊,大名鼎鼎的MIPS係統的發明人,與伯克利分校的大衛•帕特森齊名。
原來早在超級計算機之父西摩•克雷做研究員的時候,RISC的概念就生根發芽了,其為康大公司設計的CDC6600被公認為是精簡架構的起源,不過也隻能是從概念上理解的機器。
後來IBM繼承了CDC6600的思想,在76年由華生研究中心的柯克領導的801計劃開花結果,製造出了樣機,這就是IBM的精簡架構研發計劃,一切都是那個經典的80/20論斷所引起的。
不過IBM誌不在此,其精力都被pc所吸引,因此直到90年才推出了著名的RS-6000係列,之後更是同摩托羅拉與蘋果聯合發展出了power係列,並舉著這杆大旗一直到了現在。
但是這些研究都不成氣候或是太遲,在八十年代高舉RISC聖經四處布道的其實還是兩個人:伯克利的大衛•帕特森與斯坦福的約翰•軒尼詩,其分別領導的RISC計劃與MIPS計劃都成功的開花結果,登頂精簡教主之位,影響了後世一大批追隨者。
帕特森的團隊成立的較早,相比軒尼詩,帕特森對精簡架構更顯的狂熱,不遺餘力的宣傳RISC架構,甚至其計劃名稱就是RISC,成品處理器也稱之為RISC-I、RISC-II,終究被人稱為Mr Risc。
基本上在美國西海岸也就是這兩家在研究精簡架構了,以時間論,帕特森的RISC計劃還比長久的芯片成型來得早,在80年的時候即立項開展,並於82年成功的製成了Risc-I型處理器。
Risc-I是32位的處理器,具體的性能可算是當世第一,比摩托羅拉的68000快了近3倍,而成本則遠遠低於68000.
帕特森是學術泰鬥,開發出來的技術並未自己進行商業化,不過這項技術倒是流傳了下來,在85年的時候,被sun公司全盤引進並加以改進,終於成就了sparc的大名,旗下的工作站產品也拋棄了摩托羅拉的產品,全麵轉進Risc。
不過帕特森的技術隻能算是一個流派,他們主要使用的是寄存器窗口技術,靠的就是使用大量的寄存器,盡量減少訪問主存來使得運算速度提高,其成功的地方就是引入了流水線機製和分支延遲來解決數據等待的問題。
至於軒尼詩則有點晚,他領導的斯坦福MIPS計劃則是走上了不同的路。帕特森的研究是成功的,流水線技術使得處理器的運算速度大大提高,但是也留下了相當大的麻煩,因為隻要有流水線就有互鎖的問題,特別是硬件流水,這個問題還特別嚴重,分支延遲技術隻能緩解這個毛病,對速度沒有任何幫助。
因此軒尼詩的研究方向就是如何解決這個互鎖問題,他們將解決方案放在了編譯程序上麵,使用異常簡單的硬件架構,配合編譯程序及其它軟件技術來達成一個完整的RISC概念。
經過一段不短的時間,軒尼詩的MIPS計劃成功了,正如其名——無互鎖流水線處理單元,沒有使用複雜的硬件機製來處理流水線部分,而是靠著編譯程序優化組合指令數據流,避開了流水線互鎖這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雖然從效率上看,硬件流水線似乎比較的占優勢,但是其複雜度十分之高,就拿帕特森的處理器來說,其流水線已經達到了三階,傳統領域的技術已經達到了頂峰,流水線的依存與互鎖問題十分嚴重。
流水線是現代各類微處理器都采用的指令執行技巧,即將若幹條指令的取指令、譯碼和執行過程部分重疊在流水線中同時執行。
而所謂互鎖,是指流水運行時後麵指令需要前條指令的結果,這時候前條指令還在運算當中無法提供結果,往往造成流水線崩潰。
由於斯坦福團隊的研究比較晚,因此對帕特森遇到的這個問題看的比較清楚,因此他們依靠特別優化的編譯器程序,將代碼排列組合,在送入流水線處理之前就將互鎖的指令消之於無形,自然可以大大的提高流水線的效率。
沒有武俠當中越是遠古的武功越厲害,相反MIPS架構確實優於帕特森的RISC。但是無可否認,這兩樣RISC處理器的研製成果,對後世的成熟RISC體製相當的大,其精華已經被所有的現代處理器納入自身,就比如長久的k32。
長久從深深的回憶中醒來時,約翰•軒尼詩依然在那裏侃侃而談,對大衛•帕特森的RISC型處理器大加讚賞,並向長久介紹自己的研發計劃。
長久微微一笑:“軒尼詩教授,你的計劃非常有吸引力,打算什麽時候幹?”
軒尼詩這才住口,有點不自在的說:“沒人願意資助這項工程,人人都看到大衛的成就,卻沒想到這裏麵的缺陷,我到這裏就是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拉到讚助。”
“那真是太遺憾了。”長久笑道,掏出一張名片來,“遇上您這位專家實在太讓我高興了,如果有什麽需要的話,您可以聯係我,我想我們會有一些共同語言的。”
軒尼詩接過名片仔細的看了一下,嘴裏念念有詞,忽然抬起頭來:“我記起來了,你就是那個曹長久啊!”
~~~~~~~~~
跪求點擊、鮮花、推薦、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