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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

  傳

  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於婺女1.鄭裨灶言於子產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2,薑氏、任氏實守其地3.居其維首4,而有妖星焉5,告邑薑也6.邑薑,晉之妣也7.天以七紀8,戊子逢公以登9,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10.”

  1“有星”句:客星侵入婺女。星:客星。指為新星或變星。婺(wù)女:即女宿。二十八宿之一,北方玄武七宿之第三宿,有星四顆。2“今茲”句:今年歲星處於玄枵。今茲:今年。歲:歲星,即木星。顓頊之虛:即玄枵。十二次之一,在二十八宿中為女、虛、危三宿。3薑氏:齊姓。任氏:薛姓。齊、薛二國居玄枵之地(在其分野)。4居其維首:婺女(女宿)為玄枵三宿之首。維:語助詞,無義。5妖星:客星。非正常天象,故稱妖。6邑薑:齊太公之女,晉始祖唐叔虞之母。此年歲星在齊,齊不當受禍(古人認為歲星所在之國有福),故知妖星之禍與從齊出嫁之女(邑薑)有關。7妣:女性祖先之稱。邑薑距晉平公已曆二十世。8天以七紀:二十八宿分布於四方,每方七宿。9“戊子”二句:上次妖星出婺女,正值戊子,其時歲星不在齊之分野,居於齊地的逢公(殷時諸侯)因此當禍而死。登:升。古人以死為升天。斯:乃。10譏:通“幾”。察。

  齊惠欒、高氏皆耆酒1,信內多怨2,強於陳、鮑氏而惡之3.

  夏,有告陳桓子曰4:“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5,遂見文子6,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7,則皆(從)[將]飲酒8.桓子曰:“彼雖不信9,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10?”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11.

  晏平仲端委立於虎門之外12,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13?”“助欒、高乎?”曰:“庸愈乎14?”“然則歸乎?”曰:“君伐15,焉歸?”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靈姑沖率16,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17.五月庚辰18,戰於稷19,欒、高敗,又敗諸莊20.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21.欒施、高強來奔22.陳、鮑分其室。

  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23.[讓之]謂懿德24.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25.姑使無蘊乎26,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於莒。

  桓子召子山27,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屨,而反棘焉28.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與之夫於29.反子城、子公、公孫捷30,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31.國之貧約孤寡者32,私與之粟。曰:“詩》雲33:‘陳錫載周34.’能施也。桓公是以霸35.”

  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36,陳氏始大。

  1“齊惠”句:齊欒氏、高氏皆出於惠公,故雲“齊惠欒、高氏”。此欒氏指欒施,字子旗;高氏指高強,字子良。耆:通“嗜”。2信內多怨:悅婦人之言,故多怨。3惡之:厭惡陳、鮑。4有:有人。陳桓子:陳無宇。5陳桓子如鮑氏,適值子良醉而騁於路。6文子:鮑國。7二子:子旗、子良。8將:原本作“從”,據阮元《校勘記》改。9彼:指欒氏、高氏。不信:謂沒有進攻陳、鮑之意圖。信:實。10諸:“之乎”的合音。11虎門:齊君路寢(正寢)之西門。12晏平仲:晏嬰。下文稱晏子。端委:朝服。13焉:乎。14庸:何。愈:勝。與上文“善”同義。15君伐:國君被伐。16王黑:齊大夫。靈姑沖(pī):齊侯旗名。17“請斷”句:謂斷去旗之遊(即旒)三尺,以示不敢與齊君同。《廣雅·釋天》:“天子十二斿,至地;諸侯九斿,至軫;卿大夫七斿,至軹;士三斿,至肩。”18庚辰:五月無庚辰。19稷:稷下,在今山東淄博市舊臨淄西。

  20莊:齊臨淄城內大街之名。21鹿門:齊城門。22《經》不書高強,非卿。23主:本。24原本無“讓之”二字,據阮元《校勘記》補。25蘊:積。孽:災禍。26姑:若。27子山:與下文子商、子周皆襄公三十一年子尾所逐群公子。28棘:子山故邑,在今淄博市臨淄區西北。29夫於:在原山東長山縣(今已撤銷)南三十裏。30子城、子公、公孫捷:三人皆八年為子旗所逐者。31私分之邑:以已邑分之。32約:儉。

  33《詩》雲:引文出自《詩·大雅·文王》。34陳錫載周:言文王能布利以賜天下,行之周遍。錫:賜。載:始。今本《詩經》作“哉”,義同。35“桓公”句:齊桓公亦以能施致霸。36穆孟姬:齊景公之母。高唐:在今山東高唐縣東三十五裏。

  秋七月,平子伐莒1,取郠2.獻俘,始用人於亳社3.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4,魯無義5.《詩》曰6:‘德音孔昭7,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8,而壹用之9,將誰福哉10?”

  1平子:季孫意如。2郠(gěng):莒邑,在今山東沂水縣。《經》不書取郠,因魯君見討於平丘而諱之。3以人祭於殷社。

  4義:合於義者。5殺人以祭,不合於義。6《詩》曰:引文出自《詩·小雅·鹿鳴》。7“德音”二句:先王明德昭顯,示民不薄於禮義。孔:甚。昭:明。視:示。佻:偷,薄。8“佻之”句:殺人以祭,薄於禮義已甚。謂:為。9壹:語助詞,無義。10誰:何。

  戊子,晉平公卒。鄭伯如晉1,及河,晉人辭之。遊吉遂如晉。

  九月,叔孫婼、齊國弱、宋華定、衛北宮喜、鄭罕虎、許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2,葬平公也。

  鄭子皮將以幣行3,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4,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5.不行,必盡用之6.幾千人而國不亡7?”子皮固請以行。

  既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8:“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9.孤斬焉在衰絰之中10,其以嘉服見11,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吊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

  子皮盡用其幣。歸,謂子羽曰:“非知之實難12,將在行之。夫子知之矣13,我則不足。《書》曰14:‘欲敗度15,縱敗禮16.’我之謂矣。夫子知度與禮矣,我實縱欲而不能自克也17.”

  昭子至自晉,大夫皆見。高強見而退18,昭子語諸大夫曰:“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慶封亡,子尾多受邑19,而稍致諸君,君以為忠,而甚寵之。將死,疾於公宮,輦而歸,君親推之20.其子不能任21,是以在此。忠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猶及之,難不慎也22?喪夫人之力23,棄德曠宗24,以及其身,不[亦]害乎25?《詩》曰26:‘不自我先27,不自我後。’其是之謂乎!”

  1“鄭伯”三句:諸侯不相吊,故辭之。三年《傳》雲:“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2滕人:原本無此二字,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冊府元龜》卷九〇一引文補。3幣:見新君之贄(禮物)。4百兩:載幣之車百乘。5不行:不能行。

  6盡用之:盡用其幣。7“幾千”句:謂如此消耗財用,將亡國。幾:豈。8叔孫昭子:叔孫婼。9命孤:欲與晉君相見。孤:晉之新君(昭公)自稱。叔向代致晉君之命,故稱孤。10斬焉:形容悲痛。斬:通“憯”。痛。衰絰(cuīdié):喪服。11其:若。嘉服:吉服。12“非知”二句:謂難不在知,而在行。實:是。將:乃。13夫子:指子產。14《書》:逸《書》。15度:法度。16此二句今見於古文《尚書·太甲中》。17克:克製。18高強:子良。19子尾:子良之父。20推其車而送之。

  21任:保。22難:奈何。23夫人:指子尾。力:功,功勞。

  24曠宗:使宗廟廢棄。曠:廢。25亦:語助詞,無義。原本無此字,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補。26《詩》曰:引文見於《詩·小雅·正月》,又見《大雅·瞻卬》。27“不自”二句:言禍亂不在他,適當己身。喻高強自取其禍。

  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惡寺人柳1,欲殺之。及喪,柳熾炭於位2,將至,則去之3.比葬,又有寵。

  1元公:名佐,宋平公太子。2以炭溫地。3去之:去炭使元公坐。

  經

  十有一年春1,王二月2,叔弓如宋。

  葬宋平公。

  夏四月丁巳3,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於申4.

  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五月甲申5,夫人歸氏薨6.

  大蒐於比蒲7.

  仲孫貜會邾子,盟於祲祥8.

  秋,季孫意如會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於厥憖9.

  九月己亥10,葬我小君齊歸。

  冬十有一月丁酉11,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12,用之13.

  1十有一年:公元前331年。2二月:《公羊傳》作“正月”。3丁巳:七日。4申:楚邑,在今河南南陽市。5甲申:五日。6歸氏:昭公之母。胡女,歸姓。7比蒲:地名。未詳何處。8祲(jīn)祥:地名。未詳何處。《公羊傳》作“侵羊”。9厥憖(yìn):地名。未詳何處。《公羊傳》作“屈銀”。10己亥:二十一日。11丁酉:二十日。12有:《史記·管蔡世家》作“友”。13用之:殺之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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