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伊人:樱花七日

(2010-08-24 08:36:22) 下一个

  第一章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
  回到家里,我给Cherryblossomman写信。
  “Cherryblossomman”翻译成中文,就是“樱花男人”的意思。这是我私下为他取的名字。
  Cherryblossomman:算起来,我们相识已有一年,我无法忘记,我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遇见你的。
  那天的阳光,尤如今天般,这么灿然,可我的心情,却坠入了此生的最低谷。
  也许我这样说,你会嘴角上扬,就如你惯常般微微一笑,然后在心底嘲笑我。
  是啊,说得那么沧桑!什么叫此生?我们相识之时,我只不过是大四的一名学生,彼时彼刻,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可那个时候,我显然不以为是。
  当我们处于一段岁月里时,我们总会以为,此生,也不过如此了。我不是先知,无法以眺望的高度与人生淡然相对。
  是以,彼时彼刻,我无法笑看风云。
  你知道吗?失去初恋情人,对一个还未涉足社会的女生,是多么沉重的打击,那个承诺要一生一世照顾我的男生,在毕业前夕却突然告诉我,他不能与我再在一起,他要回他的故乡。
  听到这里,也许你会说:那你就跟他去,随他天涯海角。
  对,当时我就是这样说的。
  但他却回答,你不属于那个地方,冒然与我前去,今后,你定然会后悔。
  这么说,看似为我着想,实则是自私回绝。
  他若深爱我,又岂会因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而斩断现时的情缘,我既然深爱他,又何惧与他共苦?
  他爱我,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深。
  所以,他以他心度我心,料想我对他的爱,也如此浅薄。
  想到这一层,我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我甚至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带着四年来替人家教所赚的积蓄,逃离到那个我们相识的海岛。
  我并不知道会在那里遇见你,当我做出那个决定时,我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呆着,呆到荷包里只剩下回程路费时,再返校。
  可是,我竟遇见你。
  你或许并不知道,我原来是去年的今天与你相识的。
  那天,我一个人坐在近海处的礁石上,将情书一封封摊开,折成小纸船放进海里。
  原以为纸船会随着海浪飘到很远处,甚至在另一个我所不知的海边靠岸,可却没想到,一个浪头打过来,纸船便浸湿,翻落于海水中。
  我再折,再放,纸船依旧沉没。
  末了,我的身侧只剩下最后一张写有情话的信笺。
  我流着泪将它折好,再放入海面,可是,在我的期盼中,这只纸船的航程,仍旧如同印在船上的情话所标示的爱情一般,短暂迅忽。
  我是真的该放弃了,也许,原本就不该执着。
  在我收拾好物什,从礁石上走下来时,发现不知何时,远处多了一名着白衣白裤的男人,他站在画架前,正注视着眼前海天一色的美景,然后在画架前比划着。因为相隔遥远,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远远望见他那略长的黑发,在海风中飞扬。
  那个男人就是你,那时的你,倾注全部的精力于你的画中,就连我从你身侧走过,你也置若未见。
  我,并不在你眼前的风景之中。
  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多想象你一样,沉迷于眼前的景色,或当下在做的事情,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用想。
  可是,那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何等艰难!
  一时之间,我无法忘却与我相恋两年的男生。
  如今,我要努力回想,才能记起初相识时,你的模样,因为那个时候,你也只不过是我眼前那道风景中的普通饰品而已。
  我匆匆看着你,匆匆与你擦肩而过,我们几乎成了彼此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你还记得那天的情形吗,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有一位陌生女子从你身侧经过吗?
  我多么希望你记得。
  但是,如果你已经忘却,我会替你记得。
  虽然,那时的景象经过岁月长河的洗涤,越发模糊,但,我会竭尽全力将其记住。
  这记得,是为你,也是为我,更是为了我们短短的相聚。
  有时,我在想,如此深情记得的人是你,那该多好,你一定会用你的丹青妙笔,将其画成一幅美绝美央的图画。可是,在这里不断回忆的却是我,我的笔拙,只能化成文字来叙说。
  然,千言万语,又怎敌得过一幅没有声音的画面来得动人?
  PS:今天,我发表了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虽然是在一本不出名的杂志上,但我依然高兴,所有的成功,都是从第一步走起的,不是吗?
  我相信,你会替我高兴。
  简乐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我将信纸叠好,装进一个空白信封中,在信封上原本要写收件人地址的地方,写上:九十四。
  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九十四封信。
  我正要将信封放进铁盒子里装好,卓可欣推门进来。
  “又在给那个男人写信?”她用脚勾住书桌前的矮凳,慢慢拖至面前,然后坐上去,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已经写完了。”
  我将盒盖盖好,放回抽屉。
  “如果我是那个男人,知道你这样怀念我,一定会感动至深,以身相许。”
  “他永远不会看见。”我说。
  从写第一封信开始,我就没有打算将信件寄出去,更何况,天涯海角,我能将信寄向何处,斯人又在何方?
  “所以我说你无聊嘛,写了信,又不打算寄出去。”卓可欣脱掉拖鞋,将脚搁在我的大腿上,伸了一个懒腰,“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写稿拿去发表,赚取银子,然后请我大吃一顿。”
  “像你这种情商为零,只知道满足一张嘴的人,永远不会懂!”我白了她一眼。
  “我是不懂,所以才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之后,眼里开始泛泪,“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去继续睡觉,瞌睡虫还未完全从我的躯体里离开。”
  “去吧,懒虫,记得关门!”
  卓可欣拖着沉沉的步子,返回对面房里,将门重重关上。她是听了我的嘱咐,记得关门,不过关的却是她的房门。
  翌日是周末,我履行之前的承诺请卓可欣吃大餐。
  “可别挑贵的吃,我只有八十元的稿酬,而且还没拿到手。”我提醒她。
  “知道,知道。”
  “不过就算我请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没有福气消受。”看见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突然想气她一下。
  前段时间,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医院看病,排号候诊时,她用走廊上停放的医用秤量体重,这一举措的直接后果是,她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瘦身。
  “大不了吃完后多运动,把多余的卡路里消耗出去。”她满不在乎地说。
  我早该知道,她嚷着减肥,只不过是喊口号而已。
  当享用美味时,她会说,大不了过一会儿去健身房做运动;真到了吃饱喝足,需要做运动时,她又会说,还是下一顿少吃一点罢。
  如此反反复复,她比去年夏天刚搬进这套寓所与我合住时,胖了许多。
  所幸,她浓眉大眼,配搭乌黑的自然卷发,胖一点,只不过更像洋娃娃罢了。
  我与卓可欣漫无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游荡,不知去哪里就餐。
  “要选一个餐厅能够刚好花掉八十元钱又不超支,简直是太难了!”她忽然说道。
  “没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只吃五元钱的盒饭。”
  “我多么难得才等到你发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顿怎么行?况且这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还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发表,也许又要等上一年。”
  她认定我发誓要当一名爱情小说家,是痴人说梦。
  “你别小看我。”我不服气地说。
  “我并没有小看你,这不过是事实。”
  我正要开口反驳,却听见有人叫着卓可欣的名字。
  “谁在叫你。”
  我回过头去,看见一名西服、衬衫、领带全副武装的男子走在我们身后。
  已是初夏,在这个时节还穿着套装西服的人,除却保险公司业务员、房地产经济,IT精英,就只有律师。我几乎能断定,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师楼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刚与委托人谈完一个案子。”戴金边眼镜,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对了,为你们介绍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简乐。”
  “简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说完,他伸出右手,与我相握。
  身为律师的他,可能经历过太多正式场合,所以不知私下里交往,无需这么严肃。我与他正式而又别扭地握手,然后考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们在逛街?”他问。
  “简乐的小说发表在杂志上,所以请我吃饭。”
  “恭喜你!”林文夕对我说,而后看了看表,“的确到了用晚餐的时候。”
  “你也没有用晚餐吗?要不我们一起?”我觉得礼节上,我应该叫上他。而我更认为,礼节上,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或者说已经吃过,以此回绝。
  毕竟,我们只是初次见面。
  “那好。”他居然一口应承。
  “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卓可欣耸了耸肩,将手摊开。
  “如果不介意,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林文夕说,“不过,那个地方我也没去过,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好像就在这附近。”
  “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卓可欣兴奋地说。
  “并不只是餐厅,杂志上说,那里地方不大,但很别致,白天是中餐厅,晚七点以后是酒吧,二十四小时营业。”林文夕说。
  关于餐吧的种种,他倒记得很清楚。
  “店主很有生意头脑。”
  “对。”
  听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讨论得热闹,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被杂志介绍的餐厅,价格一定不会便宜,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还好,我带了卡。就算现金不够,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来,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
  “简乐,你怎么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没,没什么?”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CherryBlossom.”
  “樱花?”
  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Blossomman,有这么凑巧的事?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
  刚踏足进去,就感觉到一股幽幽的绿意,继而整个人都凉爽下来。仔细看去,原来就餐大厅的中央立着一棵樱花树,巨大的树冠,覆盖至餐吧的任何一个角落,绿的枝叶上,稀疏缀着点点粉红——那是樱花。
  背景音乐是一首英文歌,一个略低,带有磁性的男声缓缓传来: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我突然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
  “环境的确不错,希望菜式也不错。”卓可欣感叹,“不知这樱花树是真是假。”
  “当然是假的,真正的樱花树,怎么可能在室内生长?不过,这棵樱花树真的可以以假乱真。”我说。
  餐单上的价格,没有我想象中的昂贵,但也不便宜,我们要了四菜一汤。
  “你们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
  那首歌在餐吧里低低的,反复播放,看来此处的店主,对它情有独钟。
  “不知道。”卓可欣耸耸肩,“我从来不听英文歌。”
  “我也不知道,不过可以问服务生或店主。”林文夕说完,就要招手。
  “算了。”我止住他。
  “为什么不问明白?”
  “如果我与这首歌有缘,我自会在不经意间知道。”我说。
  “很奇怪的想法,不像我们当律师的,只要有机会知道,就会弄个清楚明白。”
  “别理会她,编造爱情故事的人,总有诸多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卓可欣说,“此刻,她也许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有朝一日捧着一束玫瑰,唱着这首歌向她求婚,然后再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
  林文夕莞尔。
  我亦笑了笑,不与卓可欣分辩。
  我的王子,也许不会拿玫瑰,而是拿着栀子花吧。
  而这首歌的旋律,是那么的忧伤,又怎么可能是求婚之歌。
  在灯下,我给樱花男人写信。
  Cherryblossomman:今天,我与卓可欣被人带去一个同样叫“Cherryblossom”的餐吧吃饭。在那个餐吧里,有一棵巨大的樱花树,可是,那棵树却是假的。
  唯有假的樱花树,才会永远缀满樱花。
  而真的樱花,从花开到花落,只不过七天时间。
  七天,短短的七天,正好是你我从相识到相别的日子。
  去年今日,是我认识你的第二天。
  相遇的那一刻,我握着一束栀子花,而你,却提着整整一篮。
  那天,我蹲在路边,用石块在长满杂草的泥地上挖洞,然后将栀子花花瓣一片片摘落下来,放入洞穴中,打算将它们掩埋。
  在一串响亮的铃声后,我听见你的声音。
  “你就是在我前面买花的那个女孩?”
  我抬起头,看见骑在三轮车上的你。
  你换了另一套衣服,但依旧是让我记忆深刻的白,我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认出,眼前的男人就是昨日在沙滩上画画的那位。
  你身下的那辆三轮车,除了铃铛是崭新的,其它部件都已残旧不堪。它看上去,与你是那么的不般配,但是,你骑在上面,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以后,我才发现,就算再惊天动地的事,如果让你去做,都不会使人觉得突兀,而只是让人觉得本该如此。
  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放着木质画架与一个大袋子。
  大袋子的旁边,是一篮盛放的栀子花。
  原来,我们先后遭遇那位在路边贩卖栀子花的老婆婆,怜悯她在烈日下叫卖,于是,我买了她的一束栀子花,而你,买了剩下的全部。
  我向你点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我的“工作”。
  许久之后再抬头,我发现那辆三轮车还停在我的身侧,而你,正骑在车上,一脚踩在地上,一脚踏在踏板上,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花,总是要开残的,萎谢于人前,还不如藏在一个幽暗的地方,悄悄败去。”我对你说。
  你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身将后拖车上放着的那篮栀子花提起来,递到我面前。
  “送给你。”你说。
  我接过花,还未来得及说声谢谢,你已骑着那辆锈迹斑斑的三轮车离去。
  你知道吗?从来没有男人送栀子花给我。
  这是第一次,也许,也会是最后一次。
  那篮栀子花,我舍不得将它埋掉,只是将它放在旅馆的窗台上,默默看着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努力绽放,然后萎谢。
  今日再回想,那年那天的你,是想通过盛放的栀子花告诉我什么吗?
  时至今日,我伏在案头写信给你,似乎还能嗅到栀子花的清香。是的,它只嫣然过几天就日渐枯萎凋谢,但是,即便连花迹都无可追寻,它的余香,却依旧萦绕在惜花人的鼻尖。
  花开,原本就是一种美丽。
  而今,再回忆那段失去的初恋,我也只会记得他的美好了。
  迟到一年的领悟,不知你会不会笑我傻?
  PS:我听到一首情歌,只记得其中几句歌词: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吗?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不要问我为什么,这可能是女人的直觉吧。
  简乐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装好这第九十五封信,我来到窗边,推开玻璃窗,深深吸进一口外面的空气。
  再回望书桌上的铁盒,里面整整齐齐装有九十五封没写地址,只写上编号的信件。九十五封信,几乎十几万字,我是不是真如卓可欣所说,在干一件非常无聊的事?
  给一个只相处七天的人,写了一年的信件,并且没有机会寄出去,只是自说自话,也许真是无聊吧。
  可是,我不这样做,又怎么能够牢牢记住那七天的时光?
  远处,是一幢幢大厦,每一幢大厦都拥有数不清的窗口,而每一扇窗户下,都住着一户人家。
  我不知道我所思念的男人,究竟在哪一座城市的哪一扇窗户下,我也不知道事隔一年,他会否记得那个与他在海岛相遇的女孩,会否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
  毕竟,一年相对于七天来说,是那么的悠长。
  而一生对于七天呢?也许后者可以让人忽略不记。
  七天,我们拥有的,仅只是七天。
  上班时,我接到卓可欣拨来的电话,约我下班后在樱花吧见面。
  “有什么事,回家见面说,为什么要去那里?”我问。
  “我方才翻看林文夕提到的那本杂志,原来那家餐吧还有古怪。”
  “什么古怪?”这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去了你就知道。”卓可欣神秘兮兮地说,“下午的聚会,不仅有你我二人,还会有另外一位朋友,我想,那个人一定会带给你意外惊喜。”
  “你可别告诉我,那人是林文夕。”
  “你就这么讨厌他?”
  “昨天,平白无故多出这么一个人,吃掉我白花花的银子,我当然不喜欢。”我说。
  “吝啬鬼!”
  “我从来都是这样。”
  “放心,不是林文夕,而是另外一个人,我先卖个关子,不告诉你他是谁。”卓可欣可恶地说,顿了顿,继而道,“你也别老想着林文夕吃掉你的银子,早上他还对我说,昨天要你请客不好意思,改天会回请你。”
  “他有这样说过吗?记得提前几天通知我。”
  “为什么?请你吃饭,难道还要预约?”
  “当然要预约,我得把肚子饿空,然后大吃他一顿,将他吃穷。”我夸张地说。
  “他可是大律师兼事务所的合伙人,我怕把你撑死也吃不穷他。”
  “不是还有你帮忙?馋嘴猫。”
  其实,我只不过是与卓可欣拌嘴说笑,真要如我所说,饿几天再大吃一顿,我还得先顾及自己的胃是否能承受。
  挂断电话,我开始猜测卓可欣口中,能带给我意外惊喜的人是谁。
  难道是樱花男人?
  我好笑地摇了摇头,怎会是他?卓可欣甚至不知道樱花男人的真实姓名,又如何带他来见我。
  只不过,此时此刻,最能带给我惊喜的,就是与他重逢。
  我越想越觉得好奇,也越发认为那个人有可能是樱花男人。
  也许,他与卓可欣在某个场合相识,而后他告诉她,他曾经认识一名叫简乐的女孩,如此这般,卓可欣就知道他的身份,于是带他来见我。
  虽然我明白,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为零,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我还是忍不住拨电话过去问卓可欣。
  “那个人究竟是谁?”电话一接通我就问。
  “下午去樱花吧你就知道,只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卓可欣懒洋洋地说。
  “卓可欣!”我连名带姓叫她,以示我的不满,“不要挑战我的好奇心,你不告诉我,我今天就不会应约而去。”
  “我就是挑战你的好奇心,并且知道以你的性格,不会不去。”
  “你……”
  “我有事去忙了,下午樱花吧见。”说完,彼端已挂断。
  可恶的卓可欣,我下定决心不赴这个约会。她以为我真有这么浓烈的好奇心?她就这么笃定用如斯态度对待我,我还会乖乖就犯?
  可是,临到下班时,我还是改变主意。
  去吧,也许去了也是失望,但不去,纠缠在心间的反复询问,会使自己更加难熬。
  很多时候,我们想要的,不就是一个肯定的答案?无论面对爱情,还是其它种种。就算得到的那个答案让我们失望,也会无怨无悔,因为,终究我们求证过,日后,也不会缠缠绵绵,无法脱离。
  也许,我对樱花男人亦是如此。如果当初,我们曾面对面告诉彼此姓名、交换联系方式,曾好好说再见,今日的我,就不会有这么强的思念与企盼。
  我遗憾的是我们在不该分手的时候,匆匆分离。
  而我,却没有好好与他说声再见。
  来到樱花吧,卓可欣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看见我,她得意地向我招招手。
  “我就知道你会来。”
  “还有一个人呢?”坐下后,我问她,装作没有看见她一脸的得意。
  “也许路上塞车吧,我们先点餐。”
  “你不是说这里还有什么古怪,在哪儿?”
  “就是那棵樱花树。”卓可欣指了指餐吧中央那棵巨大的樱花树。
  与昨天相比,那棵樱花树是有点不对劲,但究竟是哪里不妥,我却又说不上来。
  “你有没有发现,上面的樱花突然变多了。”卓可欣给我提示。
  经她提醒,我才发现的确是这样。昨天这棵树上的樱花只不过稀疏掩映在绿叶中,而今日,却沉甸甸挂满树冠,枝叶所及之处,皆是一片粉红。
  “怎么会这样?”
  “晚上你就会知道。”
  我知道,她又在卖关子,而当她卖关子之际,我再怎么逼问她,都是徒劳。
  “她来了。”卓可欣突然对我说,然后站起身,向前迎去。
  我回过身看去,居然看见她。
  原来卓可欣要给我的惊喜,是我的大学同学唐心,见到她,我的惊大于喜。
  “简乐,真的是你,起初我还不相信,这世界哪来那么巧的事。”唐心拉着卓可欣的手来到餐桌前坐下。
  “真是好巧。”我说。
  “毕业后,我试图联系你,可是无论给你发短信,还是发电子邮件,总是联络不上。”唐心见到我,是真的高兴。
  她大概不知道,我是存心躲着她。
  “你们这么熟,我就不用再介绍了。”卓可欣像是促成一段美好姻缘的红娘,坐在一旁心满意足地说。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问卓可欣。
  “因为她是我的客户呀。”
  原来,前段时间,卓可欣的律师事务所接了一个楼盘的案子,每周,她有一整天的时间在那个楼盘的售房处办公,替买房者办理代款、合同等相关事务。
  而唐心,就是购房者之一,也等于是卓可欣的客户。
  “我们一见投缘,无意间可欣提到你,我就在想,会不会是你,谁知真的这么巧,于是就托她带我来见你。”唐心兴奋地说。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欢喜,我突然觉得,之前我躲着她,不理会她的电子邮件与短信,是我太过偏激。那件事情,根本不关她的事,我又何苦迁怒于她,慢慢与她疏离?
  放下心头的纠结,忽然释然,同学四载的姐妹之情一刹那恢复。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问她。
  “在一家时尚杂志社当助理编辑。”唐心说。
  “你看,我们三个,都是助理。简乐是办公室助理,唐心是助理编辑,我是助理律师。”卓可欣说,“不过,我已经考过律师执照,过几个月,就是真正的律师了。”
  “我也是,再下个月就升编辑。”唐心说。
  “看来,就我一个人最没出息。”我突然有些气馁。“办公室助理”,去掉“助理”二字,就只剩下“办公室”,好像并没有往上升的空间。
  “怎么会?听可欣说,你在写小说,前段时间还在杂志上发表。”唐心安慰我。
  我白了卓可欣一眼。我只不过发表了一篇小说,她就拿着这件事到处说,所幸对方是我的老同学,若换成另一位编辑,那多丢人。
  卓可欣看穿我的心思,吐了吐舌头向我解释,“别看我平日损你,其实,我打从心眼里引你为豪,所以才四处广播。”
  “改天,我拿一份约稿函给你。”唐心对我说。
  “好啊,不过我的小说不知有没有人看。”
  “现在的杂志社编辑,都练就一对火眼金睛,稿子好与不好,是否会有读者,读一遍便知。你的稿子既然发表,对方肯付你稿酬,就说明有它的价值,不必妄自菲薄。”
  “说得太对。”卓可欣拍手道。
  而后,她将手分别搭在我与唐心的肩上,搞怪地说,“努力,奋斗!”
  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谈彼此的近况,间或聊一些读书时的糗事,待残汤剩羹撤下之时,窗外已华灯初上。
  “你不是说那棵樱花树有古怪吗?现在已经到晚上,可以告诉我们了吧。”我问卓可欣。
  “还不到时候。”
  “要等多久?”唐心也问。
  “还有几个钟头。”
  “那我们怎么打发时间?”
  “玩官兵捉贼的游戏。”卓可欣拿出电话簿,小心翼翼撕下三页纸,在上面分别写上“官”、“捉”、“贼”三个字,然后将三张纸分别揉成小纸团,往桌子中央一丢。
  官兵捉贼,其实是个简单的游戏,四种身份任由游戏中的四个人抽取,抽到“捉”字牌的是捕快,他必须向另外三个人提问,从而判断谁是贼。如果捉对贼,那么就由官来惩罚贼,否则,受到惩罚的将是捕快。
  我们只有三个人,所以没有兵。
  七局下来,我输四次,卓可欣输二次,唐心输一次。每一次对失败者的惩罚,无论是“捉”还是“贼”,都是一口气喝掉一大杯白开水。
  “不要老是喝水,好吗?”第八局开始前,我提议。
  再如此喝下去,只怕我没命看见那棵樱花树有什么古怪。
  “好吧。下一局,就由”官“来决定,如何惩治输掉的那一个。”卓可欣说。
  第八局开局,我抽到“官”,不由得窃喜。
  这个“官”字,是张王牌,它表明在这局里,不论是什么结果,都不会是我受到惩罚,相反,我可以决定惩罚别人的方式。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抽到这个字,或许是对我最大的惩罚。
  结果,唐心输了这局。
  “官老爷,快说如何惩治这名女贼。”卓可欣笑道,“编故事的人想出来的点子,一定会有趣,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输了的人,请吃这餐饭吧。”我干脆地说。
  “简乐,你不要总惦记着荷包里的银子好不好?”卓可欣举双手反对我。
  “嗯……要么去街上找陌生人要名片,要足十张。”我略作思考后,想出一个当时我们都认为有趣的点子。
  “好好好!”
  唐心却有些勉强,“相比之下,我还是情愿请你们吃饭。”
  “不要,那一点都不好玩,大不了下一局,我们输了也照这个法子来办。”在卓可欣的央求下,唐心只有迈出餐吧的大门,在夜色中向人索要名片。
  “这样玩,会不会过份了一点?”我注视着玻璃窗外稍许有些彷徨无助的唐心,“她在大学可是出了名的文静害羞。”
  “人都是慢慢锻炼出来的,你刚开始与我同住时,还不是文文静静?”卓可欣白了我一眼。
  我刚搬进那套二居室与卓可欣合租房子时,与现在确有不同。那个时候,我沉浸在感情纠缠之中,无论是无法挽回的初恋还是聚然消失的友情,都让我感到无所适从。
  的确是卓可欣的快乐感染了我,让我渐渐鲜活起来,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偶尔,也会如今天般,很疯地玩闹。
  也许,人的成长与褪变,是需要磨练的。
  可是,我们并不知道,这次的游戏,对唐心来说,是磨练,还是际遇。
  那个晚上,我们看见了卓可欣所说的“古怪”。
  原来,那棵巨大的假樱花树,每晚转钟时分,都会下一场樱花雨。周一到周七,从缀满一树的樱花,到只剩下葱葱翠翠的枝叶。
  樱花舞落时,背景音乐仍是那首英文歌。哀伤的旋律与店里欢腾的气氛似乎并不搭调。
  许多人聚在樱花树下,他们叫着、笑着、挥舞双手翩然起舞,迎接飘然落下的粉红色花朵。
  那一刻情绪的迸发,正如同樱花的花开花落,短暂,却又激扬。
  樱花雨渐渐停下,只见最后几朵樱花也纷纷扬扬飘落至地面。酒吧恢复了平日的安静,除却樱花树下那一地落红,人们再也找不到一丝狂欢过的痕迹。
  写给樱花男人的第九十六封信。
  Cherryblossomman:原来那棵巨大的假樱花树,也会落花,如果你在夜里十二点去樱花吧,就会看见。
  可是,樱花雨带给人的欢笑,终究是短暂的,那么短暂的花开花落,如同我们的相识相别。
  但,人生不就是由无数个相逢离别组成的吗?
  是以,我曾遭遇了你,又与你别离。
  是以,我又能重逢唐心。
  还记得她吗?曾经我向你提到过。再见她,我已释然,那不是我的大方,而是怕你批驳我小气。我责怪她,本就是迁怒。
  我们聚在一起玩官兵捉贼的游戏,结果,唐心输了。
  我是官,我给她的惩罚是去街上找十个陌生人要名片。原本担心害羞的她无法完成,让人吃惊的是,她却在短短的时间里做到。
  她告诉我们,她在索要名片时,遇见一大群人,其中一个男人,不仅给她名片,还要了同伴的名片给她。
  遭遇帮助她的男人,是唐心人生中的一个相逢吧,也许在一次的相逢之后,会匆匆别离,永不相见,也许会在余下的时光里,为之牵肠。
  唐心与那个男人,到最后是牵肠与遗忘,现在无法知晓。
  我们的相逢呢?是会牵肠还是会遗忘?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去年今天的我。
  那天,我坐在那片海滩上的一块大石头上,无聊地看你画画。是啊,我是那么的无聊,不去海岛另一边的景区,不去观赏美景,只是呆呆坐在这空旷的地方,望着你。
  也许,我并不是注视着你,而只是想在这片宁静的海滩上,直面自己的心。
  你远远站在我的正前方,专心于眼前的画作,直到黄昏时分,才注意到身后坐着的我。
  “居然又是你。”你收拾好画具,走过来对我说。
  我站起来,向你道谢,感谢你昨日赠我栀子花。
  “你也喜欢大海?”你问我。
  你大概觉得在这座海岛遇见的人,都是与你一样,深爱着眼前这片海吧,可你并不知道,当时的我,只是把那里当作避难所。
  一个难民,又怎会喜欢避难所?她只会眷恋曾经的家园。
  “不算喜欢。”所以我这样回答你。
  “你不觉得大海很美吗?海纳百川,能包容一切,是一种胸襟广阔的美。”
  “可是,它却包容不了我放出去的小纸船。”我像是在与人赌气。
  “哦?”
  我于是告诉你,我是怎样折了一只又一只小纸船,怎样将它们放进海里,又怎样目睹着它们被海水吞没,我告诉你所有的细节,却没有对你说,那些纸船,是我用昔日的情书折成。
  “你折了一百多只纸船?”你觉得不可思议。
  “嗯,我很无聊。”
  “很想放走一只纸船吗?”你问我。
  我点点头。
  我的确是想放走一只纸船,仅仅一只也可以,那盛载着我的愿望。
  “我帮你吧。”你转身回到画架旁,从袋子里抽出一张纸,半蹲在沙滩上,就着左膝开始折一只纸船,动作熟练。不一会儿,你折好纸船,向我招手。
  “你会游泳吗?”你问我。
  在得到我的否定回答后,你将手递过来对我说,“那还是牵着你吧。”
  就这样,你牵着我的手,从浅滩向深海走去,直到海水没至大腿,才驻住脚步。
  “你看,它马上就要远航。”你弯腰将船放进海里,不停用手浇着海水为它护航,不久之后,纸船真的渐渐远去,没有沉没。
  你望着我,给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谢谢你。”我望着越行越远的小纸船,真诚地对你说。
  如果之前因为栀子花向你道谢,是出于礼节,那么这次道谢,无疑是发自我的内心。
  我谢谢你,是因为你替我放走一只小纸船,更是因为你使我明白,凡事,不要轻易就失望。
  无论是放一只纸船,还是面对爱情。
  并不是纸船不能在海上航行,而是我用来做纸船的信纸太薄,放走纸船的地方不对。
  而面对爱情,并不是爱情错了,只不过是我爱错一个相恋的对象。
  这都是你教会我的。
  如果可以,容我再次说声谢谢!
  简乐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隔天,林文夕请我们在辛友北路一家豪华餐厅吃大餐。
  “天,我忘了提前三天通知你。”点餐之后,卓可欣故意对我说。
  “为什么要提前三天通知?”林文夕不解。
  “哦,你还不知道,她的肚子要提前三天预约……”卓可欣正要接着说下去,我在桌子下面狠狠踢了她一脚。这死丫头,真是个大嘴巴,该说不该说的,都往外倒。
  “你怎么了?”林文夕看见卓可欣突然苦着脸,皱紧眉,觉察到不对劲。
  “没什么,她经常小腿抽筋。”我说。
  卓可欣狠狠瞪了我一眼,继续俯低身子,揉搓被我踢到的小腿。
  “小腿抽筋,应该是缺钙,我再点几道补钙的汤菜。”林文夕招来服务生,拿着餐单,加点几道诸如大骨之类的菜式。
  于是,吃饭时,桌上的盘子,由原来的六个,增加到十个。
  三个人就餐,用得着这么夸张?
  我看过餐单,就连中间那道看上去没有什么内容的汤菜,居然都要五十八元。这一顿,价格不菲,相比之下,我们在樱花餐吧吃的那一餐,应该算很便宜了。
  “不要客气。”林文夕说。
  我当然不会客气,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
  “昨天,林文夕打赢了一个很重要很难打的官司。”用餐时,卓可欣说道,语气里带着一丝羡慕,又有一丝崇拜。
  她经常对我说,她以后要做一个像林文夕那样的律师,看来,他是她的偶像。
  难怪林文夕今天这么阔绰,原来刚赚取一大笔律师费。
  “哦,恭喜你。”我说。
  “谢谢,其实,这场官司也并不是很难打,只是有些费时罢了。”林文夕谦虚地说。
  “谁说的,对方律师是出了名的难缠,并且这个官司,之前我们并不被看好。”卓可欣反驳。
  林文夕笑了笑,再不与卓可欣分辩。
  就在这个时候,卓可欣的手机响铃,她走到一侧去接听电话,末了,对我们说,她要带一位客户去看房子。
  自从接手房地产的案子以来,卓可欣结识不少楼盘开发商,某些熟人介绍的客户,由她带去买房,可以选到更好的房型,且在房价上也有折扣优惠。
  “你看,你请了多好的员工,下班后还不忘应付客户。”我对林文夕说。
  “是啊。”
  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我们各自吃着碗里的饭菜,不知聊什么话题。
  人与人就是这样,有的人一见如故,立刻滔滔不绝,谈得难舍难分,有的人,只能相顾无言。
  我与林文夕,应该是后者吧。
  要怪就怪卓可欣,早不走晚不走,偏偏这个时候溜掉。
  “当律师的人,应该有很好的口才。”我打破沉默说。
  “也许是因为我在法庭上讲了太多的话,所以面对你,才会口拙,不知说什么好。”
  “有可能。”我笑了笑。
  “那首英文歌的名字,你知道了吗?”显然,他也是努力寻找话题。
  我摇摇头,嫣然一笑,“还不知道,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在不经意间得知。”
  “如果是我,一定会问樱花餐吧的老板。”
  “女人总有一些浪漫的想法,她们相信缘份。”
  “也许并不是女人与男人的区别,而是我的职业病。”他轻笑一声道,“做律师的,只要有一点线索、资料,就要寻根究底获求最确实的证据。”
  “律师这个行业,并不浪漫。”
  “你说得对,不仅与浪漫没有交集,甚至可以说是残酷。人们所常见的,只是大律师的高薪厚酬,却不知处于这个位置,目睹正义战胜邪恶固然使人振奋,可更多时候是看见一些善良的人们饱受欺凌,却又无可奈何。”林文夕挥挥手,“那种极端的无助感,你也许永远不会懂。”
  我没有想过,他会与我谈这么严肃的话题,并且情绪如此激动。
  我无法说什么,因为我是真的不了解。那样的感觉,我也许永远无法亲历,是以,我只能点点头,表示理解。
  “对不起,一聊就聊到这个,你一定会觉得我很闷。”
  “不会,我一直想当一名小说家,而一个合格的小说家,需要了解各个行业的人,他们的作息,他们的思想,甚至他们的一切。”这是我的真心话。
  “那我岂不是成了白老鼠。”
  “你愿意吗?”
  “愿意为你效劳。”
  一餐饭,气氛不算十分融洽,但也无功无过安然度过。结帐之时,林文夕将信用卡放在服务生的餐盘里,过了一会儿,服务生走过来,一脸抱歉。
  “先生,对不起,您的信用卡不能使用,大概已经消磁。”
  “哦?”林文夕皱了皱眉头,从钱夹里抽出另一张卡递给服务生。
  “中午在超市买罐装咖啡时,钱夹曾落在收银台的消磁板上,希望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使所有的信用卡都消磁。”待服务生走后,他担心地说。
  “我并没有带一大把现金在身上消费的习惯。”稍顿后,他再说,看得出来,他的神情有些紧张。
  原来,他与我一样,不习惯在身上带许多现金。
  我是因为怕自己乱花钱,他呢?是觉得带在身上太麻烦吧。
  片刻之后,服务生走过来,仍是向我们说抱歉。
  “先生,您的信用卡之前是不是接近过磁场?”
  毫无疑问,林文夕的所有信用卡都被超市的消磁板消磁,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餐饭,需要我来支付。
  当我将自己的卡递给服务生时,心都在滴血。
  这么奢侈又昂贵的饭菜,我们居然剩了许多在餐桌上,我开始后悔方才没有多吃一点,以我的能力,再怎么,也可以将那盘蟹肉吃光。
  或者,这里可以打包?
  “真不好意思,本是想请你好好吃一顿,谁知到最后仍是要你买单。”林文夕坐在我对面不好意思地说,“希望下次能够真真正正请你吃餐饭。”
  我笑了笑,不作回复。
  此刻脸上的笑容,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应该是皮笑肉不笑吧。
  还有下次?我在心里嘀咕,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我再不会应邀前来。
  回到家里,卓可欣正在洗脸,满脸泡沫的她,边做面部按摩边哼歌。
  看来,她也是刚到家不久,并且心情不错。我累得瘫倒在沙发上,如果我像她那样提前离开,今晚的心情一定也会不错。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听见响动,在卫生间里大声问。
  “坐错反方向的公车,走了一大截冤枉路。”我有气无力地说。
  “难道林文夕没有开车送你回来?他不是那种吃完饭,让女孩子独自回家的男人。”
  提到林文夕,我的一腔怒火齐聚脑门。若非是他,我又何须白白损失一大笔钱,若非是心疼钱而心不在焉,我又怎会搭错车。
  更可恶的是,今晚的他,使我想起另一个男人。
  “让他送我,只怕下车后还要替他支付汽油钱。”我的声音高了八度。
  卓可欣冲掉脸上的泡沫,用毛巾擦干,疾步走出卫生间,来到沙发前,勾勾脚,示意我躺进去一点,然后坐下。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一副怨气冲天的样子。”她好奇地问。
  “你知道那餐饭有多贵?”
  “多贵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一定非常贵,可是,贵与不贵,是林文夕的事,今天他请客。”
  “是他请客,但却是我买单。”我恼怒地说。
  “为什么?”
  我于是告诉卓可欣事情的经过,她听后,笑得眼里几乎泛出泪花。
  “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终于栽了大跟头。”她幸灾乐祸。
  “我真不知道,你与他是不是合谋算计我。”
  “我是有这个可能,但林文夕肯定不会与我同流合污。”她舍身为林文夕辩护。
  “你会不会喜欢他?”我问她。
  “喜欢也罢,崇拜也好,但还没达到爱恋的高度,否则我不会提前离开,去见客户。”说到此处,卓可欣面泛桃花。
  “那位客户不简单吧?是男人?”
  “猜对,不过我与他的关系,目前仅只是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有无发展的可能?”
  “有一句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没有发展的可能,那要看我们前世是否修练了百年。”卓可欣的答案,等于没有答案。
  律师究竟是律师,就算前面加上“助理”二字,口才与回避问题的技巧,也是无人能及。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樱花男人,不知我们的前世,有没有修练到一百年。
  Cherryblossomman:又到我们重逢的时间。
  正是因为每个夜里能与你在记忆里重逢,我的心情才会如此平静,才能忘掉白天的不快,忘掉工作的繁累。
  更令我觉得安慰的是,我们的这种重逢,是不会以离别为休止符的,只要我愿意,只要有一支笔与几页信纸,你就能永远与我在一起。
  相识的第五天。
  这天,你记得吗,你用那辆破三轮车载着我穿越街市,去往繁华热闹的景区。
  你仍旧是一身白,而我,也是一袭白的连衣裙坐在后拖车里,身侧,是你的画架与画笔。
  街边,行人用诧异的目光注视我们,他们也许是奇怪,为何一对明眸皓齿,穿戴整齐的男女,会用如此残旧的三轮车代步。
  你曾告诉我,在那座海岛,没有什么交通工具比这辆三轮车方便,它可以载你通过小车去不了的小路,亦可以替你携带单车无法携带的画具。
  今夜,我曾一个人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
  望着这繁华都市,我在想,如果我仍旧坐在那辆破旧的三轮车上,由人载着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行进,我会不会介意,会不会依旧旁若无人?
  如果载我的人是你,我想答案应是肯定的。
  有你在,我可以不用理会任何事。
  我曾经就这样坐在你身后,看着你蹬着三轮车,白色的衬衫因为吸进迎面吹来的风而微微向后鼓起。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抱抱你,真的,我没有其它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抱抱那个背影。
  你答应带我去吃海鲜。
  我们的车,于是在一座有着巨大落地玻璃的海边餐厅停下,你领着我走进去,叫了一大桌的海鲜。
  “别客气。”你说。
  一直生长于内陆城市的我,望着一桌子的海鲜,不知从何下箸。
  你于是教我,吃辣汁三文鱼,要沾少许的浆汁,但不可太多,而吃蛤蜊,需要掰开蛤蜊壳,吃里面的嫩肉……
  我们谈得开心,吃得尽兴,叫了一盘又一盘各式各样做法的蛤蜊。
  “你怕不怕我没钱付帐?”你突然笑着问我。
  “真的没有吗?我这里有一些,不过不知道够不够。”
  “我没想到我们这么能吃,差少许的钱,但我不会要女人付帐。”
  你替我再要了一盘炝炒蛤蜊,嘱咐我在那里边吃边等,然后走出餐厅,来到三轮车旁。
  我透过玻璃窗望过去,你正将画架取出,支在街边。不久之后,有人侧目,有人围观,有人竟上前与你说话。接着,我看见你开始画画,神情专注。
  待我吃完面前的一盘蛤蜊,你回到我身边。
  “你用画画赚钱?”我问你。
  “嗯。”你点点头,“曾经有一段时间,我靠这个养活自己。”
  “现在呢?”
  “现在偶尔为之,比如出门用餐,带的钱却不够之时。”你说。
  其实,那个时候,我是想问,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座海岛,为什么只是在这里不停地画画,想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离开之后会去哪里……
  虽然你曾赠我栀子花,我们曾手拉着手放走小船,曾在海边漫步奔跑,你还请我吃了一顿饱饱的海鲜大餐。
  但,我对你却一无所知。
  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心中有千百个问题想问你,可是,每次,你却巧妙掩饰,避而不答。
  我更想告诉你,我是谁,我为什么来这里,我之前有多么的烦恼与不快。
  可是,你却从不过问。
  你不问,又叫我怎么告诉你?
  如果,我们还有相逢的机会,请你记得,一定要问我,问我的姓名,问我住在哪里,在干什么,你还可以问我,我为何这般思念你。
  记得,一定!
  简乐二00三六月十八日我将信装好,依次序放在第九十七封信后面。
  而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我因何恼怒林文夕呢?
  其实,我也知道,林文夕并不是故意的,发生这种事,他也不想。我恼怒他,大概因为今天在餐厅的情形,让我忆起一年前,忆起去年今天,同样有一个男人请我吃饭,同样没有钱付帐。
  今天,如果是樱花男人在我身畔,他会不会依旧在餐厅外卖画,赚足饭钱结帐?
  “我不会要女人付帐。”他曾说。
  “好梦。”我对着面前的漆黑说,仿佛真有一个人,掩映在黑暗中般。
  唐心光临我的蜗居,为我带来约稿函与杂志样刊,那是一本《WOMEN》杂志。
  《WOMEN》杂志我曾在报摊上买过,也曾经向其编辑信箱投过稿,只不过那些稿件,都如石沉大海。
  “我以为你只是随便说说。”我接过约稿函,仔细看了一遍,主要内容是栏目的设置,每个栏目的稿件要求与一些客套话。
  “我从来不会随便说说。”唐心说,“我真心希望你为我们杂志写稿。”
  “谢谢你。”
  “我们是互利,不是吗?”
  卓可欣在这个时候回到家里,看见唐心,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自昨天起,就异常开心,行为夸张。
  唐心在她的一抱之下,愣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此刻,卓可欣已经放下公文包跑进卫生间,开始进行泡沫洁面运动。
  一到家就洁面,这是她的习惯。
  她曾说过,“上班、出门穿职业装化淡妆,是对客人及朋友的尊重,回到家里,就不用让身体受罪了。”
  所以,她每次下班回来,最重要的事莫过于踢掉高跟鞋、洗脸、更换职业套装。
  “在家里,你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一下我。”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沙发上看书。
  “我们早就合二为一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谈不上尊重与否。”
  这丫头,损起人来厉害,但偶尔说几句甜言蜜语,也着实让人感动到不与她计较。这一年来,我们从刚步入职场的惶恐不安,到如今的得心应手,彼此间分享工作、生活的点滴,也算是相依为命。
  合租公寓,能找到如此合拍的朋友,是我的荣幸。
  “她是怎么了,好像特别开心。”唐心问我。
  “也许是遇到让她心仪的男人。”我想起卓可欣昨夜告诉我的那个客户。
  “哦?她也遇上了?”
  唐心的话里,有个“也”字。
  “你难道也……?”
  “没,没有。”未等我说完,她慌忙答道,稍顿一会儿,对我说,“过段时间,要真有可能再告诉你。”
  话毕,唐心微微一笑,脸上尽是娇羞。
  也许,她的恋情还未确定,所以并不打算公开。
  回想以往读书时,宿舍里的姐妹都积极分享自己的恋爱经验,从刚被人追求或刚开始暗恋,直到确定关系后的点点滴滴,甚至连第一次接吻的细节都不放过。
  在感情方面也只是懵懂的我们,甚至试图通过接吻来辨别男人。
  “第一次接吻时,就索要湿吻的男人,一定阅人无数,是花心大少。”睡在我上铺的郭纯如经验老到地说。其实,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也只不过谈了一场恋爱。
  那个时候,我真信了她。
  是以,当祁凡第一次吻我,犹如蜻蜓点水时,我在心里偷笑。我以为我找到可以依靠一生的男人,谁知最后,感情仍是无疾而终。
  用接吻的方式,来判断一个男人是否值得托付,是幼稚而可笑的。
  彼时,当我们在宿舍里交流心得体会时,唐心总是沉默的,所以我并不清楚她的恋爱史。
  甚至连她在大学里是否恋爱过,我都不知。
  “你怎么样?自从与祁凡分手后,有没有再交新男友?”唐心问我。
  祁凡,这是一年以来,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再叫他的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在我的心里,已经泛不起任何涟漪。
  “暂时没有。”
  “怎么没有?”卓可欣一脸泡沫从卫生间窜出来,她原来一直竖着耳朵听我们谈话,“那个藏在信件里的男人不就是?只不过你们隔着时间与空间在恋爱。”
  我已经习惯卓可欣凡事糗我,所以只是狠狠瞪了她一眼。
  卓可欣双手按摩着脸部,向我吐了吐舌头,不以为意。
  “藏在信件里的男人?隔着时空?”唐心显然不明白卓可欣在说什么。
  “就是……就是……”卓可欣想了半晌,也不知如何向唐心解释。
  是啊,樱花男人,我对你的思念,以及思念你的方式,又如何能三言两语向外人说清?
  “算了,说说你吧,我早就猜到你心仪的对象是谁了。”卓可欣脸上的泡沫已干,但她仍然努力地揉搓着。
  唐心只是笑了笑,并不作回应。
  “是那个帮你找同伴要名片的男人,对不对?”未等唐心答复,卓可欣接着道,“其实那天你回餐吧后,我从你的神情已经看出来,你与那个男人会有发展。”
  “何况,我见到那男人的背影,高高大大,一身白衣白裤,很有型。”顿了顿,她再说。
  白衣白裤?我突然想起记忆深处的那个身影。
  而后我摇摇头,将那个身影挥开去,怎么可能有这么巧的事。一定是我太思念他的缘故,所以才会以为任何一名穿白衣的男子都会是他。
  如果世间真有那么巧的事,为什么遭遇他的不是我,而是唐心?
  虽然写爱情小说时,我经常用到这样的巧合:女主角凑巧在下班时遇到男主角,凑巧在外出游玩时又遇见他,见多了,以为那是一种缘份。
  遭遇爱情的我们,总是那么轻易的相信天赐良缘。
  当我们爱上一个人,一年遇见一次,也会认为有缘;而对一个人没有感觉,即便一天见上一千次,也觉无份。
  人生的相识相遇,哪来那么多巧合,我们所希冀的缘份,只不过是有心人制造出来的东西,它随爱情而至,亦因脱离爱情而失。
  等了许久,唐心仍是未作回应,也许是真的不愿提起。
  “你怎么像是先知?”我替唐心解围。
  “No,不是先知,是直觉,女人的直觉。”
  我从不认为卓可欣拥有所谓女人的直觉,一向大大咧咧的她,能将自己的感情理顺,就已经功德无量。
  许久之后,我再回想这天的情形,如果我没有替唐心解围,如果我任由卓可欣凭着她的直觉咄咄逼人询问下去,那么我的人生,会不会有所不同。
  另一个男人的人生,会不会也因此而改变。
  然而,人生是不可被假设的。
  送走唐心,已经是夜晚,街边的路灯早已点亮。
  “不,不是这样的。”我听见一个小男孩清脆的声音。
  “那是怎样?”小女孩细嫩的声音。
  “唉!算了,你太笨了,让我来教你吧。”
  我停下脚步,侧过身去,好奇打量街边玩耍的一对小孩。混身脏兮兮的小男孩正握着穿公主裙的小女孩的双手,教她做一个手势,可是,女孩的手总是不听使唤,做不到位。
  过了半晌,小男孩泄气地甩了甩手。
  “你还真不是一般的笨耶。”
  小女孩有些委屈,眼里泛泪,看样子马上要哭出来。
  “算了,我再做一遍给你看,你要认真一点学。”看见小女孩快要被他骂哭了,小男孩的语气明显软下来。
  小男孩两手交叉,手背向外,左手大拇指紧扣右手大拇指,然后轻轻地,有节奏地挥动其余八根手指,于是,一只小海鸥的影子映在墙上。
  我蓦得一惊,那是我久违的海鸥。
  “很简单的,你再来。”男孩示意完毕,斜睨着小女孩说。
  小女孩笨拙地学着,却仍是不得其法。
  “来,姐姐教你。”也许是因为这只海鸥,也许是因为他们让我想起一些往事,我突然走过去,手把手教小女孩怎样做那样的手势。
  不久之后,墙上映出三只海鸥,一只大的,两只小的。
  “姐姐,你怎么也会做?”小女孩细声细气地问。
  “是一个大哥哥教我的。”我笑着说。
  我坐在书桌前,将台灯拧开,侧面对着墙,再一次双手交叉,做着那个熟悉的手势。转过头去,墙上已经出现一只海鸥。
  其实这个手势如此简单,怎么会总是学不会?
  这句问话,我是问街边穿公主裙的小女孩,也是问一年前的自己。
  我摊开信纸,在纸上写信。
  Cherryblossomman:还记得属于我们的海鸥么?
  那天早晨,我一早就来到那片海滩。彼时,海滩上依旧只有你一个人,只不过这次,你没有站在画架前,而是试图将一只小木船从近海的沙滩上推进海里。
  “让我来帮你。”我跑过沙滩,来到近海处,话未说完,已经开始行动。
  我们合力将小木船推进海里,缆绳的一端,系在一块礁石上。船随着海浪,起起伏伏,你回过身,从你置放画具的地方,拿出画笔与画夹,还有一袋干粮与饮用水。
  “你从哪里找来的小船。”我问你。
  “这是我的船,昨天晚上从附近渔民那里买的。”你绕去礁石那一边,跨上去。
  “你打算坐在船上画画?”我跟在你身后问。
  “嗯,画海岛的全景。”你来到那块系着缆绳的礁石上,蹲下身子拖着缆绳,将小船拉近,然后把画具与装着食物的包放进船身。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不会游泳。”你皱了皱眉说。
  这样说,是不是表示你考虑过提出邀请,请我与你一道出海?
  “你会吗?”我问。
  你点点头。
  “那么,我也会。”我立即说。
  其实,我并不会游泳。我不知那个时候为何要那样说。也许,我还未从一段已逝的恋情中真正的走出,只觉得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一切听天由命;更或者是,在潜意识里,我已经把你当作值得依靠的人,认为只要你会游泳,我也就是安全的。
  我以为,就算我落入水中,你也会救我,甚至不顾性命。
  那天,从清晨到下午,我坐在你的身旁,看你描着远方的景色。
  小船随着海浪起伏,而你却定力十足,仿佛并未受到影响。
  那么近距离又那么长时间地打量你,这是第一次,我注视着你长长的睫毛、闪烁而明亮的双眸、高挺的鼻子、画画时专注的神情……
  你是在画画,而我,又何尝不是?
  只不过,我的画布是我的心,而被我画在画布上的,是你。
  当你画完画,收拾好画具,正巧一群海鸥点水而过。
  “海鸥,你看。”我惊喜地大叫。
  “那是红嘴鸥。”你好像什么都懂。
  “可惜,这些东西都是稍纵即逝的,不能总带在身边。”我望着海鸥越飞越远,遗憾地说。其实,我是感叹这海鸥,又何尝不是感叹你,感叹我们的相识。
  萍水相逢,也许注定要匆匆别离。
  回到岸上,已近黄昏,太阳将我们细长的影子,投在沙滩上。
  “是不是想将海鸥永远带到身边?”你还记得我那声感叹。
  我点头。
  于是,你与今夜我所见到的那名小男孩一样,双手交叉,手背向外,左手大拇指紧扣右手大拇指,然后轻轻地,有节奏地挥动其余八根手指。
  我望着你,你却对我说,“不要看我,你看沙滩上。”
  沙滩上现出一只海鸥的影子,飞舞着翅膀,却无法飞向远方。那是你为我留住的海鸥。我也学着你的姿势,挥动双手,可是,却没有那么曼妙的姿态。
  “不是这样。”你握住我的手,轻轻将我每只手除大拇指外的四根手指合拢,你笑着说,“是这样,你方才那个样子,像是淋了雨,掉了毛的海鸥。”
  我终于做得像模像样起来,只是,太阳在这个时候,渐渐西落,沙滩上,我们的影子也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同着与我们相伴的海鸥,隐了去。
  “你以后若要出海,可以用那只小船。”你望着那只系在礁石上,随着海浪飘浮的小船说。
  “如果这只船是粉红色,那该多好。”我感叹。
  “粉红色的船,看上去多么奇怪。”你笑道。
  “粉红色,是我的裙子的颜色,也是樱花的颜色。”顿了顿,我道,“最好在那只船上,还能开满樱花。”
  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随口说说,粉红色的小船,如果真的被我看见,我也会觉得好笑。
  简乐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写完信,我开始为唐心的杂志写稿,仔细研究完约稿函,我要投稿的栏目是爱情之旅。
  在爱情的旅途上,也许我们都只是彼此的旅伴,有的人,可以相伴完成整个旅途,有的人,却只能在观赏完同一个景点之后,匆匆而别。
  凌晨四点,我完成了将要投稿的短篇小说,直到最后,才将小说的题目,规规矩矩写在稿纸的正上方——《樱花七日》。
  小说中,女主人公与男主人公在一座海岛相逢,他们一起度过难忘的七天。
  这七天,是属于他们的爱情之旅。
  在题记里,我写道:一朵樱花,从盛开至凋零,不过短短七日。所以在日本有一民谚说:“樱花七日”。爱樱花之人,是爱她花期的短暂。短短七日,开尽嫣然,这种美因迅忽而生,从而使人回味悠长。
  放下笔,我却了无睡意,在台灯照射下,交叉双手,仍旧做着那个手势。
  海鸥在墙上飞翔,却又是那么的孤单,我伸出手去,想抚摸它一番,可墙上舞动的海鸥身影,在我伸出手去的那一瞬间消失无踪。
  它离我那么近,让我随时可以观睹。
  可是,它又离我那么远,让我无法触碰。
  记忆中的樱花男人,不正如他送给我的与我相伴的海鸥,虽然与我如影随行,但我却是摸不着的,即便时时刻刻可以与我相伴,但这种相伴,却是我一个人吃力地召唤。
  最终,我得到的,不过是一个影子。
  我打开铁盒子,里面躺着九十九封信。是的,我能确定是九十九封信,但我还是从第一封开始数起,一直数到最后一封。
  再盖上盖子时,我在心里提醒自己,明天写下的,会是第一百封。
  一百封信,一年的思念,也许一切都该做个了结。
  下班之前,我打电话给唐心,告诉她我已经写好稿子,询问是否给她送过去。
  “我现在不方便,不如你发电子邮件给我。”她对我说。
  “是手写稿,我去邮局寄给你,怎么样?”
  “好的。”
  约稿函上有唐心的办公地址,是西区一栋出版大厦,据说那栋大厦里,容纳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出版社与杂志社。
  我赶在关门前来到附近的邮局,要了一个空白信封,将稿子对折整齐放进去,而后在地址一栏写上:世纪大厦B座0811号《WOMEN》杂志社第一编辑部。
  寄完信,拐进邮局边一条小道,打算抄近路去车站,这个时候,听见有人在我身后按喇叭,随即一辆小车在我身侧缓缓停下。
  我也驻了脚步,向一旁望去,是林文夕。
  怎么又遇见他?不知为何,再次看见他,我会条件反射地伸出手去摸摸放在包包里的银行卡。
  “真是好巧。”他放低车窗,对我说。
  “是很巧。”我不知道我的笑容会不会不自然。
  “你去哪里?”
  “回家。”
  “我刚好顺路,送你一程?”
  本来我打算拒绝,但是上次已经拒绝过他一次,这一次再找理由回绝,痕迹过于明显,何况,凭心而论,他并无过错,就算真是害我损失一大笔钱,也是无心之失。
  “那就谢谢你了。”我道,然后绕过另一边,打开车门,坐上副驾。
  “你怎么会往这边走?”我听卓可欣说过,林文夕的寓所,应该在城南。
  “我去海边。”
  “海边。”我重复道,回忆起那一望无际的蓝。
  “你有去过吗?”林文夕问我。
  我摇了摇头。从城东上高速公路驶去海边,只不过一小时的车程,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去过。
  “那片海滩的景色很美。”他说。
  “有那么美吗?”我任性地以为,只有我在一年前见过的那片海滩是最美的,虽然,它被上岛游览的游客们摒弃,孤独而残旧地呆在海岛的东边,没有人刻意打理,但,那却是我的天堂。
  “如果不相信,可以一起去看看。”林文夕说。
  他这是在邀请我吗?
  过了一会儿,未见我回答,他再道,“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我并非没有兴趣,只不过觉得周末的晚上,与一个不算太熟稔的男人单独去海边,有些不妥。
  可是,我亦不愿太早回去完成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一百封信,是完结,也有可能是新的开始,可绕在我心间挥之不去的,却只有淡淡的哀愁。
  “叫上可欣一起去吧。”我自以为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立刻掏出手机,拨电话给卓可欣。
  可是,电话拨通许久,彼端却没有回应。
  怎么办?答应了去,却约不到卓可欣。
  这个时候,林文夕将车子停在路边,叫我等等,一个人向街边一家比萨店走去,不久之后,他拿着装比萨的盒子重新回到车里。
  “晚餐吃比萨怎么样?我本来就打电话预订了,有你同行,于是自作主张多买了一个。”
  “当然可以。”我只有笑着点头。
  来到海边,天已经暗下来,林文夕将车停在路旁,左手提起后座上的袋子,右手拿着装比萨的盒子,引着我向海滩走去。
  袋子里装着食品与饮料,他从侧面的小袋子里掏出一张桌布,将它铺在沙滩上,然后将食物饮料拿出来,整整齐齐排放在桌布上。
  我正要坐下去,林文夕却阻止了我。
  “怎么了?”
  “用这个垫着。”他递给我一张小塑胶纸,“近海水处的沙滩总有些润湿,用塑胶纸隔着比较好。”
  随后,他也拿出一张同样大小的塑胶纸垫着坐下。
  “你一定饿坏了。”他把装比萨的盒子打开,递到我面前。
  “如果是你一个人来,也是这样在沙滩上摊开桌布,享用晚餐?”我好奇地问。
  “嗯。”
  “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经常来吗?”看他携带的东西这么齐全,已经可以推断出,他在过去的一段日子里,经常这样。
  “平均下来,一个月总会有一次吧。”
  “都是晚上?”
  “对。”顿了顿,他回问我,“是不是觉得这样有些奇怪。”
  “我的确这样认为。”我吃着比萨,口齿不清地说。
  “不要只顾着吃比萨,那样会噎着。”他拧开一瓶罐装饮料的盖子,递给我,而后目视前方,“你不觉得,面对大海,整个人都会轻松许多?”
  “只是这样?”
  “对于我来说,这片海滩只不过是舒缓压力的地方,来这里,也只是为了接下来的日子里能够更好的工作。”他笑了笑道,“我的答案令你很失望吧。”
  “当一个人或一处景色能使你觉得放松,这表示,你其实是喜欢他的。”
  “是吗?”他侧过头问我。
  “这是我的观点。”我仰起头,注视着夜空,一轮明月周围,繁星点点。
  林文夕顺着我的目光,向上望去。
  “月亮又由盈转缺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首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此时此刻,在我所不知的另一个地方,会否有另一个男人,也在抬头远望?
  “下周,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官司要打。”林文夕突然说。
  “很难打吗?”
  “不算有把握。”
  “可是,在可欣眼中,你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的司法界大英雄。”我并没有夸张,私底下,卓可欣就是这样形容林文夕的。
  “很多人都这样认为。”
  “所以你才会需要一个人来这里舒缓压力,放松自己。”
  林文夕低头笑了笑,然后问我,“你知道正义女神吗?”
  “好像听说过,但并不了解。”
  “她是古罗马神话中的一位主管正义的女神,名字叫Justitia.传说中,正义女神左手持天平,象征法律的公平公正;右手持长剑,象征法律的强制力;蒙着双眼,象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众生平等,应该很难吧。”我说。
  “的确很难,但只要去努力,总会有那么一天。”林文夕的语气非常坚定。
  我注视着身侧的这个男人,仿佛真看见他左手持天平,右手握长剑,如同正义之神现身。那一瞬间,受到他的感染,我也真的相信,众生平等,不是没有可能。
  我长时间地盯着他看,猛然察觉自己的失态,在意识到的那一刻,迅尔抬头望向天边,问他,“你说,正义女神拿的天平,会不会就是天上的天秤座?”
  “有可能。”
  “你知道天上哪一个星座是天秤座吗?”
  “不知道,我没钻研过星座。”
  “我也没有找到,不过我可以让你拥有不用仰头寻找的天秤座。”
  话落,我拾起身侧的一根枯树枝,就着月光,在沙滩上画起来。天秤座,如果我没有记错,应该是由六颗星星组成,中间的四颗呈矩形排列。
  “送给你的天平。”我用树枝指了指我的杰作,对身边站着的林文夕说。
  “谢谢你,我很喜欢。”
  林文夕从我手里接过树枝,沿着我的笔迹,重新又画了一遍。他的力道比我大,使得天平的轮廓变得更加清晰。可是,更加清晰又如何,终究是沙粒堆成的,风一吹,潮一涨,就烟消云散,不知所终。
  Cherryblossomman:今夜,去了海边,在这座城市呆了差不多一年,这是我第一次去看海。
  迟迟不去,是因为我害怕这片海滩的影像代替记忆深处的那片,害怕我会轻易将那片我们曾经相遇相识的海滩遗忘。
  而今夜,接受突来的邀请踏足前往,只是因为我已经选择了遗忘。
  一年前的我,也许从未想过那样的一个相逢,会使一年后的自己如此矛盾又如此痛苦吧。
  那天,我们也曾在沙滩上画画。
  我记得你的画很简单,只是一条笔直的线。我问你那是什么。你对我说你画的是海,而那条线就是海天相隔的地方。
  “太简单了。”我说。
  “你看远处,深蓝色大海与浅蓝色的天,不就是这么简单。”你说。
  我望过去,果真如此。
  “这幅画送给你。”
  “可是,这幅画我却带不走,而且,潮涨潮落,风来风往,也许很快就没了。”
  “改天,我再送你一幅能带走,永远不会消失的画。”你安慰我说。
  “我要你前几天画的那幅。”我说。
  “好。”你微微颔首。
  那个时候,我与你都错误的以为,我们的相聚,拥有无数个明天,无数个明天的明天,多到可以让你承诺改天送我一幅画。
  我们并不知道,改天,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奢侈。
  “看看你画的什么?”你走过海滩的另一边。
  我想画的是一男一女的两个人,他们手拉着手,面向大海而立。可是,因为我的水平实在不怎么高,那两个人,只能说勉强像人罢了。
  “你看出来我画的是什么吗?”我的画,连我自己也觉得好笑。
  你没有回答我,注视眼前那幅画作片刻后,握住我的手,带着我绕过面前盛着我的画的沙滩,来到海边。我们十指交叉相握,是那么的密不可分,那一刻,面对卷起千层雪的海浪,我只听见我的心跳声。
  “你的画,是这样吗?”就这样静静站了许久后,你问我。
  我侧过头去,注视着你的眼眸,在那里仿佛看见了自己,然后,我点点头。
  你同样注视着我,忽然,你埋下头,给了我深深的一个吻,一阵失措之后,我开始迎合你的唇,我甚至忘了我那失去的初恋,然而,也是那一刻,我像是猛然惊觉般,又推开了你。
  其实,我并不想推开你,我……
  该如何让你明白呢?
  我害怕你的吻,只是一个吻而已,没有其它的含义。毕竟,我们才相识七天,你从没说过你爱我,甚至连“喜欢”二字,都未曾说过。
  那么,我该如此定义你给我的那个吻?只是一时的冲动吗?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都是沉默的。
  离别之时,我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问清楚,你的吻,究竟代表什么,是冲动、是滥情还是代表你对我的爱?虽然那时,我并没有如现今般强烈的渴望是后者。
  你呢?离别的前夕你在想什么?为何你也沉默着?
  回过身,我看见你的背影,正从另一个方向离去,白色的衣衫与乌黑的头发,在海风中微微飞扬。
  那是我见你的最后一面。
  夜里,我在旅馆里接到唐心打来的电话,直至此刻,离别的钟声,正式叩响。
  第二天清晨,在那片海滩上,没有你的身影,时光匆匆,我只能选择留下写有联系方式的小纸片给你。
  我用石块压的那张纸片,你有看见吗,就在我所画的小人那里。如果你有看见,为何一直到毕业离校,我都没有接到你的电话?
  你应该没看见吧!
  这样想,我的心会好受些,也只有这样想,我的思念才有价值。
  而现今,我的猜测不重要了,你的答案也不重要了,一切都该完结,不是吗?
  我应该放弃无止尽的思念,只因这一生一世,我也许再也无法遇见你。
  可是,如果我还有问你一个问题的机会,我还是会问你,那个吻究竟代表什么?
  PS: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
  最后一封,我希望是。
  简乐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刚写完信,就听见门外有钥匙响动,而后,门被打开,卓可欣高呼一声“我回来了”出现在我面前,浑身上下,都透着兴奋。
  “这么晚才回来?”我看了她一眼,低下头去为第一百封信写上编号。
  “玩得高兴,就多玩了一会儿。”卓可欣凑上前来,看见我的信,“这么快就满一百封了?”
  “这是第一百封,也是最后一封。”
  “不打算再发疯了?”她一直认为,我这样写信是发疯。
  我不理她,将信装进铁盒里,然后走至床边,弯下身子,将铁盒放下去。
  “看来真是不打算写了,居然已经深藏在床底了。”卓可欣抱臂斜靠在墙上,说着说着,忽然噗哧一笑,“你不觉得把东西装进放饼干的铁盒里藏在床下面,是上了年纪的老奶奶才做的事。”
  我瞪了她一眼,自顾着躺上床,翻过身去睡觉。
  “怎么了,不要不理我嘛。”她走过床的另一侧,像小孩撒娇似的摇动我的手臂。
  “究竟谁不理谁?打电话给你,你也不接。”我被她摇晃得受不了,只有睁开眼。
  “我怎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你自己看手机。”
  卓可欣为了证明自己无辜,迅速从包包里拿出手机,翻看一番后吐了吐舌头。
  “对不起,我把手机响铃调成了震动,所以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于是告诉她,我与林文夕一起去海滩的事。
  “原本一切还好,谁知回来的时候,我竟在他的车上睡着了。”
  “能在一个男人的车上安然入睡,应该是他能给你安全感吧。”卓可欣咧嘴一笑,“至少你深信他的为人,认为他绝对不会性侵犯你。”
  “如果让你前一天晚上通宵写稿,我估计把你扔进垃圾堆里,你也能梦周公。”我没好气地说。
  “你会不会是为了林文夕,才决定将第一百封信作为绝唱?”
  “怎么会?”
  “怎么不会,林文夕也是很有魅力的男人,你不知道在我们那层楼里,有多少女孩子为他着迷。”
  “每个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不可能所有女孩子都爱上同一个男人。”不可否认,林文夕的确有他的魅力,在他告诉我Justitia的那一瞬间,我几乎也为他着迷。
  “难道你们去海边,只是吃东西?”
  “还能干什么?”
  “海边是浪漫的,却被两个无趣的人糟蹋。”她像是为那片海滩打抱不平。
  “下个周,你们事务所是不是有一场重要的官司要打?”
  “对,你怎么知道。”
  “林文夕告诉我的。”
  “那个官司的确麻烦,不过,只要有林文夕,什么都不成问题。”
  “如此信任他?”
  “不只是我,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同事都非常信任他,再棘手的官司,只要他出马,立刻能摆平。”一提到林文夕在工作方面的业绩,卓可欣满脸都是骄傲,说到“摆平”二字,不仅手一挥,配合好动作,连音调也高了八度。
  她的骄傲,是因为有这样一位同事,有这样一位上司吧!
  可以料到,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都如她这般,将林文夕当成神,认为他们自己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只要林文夕一出手,立刻迎刃而解。
  却不知,神在云端,却是寂寞的。
  他只有等到周末,一个人去海滩,舒解压力。
  “在想什么?”卓可欣摇了摇我的身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们的信任对林文夕或许是一种压力。”
  “会吗?”她略作思索,而后装作不解的样子问我,“咦?你怎么突然如此关心他?”
  “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朋友之间也可以互相关心。”
  “什么时候你们成了朋友?之前你不是很讨厌他?”
  “当律师的,一定要这样咄咄逼人,将人问得哑口无言才罢休?”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唯有使出杀手锏。以往每每使出这一招,卓可欣就会向我道歉。
  “看来林文夕对你不是这样。”死丫头这次并不乖乖就范。
  细细想来,私底下的林文夕,的确不会在与人争辩时,使出律师的看家本领,把人逼向死角。
  也许这应了一句俗话,满罐水不荡,半罐水连荡直荡。
  卓可欣就是半罐子。
  我闭上眼睛,装作很生气,不去理她。
  “小气鬼,又生气啦。”卓可欣小声咕哝道,过了半晌,见我还不理她,于是扑到我身上,抱着我道,“起来,陪我说话嘛,我把林文夕往你身上推,还不是想让你早点忘了藏在信件里的男人。”
  “我也是为你好,那个男人对你来说,是镜花水月,可林文夕不是。”
  原来,就连卓可欣也知道,樱花男人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缥缈的影子,可见,我决定用第一百封信作为思念的终结,是多么的明智。
  “你对林文夕,可以由讨厌变为关心,如若还有机会相处下去,说不定会发展为更深层次的关系。”卓可欣见我没反应,接着道。
  “忘记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用爱上另一个人作为代价。”我终于睁开眼。
  “可那却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当年你还不是因为爱上那个男人而迅速忘掉初恋男友?”卓可欣脱掉鞋子,睡在我身边,“今夜我跟你睡吧。”
  “难道不洗澡。”
  “一会儿再去,先跟你聊聊。”她面朝天花板,双手枕头,“你说,你与林文夕究竟有没有可能。”
  “恋爱好像是两个人的事吧,我说有没有可能,都是空谈。”好比我对樱花男人,我用一年的时间去思念他,去记住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可是,那叫恋爱吗?
  “我搭过林文夕的顺风车许多次,他从未邀请我与他一起去海边,而且据我所知,我们事务所的所有女性,都没有得到过垂青。由此可知,他对你并不是没有好感。”
  “随缘吧。”我轻叹一声道。
  闭上眼睛,我却看见穿白衬衣的樱花男人与着黑西服戴金边眼镜的林文夕同时向我走来,接着,那个白色的身影转身离去,而林文夕却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简乐。”在我快要睡着之时,我听见卓可欣叫我的名字。
  “什么事。”
  “你真的只用了七天的时间,就爱上那个男人?”
  “当时不能确定,事过境迁才知道,原来我早就爱上他。用一句词来说,应该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卓可欣显然听不明白文绉绉的句子。
  “这是纳兰容若悼亡词里的一句,他追忆与亡妻相处的件件小事,最后才明白,当时以为的寻常小事,原来是这般刻骨铭心。”
  当时只道是寻常,我完全可以借用这句话来感叹。
  因为,我也是在与樱花男人分别以后,才发现,彼时彼刻,我应该可以多了解他一些。
  若非当时以为那只是一个寻常的相逢,我又怎会不告而别?
  固然是唐心的电话促使我着急离开海岛,但换作今天的我,一定会在那片海滩上等到他,亲口与他道别后再回学校。
  就算那个电话的内容是真的,我的毕业证真有问题,我相信,迟一点回去,也是能够解决的。
  一切的一切,只因当时的我并不明白,失去他的行踪,对我的影响,会如此深重。
  现在的心情,有怀念,有惆怅,更多的却是追悔。
  原本,我能够不与他失去联系。
  原本,我不必在此时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
  迷糊间,听见卓可欣在我耳边感叹,“当时只道是寻常,那我们都要在当时就珍惜,而不是事后去感叹。爱情啊爱情,真是可爱又恼人的玩意。”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
  “我看了你的《樱花七日》。”这天上午,唐心到我们公司所在的大厦办事时,对我说。
  “你觉得怎么样?能不能刊用?”
  “我很喜欢,但是能否刊用,还要等主编审核,过几天才知道结果。”
  “可能性大吗?”我满怀期待地问。
  “如果是以前的主编,应该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但最近我们换了新主编,新人新作风,他的口味我并不清楚。”她据实回答。
  “上帝保佑。”我双手合拢,闭上双眼,作虔诚状。
  我是典型的临时抱拂脚,平日,我是不信上帝的。
  这世间,应该没有上帝吧,如果有,那也应该是铁石心肠的上帝,否则,怎忍心看着天下间为爱而苦的悲情男女,却无动于衷?
  唐心还有事要办,匆匆与我道别,在走进电梯前,她问我,“这篇小说,如果让你接着写下去,男主角与女主角最后能相逢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缘份的事,谁都说不清楚。”
  能否相逢,也许真要问不知是否存在于世的上帝吧。
  “你看你的故事编得多好,虽然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提醒自己,这篇小说纯属虚构,但还是禁不住陷进去,以为真有那么一对男女生活在我的周遭。”
  我微微一笑,不作回应。
  我能回答什么?难道告诉她,故事不是编出来的,里面的女主角,正站在你对面,方才,还怀着复杂的心情,给了你一个微笑?
  唐心以为我的沉默,是因为仍旧担心稿子能不能发,在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她给了我一个临别前的安慰,“不要太紧张,就算不行被退稿,还能再写再投,我相信你的能力。”
  唐心不懂,我紧张的并不是稿子能否发表,而是这篇稿子能否发表。
  曾经的我,投稿无数次,也被退稿无数次,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紧张,这般在乎。
  我多么期望这篇写有我与樱花男人故事的小说可以发表!
  茫茫人海中,我想与他再一次巧遇,却害怕我们的缘份不够,但这篇小说若能发表在发行量极大的《WOMEN》杂志上,情况就会不同。
  也许某天,他会在无意间翻到。
  只要他能看见,就一定知道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是谁,只要他想见我,向杂志社打听我的联系方式,绝对不是难事。
  来到窗前,目送唐心在楼下乘计程车远去,我抬头望向蔚蓝的天。
  这同一片天空下的那个男人,会明白我的苦心吗?
  中午,我在快餐厅吃完盒饭,顺便去书报摊看看有没有新的杂志。
  因为来过太多次,公司楼下卖报刊的男孩子已经认识我了。
  如果我没记错,男孩子名叫石开,是T大大三的学生。
  听公司的同事说,他父母早亡,靠奶奶守着这个报摊将他养大,供他读大学。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别的男生在打电脑游戏,在校园里风花雪夜之时,他却坐在这里替奶奶看着报摊。
  “你常看的几种杂志,新一期都还未到。”他记得我经常购买的是哪几种杂志。
  “哦?”
  “随便看看其它的杂志吧,说不定也有你想要的。”
  我在报摊前呆了几分钟,翻看几本杂志的目录,却发现这些杂志里,都没有适合我投稿的栏目。
  离开之时,不免有些失望。
  “这是一本杂志的试刊号,送给你。”石开突然叫住我。
  我转过身去,看见他从一沓周刊下取出一本装祯精美的杂志,名字叫《WE》。他将赠送的试刊号藏得那么深,应该是专门为我留的吧。
  “这怎么好意思。”我接过杂志,却还是要客套一番。
  “你买杂志通常不让找零,应该是我们不好意思才对。”他很有诚意地说。
  看他这样,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往不让他找零的,只是是一毛、两毛的小数字,充其量,也不过几元钱。
  不过,有人向我道谢,心里还是美美的。
  这句道谢的话,应该让卓可欣听见才好,看她以后还会不会说我小气、吝啬、斤斤计较,平日里,我只是节约而已。
  回公司的路上,我边走边翻看赠阅的《WE》杂志,第一感觉就是,这本杂志气质不俗,从封面设计到内容的排版,都显得落落大方,不输给任何一本国际知名刊物。
  如果日后,我能出版自己的小说,请这位能人设计封面,应该是不错的主意。
  我于是好奇想知道杂志的艺术总监是谁。
  翻到目录页一看,艺术总监后面,写着“倪天行”三个字。
  倪天行,逆天而行,这个名字很有趣。
  觉得名字有趣之余,也觉得自己有趣,我凭什么认为某天可以出版自己的小说?如今,就连投稿给杂志社,也会遭遇退稿。
  痴心妄想一番,就算日后能出版,人家作为杂志社的艺术总监,何来时间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设计封面。
  自嘲的同时,目光往下扫去,发现《WE》杂志的办公地址,居然与唐心的杂志社在同一座大厦里。当然,这并不算巧合,因为那座世纪大厦本就是出版社与杂志社的聚点,使我讶异的是,《WE》杂志社与《WOMEN》杂志社,是在同一楼层。
  真是好巧!我在心里叹道。
  回到公司,我拨电话给唐心。
  “你应该知道新创刊的《WE》杂志吧。”我问她。
  唐心愣了片刻,才道,“知道,他们与我们在同一楼层办公。”
  “我方才去买杂志,看见这本杂志的办公地址与你们杂志社地址只是房间号不同,觉得真凑巧,于是拨电话告诉你。”我随手翻了几页杂志,接着说,“这本杂志看上去很有品味。”
  “你也觉得不错?”
  “嗯,不知他们的艺术总监是何方神圣。”
  “也是一个头,一双手,一双脚,不会是三头六臂。”
  “你们在同一层楼办公,进进出出有没有遇见过?”不知为何,我居然有些好奇。
  “嗯……有遇见过吧。”
  “他看上去应该不错吧。”我觉得能主导设计出如此精美杂志的人,一定是位风度翩翩的男士。
  “嗯……还可以吧。”顿了一会儿,唐心道,“不能跟你聊了,我要去复印稿子。”
  结束电话后,我利用中午的空闲,仔细阅读《WE》。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多想,为何唐心说话时会吞吞吐吐,亦认为,倪天行只是《WE》杂志的艺术总监,仅此而已。
  可是,就算我是先知先觉,就算我心思缜密,又能改变什么?
  林文夕代理的官司胜诉,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决定周末在木木餐厅为他庆功。
  “你也去吧。”卓可欣邀请我。
  “我又不是你们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一会儿你代我祝贺他就行了。”我坐在书桌前,在纸上为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取名字。
  “我可不帮你当传话筒,一会儿他过来,你亲自对他说吧。”
  “他会过来?”我抬起头。
  “嗯。不过,你别误会。”卓可欣可恶地说,“他不是来看你,而是特的来接本小姐。”
  “哼。”我冷哼一声,继续埋下头去在纸上写各式各样的名字。
  方才,卓可欣的确说中了,我差一点就以为林文夕是为了邀请我而来。为什么会如此以为?大概与卓可欣前段时间总是念叨林文夕有关。
  她说他对我有意,使我错以为他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
  这样的猜测,让我沾沾自喜。
  这应该是女人的虚荣吧!
  只要是女人,被她认为风度条件都还过得去的男士爱上,都会有小小的自得。而这样的自得,足以使她忘记那位男士也许并没有那么好,甚至使她原谅曾经的他使她花掉一大笔冤枉钱。
  我回过神来,发现纸上本应写有男主角名称的位置,居然被我写上“林文夕”三个字。
  这让我心惊,趁一旁站着的卓可欣没有注意,我迅速将那三个字涂抹掉,渐渐的,我看见“林文夕”三个字,消逝在黑色的墨迹中。
  也许,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应该出现。
  五点整,门被叩响,没有早一分,没有迟一秒,林文夕准时到达。
  他今天身穿一件白色衬衣,这样的装扮,让我感到熟悉。
  卓可欣本已打扮妥当,临出门时,却说身上穿的衣服太素,不衬今天的气氛,要去换掉。她走进卧室,将门关上,剩下我与林文夕在客厅里。
  “祝贺你。”我说。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为何谢我?”
  “谢谢你送我的那座天平,有它,才有公正。”
  “可惜,那座天平是画在海滩上的,一转眼,就没了。”这个时候,我想起樱花男人送我的海天一线,那幅画,同样也是画在海滩上的。
  而他承诺要送我的永不消逝的画作,我却没有机会再看见了。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找到天上的天秤座,那会是真正的永恒。”林文夕说。
  接下来是短时间的沉默,而后他道,“今天的聚餐,希望你也能去。”
  这是诚意的邀请,还是尴尬时刻的客套话,我试图从他的神情里寻找答案,但他一如故往的模样,让我不知如何判别。
  “我去不太好吧,这次是你们的同事为你庆功。”
  “其实只是借官司打赢的名目聚餐而已,每个同事都可以带家属,你就当自己是家属好了。”话落,他仿佛察觉到话里的不妥,立刻跟了一句,“可欣的家属。”
  “对呀,我的家属,一起去吧。”卓可欣换了粉红色的雪纺裙开门出来,边说边把我推进卧室里,“快点去换衣服。”
  他们在外面候着我换衣梳妆,盛情之下,若我再说不去,显得有些矫情。
  随手从衣柜里取出一条裙子,换上身,才忆起,这条白色长裙,是那日樱花男人载我去海边餐厅用餐时,我穿在身上的。
  彼时彼刻,我穿着这条白色长裙,坐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看着同样一身白的他。一瞬间,那个骑在三轮车上白衬衣被风股得胀胀的身影,又浮现在我脑海里,那种想拥抱他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对着镜子,我打算换下裙子,将要撩起裙摆时,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说好了尽量不去回忆了吗?那么还在意什么呢?
  打开卧室门出去的一刹那,我对床底的那个铁盒子轻轻道了一声:再见。
  木木餐厅位于郊区,因为相隔较远,又不是主干线,如果坐公车从我们家过去,至少要换乘三次。卓可欣是他们事务所里,唯一一位没有私家车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顾属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顺理成章。
  餐厅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圆木砌成,从外表上看去,没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为地处偏僻,所以木木餐厅占地面积很大,主建筑后面,一间间木头砌成的小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块面积巨大的草坪,露天摆放着形如树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选择在小木屋里就餐,或在外面的草地上吃烧烤。
  我们刚抵达,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声抱歉之后,穿过草坪向另一边走去。
  “真像是童话世界。”卓可欣叹道。
  “每个人来到这里,一定会做公主与王子的梦。”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话里的王子?”卓可欣指着对面问我。
  在一棵大树下,林文夕正与一位同事讨论什么,渐渐的,那个地方像是有磁力,越来越多的人涌过去,并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裤,身形高大,一副衬托气质的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之上,显得鹤立鸡群。
  “他好像很受欢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这样的家属。”
  “这么多像我这样来白吃白喝的?”
  “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见那个穿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没有?”
  我当然看得见,在人群中,只有那个女人与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别惹眼。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暗恋林文夕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么知道?”
  “她叫林乐,在电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没事就上我们事务所,说是找小婉有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对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简乐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有几次我去他们事务所找卓可欣,见过她,是个瘦弱文静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对谁都那样,彬彬有礼,礼数周到,对她也没有什么特别。”顿了顿,卓可欣道,“不过,林文夕对你不一样。”
  “哦?”
  “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与他享用一顿由他请客,你买单的大餐的女人。”说完这句拗口的话,卓可欣一阵大笑。
  死丫头,到现在还不忘糗我。
  “你看,林乐又在往林文夕身边挤。”吃饭的时候,卓可欣对我说。
  我们选择在草坪上吃烧烤,由于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组,各自围着一个烧烤炉。食物与作料放在旁边的树墩上,需要时,可以过去取。
  林乐紧挨着林文夕,坐在正对着我们视线的那个方向,一抬头,就能望见。此时此刻,林乐正拿着一个刷好作料的鸡腿递给林文夕,然后他们轻声说笑,不知是相互客气还是别的什么。
  “为什么有的女人可以这么主动?”
  “当男人不主动的时候,女人只有主动了。”我说。
  “哦?”
  “你怎么了?老是盯着他们看。”
  “我只是想学习女人应该怎么主动,你有心得吗?”卓可欣问,还未等我回答,却自顾着咕哝道,“你哪有什么心得,你只会窝在房里写一封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
  我懒得理她,翻过手里正在烤着的鸡翅膀,抬头的那一瞬间,在眼前的烟雾中,我居然看见樱花男人,他一身白衣,正坐在我对面,笑着与人打招呼。
  是他么?
  我揉了揉眼睛,再向前望去,却发现刚才的樱花男人,只是我的幻觉,在我的前面,只有林文夕,他也是一身白衣。
  方才,我将林文夕错看成樱花男人。
  若真的樱花男人在此地出现,我会不会主动?会不会像对面林乐那样,费尽心思只为与心爱的男人坐在一起,为他烧烤食物?
  应该会吧,我想。
  可是,我们如何再相逢?
  “天,你的鸡翅膀。”卓可欣在我耳侧叫道。
  回过神来,发现手里的鸡翅膀已经在冒烟,赶紧将手缩回来,但那只翅膀显然已经烧焦,不能再吃。起身去垃圾桶,扔掉烧焦的食物,回转身,却看见林文夕。
  虽然同样穿一身白,他与樱花男人却是不同的,我怎么会将他们认错?
  “你看,我笨手笨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有的吃。”我自嘲地笑了笑。
  “吃我的吧。”他将手里的烤好的鸡腿递给我。
  这只鸡腿,应该是林乐方才抹好作料,拿给他的那只。
  “这怎么好?”
  “女孩子不能饿,小心胃痛。”
  我正要反问,难道男人能饿,不会胃痛之时,林文夕却对我点点头,转身向放食物与作料的树墩走去。
  “你难道会变戏法,拿着一只烧焦的鸡翅膀出去兜一圈,就变成烤熟了的香喷喷的鸡腿?”刚回到座位,还未坐稳,卓可欣的脸就凑过来。
  “你不要装模作样。”我敢断定,她早已看见刚才那一幕。
  “嘻嘻,这你也知道。”卓可欣举着她那只勉强烤熟的鸡腿,与我的并在一起,“分明是一模一样的鸡腿,为什么林文夕给你的这只看上去比我这只好许多。”
  “那我们换吧。”
  “省了,我可不愿被对面刀子似的目光给杀死。”话落,卓可欣向我使了使眼神,“她与我一样,方才一直盯着你们。”
  我偷看过去,林乐的确是望向这边,那目光谈不上怨恨与凌厉,只是有些惆怅与失望。
  她一定不满林文夕将烤熟的鸡腿给我,更何况,那只鸡腿,是她抹好作料递给他的。
  女人总是斤斤计较,将一切事物都赋予特别的含义,她们认为那只鸡腿不仅仅是鸡腿,而是一种情义的表达,她们不懂,在男人眼里,鸡腿就是鸡腿,并不代表别的什么。
  我又何尝不是一样?
  面对樱花男人的我,难道不是将那片海滩,将一幅画,将一个手势,都当作我们情义的见证。可是,他呢?他也许已经将我忘了吧。
  今天,我与林乐穿着同样颜色的裙子,那一刹那,我忽然觉得对面的林乐,就是我自己——同样深爱着一个男人,却得不到他的回应。
  可是,这位名叫林乐的女孩比我要幸福。
  至少她可以坐在心爱的男人身边,至少她能品尝那个男人带给她的失望。
  某些时候,我们执着寻觅,不过是为了一个确切的答案——爱或不爱,即便是后者,只要那个答案是明确而肯定的,我们都会坦然面对。
  至少,林乐在这方面,是幸福的,她或会得到属于她的一个答案。
  而我,却什么都得不到。
  “你究竟爱不爱我?”这句问话,我只能在黑暗中问空气。
  “男人不主动时,一定要女人主动吗?”那个晚上,卓可欣爬上我的床问我。
  我被她吵醒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如果两个人都不主动,如何能在一起?”
  回答完毕,待了许久,却不见卓可欣回复,难道她睡着了?我翻来覆去,试图重新入眠,最终却以失败告终。面朝天花板,我越想越来气,死丫头,无端端跑过来问一句话将我吵醒,自己却熟睡过去!
  我终于忍不住在黑暗中踹了卓可欣一脚。
  “哇,你干什么。”她大叫。
  “你在干什么?深更半夜将我吵醒,自己却去梦周公。”
  “我没有睡,我在考虑作战方案。”她委屈地说。
  “作战方案?”
  “既然要主动出击,肯定要有一套方案才行。”
  “对谁作战?那个由你带去看房的男人?”我记得自从那次看房之后,她时而会有些莫名其妙地感叹。
  “嗯,明天我带你去看他。”
  第二天清早,卓可欣很早就将我从床上拖起来,说是带我去见那个人。因为昨夜的失眠,我被她叫醒之时,感觉整个人都浮在空中。
  “为什么这么早?”我不满地问。
  “跟我去了你就知道。”
  她带着我来到一个居住小区,然后绕进一栋楼房前的花园里,从她对这里地形的熟悉程度可以判断,她一定经常造访。
  “你们每次都约在这里见面?”我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是居民区楼前的小花园?这里人来人往,并不是约会的好去处。
  “不是,除了公事,我与他从没有私底下约会过。”
  “那……”
  还未等我说完,卓可欣立刻用报纸遮住脸,小声叫道,“他来了,他来了。”
  “在哪里。”我问。
  “就是那个穿深蓝色运动衫的男人。”
  我在视线范围中寻找一抹蓝色,很快就看见那个男人,由于隔得太远,看不清楚面容,只能隐隐感觉到那个男人的轮廓分明,线条粗硬。
  “他每天清晨这个时候,都会出门跑步。”卓可欣说。
  “看来你经常在这里偷窥。”我一把扯下她用来遮住脸面的报纸。
  “你干什么,他认得我。”她迅速夺回报纸。
  “已经走远了。”我好气又好笑地说。
  “走,我们跟上去。”
  卓可欣一只手抓着我,一只手握着她用来作掩护的报纸,匆匆向前行去,转过拐角,却已不见那个深蓝色的身影。
  “不见了。”她前后左右张望许久,才失望地说,顺手将报纸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
  “他是运动员吗?”我想起那个男人的体型衣着。
  “以前是,还在全运会上拿过奖,不过,他现在是运动器材公司的金牌销售。”一提到有关这个男人的事,卓可欣就止不住话题,“我打听过,他的销售业绩非常不错,否则,怎能在市中心买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
  “他叫什么名字?”
  “施文。”
  “斯文?我觉得他可不斯文。”
  “哼,人家是文武全才。”卓可欣露骨地维护。
  “你的作战方案是怎样?难道就是每天清晨来这里,目送他穿过小区去跑步?”
  “当然不是,我打算花一、两天的时间跟踪他,摸清他的生活习惯,然后再制造一些巧遇。”
  “就凭你?”我着实不相信卓可欣拿着一张破报纸,就能完成跟踪,“你不如去请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我怎么没想到?”我只是随口说说,谁知卓可欣却当真,她两眼冒光说道,“只要能查清楚他每天的作息表,我就可以碰巧与他在街上遇见,或者在咖啡馆与他巧遇,甚至我们的口味都会相同。”
  “太谢谢你了,简乐,事成之后,我请你吃饭。”她越说越兴奋,忍不住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正值夏日,她扑在我身上,让我感觉粘乎乎的,我赶紧推开她。
  她并不在意,依旧畅想着美好未来。
  可是未来,又是怎样的呢?真能按照计划一步步完美实现?
  那一刻,我禁不住叹道,如果人生,真能按照我们的方案去实施,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若真能那样,我的方案会是怎样?
  下一步,我又该与谁相逢巧遇?
  事实证明,人生是不可能计划的,在那一天,我遇见的第一个熟人,是林文夕。
  “你也来看电影?”他问我。
  他这样问我时,我才注意到,这座商城的顶楼,原来是一家影院,而这段时间,正是某位已故巨星的纪念专场,巨幅电影海报,挂满了二楼的广告牌。
  “我在等人。”
  “等谁?”
  等谁?当然是等卓可欣,回家之后,她就四处打听私家侦探社的电话,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最后灵机一动,想到因特网,于是拖着我来到这栋大厦地下一层的网吧。
  陪她上了一会儿网,我觉得气闷,出来在外面候着,没多久,便遇见林文夕。
  可是,我却无法告诉林文夕我等的人是正在上网的卓可欣,万一他追问卓可欣为何上网,我又该如何回答?告诉他那丫头为了调查某个男人的日常起居,所以在网上寻觅私家侦探?
  这万万不可!
  “我想那个人不会来了。”我装模作样看了看表,“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
  “那岂不是太巧,刚好朋友送给我两张电影票,我正愁一个人看是浪费。”他从钱夹中抽出一张票放在我手心,问道,“介意与我一起去看吗?”
  这么多巧合,难道我与他真的有缘?
  望着他诚恳的面容,我正想点点头,却想到在地下一层上网的卓可欣。我走了,她怎么办?
  这个时候,手机铃响起,我向林文夕说了声对不起,走到另一边接听。
  “简乐,是我,可欣。”对方的声音显然是捂着嘴发出来的。
  “你在哪里,出来了?”我将手机贴在耳边,四处张望。
  “你别找我了,我刚上来,看见林文夕,于是躲在角落里。”
  “为什么要躲着他?”
  “我懒得向他解释我在这里干什么。”
  “可是,他约了我去看电影。”
  “那你就去,我先溜了。”
  “喂……”还未等我说完,电话那边已经传来嘟嘟声,说溜就溜,她还真是言必行,行必果。
  我收起手机,回到林文夕身边。
  “我的朋友告诉我说,她不能来了。”我告诉他。
  “正好,我们去看电影。”林文夕让我稍等片刻,一个人踱向一旁卖小吃的小店,再回来时,他的手里捧着两捧爆米花,外加两大杯可乐。
  他显然不常买这些东西,所以拿着零食的样子,显得有些笨拙,我望着他越走越近,心里思量,这个模样,若被他在律师楼的同事或者委托人看见,不知作何感想。
  想着想着,我禁不住偷笑。
  “你在笑什么?”
  “没……没什么。”我强忍住笑意,与他一道向直达电梯走去。
  今天放映的是一部爱情片,女孩深爱的男友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她思念他,于是来到男友生前租住的房子里住下,却无意间遇见与已故男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影片中,女孩子在失去爱人后的难过,我感同身受。
  失去樱花男人,我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他们是死别,我们是生离,但却都是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剧中的女孩,要比我幸福,她在最后遇见了与已故男友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感情最终有了寄托。
  而我,我的寄托在哪里?
  我正抹着泪,从身旁递过一袋纸巾。
  “用这个吧。”林文夕对我说。
  泪眼中,向侧面望去,他也正凝望着我,那一刹那,我仿佛回到海滩,回到与樱花男人临别的那一天。那天,我与樱花男人也是这样互相凝望着,然后,他给了我深深一个吻。
  这个时候,电影里的音乐响起,居然是我在樱花吧里听过的那首英文歌。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这首歌……”我望着银幕欲语还休。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缘份?”林文夕问。
  “缘份?”插曲随着影片情节的发展,慢慢隐去,“可是我还是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
  “其实,我已经知道这首歌的名字。”他正打算告诉我,我却阻止了他。
  “不要告诉我,这还是太刻意。”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也许觉得时候未到吧。”
  我喃喃道,到最后,声音小得连自己都无法听见,林文夕也应该没听到吧,但他没有再追问下去,作为律师的他,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
  时候未到?在这个时候,我还在等谁?
  难道潜意识里,我还在等待由樱花男人来给我一个答案?
  为什么我不能像剧中女主角那样,给自己另外的机会,却要在一年前的回忆里,渐渐迷失自己。
  “对不起,方才我失态了。”走出放映大厅,我对林文夕说。
  “女孩子为动人的故事流泪,应该是真性情吧。”
  “电影就是电影,终究是虚构的,无论中间的情节有多么曲折反复,结局总是大团圆,而在现实生活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我有些嫉妒影片中的女孩。
  如果可以,我也情愿活在虚拟世界中,最终由别人给我描绘一个圆满的结局。
  “不敞开心扉去接受,不去相信,如何知道大团圆的结局不可能出现?”林文夕淡淡地道。
  他的话里,仿佛另有深意,难道他已经洞悉一切?
  “一切早已注定,幸福并不会随着我们的相信而到来。”我坚持自己的观点。
  “但没有一颗企盼幸福的心,她就永不会降临。”
  “律师终究是律师,平日掩饰得再好,一到关键时刻,还是忍不住拿出法庭上打官司的功夫与人争论。”我辩不赢,只有出歪理。
  “不是忍不住,只是因为在乎。”林文夕说。
  “争论的结果如此重要?”我问。
  “只是在乎争论的对象。”他低声说。
  争论的对象,岂不是指我?我装作没听有听见,望了望天,又神色颇不自然地望向他,“今天的天气不错呢,不知晚上会不会有星星。”
  “是啊,也许今天,我们在夜空中,会望见天秤座。”
  他居然还记得我所说的天秤座。
  “我请你吃饭吧。”我突然说。
  “你已经请我吃过好几次饭了。”
  “可是,你也请我参加你们事务所的聚餐,方才,又请我看了如此感人的一部电影。”
  “一定要算得这么清楚?”
  “还有别的原因。”
  “愿闻其详。”
  “吃饭时再告诉你。”
  我带着林文夕来到我平日经常光顾的小餐厅,点了几道非常普通的炒菜,然后告诉他,我为什么非要请他吃这一餐饭。
  “不要觉得我请你吃饭不好意思,其实,这次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请你。”
  “你的意思是……”
  “前两次,我都不是自愿的,事后,还暗地里诅咒你害我花了那么多钱。”
  “难怪前段时间,我的耳朵总是发烫,原来有人私下在骂我。”林文夕有些尴尬地说,“不过,你是不是太直接了一点。”
  “我只是想用这个方式向你道歉,既然做朋友,不是应该坦诚相待?否则日后与你相处时,我总会觉得对不起你,我曾经居然因为请你吃饭,而那样讨厌过你。”
  “这样说,是不是表示你现在不再讨厌我了。”
  我点点头,“如果我讨厌你,就不会与你一起看电影,我这个人爱憎分明。”
  “那我岂不是也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林文夕忽然笑道。
  “什么事?”
  “我也卖个关子,稍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再告诉你。”
  吃完饭,林文夕开车载着我向城东行去。我坐在车中,第一次发觉林文夕的私家车与众不同,在他的车里,没有挂饰,没有平安符,甚至没有一点属于他的气息。
  “你的车与出租车没两样。”我说。
  “很多人都这么说。”他笑了笑。
  “你不觉得至少你得在这里挂一道平安符,绣上‘出入平安’四个字?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我指了指车顶,对他说。
  “出入平安,应该是亲人或爱人的祝愿,自己买一个挂在车上,仿佛没有什么意义。”
  “朋友也可以祝福你呀,改天我编一个送给你。”
  “你会编织平安符?”
  “当然,可不要小看我。”我得意地说。
  “那我先说声谢谢。”
  车子一直向东行,到了城郊,我才意识到,此行的目的地是那片海滩。
  他有什么事,需要去那里向我“坦白”?
  来到海滩,我与林文夕肩并肩向那日野餐的方向走去,即便是白天,这片海滩也并不热闹,远远望过去,只有几对情侣在海滩上漫步。
  “许久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在白天到这里来。”
  “即便是白天,这里也并不热闹。”
  “因为附近有另一片海滩,比这片海滩沙子更细腻,风景更美,一般人都愿多行半个小时,去那边。”林文夕说。
  “那些人并不知道,在这边,或许景色稍逊,却可得到更多的宁静。”
  “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林文夕忽然停下脚步,望向我,那神情仿佛在问:简乐,你明白这个道理吗?
  我懂这个道理吗?我亦在心中询问自己。
  或许对于风景来说,我懂得选择面前的这片海滩,但面对爱情呢?我会不会舍近求远?
  “你看。”林文夕指着远处的一片沙滩对我说。
  顺着林文夕所指的方向望过去,我看见我画的那座天平。它居然还呆在那个地方,没有因为潮涨潮落消逝无踪,每一笔,都那么清晰,相隔甚远,亦能清楚望见。
  “怎么会这样。”我跑上前去,仔细查看一番后,兴奋地转过身来,对林文夕挥手道,“快来看,这座天平居然还在。”
  林文夕望着我微微一笑,依着平常的速度踱过来。来到我面前,他扶住我的肩,使我面对着他,很认真的对我说,“能听我坦白吗?”
  我被他如此认真的神情吓住,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只是同样望着他,木然点头。
  他却没有立即说下去,而是蹲下身子,拾起一根枯树枝,来到那座天平前面,依着原有的轨迹一笔一笔,熟练地跟着画。
  “本来这座天平在许久以前就会消失,但如果有一个人,天天来这里,天天沿着原来的笔迹画一遍,那就不同了。”他边画边说。
  “你是说,你每天都会来这里,依着原有的笔迹重画一遍?”我有些吃惊。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向我点点头。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是你送给我的东西,我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它消失?”
  “何必呢?”我感觉到一种无法由我们掌控的情绪自四周升起,渐渐入侵我的体内。这是感动,还是别的什么?
  “你应该明白。”林文夕说。
  他画完最后一笔,扔掉枯树枝,来到我的身侧。
  “接下来,向你坦白另一件事。”他像是鼓足所有勇气,才能说出口。
  “那两张电影票,不是朋友送给我的,而是因为我知道这部影片的插曲正是你喜欢的那一首,所以在前几天刻意排队买的。”
  “那么,今天在影城外面,我们也不是巧遇?”
  林文夕点点头,“是我事先问过可欣,她帮我想的办法。”
  他低头轻轻一笑,接着说道,“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大费周折做一件事,连我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如果非要用一种理由去解释,那么这个理由应该是……”
  停顿半晌之后,他才重新启口,“我爱上了你。”
  话毕,他牢牢盯着我,期待我的回应。
  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有将视线投向他的胸膛,注视着衬衣上第二颗钮扣。
  “这太突然了。”我说。
  虽然事前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但没有想过林文夕会这么快表白,我一时不知所措,紧张得连双手都不知放向哪里。
  “你不要太紧张,考虑一段时间吧。”他居然反过来安慰我,而后拍拍我的肩,哄小孩似的说道,“我并不急,你可以慢慢想清楚。”
  送我回到公寓楼下,林文夕向我告别,我目送着他的身影在小巷中越行越远。也许是因为将选择的权利移交给我,是以,他的脚步看上去并不沉重。
  此时此刻,沉重的,是我的心。
  如果点头答应,就意味着我终于要放弃一年的等待,此时的放弃,不是决定不再写信,亦不是将装有信件的铁盒子从书柜转移到床底下,而是在心里像剔一根刺一样,将一个男人的身影完全剔除。
  包括他的笑容,包括他的声音,包括他骑三轮车载我的模样,包括他欠我的一幅画,包括……
  太多太多,多到我不由得问自己:简乐,你舍得吗?
  怎么会舍得呢?我自问自答。
  那么,如果樱花男人从未出现过,你会接受林文夕吗?
  也许会吧,回忆起与林文夕相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凭心而论,他是一个好男人,值得许多女人为之倾心。若非有樱花男人在前,我也许会成为他追随者中的一员,就像林乐那样。
  可是,造化弄人。
  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个问题一直到我开门进房,还未想明白。
  “你回来了。”卓可欣听见钥匙声,迅速从房里窜出来,殷勤地替我拿过包包,扶我坐在沙发上,她应该早已料到,今天会发生什么事。
  “通敌卖国。”看见她强忍着问题不问,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我忍不住骂道。
  “怎么了嘛。”她还在装佯。
  “少装了,你早就知道今天会有什么事发生,居然还将我一步步推下去。”
  “你怎么知道?”
  “你说呢?”
  “一定是林文夕,天,我早料到他不会撒谎,可却没想到堂堂大律师会蠢成这样,自己坦白招认还不说,居然连累我。”
  “不是蠢,人家是诚实,不像你!”
  “这么快就替‘人家’说好话了?”卓可欣换了一副笑脸,紧挨着我坐下,“怎么样,他向你表白了,你呢?如何回应。”
  “你很好奇吗?”我斜睨着她问。
  “当然,我这么关心你。”
  “不告诉你。”说完这句,我迅速走进卧室里,将她关在门外。以卓可欣的好奇心,今晚的她一定会憋得慌,不一定会比我好受,我坏坏地想。
  我坐在床边的地上,将铁盒子拿了出来。
  铁盖上,已经沉积薄薄一层灰。
  原来,将往事尘封,是那么的容易,放任几天不管,就已经爬满灰尘,可是,为什么刻在心里的往事,却又那么难被尘封,被遗忘?
  我低下头,轻轻将灰尘吹走,打开盒盖。
  铁盒里面躺着的一百封信,是我一年的思念,它们那么真实的躺在那里,用手抚摸,能感觉到厚度,并非虚无缥缈。
  我放得下它们吗?
  从一到一百,我又一次数数,可翻来覆去数了好几遍,我的心里还是一片乱麻。
  感情的事,理不清,解还乱,一开始就想不明白的事,怎能期望日后有一天会豁然开朗?
  我终于忍不住将门打开,走进卓可欣的卧室,将快要入睡的她从床上拖起来。
  原以为她会好奇得睡不着觉,谁知最终落败的人是我。
  “我都已经摸到周公的袖子了。”卓可欣被我叫醒后,有些不满,然而,在她打完一个长长的呵欠后,眼睛又恢复了神彩,“怎么样,想要告诉我你的答案。”
  “如果已经有了答案,我才不会半夜三更将你从床上拖起来。”
  “那你叫我起来干什么?”卓可欣又打了一个呵欠,作势要回去睡觉。
  “我今天失眠,都是拜你所赐,你可得替我解决。”我横蛮无理地说。
  “这是什么话,我不过临时扮演红娘的角色而已,更何况,就算没有我,林文夕也会向你表白,难道你感觉不出来吗?”
  “但不会像昨天那么突如其来。”
  “可是,这是迟早都要面对的事。”
  是啊,迟早都要做出选择!
  在此之前,我何尝不是企盼早一点面对如斯抉择?那样,我也许会早点放下记忆深处的身影。
  早在林文夕说带我去一个地方,向我坦白一件事时,我就隐隐察觉到,那件事究竟是什么。我虽然忐忑,却也期待,因为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做出一个选择,是多么的艰难。
  选择一个爱人,并不如同选择一片海景。
  风景选错了,还可以绕回去,回到起点重新再选,可是,爱人呢?选错之后,却无法说放弃就放弃。
  “排除其它因素,你觉得林文夕怎么样?”卓可欣问我。
  “很好的男人,值得每个女孩托付终生。”我想起沙滩上那座天平。
  我如此说,不仅是因为林文夕每天去那片海滩画一遍我赠他的天平,而是因为在他的心中,原本就装着一座天平。
  至今回忆,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仍是对我讲Justitia时的神情。
  那个时候,他宛若正义之神。
  “那还考虑什么?有的人,错过了一次,就错过了一生。”
  “但我却害怕因为这次的选择,而与另一个人错过一生。”
  另一个人,是指樱花男人。
  “也许,你与那个人已经错过了一生。”卓可欣残忍地说。
  “虽然一直否认,但潜意识里,我总觉得,我会与他再相逢。”
  “会吗?”她显然不相信。
  会吗?其实我也并不确定,只是害怕自己做出选择后,樱花男人却突然出现,那个时候,就算后悔,也无济于事。
  樱花男人,我会再遇见你吗?
  在心底轻声问这句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与樱花男人真有重逢的那一天。
  唐心荣升编辑,在樱花吧请我与卓可欣吃饭。她考虑周到,知道我们不认识杂志社的工作人员,所以单独宴请,以免尴尬。
  我下班赶过去的时候,她们俩人已经在那里候着。
  “我们没有等你,先点了餐,不过可欣说这些菜你也爱吃。”唐心说。
  “你们做主吧,我可不挑食。”
  “你来晚了,否则能看见唐心的男友。”卓可欣说。
  “是吗?”我回头张望,“他在哪里?”
  “他本来要与我们一起庆祝,顺道看看你们,不过杂志社临时有事,所以先走了。”唐心说。
  “他也在杂志社做事,是你的同事?”
  “只能说是同行,他就是你上次提到过的《WE》杂志的艺术总监。”
  “倪天行?”我冲口而出,不知为何,我对这个名字记忆犹新。
  “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卓可欣觉得有些奇怪。
  “倪天行,逆天而行,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太有特色的原故,所以匆匆一瞥我就记下了。”我莞尔一笑,向卓可欣眨眨眼,“反正比你的‘斯文’要好。”
  “‘斯文’是谁?”唐心问。
  “不要听她胡说,人家名字叫施文,可不是什么‘斯文’,她就知道给别人取外号。”卓可欣不满得看了我一眼,“就连她自己喜欢的男人,也有一个外号,不过那个外号可动听多了。”
  “叫什么?”唐心饶有兴趣。
  “‘Cherryblossomman’,也就是‘樱花男人’。”卓可欣回答。
  话落,唐心却没有任何反应,坐在对面的她,眼神已经飘向远处,脸上随即现出愉悦的神情。卓可欣也发现不妥,与我对视一眼,一同向后望去。
  就是那蓦然回首,我看见这一年多来让我魂牵梦萦的男人,他依旧穿着一身白衣,迈着从容的步子,慢慢向我靠近。
  是他真的从我的回忆走出来,还是我眼花?
  我揉了揉眼再望过去,那白色的身影的的确确是他,虽然他的皮肤被晒黑,也剪短齐肩的长发,但他就是他,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他,我心中无法释怀的他,不会是别人。
  樱花男人,我在心里轻轻喊了一声,正考虑用什么样的方式叫住他时,他也望见我,脸上现出吃惊的神情,却又迅速隐没,目光在我身上稍作停顿,然后飘移开去。
  他没有认出我么?
  一年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啊。
  可是,如若他认出我来,为何又不理我?
  我正要起身问个清楚明白,却听见唐心的声音。
  “天行,你怎么回来了?”
  与此同时,一个果绿色的身影迎向前去,挽住他的手臂,那是唐心。
  天行,倪天行,难道我的樱花男人就是倪天行?那么,他岂不是唐心的男友,方才我们谈论过的《WE》杂志的艺术总监?
  怎么会这样?
  那一瞬间,时间已经凝固,周遭不复存在,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被掏空,只是木然地瞪大双眼,目送唐心拉着樱花男人回到座位,在我对面坐下。
  不,他不再是我的樱花男人,而是倪天行,唐心的倪天行。
  他们在对桌窃窃私语,好像是解释原本有事的他,为什么又返回此地。
  “对了,忘了向你介绍。”唐心拉了拉倪天行的衣袖,向他介绍,“你对面坐着的叫简乐,是我的大学同学。我记得我向你提过,有一位朋友很欣赏你们杂志的装祯设计,那位朋友就是她。”
  这个时候,倪天行再一次将目光投射到我的脸上,直到此刻,我的目光才重新有了焦点。
  他的眼神复杂,里面包含许多内容,可我,却第一次感觉到我读不懂。
  也许并不是我读不懂他,而是我们相隔太遥远。
  虽然,他就坐在我对面,我们的距离,亦是自从上次分别后,最近的一次,但我却感觉到这一桌之隔,是那么的遥远,远到我不能给他一个自然的微笑,因为害怕他会看不见。
  也许,更怕的是,他会视而不见。
  “你好。”他对我点点头。
  “简乐,他就是你口中的‘逆天而行’,倪天行。”唐心倚在倪天行身旁,对我说。
  “你好。”我亦点点头,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
  是啊,除了“你好”,我能说什么呢?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是在这样的场景下,经由他人的口中,知道彼此的名字。
  这样知道他的名字,不如永不知晓。
  “简乐给你取的外号,你喜欢吗?”卓可欣问倪天行。
  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倪天行还有一个外号,叫“樱花男人”。
  “‘逆天而行’,这个外号不错。”说这句话的时候,倪天行仍是看着我,在他的注视下,我不得不低下头去。
  “呵呵,胡乱给别人取外号,现在不好意思了吧。”卓可欣看着我,一脸幸灾乐祸。
  为了掩饰自己,我在桌底轻轻踢了卓可欣一脚,让她以为我在叫她闭嘴。其实,此时我低下头,只是因为不敢与倪天行对视。
  我担心在我看不懂他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我,看穿我眼底的落寞,我的伤心,我的依恋,我的失望,我的痛苦,我的……
  我更怕我再多看他一眼,我的泪水,会止不住下落。
  我们的菜终于端上来,倪天行却在这个时候看了看表说,“你们先吃,我突然想起杂志社还有件要事需要立即去办。”
  “不能吩咐别人?”唐心有些失望。
  “换位思考,这个时候也是别人的休息时间。”倪天行拍拍唐心的肩,以作安慰,与我们说过再见后,匆匆离去。
  他真是有急事要办吗?
  如果真是那样,为何方才还要回来?
  如若不是,那是为何?是因为不愿面对我,所以才要逃离?
  唐心一直目送着倪天行的背影在餐厅里消失,才移过目光,向我们抱歉一笑。
  “他们的杂志社刚创办不久,一切还不规范,总是临时想起还有事要做,不能像我们这样,说下班就下班。”她解释道。
  “等一切上了轨道就好。”卓可欣附和。
  “正是因为他这样凡事亲力亲为,我才觉得好,并不因为自己是艺术总监,而将手下的美编们呼来喝去,就这一点来说,不知比我们社的那位总监好多少倍。”
  听着唐心向我们解释倪天行为何离去,听着她炫耀似的告诉我们这个男人有多好,我的心如同被撕裂开来一般的难受。
  只有亲近的人,才能替彼此说抱歉,那是一种权利。
  而我,并不拥有替倪天行向别人说抱歉的这项权利,拥有的人是唐心,此时此刻的她,似乎正在向我炫耀。
  “遇到这么好的男人,你似乎应该感谢简乐与我。”卓可欣对唐心说。
  “为什么要感谢我们?”我问。
  “若不是那天,我们陪她在这里玩‘官兵捉贼’,她怎么会结识倪天行,并且得到他的名片?说到名片,她最应该感谢的人应该是你,那个叫‘贼人’去路边找陌生人要名片的鬼点子是你想出来的。”
  “倪天行就是那天不仅自己给你名片,还替你找同伴索要名片的男人。”经卓可欣提醒,我立刻回忆起来。对,那天帮助过唐心的男人,也是一身的白。
  那个时候,我曾怀疑过他,但却觉得不可能那么巧合,所以没有深究。
  唐心点点头,“对,就是他,那天晚上回去整理名片时,我发现他的办公地址居然与我是同一座大厦的同一层楼,而第二天,我与他便在过道里重逢。”
  有缘份就是这样吧!即使分别,也会在短时间内再一次相遇。
  而有缘无份呢,就是我这样吧。
  我一直害怕与樱花男人重逢时,我的身边有了另一个男人,让我无法再去爱他,无法预料的是,我心痛一年,期盼一年,回忆一年,等待一年,结果却是爱人别有怀抱。
  “今天其实是双喜临门。”唐心似乎觉得自己过多得谈论倪天行有些不妥,于是转过话题。
  “还有何喜?”卓可欣问。
  “简乐的文章已经通过主编的审核,将在下个月的杂志上刊出。”
  “真的?”卓可欣比我要兴奋。
  “何止如此。”唐心将一张容光焕发的脸转向我,“主编还说,从那篇小说可以看出,你的文笔,有成为我们杂志专栏作家的潜质,希望你多多向我们投稿,待条件成熟,我们会为你开专栏。”
  “真是这样吗?”我觉得在这个时候,我应该给出一点反应,于是挤出笑容堆在脸上。可是,我却不知道我脸上的笑容,是否带有苦涩。
  “嗯,在这一行干了接近二十年的主编,看罢文章还要我问你,你打算写续吗?她很好奇,那对相处七天就分别的男女,最后会不会相逢,能不能相携终老。”
  “天!简乐,你真是太棒了,能让他们的主编都成为你的小说迷。”卓可欣显然有些激动。
  若非今天遇见倪天行,得知他就是我的樱花男人,我想,这会是双喜临门,而我,也会比卓可欣更激动,甚至有些飘飘然,但此时此刻,我只是用平静的声音说,“也许,她在年轻的时候,也拥有一段美好而短暂的相逢。”
  我深信,只有拥有相同经历的人,才会产生共鸣。
  “究竟会不会呢?”唐心仍然追问刚才的问题,“这是我升为编辑后,主编交给我的第一项任务,你可得替我认真回答。”
  双喜临门,对她来说,也许才是吧。她荣升编辑,又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一刻,我看着她,只觉得她的神情里尽是得意,而我望向她的目光,却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
  会不会呢?其实,答案一直由她掌控。
  当初,若非她那通带有错误讯息的电话,我又岂会与樱花男人匆匆而别;今朝,若非是她的引见,我又何尝会在这种情况下与倪天行相逢?
  我们的重逢,似乎只是为了应一句古词——“纵使相逢不相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而生,只不过,我的泪千行,滴滴回落至心底,没有人能瞧见。
  也正是因为不能躲起来痛快淋漓大哭一场,而是要在这里强颜欢笑,心里更是堵得慌。
  “你说呢?”我只有反问。
  “就我的观点,我们主编的问题真有些多余!既然会重逢,又怎会不相携?”
  “不一定。”我说。
  “如果是你写,你会给他们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如果是由我主宰,当然是大团圆结局。”我怅然地说,“可是,人生并不是这样,很多人的缘份,只有那么几天,以后,就算再相逢,也会是有缘无份。”
  “你写的只是小说而已,不要自己也跟着陷进去。”卓可欣安慰我,继而道,“今天你们各自有喜事,是不是应该都请我吃饭。”
  “这顿饭,我买单就是。”我说。
  “哦,我们家的铁公鸡,今天怎么这么轻易就让人拔毛,真不可思议!”
  我瞧了卓可欣一眼,继续挟菜喂在嘴里,然后食不知味地嚼着。若是平日,我肯定会反唇相讥,今天,我却没有多余的精神。
  我并不在乎请吃一顿饭,如果可以,我甚至宁愿用我所有的存款,换取时光倒流。
  若是不能回到一年前我与樱花男人相别的那一天,也希望回到多日前与卓可欣、唐心一起玩“官兵捉贼”的那天。
  回到那天,我会想办法让自己成为“贼”,用自己想出的鬼点子,“惩罚”自己;回到那天,若是命里注定唐心是那一局的“贼”,我也会让当时的自己想出另一个用来惩戒“贼”的法子;回到那天,就算我已经想出那个让我无限后悔的点子,我也会忍住不去洗手间;回到那天……
  可是,我已回不到那天,即使我倾尽所有家财。
  “不知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家,我们其实可以在樱花吧里等樱花雨,那首英文歌你不是很爱听吗?”回家的路上,卓可欣向我埋怨。
  “因为我再也无法知道那首歌的名字。”我说。
  “知道歌名的方法有许多种,可你却选择等待。”
  “我怎么觉得你今天有些不对劲。”稍顿片刻,她问我。
  “怎么不对劲?”我以为她已经看出,我对倪天行的态度非同一般,或者察觉出,我与倪天行,就是那篇小说的男女主角。
  “这餐饭,你为什么会抢着付帐?”她却问。
  “也许是太高兴了吧,你想想看,我有可能拥有自己的专栏。”我说。
  “这也对。”一向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她,从来都是非常好欺骗的人。
  刚走上人行天桥,卓可欣看了看表,突然尖叫一声,转身向后奔去,引来无数行人侧目。跑出几米远,她又折回来,对我说,“你先回家吧,我刚想起来,这个时候我应该与我聘请的私家侦探会晤。”
  “私家侦探?你在哪里请的?”我没有想到我的一句戏言,她不止当真,还不知去哪里真的揪出一个私家侦探。
  “当然是网上,不与你多说了,拜拜。”
  话落,她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奔下阶梯,招了一辆计程车,绝尘而去。
  风风火火的卓可欣,也许不会尝到失恋的滋味吧。
  我突然不想回家,害怕一个人呆着时,倾泄而出的感情,会使自己崩溃。
  走下天桥,来到路边的公车站,突然瞥见867路公车的站牌上有一站写着“世纪大厦”。回转身,正好有一辆公车驶来,在夜色中,公车头上的867显得异常明亮。
  它是带我去那里吗?
  我走上车去,在前面的一个空位坐下,侧过头,呆呆盯着窗外。
  不知过了多少站,公车报站后,在世纪大厦前停下,我在《WE》杂志社看见的地名,近在眼前。
  正要踱步进去,一位剃着平头的年青保安拦住我。
  “小姐,请问你找谁?”
  “我是《WE》杂志社新招聘的员工,新创刊的《WE》杂志,你知道吗?”我说。
  “有工作牌或者证明你是杂志社员工的东西吗?”
  “都丢在家里了,你应该知道,我们杂志社刚成立不久,经常突然通知加班,今天接到电话时,我正在外面吃饭。”
  如果是平日,一连说这么大串谎话,我一定会神色慌张,脸色泛红。
  “门禁卡肯定也没带吧,那你怎么进公司?”小平头很负责。
  “我的同事们可是工作狂,有几位留在公司根本未离开。”我对答如流。
  许是因为我的谎话太流利,太完美,小平头保安终于相信我,将我放行。
  来到八楼,在0803号前看见《WE》杂志社的门牌。
  就是这里了,可是从紧闭的玻璃门望进去,里面却是一片漆黑。
  是他们已经加完班离开,还是今夜根本无人加班?如果是后者,那表示倪天行是为了避开我才离开樱花吧。
  那么,他为什么要避开我呢?是与我一样,为再相逢,已错过而悲哀,无法面对,还是因为不愿面对,害怕在唐心面前与我往事重提。
  我期待是前者,却又害怕是前者,若是,或许我会有短暂的欣然,但这却是我与他最终的悲哀。
  我害怕是后者,然又期待是后者,若是,我会难过悲伤,但也许我在顿悟后会绝然释怀。
  可我并不知道答案,只能站在这里,揣测再揣测。
  来到电梯门前,抚摸门侧向下的按钮。每天下班后,他就是按下这个按钮,然后在这里静静等待电梯抵达吧。那么,每天上班呢?他也是从这部电梯里走出来,然后迈着步子,来到公司门前,打卡,走进去。
  我从电梯门口慢慢走向0803室,想象倪天行平日在这里上班的情形,走近之后,回过身,望着面前的这条过道。
  他与唐心重逢,就是在这条过道里。
  再相逢时,是他先向她打招呼,还是她向他先打招呼呢?
  其实,答案已不再重要。
  我靠近0803的玻璃门,以那里为始点,以唐心办公的0811室为终点踱过去,它们之间相隔六十三步,三十米左右的距离。
  可我与他呢?我不知坐了多少站才抵达这里。
  我无不凄然地想,我们的距离,也许不能以米计算,甚至不能以公里计算,如果一定要形容,应该是无限远吧。
  无限远的距离,永远无法逾越。
  因为,即便我们相遇,心却无法再相逢。

  第三章 不如相忘于江湖
  卓可欣的私家侦探,终于为她带来她想要的资料。
  这位私家侦探光临我们寓所时,戴圆顶礼帽,灰色的风衣敞开披在身上,手里拿着一把雨伞。
  如果将他手里的长柄雨伞看作拐杖,再喂给他一个烟斗,那么,他活脱脱就是从柯南.道尔笔下跑出来的福尔摩斯。
  他以为他装扮成福尔摩斯的模样,就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私家侦探?这个模样出现在街上,要人不注意都难,怎么去查案?
  我突然觉得这位“福尔摩斯”有些面目可憎,也许是我心情一直不好的缘故吧。
  私家侦探的造访,却让卓可欣非常兴奋,她搂着我转了几圈,然后挥舞着手里的材料与照片高声大叫,“计划第一步完成,立刻进行第二步。”
  卓可欣的第二步计划,是依照“福尔摩斯”交给他的资料,与施文制造巧遇。
  我瞅了她一眼,继续写我的小说。
  “你怎么不为我高兴?”卓可欣跳到书桌前,抽掉我手中握着的笔,“怎么了你,这段时间一直无精打采,就连林文夕也觉得你有问题。”
  林文夕,当这个名字再一次被卓可欣提及时,我都快要忘记,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曾慎重考虑过,是否让他成为我的男友,我也才忆起,我还欠他一个答案。
  “他怎么知道我有问题?”我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时不时会问我‘简乐最近怎么样’、‘简乐最近还开心吧’这样的问题。”
  “也许,他最想问的,是我的答案如何。”
  “说真的,你打算何时给他答案?答案又是什么?”
  “现在。”
  既然已经提起,我不想再犹豫,立刻拨通林文夕的电话,打算给他一个答案。也许这个答案不是他想要的,但我知道,早一刻得到答案,忐忑之心就会早一刻平复。
  “我已经有答案了。”电话一接通,我便说。
  “是简乐吗?对不起,我正在见一位客户,我们再约时间好吗?”
  话落,林文夕匆匆挂断电话。
  我有些失望,原以为他会对我的答案满怀期待,谁知最终,还是工作重要,他居然为了见客户,而不留一分钟的时间给我。
  “看来,他并不急于知道我的答案。”我挤出一个微笑,对卓可欣道。
  “他工作时就是这个样子,天塌下来,都抽不出时间去管。”
  “遇见有事业心的男人,对女人来说,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许多女人都喜欢这样的男人呢,我们事务所那几个花痴说,只有男人认真工作时的模样,才是最英俊最帅气的。”
  “你也这样以为?”
  “事业型的男人不对我的口味,我喜欢施文那种类型,特别是他跑步的样子,特别阳光。”卓可欣取出一张照片,秀给我看。
  那张照片是“福尔摩斯”跟踪拍摄的,照片中,施文穿着上次那套蓝色的运动衫,在晨光下小跑,古铜色的肌肤,渗出汗水,在照片中显得闪闪发光,的确非常“阳光”。
  “你果真打算制造巧遇?”
  “当然,否则我请私家侦探干什么?”卓可欣得意地说,“我看过资料,他每天下午习惯在寓所外的一家叫‘美美’的餐厅吃饭,我就去那里等他。见到他,我就装作很惊异地说:啊!真巧,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不如一起吃饭吧。”
  “计划听起来很完美。”
  “如果你陪我去,就更完美了。”她兴奋地说。
  “为什么要我陪?”
  “如果我一个人千里迢迢去那里吃饭,好像不合常理,换成两个人,就不同了。”
  “谁会觉得不合常理?难道施文知道你住在哪里?”
  卓可欣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她歪着脑袋想了半晌,才说,“是呀,他又不知道我住在哪里,怎么会觉得不合常理。”
  我好笑地望着她。
  是这样吧,某些事,皆因为我们太在乎,所以多想了,我们甚至站在人家的立场上也费思量一番,其实,我们惦记的那个人,根本不会想那么多。
  施文如是,倪天行亦如是。
  接下来的三天,卓可欣软硬皆施,将我拉去“美美”餐厅。我们每天下午在那里花上三个小时吃一餐饭,直到餐厅里的老板与员工都认识我们了,施文却还没出现。
  “那个‘福尔摩斯’会不会给你假情报?”回家的路上,我问卓可欣。
  “怎么会?他每次的调查都有照片为证。”她取出随身携带的照片,指着其中几张对我说,“这几张就是在那家餐厅拍的,右下角印有时间。”
  “那就是你与施文没有缘份,否则就不会一连等了三天,连个人影子都没瞧见。”如果不打击她一番,我担心接下来的日子,我还要委屈我的胃,陪她在菜色并不好的“美美”餐厅里用晚餐,并且一坐就是三个小时。
  “我只不过等了三天而已。”
  卓可欣颇怀深意望了我一眼,潜台词是:你却等了一年多。
  她并不知道,等待一年多的我,与我等待的那个人,已经相逢,只是相逢并不能相认,更无法相知。
  我何尝不期待下一次的巧遇,可我却没有她那般的勇气去制造巧遇。
  我害怕再一次的相逢,只能使我伤更深、痛更深;更害怕,再一次重逢,我会止不住将感情向他倾诉,而他,却无法给我任何回应。
  然而,重逢,却不会因为我们的害怕或者是抗拒而姗姗来迟。
  周五的上午,我接到唐心的电话,她告诉我,那本刊有《樱花七日》的杂志已经印出来,稿费与样刊,可以在今天一同给我。
  “是我寄给你,还是你自己来拿?”她问。
  “你寄给我吧。”考虑一会儿,我答道。
  挂断电话,怔了半晌,我拿起电话回拨过去,告诉唐心,还是我自己去拿,为了解释为何改变决定,我画蛇添足地说,“刚巧我要去附近办事,顺便自己去取,省得你麻烦。”
  其实,唐心并不在意我为何会改变主意,我的解释只是说给自己听,安慰自己。
  而我所谓的害怕,所谓的抗拒,在拥有一个相见的机会时,都敌不过我要见他的心。
  来到世纪大厦,今天又是小平头保安值班,他仿佛还认得我,并不上前盘问,只是笑着向我点点头,就放我通行。
  对于这栋大厦,虽然只来过一次,但我却非常熟悉,因为那仅有的一次造访,我并不是用脚一步步走过,而是用心。
  至八楼,出了电梯,我在走廊上站了良久。
  因为是中午,不停有人在电梯口进进出出,却没有一个,是我想见的那位。这个时候,他是已经去了餐厅,还是仍旧留在杂志社里工作?
  向右,是倪天行的《WE》杂志社,向左,是唐心工作的《WOMEN》杂志社,我向右张望半晌,最终还是向左走去,这是我唯一能做出的选择。
  见到唐心,我取了杂志与稿酬。
  “你的小说是本期重点推荐文章之一,你看,这么大的标题印在封面上。”她指着杂志封面上的暗红色文字对我说。
  那一串暗红色的文字中,除了“樱花七日”四个字外,还有另一句话——七日的缘份,一世的记忆。
  “这是我们主编加的。”唐心解释道,“她说加上这句话,希望有更多的人会看见这篇文章,为其动容。”
  “希望如此。”
  我盯着那句话,心里叹道,一世的记忆,对于只有七日缘份的人来说,是不是过于不幸?
  这样的不幸,于外人,只是一个凄切的故事,许还能骗得两、三滴热泪,可对于当事人自己,却只能是椎心刺骨的经历。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的另几篇稿子也已审核通过,我们的主编对你的文章似乎情有独钟,你马上就可拥有自己的专栏了。”
  “真的?”我拿着杂志,有些不敢相信。
  从以前的艰苦寻觅,不断遭遇退稿,到如今豁然开朗,立刻能在知名杂志上拥有专栏,这个转变,实在是太突然。
  真的,如此突兀,犹如我当初在樱花吧见到寻觅思念一年有余的倪天行。
  凭心而论,若不是唐心的引荐,我又何来如此好的运气,能在《WOMEN》上开专栏?
  而我,居然还对她耿耿于怀,认为是她抢走我的樱花男人。
  其实,我与倪天行之间,除了一个吻,什么都没有过,没有爱的承诺,没有将来的约定,我们甚至在重逢前,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从来都不曾属于过我。
  而命中注定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任何人也抢不走。
  “改天我请你吃饭。”我扬了扬手里的稿费对唐心说。
  这一次,我是真心要感谢她。
  “好的。”唐心爽快地答应,“说到吃饭,我肚子也饿了,一起去吧。”
  “不行,我还要赶回去上班。”
  “那我得重新找个人陪我。”唐心笑着说。
  她要找的人,应该是倪天行吧?我看见她熟练地按下电话号码,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
  “吃饭时间到了,快出来。”
  没有称呼,没有任何甜言蜜语,简明扼要的一句话后,电话被挂断。
  可是,正是这短短一句话,比任何甜言蜜语更让我嫉妒,他们一定经常像这样相邀在一起用餐,如此熟练,因而连讲电话也娴熟得不用多余的词。
  走出杂志社,来到电梯门口,倪天行已经在那里候着。
  他身穿灰白间色的T恤,配衬卡其色长裤,也许是因为工作过于忙碌的缘故,他看上去有些憔悴。
  今天,我与作为倪天行的他,是第二次见面,我在脑里想着该怎样与他打招呼,怎样微笑,才算得体,看上去才像初相识的模样。
  “简乐,你好。”当我还在思忖时,他已笑着向我点点头。
  “你好。”我只得客气地说。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此时此刻,我们相距不足一米,中间,隔着一个唐心,那样近距离并肩等待电梯抵达时,我才聚然发现,一直以来,我与他是如此的陌生。
  陌生,不仅因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而是因为,我其实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了解他。
  我以为我的樱花男人总是白衣白裤,但今天的他却告诉我,他也可以穿其它颜色,我以为他永远是回忆中微笑灿然的模样,但今天,他却让我看见他的憔悴。
  以前,匆匆相聚后匆匆别离,无法让我思考那么多,现如今,当他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猛然惊觉,我们所拥有的那段感情,如同曾经画在海岛沙滩上的画作,基础是那般的不牢实。
  一次潮起潮落,不免烟消云散。
  方才的考虑,未免是多余,我何需装作与他初相识的模样?
  原本,我们就是初相识。
  从世纪大厦回来后,我松掉一口气,心里虽然没有完全释然,心情却好了许多。我下定决心,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努力写好专栏,把握尚可把握的机会。
  下班前,接到林文夕的电话,约我在樱花吧见面。
  事隔多天,我以为他已忘记曾向我求过爱,他却对我说:“我想知道你的答案。”
  可是,我的答案,却因为中午与倪天行的一次见面,而变得不那么肯定。
  “在知道答案前,我想先为自己辩护一番。”在我踌躇不决之时,他对我说。
  “还没有结果,为什么要辩护?”
  “正因为法官还没有宣判,所以律师才要辩护,如果判决下来,就只能上诉了。”他笑着说。
  “好吧,允许你为自己辩护。”
  “你还记得你拨给我的那个电话吗?”
  “记得。”
  我更无法忘记,他匆匆挂断我的电话,带给我的淡淡失望。
  “当时,我挂断电话,并不是因为抽不出一分钟的时间听你的答案,而是担心,如若你的答案不是我满怀期待的那一个,我会没有心情工作,从而待慢我的客户。所以我只能怀着忐忑不安的一颗心,坚持到现在。”林文夕自嘲地笑了笑,而后道,“卓可欣经常说我,天塌下来,也影响不了我的工作,可是,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
  林文夕的一席话,让我觉得鼻子酸酸,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么动听的情话。
  “那现在呢?你难道不再担心我的答案?”我问。
  “从今天下午开始,我已经休假,就算你的答案让我难过伤心,我也有一段长长的假期来平复心情。所以,请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虽然不曾确认过对林文夕的感情,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值得女人托付终生的男人。
  事实证明,确是如此。
  真正的好男人,面对事业与爱情,总是把握得当,不会厚此薄彼,亦会尽量避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困挠。
  真正的好男人,亦不会利用女人的同情与怜悯,只会适当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意。
  我不知道,是林文夕那句“天塌下来不会,你给我的裁决却能”感动了我,还是那句“你在给我答案的时候,不要担心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打动了我,那一刻,我像是站在教堂中央,面对神父那样庄严地说:“我愿意。”
  看见林文夕满面的欢喜,我亦现出满怀的欢笑在脸上。
  也许,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这三个字,是经历多少的艰辛才能说出口。
  此刻,樱花吧里响起那首英文歌: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你还想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林文夕问我。
  “不,不想知道了。”我说。
  话落,我摸了摸旁边座位上放置的两本杂志,一本是刊有《樱花七日》的样刊,一本是下班时,路过书报摊购买的新一期《WE》。
  我记得,在《WE》的目录页上,艺术总监那一栏,印有“倪天行”三个字。
  我亦清楚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这三个字代表的那个人,会永远印在我心间。
  曾经是这样,以后呢?
  未晓命运的我们,并不知道,答案不会掌握在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口中,亦无法由我们的心去左右。
  接下来的日子,上下班时间,我再也不用去挤公车,而是由林文夕接送。
  他非常准时,每次我走出大门,都能看见他在路边等我。
  不仅是卓可欣,就连我们公司的女同事,也忍不住悄悄议论:简乐前世不知修了多少年,今世才有这样的福气,觅此佳偶。
  兴许,在别人眼里,我是配不上林文夕的。
  他年轻有为,气宇轩昂,而我,实在算不了什么,除去会舞点文弄些墨,我只不过是个公司小文员。
  所以,每次下班,经过路边种有的一排银杏树,坐上林文夕的座驾时,我明白我的身后,除了羡慕,亦不缺少的,是嫉妒。
  “天天这么接送我,你不累吗?”某一天下班后,我忍不住问他。
  换作是我,一年难得的休假,断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穿行于各条马路上。
  “下个周我就要上班,以后我再也没有时间,天天接送你了。”他替我系好安全带,将我头发上沾着的一片银杏叶摘下来。
  “可是,你已经养成我懒惰的习惯,没有你的接送,我会偷懒不想上班。”
  “那更好,嫁给我,让我养你。”他说。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还没有替我找到天上的天秤座。”我随便找了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听上去很牵强,”
  “因为我送给你的第一份礼物是画在沙滩上的天平,可是,那座天平,却是画在沙滩上的,总有一天会消失。只有天上的天秤座,才能永恒,用永恒替代短暂,一段爱情才会长长久久,我也才会嫁给你。”我漫天胡扯道。
  “这算不算是诡辩?”
  “你可以不听。”我可恶地说。
  能够如此任性,大概是笃定他的爱能包容一切,就算我再可恶十分,他也不会与我计较。
  “听可欣说,这些天,你半夜三更都在写小说。”他问我。
  “嗯,难得我能拥有自己的专栏,所以要更加努力。”
  “这样,应该很辛苦吧。”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小说家,有一天拥有自己的一本书,为了这个目标,多辛苦也不怕。”我豪气干云天。
  “你一定可以的。”
  吃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用来写小说的文心牌稿纸已经没有了。
  饭后,林文夕将车驶进超市的地下停车场。
  我去文具区,拿了厚厚一沓稿纸抱在怀里。不知为何,我非得用文心牌稿纸才写得出来小说,而这种品牌的稿纸,并不多见,整个城市,好像只有这个超市有售,所以每次光临,我都会买上许多。
  回过身,我突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正在向我微笑。
  我亦笑着笑着向她点点头,与她擦肩而过。直到看见林文夕推着一满车薯片向我走来,我才想起,方才与我打招呼的女人是林乐。
  记得那次在木木餐厅聚餐,卓可欣曾告诉我,林乐深爱着林文夕,也一直不留余力的追求他,我也亲眼看见,那个晚上,她是如何缠着林文夕不放。
  如若今天,她知道我与林文夕的关系,不知还会不会向我微笑。
  回过神,林文夕已经来到我身边,他接过我手中的稿纸,堆在薯片上,然后一手扶着薯片上的稿纸,一手推着推车向收银台走去。
  “方才你傻傻地站在那里,在想什么?”他问我。
  “我在文具区遇见一个女人,好像是林乐。”
  “林乐?”
  “听可欣说,她好像很喜欢你。”
  “哦?”
  “你这样哦哦哦,是不是也喜欢她。”这一刻,我突然变得蛮横无理。
  “你是不是在吃醋?”林文夕轻笑一声,问。
  “你好像很自信。”我生气地走在前面,过不久,还是忍不住停下来问他,“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他微微摇头。
  “真的?”
  他笑着再点点头,大概觉得我的问题过于无聊吧。
  其实,我心里明白,林文夕对林乐,没有感觉,否则,他怎会弃近求远,来追求我?
  只是,面对爱情,女人向来如此,自己心里本已清楚的答案是不作数的,非要男人亲口肯定,那才会当真。是以往往,许多女人宁愿深信男人的谎言,而非自己的直觉。
  “为什么买这么多薯片?”我问林文夕。
  “你不是习惯边写小说边吃薯片吗?你现在要努力实现梦想,我无法帮你,只能为你提供粮食。”
  “看来,我以后要换一张带有大柜子的书桌,否则你买给我的粮食根本没有地方放。”我笑着说。
  “就算你的柜子再大,我也能保证将他填满。”
  “你还得保证,它永远不会变空。”
  “嗯,我保证。”他温柔承诺道。
  来到收银台,我替他掏出钱夹付帐,找零之后,我发现钱夹夹层里,藏着一张泛黄的黑白相片。
  相片上应该是一家四口,一对男女的怀里,各自抱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
  “这是你们家的合影?”我指钱夹里的相片问。
  “对。”
  “哪个男孩子是你呢?”
  “左手臂上有疤的那个男孩子,是我的哥哥。”
  “你还有个哥哥?我怎么没听你提及过?”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他离开了我们。”林文夕怅然一笑,然后问我,“你还记得我带你去的那片海滩吗?”
  “记得。”
  “我父亲的骨灰,就是从那里洒入大海的。”
  林文夕的话,让我觉得没头没脑,直到他解释下去,我才明白其中的关系。
  原来,他父亲在年轻时,非常好赌,偏偏赌运不佳,于是,每逢赌输就借酒消愁,喝醉了,便拿妻子出气,最后,他的母亲终于忍受不了,带着大儿子离家出走。
  “母亲走后,父亲非常后悔,于是戒赌戒酒,改过自新,他甚至都不曾搬离旧宅,害怕母亲回来时寻不着他。可是,直到临终前夕,他也没能等到母亲,于是吩咐我在他死后,将他的骨灰撒入大海。”
  “为什么要将骨灰撒入大海?”
  “他大概认为,海水可以带着他,见到母亲吧。”
  “你恨不恨你父亲?”我总觉得,没有母亲照顾的孩子,非常可怜。
  他微微摇头。
  “恨什么呢?他已经为他的作为承受了苦果,更何况,他教会了我,爱一个人,就要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失去后,再后悔,都来不及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文夕牢牢地看着我,仿佛在对我承诺:我会永远珍惜你!
  看着他手里提着的几大包薯片,我突然眼眶泛湿。
  “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我擦掉眼里的泪,对他说,“只是觉得你父母的故事太感人了,你母亲最后应该回来。”
  “傻丫头。”他怜惜地看着我,叹道。
  卓可欣在美美餐厅吃了约莫半个月的晚餐后,终于放弃计划的第二步,直接跳到第三步。
  她倦在客厅的沙发里,给认识施文的老客户打电话。
  那个客户,是位三十几岁的女人,她们从天气聊起,然后谈到护肤品与服装换季大甩卖,最后卓可欣终于转到正题。
  “再换季甩卖都没有用,我最近又胖了不少,大概已经没有合适的尺码让我穿了。”卓可欣说。
  我们的电话有点毛病,所以坐在沙发上的我,能听见那位太太从听筒里传来的声音。
  “你哪里胖了,只不过稍许有点丰满。”
  “那是因为你最近没看见我。”卓可欣向我吐吐舌头,而后故作烦恼地叹了一声气,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声音说,“本来想节食或吃减肥药,但前些日子看新闻,说有人因为节食住进医院。”
  “年纪轻轻节什么食?最好的方法是多运动。”
  “说到运动,最近我倒是想买一部跑步机,但是那么多牌子,却不知道选哪一种好。”
  “你还记得施文吗?他就是做这一行的,请他帮你挑选,绝对不会错。”太太在电话彼端献良策。
  鱼儿落网,卓可欣满面欢喜,但她还是压着兴奋,装作很担心。
  “当然记得,不过,这会不会太麻烦他。”
  “前段时间你托朋友替他预留一套户型楼层都不错的房子,这次要他陪你选跑步机,他一定义不容辞。不过,这几天他刚好出去旅行,等他回来,我再联络你。”
  卓可欣喜滋滋挂断电话,翘着腿拿过一袋薯片撕开包装了吃。
  “难怪我在‘美美’等了这么久,都遇不到他,原来他去外地了。”她边吃边说。
  “你这层心思如若用在工作上,肯定会替你们律师楼赚一大笔钱。”我觉得她这样费尽心思去结识一名男子,真是不可思议。
  “还没有正式成为我的老板娘,就已经替老板管员工了。”她朝我瘪瘪嘴。
  我冷哼一声,转身回房里写小说。
  卓可欣提着薯片,跟我进房,盘腿坐在床上。
  “你与林文夕的关系好像发展得不错。”她说。
  “当然,你手里的薯片就是他买的,不过不是买给你吃的,而是买给我的。”我狠狠瞪了她一眼,这个时候,她正在吮吸右手泛着油光的食指。
  “喜新厌旧,看来不是男人的专利。”话罢,她向床下面使了个眼色。
  我明白她的意思。
  新是指林文夕,旧是指樱花男人,但喜新厌旧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妥当,因为,倪天行并不是我的“旧”,面对他,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现在能做的,只是尽量去珍惜值得我珍惜的人,不再想他。
  新一期的《WE》杂志发行,中午就餐前,我习惯性的在公司门口的书报摊上买了一本。在快餐店里打开杂志,一幅插画引起我的注意。
  那是一幅手绘海景画,很简单的颜色,蓝色的海配上黄色的沙滩。
  也许只有我会觉得这幅画独特吧!
  因为,只看一眼,我就认出,这幅画,是我与倪天行初相识那几天,他一直在画的那幅,也是他承诺要送给我的那幅。
  彼时彼刻,他送我画在沙滩上的海天一线,而我却认为画在沙滩上的画转瞬即逝,于是,他便承诺送那幅画给我。
  那个时候,他说,“改天,我再送你一幅能带走,永远不会消失的画。”
  而我,却没有机会带走他送我的画。
  此刻,他将本该属于我的画刊在杂志上,与之相配的,却是一篇介绍各大海岛的文章。我的心,突然有些难受。这幅画,不是应该配我的那篇《樱花七日》?
  合上杂志,我有些食不知味。
  不是决定不再想他?为什么随随便便一幅画,就又引发我对他的思念。
  可是,这幅画,又怎会随便?
  它是他欠我的承诺,唯一的承诺。
  回到公司,前台告诉我,有我的一个快递,她已经替我放在办公桌上。
  快递的包装非常特别,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卷轴。在我第二眼望向它时,心里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是一幅画。
  虽然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倪天行送我的画,但是理智却告诉我,这不可能,因为倪天行根本不知道我在这里上班。
  可是,又有什么不可能的,他是唐心的男友,只要费一点心思,想知道我的办公地址,一点都不难。
  迅速拆开包装,将卷轴摊开,展现在我眼前的,确是我期待已久的画作。
  这是杂志上刊的插画的原图,所以画中的景色,看上去才有特别的震撼力,蓝色的海水,仿佛要用尽全力将我吸进去,而我的耳边,也依稀出现海涛声。
  七日的相处,临别前深深一吻,一年多来悠长的思念,随着这幅画作的到来,一起向我袭来,我几乎快要忘记我身在何处。
  从画中抽身而出,我突然想起,随着这幅画,他也许稍来些什么。
  我将那幅画翻来覆去寻找,甚至连包装纸都没有放过,但是,却没有发现支言片语,那幅画上,甚至没有他的签名。
  他像是例行公事,不带一点感情色彩。
  没有说这幅画送给谁,也没有说赠送人是谁,只是托快递公司送来画,我甚至怀疑包装纸上的地址,都不是他亲笔写的。
  送我这幅画的他,难道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承诺?为我们七天的相逢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若是如此,收到这样一幅画,我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失落?
  下班时,路过一家新开的绣品店,我听见有人喊我,驻了脚步向后望去,看见郭纯如立在店门口。
  许久没见,她剪短头发,染成金黄色,穿着宽大的衣裳与裤子,一眼望去,感觉像个没有点灯的灯笼。
  “你怎么在这里?”如果我没记错,她应该在某网络公司出任网站编辑,按照IT界的习惯,此时此刻,她理应坐在公司里加班。
  “一个月前我辞了职,租下这里的店面开了一个绣品店。”
  我抬头望去,这个绣品店的名字叫“绣绣”,装修高雅不俗,墙上挂满大大小小的刺绣作品。读书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郭纯如有这方面的爱好。
  “不错呀,不过,你以前最想做的就是网站编辑,为什么要转行?”
  “太累了,如果一直做下去,哪有时间照顾家里。”
  “你嫁人了?”
  “没有,不过也快了,就在下个月,你与唐心要记得来参加我的婚礼。”她的脸上,溢满作为女人的幸福,她一定深爱着她的未婚夫吧。
  为什么别人的幸福来得那么容易,而我的,却来得那么艰难?是别人不够贪心,还是我不够知足?
  若在昨天遇见郭纯如,我兴许不会如此羡慕,可今天……
  今天与昨天的区别,不过是我怀里的一幅画。
  “你应该是我们班上结婚最早的女生。”我说。
  “应该是,周围的朋友都说我结婚太早,但是遇到喜欢的人,不一把抓住,更待何时?”
  “对,时机很重要,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我握了握怀里的画,怅然道。
  “听说唐心也交了男友,她很有可能成为我们班继我之后结婚的人。”
  “怎么会?”
  “怎么不会?据说那个男人一表人才,不仅是位画家,还是杂志社的艺术总监。”郭纯如叹了一口气道,“读书时,我怎么没看出来唐心有如此能耐,她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突然觉得郭纯如的声音有些刺耳,可她还是继续说个不停。
  “你怀里抱着什么?”她问我。
  “一幅画。”
  “看你抱得这么紧,应该很喜欢这幅画吧,我们店里有一种服务,可以替人将画作转成十字绣图纸,然后绣成绣品,你要不要试试看。”
  旧同学见面,还不忘推销店里的商品,郭纯如真有做生意的天赋,如此看来,过去一年让她出任网站编辑,真是委屈她的天份。
  我原本对提的建议很感兴趣,但却因为恼她方才说唐心有可能结婚而回绝。
  倪天行怎么可能娶唐心呢?
  就算是,也不可能这么早,他可是我思念一年,等待一年,到现在还无法忘怀的樱花男人。
  更何况,就在今天中午,他还托快递公司送这幅画给我。
  他还记得许给我的承诺。
  回到家里,我感觉非常疲惫,躺在沙发上就不愿起身。卓可欣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她正在使用施文陪同她购买的跑步机。
  “觉得我变瘦了没有?”五分钟后,她从跑步机上一跃而下,来到我身边,扭动腰肢问我。
  “还是那么胖,腰与水桶没区别。”我没好气地说。
  “哇,你今天心情好像不怎么好,难道与林文夕吵架了?”
  “他不会与我吵架。”
  “那是怎么回事?”思索间,她瞧见茶几上放着的画卷,注意力立即被吸引过去,“这是什么?”
  话落,她伸出手,要拿起那卷画。
  “别动,你手里有汗。”我立刻扑过去,比她早一刻拿到画卷,“你要看可以,不过不准用手去摸,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哼,什么东西这么了不起?多少钱?”
  “无价。”
  我俯下身子,将那幅画小心翼翼摊开在茶几上,然后直起身,防备卓可欣用她汗淋淋的身子去碰触。
  “切,我以为是什么,搞得跟国宝似的,不就是一幅画罢了。”她不屑地说。但,渐渐的,她似乎也呆住,那幅画像有魔力,使她安静下来。
  “天,真是好神奇,只要盯着这幅画半晌,就像真的到了海边,人也清凉下来。”过了许久,她说。
  “你也觉得这幅画实属佳作?”我一直以为,我对倪天行的画作的欣赏,有主观因素。
  “当然,虽然我不懂画,但这幅画的确让我感觉到震憾。”
  能让不懂画的人,发自内心地感到震憾,受到画的影响,如此看来,倪天行的确画技不凡。是啊,若非他画功不俗,又怎能在餐厅门口用一时半刻的时间,赚回钱付帐?
  看着眼前那片海,我无限怀念那七天的时光,但是,那样的日子,却永不复返。
  郭纯如的婚礼,在一家装修极为豪华的饭店举行,因为林文夕加班的缘故,我们应该是最后一批抵达的客人。
  我没有想过,郭纯如的丈夫,是位中年谢顶的男人,大腹便便,仿佛身怀六甲,不知道他们第一次接吻,是点到即止,还是一个悠长的湿吻。
  随着婚礼进行曲,服务生将我们领到恰好有两个空位的餐桌前,林文夕拉开椅子,让我坐下。
  待我坐定后才发现,坐在我身边的,正是倪天行。
  我早该料到他会陪同唐心来,却没有想到会如此凑巧,恰好与他们同桌,并且,他就坐在我身侧。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为什么没有这样的缘份?而在错过机缘以后,一次又一次的相逢,就再也不是命运的眷顾。
  但是,无论如何,能够与他同坐在一张桌子前,我的心里,有别人无法察觉的欢喜。
  此刻,倪天行与唐心正望着台上的司仪,时而私语。
  我同样侧过头去,面向刚刚才外面进来的新郎新娘,目光,却停留在倪天行的脸上。较之上次在电梯口的见面,我们之间的距离又近了许多,这么近的距离,我甚至能清楚地看见他脸上没有刮尽的胡子碴。
  不久,倪天行似乎感觉到有人盯着他看,在他将脸转过来时,我立刻收回目光,低下头去。
  同时,唐心看见我。
  “简乐,你什么时候来的?”话落,她望了望坐在我身旁的林文夕,又将目光转回至我身上,“他是?”
  我于是向他们介绍林文夕,在介绍的时候,我不敢注视倪天行的脸,既担心在他脸上看见失望的神情,又害怕他什么反应都没有。
  接着,向林文夕介绍倪天行。
  “他是唐心的男友,现任《WE》杂志社的艺术总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情复杂。
  在一年前,甚至在写那一百封信的一段日子里,我怎会想到,今天,我坐在这里,会向我的男友如此介绍我曾经爱恋的男人。
  两个男人对望一眼,客气地点点头。
  因为是初相识,他们之间并不多话,沉默只能由女人打破。
  “你方才怎么不与我们打招呼?”唐心责怪我。
  “看你们聊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扰你们。”
  “我们也没聊什么,不过是因为参加这次的婚礼,突然想起我们杂志下期的专题,于是与他讨论一下。”唐心时时刻刻不忘记工作。
  “现在,你也要负责做专题?”
  因为一直在为《WOMEN》写稿,所以我非常清楚这本杂志的栏目设置,每一期的专题是重头戏,由许多文章围绕一个话题构成。
  “升为编辑后,就要轮流策划专题,这是我第一次做,真担心做不好。”
  “打算做什么样的专题?”
  “专题名为‘梦中的婚礼’,我也是前一刻才突然想到,打算找一些明星名人谈谈自己心目中的婚礼,越特别越好。”
  “梦中的婚礼?听上去好像不错,更何况秋天,是举行婚礼的好季节。”我望了望台上正在宣读爱情宣言的一对新人,向往地说。
  唐心听了我的回答,带着胜利者的喜悦与娇嗔望向倪天行。
  “你看,我说这个选题不错吧。”
  倪天行笑而不答。
  方才,他与唐心争论问题时,一定滔滔不绝,现在如此沉默,是因为我的出现使他觉得尴尬?
  这样思量,我的神情变得落寞,开始后悔坐上这个位置。
  司仪宣布宴会开始,此刻的我,只想快点吃完,早早离开。
  “不知道你梦中的婚礼是怎样?”我听见倪天行的声音在问,抬起头,他正对我微笑。
  “我?”我不确定他是不是问我。
  他点点头。
  这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主动找我说话,一时之间,我有些激动,擅抖的手碰翻身前的杯子,饮品迅速从翻倒的杯子里流出来,沿着桌缘滴落在我的膝盖上。
  此时,左右同时有两个人递过纸巾,一个是倪天行,一个是林文夕,我愣了半晌,终于接过林文夕手上的纸巾。
  这应该是我唯一的选择。
  倪天行收回手上的纸巾,自嘲一笑,“看来,我还是少说话为妙。”
  “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抹干净裤子上的脏物。
  这时,林文夕已经替我将桌上的污渍清理干净,并且叫服务生为我拿来一个新的杯子,重新倒好饮品。他的体贴入微,让我无法再继续方才的话题。
  我梦中的婚礼,是在沙滩上举行,新郎新娘面朝大海,对天起誓,礼成后,乘坐画满樱花的粉色小船,在大海中度蜜月。
  这应该很特别吧,但更异想天开的是,在我梦想中的婚礼里,新郎是别人的男友。
  喜宴结束后,我与林文夕去停车场取车。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今晚的他,非常沉默。
  “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太累?”
  他没有回答我,却问,“你的裤子干了没有?”
  “这么久,已经干了。”怎会不久?对于我来说,与倪天行见面,仿佛已是上个世纪的事,那么不真实,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那么,我们今天晚上步行回去,怎么样?”
  “这么远。”从酒店到家里,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如若步行,就算是走捷径,也要花去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这些天来,他天天晚上都要在家里加班,对他来说,时间不是最重要的吗?
  “陪我走走,好吗?”这是我们相恋以来,他第一次执着于自己的主意,我不明白他为何一定要坚持在今晚,与我步行回家。
  “你不用加班?”我问。
  “不用。”
  “车子怎么办?”我再问。
  “放在这里,我明天再来取。”
  我与他手牵着手,向来时路走去,一路上,我们都非常沉默,仿佛经历过方才的喜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我打算直着前进,他却拉着我向右拐。
  “为什么向右走?走前面那条路应该近许多。”因为以前在这边办过事,所以我知道向右走,是兜一个大圈子,最终不过又回到这条直路上。
  “我知道向这边走会兜一个大圈子。”林文夕捏了捏我的手,意味深长地说,“怕什么呢?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兜的圈子本来就不少,多一个,也不为多,至少沿着这条路走过去,最终也不过回到原点。”
  不知为何,我不忍心再回绝他,任凭他拉着我的手,沿着他要走的方向行去。
  走到一栋新建的大厦前,林文夕停下,抬头向上望,我也随着他的目光向上看去。
  “你知道这栋大厦有多少层吗?”他问我。
  “不知道。”
  “猜猜看。”
  “四十层。”我用眼睛扫了一下楼层说道。
  我估计,就算猜得不对,也只不过几层楼的差距,在我这样想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任何的差距,都会造就我不同的命运。
  林文夕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后只化作淡然一笑。
  他打算继续向前走时,我却拉住了他。
  “不行,你也猜猜看。”
  “四十八。”他没有再向上看,随便说了一个数字。
  这一刻,我变得执着,一定要数清楚楼层,判断谁的答案更接近。如果我们这样叫恋爱,此刻的我,应该很投入吧。
  因为方才在喜宴上的走神,所以现在如同补偿似的专心致志。
  我一二三四地向上数去,林文夕在身侧静静等我。
  “怎么会真的是四十八层?”数完数,我揉了揉眼睛,不甘心地说,“有可能我多数了八层,这么高的房子,数一次怎么能数清楚?”
  “我也希望你数错了。”他居然不希望自己赢。
  “这么高的房子,感觉离天空好近啊!特别是夜里,如果站在最高层的露台上,会错觉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星星。”
  “离天空那么近,也许可以找到天秤座。”林文夕叹了一口气说。
  我收回目光,向他望去,夜色中的他,显得异常落寞。那一刻,我真真正正意识到秋天已经来临,秋风袭来,穿一件薄毛衫的我,感到阵阵凉意。
  那天晚上告别时,林文夕轻轻亲吻我的额头,当我睁开眼睛,他已经转身离去,他身着一套黑色西服,迅尔,就隐没在黑暗里。
  不知为何,在他从我视线里消逝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伤感,可是,我却不知道带给我如斯情绪的,究竟是什么。
  “乐儿,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也许并不合适。”再一次见面后,林文夕对我说。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刚好用过晚餐,他的声音淡而平静,但却使我大吃一惊,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分手的前奏,我从没有想过林文夕会这样对我说。
  我瞪大眼睛,无法置信地望着他,方才,他还替我点了我心爱的点心,为我拂去头发上沾着的面包屑。
  我没有出声,静候他接着说下去。
  “还记得你送给我的天平吗?那座天平画在沙滩上,我每天都要去重画一次,它才能永永远远存在。”
  “可是……”
  “不,你什么都别说,让我把我想说的话先说完,好吗?”他温柔地请求。
  我看着他,点了点头。
  “也许你自己都还不明白,你对我的感情,就像画在沙滩上的那座天平,需要我一再重画,它才不会消失。”顿了顿,他说,“不知道我这么说,你会不会明白。”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不够好,不够用心?”我坦白地问他。
  “不是,我只是担心有一天,我画累了,再也无法对你像现在这般好。”
  “怎么会?”我难过地说。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自己,在我的心里,最重要的还是律师事务所,我不允许其它的事情影响到我的工作,而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能正常工作了。”
  “我怎么会影响你?你说要加班,我连电话都不会拨给你。”我觉得有些委屈。
  “并不是说你影响了我。”
  “那是什么?”我有些激动。
  “困挠我的,有可能只是我自己。乐儿,你仔细想一想,也许有一个男人,比我更适合你,而你对我的感情,可能并不是爱情。”
  听完他的话,我靠回椅背,心里一怔。
  难道他察觉出什么?可是,我已经尽力在掩饰我对倪天行的感情。
  我正想开口,林文夕却对我说:“对不起,我想在这里多呆一阵子,你自己回家,好吗?”
  “我……”
  “我不能再送你了,路上小心。”
  林文夕下了逐客令,我只有拿着包包,向门口走去,开门的那一霎间,我回过头,看见从不吸烟的他点燃一根烟,在餐厅微暗的灯光下,烟头明明灭灭。
  潜意识里,也许我一直认为这段感情是我的包袱,如同唐心与倪天行的感情一样,它们都是成就我与倪天行一段爱恋的阻碍,可是为何,其中的一个阻碍消失了,我却并不感到兴奋,相反却陷入一种莫名的悲哀中。
  直到回到家里,我还是不敢相信我与林文夕就这样分手了。
  开门进去的时候,卓可欣正在推那部跑步机,看样子,是要将那部机器从客厅挪至露台。
  “怎么了?不再打算运动减肥?”我走过去,帮她推机子。
  “我觉得我现在的身材,正好合适,不需要减肥。”
  一直以来,运动对于卓可欣来说,都是无比痛苦的事,若不是为了施文,打死她也不会买一部跑步机回来。
  难道她已经追到施文?鱼已上勾,自然不用再花本钱。心中充满疑问,但此时此刻,我却没有心情去追问。
  安放好跑步机,卓可欣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你不是与林文夕约会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与他已经分手了。”我努力使语气显得平静。
  “分手?你为什么要与他分手?”卓可欣微微一怔,而后声音高了八度,“这么好的男人,别人辛辛苦苦追求还追不回来,你却不好好珍惜。”
  原来,不仅是我,就连卓可欣也认为,在我与林文夕之间,先提出分手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在所有人的印象中,都是林文夕爱我多一些。
  爱得深的那个人,怎么能够忍心说分手?
  “是他要跟我分手。”
  “他?怎么会。”不知为何,卓可欣并不相信我。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提出分手的人,真的不是我。”我拿起沙发上的包包,打算回房。
  “你等等,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她突然说。
  “什么地方。”
  现在的我,提不起兴趣去任何一个地方,我需要一个人安静一下,好好想明白,为什么我会如此失落,仅仅是这个决定太突然,我不能接受林文夕对我说分手?
  “你跟我去就知道,为什么我不相信他会与你说分手。”
  卓可欣换下睡衣,拉着我坐车去他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那栋大厦,她叫我等一等,然后一个人走进电梯。
  这一等,就是半个钟头,我不知道她要做些什么。
  许久之后,她满头大汗从电梯里出来,拉着我坐上计程车,告诉司机一座大厦的名字。
  一直向西行去,拐弯后,我发现车子正在一条我特别熟悉的路上行驶,这条路,就是那日参加完喜宴,林文夕带我走过的路。
  她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我更加疑惑。
  计程车停下后,卓可欣与我先后下车,刚站定,我就看见一栋眼熟的大厦。
  这栋大厦,不就是我曾经数过的那栋?那日,我与林文夕就是站在对街的人行道上。我还记得,大厦共有四十八层。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我终于忍不住问。
  “上去之后,你就知道。”
  乘电梯至顶层,来到4808的门口,卓可欣拿出钥匙,开门进去,拧开门边的开关。
  一瞬间,眼前明亮起来。
  “这是林文夕买的房子。”她对我说。
  “他买的房子?”带着一腔的疑问,我打量这套房子。
  房子应该是新装修好的,站在起居室的中央,还能嗅到淡淡的油漆味。身侧,是一组白色的沙发,向着那个方向走几步,踏上几阶台阶后,是一道走廊,左边第一个房子,应该是书房,在倚墙而立的巨大书柜前,是一张实木质地的大书桌。
  看见这张书桌,我突然想起曾经的一句戏言。
  那一天,在超市里,我对推着一大车薯片的林文夕说,以后我的书桌,要带一个大柜子,用来放他买给我的零食。
  同样在那一天,他对我承诺,永远不会让柜子变空。
  再忆起时,彼时的笑语,萦绕于耳畔。
  这张实木书桌的右侧,正好有一个大柜子,我走过去,在桌子前蹲下,犹豫半晌,终于一把拉开柜门。随着哗啦啦一阵响声,一大堆薯片从柜子里落了下来,在柜子前的地上,堆成一座小山。
  “就算柜子再大,我也能保证将它填满,保证它永不会变空。”我仿佛听见林文夕在我耳畔轻声对我说。
  “怎么会这样?”我转过头去,看着卓可欣。
  可是,她却无法给我答案。
  “这个东西,是不是也有特别的意义?”她手里拿着一个装饰品,来到我面前。
  那是琉璃制的一个吊饰,由六颗星星组成,中间的四颗呈矩形排列,我当然知道,那是天上的天秤座。
  “你在哪里找到的。”我将那个吊饰拿在手中。
  “主卧。”
  我随卓可欣来到另一间房子,绕过一张大床。
  “我看见这副琉璃装饰品时,它就挂在这扇窗前。”
  卓可欣走近窗边,拉开厚厚的窗帘,一瞬间,视野变得开阔,夜空尽现眼前,而天上闪烁的星,离我那么近,仿佛只要我推开窗,伸出手,就可以摘到。
  我终于明白,为何那日林文夕会带我走这条路,为何会在经过这栋大厦时抬头观望,为何他会欲言又止。
  原本,他是要带我来这里,告诉我有这样一套房子存在么?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他最终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
  “你早就知道他买了这套房子?”我问卓可欣。
  “我也是几天前才知道,那天,你告诉我林文夕天天加班,可是据我所知,他这段时间并没有那么忙。我答应过帮你侦察,于是有一天下班后跟踪他,便来到这里。原本以为他是要给你一个惊喜,所以答应帮他保守秘密,谁知道今天,却得知你们要分手,他怎么会与你说分手呢。”
  “是啊,他怎么会与我说分手?”我喃喃道。
  倚在窗前向外望去,秋日的夜空,显得特别清爽。
  我知道,这满天繁星中,有一个星座,是天秤座,形状如同那日我在沙滩上画的那座,亦如同现如今我手里提着的这副琉璃饰品。
  唯一不同的,天上的那座,能够永恒。
  “方才的那堆薯片,是买给我的,而这副天秤座的琉璃饰品……”沉默一小会儿后,我再度艰难开口,“与他第一次去海边时,我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天平送给他。相处这么久,我送给他唯一的东西,居然是画在沙滩上的天平,风一吹,浪一来,立刻会消失不见的天平。”
  “你后悔了?”卓可欣问我。
  “我心里非常难过,却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叫后悔。”
  “你可以给他打电话。”
  经卓可欣提醒,我才想起,我可以给林文夕打电话,我可以告诉他,我对他的感情,也许不像沙滩上的天平,而像天上的天秤,并不需要他一遍又一遍费力重画,就可以永恒。
  电话接通后,一声,两声,三声,却一直没有人接听。
  难道,他连我的电话都不愿理会了么?
  最后一声响过之后,电话彼端提示道,对不起,您拨的电话无应答。
  “他一定很恨我,连我的电话都不愿接了。”
  “你并不了解林文夕,他不会这样。”
  仿佛是为了印证卓可欣的话,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电显示表明,这通电话拨自林文夕的手机。
  “我以为你不接听我的电话了。”按下接通键后,我说。
  “我不会不接你的电话,方才,只是离开了一会儿。”
  “我在48楼。”我告诉他。
  他立刻明白,“卓可欣带你去的?”
  “嗯,我看见了书桌里的薯片,也看见了窗边挂着的天秤座,我也明白,这许多天里,你并不是在加班,而是在忙着装修这套房子。这些,你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不是吗?”
  “你一定是嫌我对你不够好,不够关心,连你是在加班还是在忙别的我都不知道,可是,我一定会改。”我恳求林文夕再给我一次机会。
  “乐儿,我记得你在小说里写过一句,爱情并不等于感激。”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是感激?”
  “你需要冷静一下。”他却说。
  “我并非激动。”我希望他能给我一个解释,告诉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再开始。
  “这样对你说吧,我并不是一个能为爱情付出良多的男人,或者可以说,我是一个自私的男人。爱情于我来说,就像打一场官司,若是尽我最大的努力,也无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权衡利益之下,我会请求庭外和解。对于我们来说,在现阶段分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两位当事人,不会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
  “什么打官司?什么庭外和解?我只知道,我并不想接受。”
  我觉得他理智得可怕,爱情为什么会等于一场官司?官司的宣判权,归于法官,而于爱情,决定权应该由我们自己掌握。
  “你其实没有你想象中的难以接受,只是突然发现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一时心里内疚而已。”林文夕坦白地说,“我不告诉你我买了这套房子,就是担心你这样。”
  “你不要以为你什么都知道。”我没有想过他会如此固执。
  “还记得那天吗?在樱花吧用完餐后,你一个人乘上867路公车,去往世纪大厦。”沉默片刻后,他突然说。
  “你怎么知道?”
  “那天我也在樱花吧,因为曾经承诺过,在没有得到答案前,不打扰你,所以只是在一角看着你们。后来,你在乘公车时,居然忘了给钱,是我上车帮你付的钱,所以我知道你去的地方是世纪大厦。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觉察出什么,但我却报以侥幸心理,直到在喜宴上,得知倪天行在世纪大厦办公,而你你望向他的眼神是那么的依恋。”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方才的一切要求,都被这席话堵了回去。我凭什么要求他再给我机会,一直不给彼此机会的人是我,不是他。
  “说这些,我只是想让你明白,你如今的难受只是因为一时感动。不过,我要感谢你这么久以来,一直尽量投入这段感情。”
  不知道林文夕说这句话,是否只是想讽刺我。
  “我……”
  我正要开口,林文夕却抢先一步说道:“乐儿,我考虑了许久,才做出这个决定,希望你不要再逼我。”
  话已至此,我还能如何?
  “我还欠你一个平安符。”仿佛是上个世纪,我承诺亲自编织一个平安符送给他挂在车里。
  “没关系。”
  “答应你的事,我一定要做到。”因为恨他用那么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对我,我负气地说,“我不想因为欠你一个平安符,而将你惦记在心里。”
  “那好吧,编好了你请可欣带给我。”
  “那么……再见。”
  我抢先一步挂断电话。
  说分手的人是他,结束分手前最后一次谈话的人却是我,这样,我们算不算打成平手?

  第四章是否听见我在轻声呼唤
  转眼已是秋末,编好平安符后,我再一次来到东郊的海滩。
  原本画着天平的地方,被一堆杂乱无章的脚印替代。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日日细心打理,很快,这里就失去了往日的痕迹。
  我在曾经画天平的那个位置,挖了一个小洞,将平安符放进塑料口袋,埋在那里。
  林文夕已经不再需要我送给他的平安了吧,这么久了,他都没有联络给我,也许已经忘记我还欠他这个东西。
  那么,与其将它交给卓可欣带去提醒他,不如埋在这里。
  我送给他的平安符,埋在曾经送给他的天平下面,感觉上,我再也不亏欠他什么了。
  坐上回城的计程车,我才发现这段路是那么的悠长,那个时候,林文夕却天天驱车来这里,只不过为了保存我画给他的天平。
  真的不欠他什么了吗?我在心里轻声问自己。
  十一月初,我收到厚厚一沓读者来信,信是寄给杂志社,再由唐心转寄给我的。
  提着信回家的那一天,卓可欣打电话告诉我,她约了施文在美美吃饭。
  他们做不成恋人,还能做朋友,这是卓可欣的洒脱。可是,这又何尝不意味着他们用情不深?唯有两条鱼都能做到相忘于江湖,才能有重逢时坦然的喜悦。
  这一点,我与倪天行不能做到。
  我与林文夕亦不能。
  算起来,在与林文夕分手后,就没有得到关于他的消息,甚至连卓可欣也很少在我面前提及他。如今的转变,不知是否他曾刻意嘱咐过卓可欣?
  我不得而知。
  “我不能陪你用晚餐了,晚上也要晚一点回家,如果你怕一个人寂寞,就去樱花吧。”
  卓可欣说完,挂断电话。
  我怎会害怕寂寞?
  但是,当公车路过樱花吧时,我还是下了车。因为我发现,我忘记带家里的钥匙,虽然,我记得,清晨出门前,我有将钥匙放进包包里。
  也许是忘在办公室里了吧,我却懒得回去拿。
  我打算在樱花吧里度过一个晚上,在这里用完餐后,阅读读者来信,或者可以呆到很晚,然后看一场樱花雨。那个时候,卓可欣应该已经回到家里。
  自从上次在樱花吧里,由唐心将倪天行介绍给我后,我就很少来了。
  虽然,与林文夕的爱情,是在这里开始,但我却始终无法忘怀,我对倪天行的期盼,是从这里结束。我更不能忘记,曾在这里玩过的官兵捉贼,正是那个游戏,将倪天行推到唐心的怀里。
  也许有自责,也许有后悔,我不愿再多想,只是坐下的时候,刻意避开那个靠窗的位置。
  用完晚餐,我开始阅读信件。
  这么厚的一沓信件,让我想起我那一百封装在铁盒子里的信,不同的是,那一百封信,将永远不会寄到收信人手中。
  一名读者的来信,吸引我的注意。
  那是一名自从看了我在杂志上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后,一直追着阅读我的小说的朋友,她告诉我,看了这么多,最爱的,仍旧是《樱花七日》,皆因那篇文章,能引起她的共鸣。
  她也曾有一名相逢短暂的恋人,他们最快乐的日子也是在海边度过,只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
  她告诉我,离别的日子里,她习惯喝一种名叫‘FrozenBlueMargarita’的鸡尾酒,因为它,能够让她回忆起大海的味道,回忆起与他共度的时光。
  在信末,她写道:“如果可以,我想请小说里的女主角喝一杯FrozenBlueMargarita,与她一起怀念未能相守的爱人。”
  看完这封信,我招来服务生。
  “请问,这里有FrozenBlueMargarita吗?”
  “当然有,这可是1949年全美鸡尾酒大赛中的冠军酒Margarita的变奏。”染了黄头发的服务生可能特别钟爱FrozenBlueMargarita,知道我对这种酒没有认知后,便向我介绍开来。
  “关于Margarita的命名,还有个传说,据说在1926年,洛杉机一名酒吧侍者领班与他的恋人在去郊外打猎的途中遭遇了流弹,恋人最终在他的怀里死去,后来,为了纪念无法归来的恋人,他设计了这款酒,并且以爱人的名字Margarita命名。”
  听完这个故事,我沉默了一小会儿。
  “这真是个伤感的故事。”
  “您要不要来一杯?”
  “嗯,我要。”
  酒在稍后送上来,是非常纯净的蓝,蓝得宛如一年前在海岛看见的海水,而杯沿,则是用柠檬汁沾着的盐粒,添上一口,果真咸咸的,如同大海的味道。
  所以,那位读者告诉我,她习惯用喝这种酒的方式,来回忆大海。
  这是用来怀念爱人的酒,无论是因为那个伤感的传说,还是因为现时现刻我的感受。滴酒未曾沾过的我,竟然爱上了这种味道,一口接一口,将回忆中的大海,喝下肚去。
  招来服务生,我又要了一杯。
  抽出一张空白信纸,我给这位读者写回信,在信末,我也附上一句:“小说中的女主角,已经喝了你推荐给她的酒,她非常喜欢,并让我带她向你说声谢谢。”
  将信纸折好,再抬起头来,我发现我的对面,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男人。即使光线再暗一些,我亦可一眼认出,这个男人是倪天行。
  此时此刻,他眉头紧锁,正默默注视着我。
  他动了动嘴,打算开口,服务生却在这个时候送上我点的第三杯酒。
  “你要不要试一下。”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
  我喝了一小口酒,喃喃道,“这是一杯略带伤感的酒。”
  “Margarita,我知道这种酒的传说。”他对我说。
  也许,他真的听过关于洛杉机酒吧侍者的传说,可他却不知道,我的伤感,是因为回忆起大海的味道,回忆起与他相处的那七天,短暂的七天。
  “简乐。”他突然轻声叫着我的名字。
  一直不敢正视他眼睛的我,在这一声呼唤中,得到了勇气,终于抬起头来,正视他的双眸。与他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发现他的眼里包含了许多内容。
  “简乐,我叫倪天行。”沉默了半晌,他再度开口。
  我觉得莫名其妙,我早就知道他的名字。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你住在哪里,你在干什么?”他接着问我。
  这问句,为何如此熟悉?
  突然,我被怔住,这句话,不正是我写在信中的那句?
  我记得,我在第九十八封信里写道:如果,我们还有相逢的机会,请你记得,一定要问我,问我的姓名,问我住在哪里,在干什么,你还可以问我,我为何这般思念你。
  他看过我的信吗?可是,这怎么可能?
  若非如此,难道只是巧合?
  可是,如果只是巧合,他又为何会问出这些古怪的问题来?他明明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住哪里,知道我在干什么,他更知道,我是他的女友的大学同学。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我看过你的信,信中,你告诉我,在这间樱花吧里,每天夜里转钟时,会下一场樱花雨。”他轻声说,“我是来看樱花雨的。”
  只是这样吗?
  不难猜出,那些信,是由卓可欣转交给他的,所以我的钥匙才会无缘无故不见,所以在挂断电话前,可恶的她会提醒我来樱花吧。
  一切都是她预算好的,她是导演,我与倪天行是演员。
  只是,我们都不知道,这出戏的结局,会不会因为导演擅作主张更改剧本,而变得美好。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但却不知如何开口。
  要讲给他的话,都写在那一百封信里了吧。唯一漏掉的,是如今,我与林文夕已经分手,可是,这件事又能影响到什么?
  他依然是握在唐心手中的那个气球!
  我们就这样默默看着彼此,倾注所有的精力。
  时间从沉默中飞逝,在我的感觉里,这是除了那七天以外,最短暂的一天,那首熟悉的英文歌在耳边响起时,已是十二点。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一朵樱花,飘落在我们身旁,倪天行弯下身子,将那朵花拾起来,小心理了理绸质花瓣,然后,轻轻地,将花放在桌子中央。
  “介不介意我用一下你的纸与笔?”他问我。
  我怎么会介意呢?
  他接过纸笔,开始在信纸上写字。
  我并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也不方便过问。我一口口喝着蓝色的酒,回忆起我在那一百封信里写下的内容,我试图站在他的立场上想象看这些信的感受。
  如此思量,才发现,那些信写得太张扬,太直露,我甚至担心他对我说谢谢或者是对不起。
  两种答案,无疑都会使我失望。
  可是,我又能期许什么,他是唐心的男友,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
  而唐心,却是我的旧同学。
  直到最后一朵樱花也飘落在地上,倪天行才放下手中的笔,对折好信纸,从桌上将纸与笔推回我的面前。
  “这是什么?”我问。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打开信纸,那是一首英文歌词,歌名是“Flameinmyheart”,再往下看去,我才发现,原来这正是方才播放的英文歌的全部歌词。
  我曾在信中向他询问这首歌,那个时候,直觉告诉我他一定知道这首歌的歌名。
  事实证明,他的确知道,而且还熟记整首歌的歌词。
  我低下头,轻声念着我一直想知道的那几句歌词:Willtherebeabsolution Atthestory'sconclusion Orwilltherebejustendlesspain Istillhearyourvoices,Softlycallingmyname Thoughdestinytornusapart 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我没有想过,歌词会是如此悲伤,抬起头,再次望向倪天行,眼里泛泪。我只不过问他歌名,他却抄下整首歌词给我,是否是想借用这几句词告诉我什么?
  如果是,这将比“谢谢”或“对不起”,更使我悲伤。
  若不是,那么这些歌词,为什么如此贴切?
  “这件事还有挽回的余地吗,还是让故事如此终结,留下无限痛楚在人间。我仍然听到你的声音,轻轻呼唤我的名字。尽管命运一定要将我们分开,你仍然像火焰在我心中,永不熄灭。”
  他是想告诉我,事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接下来的时间,我们能拥有的,只有怀念。
  是这样吗?
  如果不能挽回,纵然能像烈陷般燃烧,又有何用?
  我抚摸着桌上那朵樱花,凄然道,“樱花,就算再美丽,却在开花的那一天,就注定了挂在枝头的日子只有七天。”
  一阵沉默后,熟悉的笑容重归倪天行的脸上。
  “还怀念那个吻吗?”他问我。
  “什么?”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我即便听清楚了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问。
  “我问你还怀念那个吻吗?如果依然怀念,我可以再给你一个,甚至几个。”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
  是我喝醉了,出现幻听,还是有别的可能?
  如果他看过我的信,一定知道,我是怀念那个吻,但我更怀念的却是与他共处的七天,而今,我想要的不是吻,而是爱和承诺。
  虽然我知道,现如今他的爱与承诺,对我来说是奢侈品,但他也用不着如此轻佻。
  我一口喝完酒杯里剩下的FrozenBlueMargarita,突然发现,杯沿的盐,顺着酒水流水口中的味道,像海水,更像的,却是泪水。
  倪天行的脸,慢慢在我面前变模糊,我感觉头如撕裂般难受,我使劲摇了摇头,想挥开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挥不开,只能用手撑住头,使自己不至于从座椅上滑倒下去。
  “你怎么了?”他觉察到我有些不对劲。
  “我今天喝了不知多少杯Margarita.”我傻笑着说。
  “你醉了。”
  “我没醉,我还能看见你。”
  “有没有人接你回家?”
  “你以为有谁会送我回家?”我反问,而后试图拿着空杯子往嘴边送。
  他起身,夺过我的酒杯,将我按靠在椅背上,“你休息一会儿。”
  “我不要休息,我有好多问题要问你。”我突然哭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低下头,仿佛在我身边找什么东西。
  “为什么你会吻我?为什么你要送那幅画给我?为什么……”最后,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什么。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见他在我耳畔低语。
  “对不起,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些。”
  我的确需要休息,喝了太多的酒,头且痛且热。闭上眼睛,我仿佛坐在船上,是倪天行买下的那只小木船。他曾告诉我,那只船,我可以随时使用。
  稍后,我被人轻轻拍醒,睁开眼,恍惚间看见倪天行。
  我不知身在何处,是海岛吗?我甚至听见海浪声,还有那熟悉的歌声: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
  不,我为什么要接受命运的安排?
  倪天行揽着我的身子,试图扶我起来,我却扑进他的怀里,他微微一怔,渐渐将我拥紧。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开始探索他的唇,深深地吻上去。
  清晨醒来时,我睡在自己的床上,空气里似乎还弥漫着浓浓的酒味,而我的头,也还隐隐作痛。昨天是怎样回家的?我努力回忆,却只记得倪天行似笑非笑地问我,是否怀念海岛上那个吻,他对我说,如果怀念,可以再给我一个,甚至是几个。
  吻?
  我想起昨晚的那个吻,摸了摸自己的唇,心里一惊,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卓可欣伏在我的床边。
  “喂。”我摇醒她。
  她打了一个呵欠,揉了揉眼,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
  “你终于醒了,昨天你醉成那样,我差点把你送进医院吊盐水。”她咕哝道,“究竟怎么了?平日连米酒都不喝的人,突然喝得这么醉回来。”
  “昨天是谁送我回来的?”我问她。
  “林文夕,他送你回来时,你醉得像团泥,还吐得他满身都是。”
  “林文夕?怎么会是他?”
  为什么不是倪天行?我努力回忆,却只记得彻底醉倒前的那个吻。难道昨天与我接吻的人,也是林文夕?那么倪天行呢,他去了哪里?
  “我也觉得奇怪,昨天,你不是应该和……”卓可欣意识到说漏嘴,立刻捂住嘴,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不用遮遮掩掩,我已经知道你将信拿给倪天行看了。”我对她说。
  “这么说,他应该去了樱花吧?”
  “去了。”
  “那为什为送你回来的人是林文夕呢?他送你回来时告诉我,收到你发给他的短信后,就匆匆赶去樱花吧,到那里时,你已经醉得一塌糊涂。”
  “短信?”
  就算我再醉三分,我也清楚记得我并没有发短信给林文夕。
  “我的包包呢?”我问卓可欣。
  “在这里。”她走至客厅,提着我的包包,扔到我面前。
  我从里面掏出手机,打开,在发件箱里,的确看见一条发送时间为今日凌晨的已发短信:我在樱花吧,接我。收信人是林文夕。
  昨晚,在林文夕抵达前,应该只有倪天行在我身畔,这条短信,难道是他替我发的?应该是吧!他并不知道我与林文夕已经分手,于是用我的手机发短信给林文夕,让他来接我。
  那么,昨天的那个吻,我究竟吻上了谁?
  是林文夕吗?
  我决定忘掉那一百封信,忘掉那个晚上,也忘记那个吻。
  “像林文夕那样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不把追求爱情的执着,用在写文章上来呢?如此,我有可能成为一个大文豪。”我对卓可欣说。
  “对,女人如果把对爱情的执着用于事业,这天下也许是女人的。”她非常赞同。
  “前几天你好像对我说,这个月,会升为律师。”
  “是啊,同事们打算后天提前替我庆祝。”谈到这个,卓可欣有小小的得意,因为在所有的助理里,她是唯一一个这么快升为律师的女性。
  “可惜,我现在不方便与你一起去庆祝了。”
  后天,林乐一定会到场吧。
  “没关系,人不到心到,你另外请我吃饭也成。”
  第二天下午,我打电话给唐心,想找她问问上一个月的稿费,我打算用稿费为卓可欣买礼物。
  不直接从银行卡里提款,买东西会大方一些。
  一直以来,我都很少主动联系唐心,得知她与倪天行交往后,更是少之又少。电话拨过去,响了许久也未有人接听,我再拨一次,这一次,响三声后,终于有人拿起话筒。
  “你找唐心吗?”那个人问。
  “对,她有事出去了吗?”我疑惑为什么是别人替唐心接电话。
  “她请假了。”
  “请假?为什么请假?”
  听到唐心请假的消息,我的第一个反应居然是,她会不会与倪天行结婚了,因为倪天行不想让我知道,所以一切秘密进行?
  虽然这个想法很可笑,但,前不久,唐心不是才策划出“梦中的婚礼”这个专题。
  私下他们讨论这个专题的时候,应该畅想过自己的婚礼吧。
  “这个我也不清楚。”
  “哦,这样啊,那谢谢你了。”
  我打算挂断电话,唐心的同事却叫住了我。
  “请问,你是不是简乐简小姐。”
  “对,我是。”
  “这里有一笔你的稿费,请问是我通知会计替你汇过去,还是您到这里来取。”
  “我来取。”我立即说。
  来到世纪大厦,在《WOMEN》杂志社取得稿费后,我向另一侧的803走去。我告诉自己,我只不过想确认一下,倪天行是否也告假。
  来到《WE》杂志社门口,却胆怯起来,如果直接去问前台,要怎么说呢?直接告诉她,我找倪天行?
  他若不在,倒还好说,如果在呢?难道真要去见他?见他,又能说什么?
  最终,我还是无法抗拒能够知道答案的诱惑,向前台走去。
  “请问倪先生在吗?”我问那位将眉毛修得又细又长的前台小姐。
  “倪先生?他好像请假了。”
  “那我什么时候能找到他?”我再问。
  “稍等。”她开始操作电脑,从里面调出档案查看之后,遗憾地对我说,“对不起,这上面没有记录,你知道,他并不是普通员工。”
  这样看来,倪天行与唐心一样,的确请假,并且不确定哪一天能回来。
  走出大厦,我拿出手机给唐心打电话,彼端却提示已关机。
  我又像一年前一样,失去了倪天行的消息。
  当一个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时,知道他姓甚名谁,知道他在哪里工作,又有何用?
  结局不会因此而不同。
  我在商场玩具柜徘徊再徘徊,终于选了一个半人高的抱抱熊,作为祝贺卓可欣升职为律师的礼物。
  庆祝升迁,哪怕送一支钢笔也会比这只熊要合适,但我认为,即便事业再如意,也会有孤单的时候,我希望在卓可欣觉得孤独时,会有这只熊陪伴她。
  结帐后,我抱着抱抱熊走上电梯,一不小心,熊爪子碰到前面一位女士的头。
  “对不起。”我向她道歉。
  那个女人回过头,看见我,居然面露喜色。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她兴奋地说,仿佛是遇到多年的好友。
  愣了一小会儿,我才认出,这女人是林乐。
  “我也没想到。”我说。
  记得上一次遇见她,我们不过是点头之交而已,这一次,为何突然变得如此热情?仅仅是因为她已代替我的位置,成为林文夕的女友?
  抵达一楼,走下电梯,我的包包突然从肩上滑落到臂弯,我吃力地调整抱抱熊,打算空出一只手来将挎包拨上去。
  “我帮你拿着这只熊吧。”
  林乐接过我手里的那只大熊,等我将包包调整好,再送还给我。
  “谢谢你。”我对她说。
  “不用谢,我还有事麻烦你呢。”林乐说。
  “什么事?”
  “我想请你上我们的节目。”
  我这才忆起,林乐是电台晚间谈话节目的主持。
  “我?”我有些不敢相信,我何德何能?
  “对,那期节目,我们打算谈爱情,而据我所知,你在《WOMEN》杂志上开了一个爱情小说的专栏,谈爱情,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
  “我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从没有上过电台节目,更何况主持人的身份又这么特殊。
  “当然可以,这期谈爱情的节目,我们也在策划筹备中,等准备妥当后,再联络你。”
  交换联系方式后,林乐去地下停车场取车,看着她的背影,回想起她的笑脸,她真的一点都不介意我是林文夕的前任女友?
  若是这样,我对此事耿耿于怀,岂不是有点小人之心?
  还有那个吻,若那晚,我吻的人是林文夕,我又何尝对得起刚与林文夕交往的她?
  这个时候,我已经决定,如果她再联络我,请我上节目,即便我对此再没有经验,再怯场,也会前去。如果可以帮到她,那就当补偿吧。
  我将抱抱熊抱紧在怀中,为什么,不论我做什么,最终总是我对不起别人?
  再一次与我联系,请我上林乐节目的人,居然是林文夕,他在圣诞前一个星期致电给我,与我确定节目时间。
  “二十四日晚上八点。”他对我说。
  “正是圣诞前夜。”
  “会不会打扰你外出庆祝?”他问。
  “不,不会。”
  现在,还有谁能陪我庆祝,这许多天以来,没有唐心的消息,更没有倪天行的消息,就连卓可欣,也因为刚升为律师,而终日忙碌。
  陪伴我的,只有我小说里的人物,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编织悲欢离合。
  只有这些人,永不会离弃我。
  “那么,那天下午六点钟,我来接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应该可以赶到那里,余下的一个小时,你们可以讨论一下节目的相关问题。”林文夕考虑周到地说。
  “会不会太麻烦?其实我自己也可以去。”
  “不麻烦,反正我会去电台,顺路。更何况,林乐一再嘱咐我,要我来接你,她怕你找不着地方,白白浪费时间。”我注意到,林文夕叫林乐的时候,没有叫“乐儿”,那日我的话,他是听懂了么。
  思量至此,我觉得有些羞愧,为自己曾经的口不择言。
  刚挂断电话,听见钥匙声,稍后卓可欣推门进来,连公文包都来不及放下,一把扯着我,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你知道我今天看见了谁。”
  “谁?”
  “倪天行与唐心。”
  “你有没有与他们打招呼,问他们这些天去了哪里?”
  “没有机会,他们是在车上,我也只是匆匆一瞥,你如果想知道,与其在这里紧张兮兮,不如现在打电话过去问唐心。”
  “我都不知道拨过多少次,她的手机总是关机。”
  “现在他们回来了,肯定会开机了嘛。”
  “打听清楚了又有什么用?我又能做什么?”知道他们回来以后,我反而没有那么积极,我担心最后的结果真如我揣测的那样,他们已经秘密结婚。
  虽然这个猜测有些荒诞,但在唐心遇见倪天行并成为他的女友后,我才发现,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何况,他看过我写给他的信,明白我的心意,却没有任何反应,分明,在他心里已经做出了选择。”我接着说。
  “好吧,你自己安慰自己,我累极了,洗过澡睡觉去。”
  回到卧室,我还是忍不住拨电话过去,果真如卓可欣所料,唐心的手机已经开机。
  “请问是谁。”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倦,应该是旅途劳累的缘故吧。
  “是我,简乐。”我说。
  按理说,一看来电显示,她应该知道这通电话,是从我的住所拨过去的。
  “哦,简乐呀,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久没联络上你,杂志社那边又说你请假了,想问问你究竟去哪里了。”大概是我心虚,觉得单问她去哪里了,未免有打听之嫌,于是接着道,“再就是,最近,有电台请我去做节目,我觉得应该知会你一声。”
  “哦,恭喜你,哪个电台,什么时候。”
  “城市电台,二十四日晚八点。”
  话落,我听见电话彼端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还是喝白开水吧。”
  声音通过电话传来,已经变弱,但我仍然可以辨出,那是倪天行的声音。这么晚了,他还在唐心那里,为她倒水喝。我以为我只会紧张他们结婚与否,谁知道,连晚上,他与唐心在一起,都会让我觉得如此不适。
  可是,他们是恋人,这是事实。
  “好的,我记下了,那天晚上,我会准时收听。”
  唐心匆匆挂断电话后,我才想起,她并没有回答我,这段日子,他们究竟去哪里了。是她忽略了那个问题,还是刻意回避?
  转钟时分,我又去了樱花吧,握着倪天行抄给我的歌词,只为听了那最后一句: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尽管命运一定要将我们分开,你仍然像火焰在我心中,永不熄灭。
  倪天行是想这样对我说吗?
  平安夜,林文夕准时出现在公寓门口。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么准时赴约,无论是对恋人,还是对朋友。
  “好好替我照顾我们家乐儿,可不许你们家乐儿欺负他。”临出门前,卓可欣对他的上司说。
  “怎么会?”林文夕有些尴尬。
  “我开玩笑的啦,不过我打听过,林乐的口才可是很好,我怕简乐说不过她。”
  “我又不是去吵架。”我白了卓可欣一眼。
  林文夕的车子停在巷口,步行十分钟才可到达,一路上,彼此都试图说点什么,最终却以沉默告终,一切似乎又回到我们初相识时。
  刚坐上车,我发现,车上吊着的平安符,与我曾经编给他的一模一样。
  因为平安符是我亲手编的,式样与街上卖的不会相同,所以我可以确定,眼前挂着的这个,正是那日我埋在沙滩里的。
  可是,这又怎么可能,难道林文夕又去了那片沙滩,从沙堆里将平安符挖了出来?
  他怎么知道我将平安符埋在那里?我盯着那个平安符,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平安符,是我在沙滩上捡的,不知是谁埋在那里,又没有埋牢实,露出了小半截在外面,恰巧被我看见。”林文夕察觉到我总盯着平安符看,向我解释道。
  “哦?真不知谁这么无聊。”
  聪明如他,怎会不知道这个平安符是谁编的,只是现在,已经没有将一切说明白的必要。
  “是啊,所以我就当作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你以前不是嫌我的车子空荡荡的,与计程车没两样,现在终于有个东西在里面荡来荡去。”
  可是,再不像计程车的私家车,却不能日日接送我,它最终,换了另一个女主人。
  再一次见到林文夕,看见他开车的模样,忆起往日种种,特别是由他接送的每一天,才突然发现,曾经的我,也拥有过一段令人妒羡的幸福。
  可是,这幸福,却被我拱手让出,被懂得珍惜它的人拾起。
  我自嘲一笑。或许,现在回忆起,才省悟的幸福,只不过是因为已经失去,故尔产生的失落而已。
  “笑什么?”林文夕问。
  “想起一些往事,回忆起刚认识你时,因为请你吃饭,而在心底暗暗骂你的那段日子。”
  “其实,在你第一次请我吃饭时,我就已经看出来,你是那么的不情愿,只是没有想到,你在后来,反而对我坦白,那时真让我觉得尴尬。”
  “既然你早就知道,为什么还要跟着去呢?”
  “那时候,我想捉弄你一下,看看小气鬼花掉一笔钱后,会是什么样子。”
  “后来的第二顿饭……”我想起花了我更多钱的那一次,难道又是他故意捉弄?
  “那一顿我是真心想请你,可是,没想到会出状况。”
  “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么恨你,打算老死不与你相往来。”
  “可谁知道,后来我们却……”顿了一会儿,他感叹道,“人与人的缘份,真是太奇妙。”
  “是啊,第一次在木木餐厅看见林乐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最终她会是你的女友,也没有料到,现在我会来参加她主持的节目。”
  世事难料,就是如此吧。
  “你会不会紧张?”林文夕突然问我。
  “有一点。”
  “放心,我会在车里收听你们的节目。”
  “你不上去?”
  “不了,林乐是非常专业的主持人,她会教你怎么做。”
  “你很爱她?”我突然问。
  一句话出口,我才后悔不已。难道,我还在自私的企盼他告诉我,他其实并不爱林乐?他还深深的思念我?为什么每次面对林文夕,我说话都不经大脑?仅仅因为,我知道他会无限纵容我,不与我计较生气?
  “当然,关键是,她很爱我。”他淡淡地回答。
  这大概是他能给我的最好答案。
  因为是直播,八点整节目准时开始,在这以前,林乐与我沟通过要讨论的问题。她的确如林文夕所说,是一个专业的主持,方方面面考虑周到,甚至刻意为我泡了一杯清嗓润喉的茶水。
  “这样,会使你的声音更动听。”她对我说。
  在融洽却不失幽默的气氛中,节目进行到一半。
  此时,她播放了一段音乐,居然是那首Flameinmyheart: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那一刻,我仿佛回到了樱花吧,回到了那一晚,记忆里的画面停在倪天行伏在桌上,为我抄歌词的那一格,不知为何,这首歌亦让我想起那个吻——我刻意想要忘却的吻。
  在林乐的操作下,音乐渐渐消逝,消失的那个尾音,听上去像是在呜咽。
  “在与嘉宾简小姐讨论过爱情观以后,又听了一首动人的情歌,现在,让我们听听她的爱情故事吧。”林乐说,“简小姐,您为我们读者创作出如此感人的爱情小说,请问您的感情生活,是不是同样也很丰富?”
  听完这个问题,一时之间,我不知如何应对,方才我们所沟通的谈话内容里,并没有提起要谈及我的感情生活。
  “并非如此。”隔了许久,我才据实回答。
  闯入我感情世界的人,除了初恋男友,就只有倪天行与林文夕,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爱情小说家的爱情经历,如此苍白。
  “但是,在您要来录制节目的预告播出来后,我们接到一位听众的来信,描述曾亲眼目睹您在公众场合与一个男人拥吻,并调查到这个男人,是别人的男友。”林乐保持大方可仁的笑容,“甚至在信件中,还附有照片,我们仔细查看过,那的确是您。”
  她拿出一叠照片,放在桌上。
  因为拍摄时光线太暗,照片有些模糊,但还是能清楚地分辨出,拥吻的两个人,一个是林文夕,一个是我。
  那晚,我果真错吻了林文夕。
  “事情不是这样的。”我想解释,却发现无从说起,难道我在正在直播的节目中分辩,我那天只不过是喝醉了,或者说,我想吻的人不是林文夕,而是倪天行。
  我百口难辩,因为唐心此刻也正在收听,何况,谁人又会相信我?
  望着林乐,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乐的笑容,逐渐变成冷笑,她的眼神中,有隔岸观火的漠然,这样的神情,让我断定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目的只不过是要让我当众出糗。
  这样想来,因为与林文夕接吻的负疚消失掉,替而代之的,是满腔的寒意。
  “简小姐,您有什么解释?”她不带任何感情地问。
  “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
  一把抓过提包,我打开玻璃门冲出去。
  走出大厦,吸进第一口新鲜空气,才能够思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无意间接到的读者来信,还是刻意的调查取证?
  就在此时,林文夕快步迎上前来,在车里收听节目的他,也察觉到事情不对劲。
  “你还好吧。”他问我。
  我狠狠瞪着他,发生了这种事,我怎么会好?
  “对不起。”他对我说。
  “你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我冷冷地说,他向我说对不起,是因为对这件事知情,却又没有事先知会我?虽然理智告诉我,林文夕不会是这样的人,但感情上,我却无法接受作为恋人的他们,并非站在同一阵线。
  “那天晚上的那个吻,对不起。”他却说。
  “应该是我对不起你。”
  我冷笑一声,转身打算离开,却被林文夕一把抓住手。
  “那天你喝醉了,我本应该推开你的,我……”
  “对不起三个字,你应该去对林乐说。”
  我甩开他的手,向黑暗中走去,许久之后,向后望去,才发现他没有跟来,他果真去找林乐,跟她说对不起,他也许还会向她解释,那日,与我接吻,只是一时的迷惑。
  来的时候,坐在林文夕的车上,没有觉察到冬天的夜晚是如此的寒冷,此时此刻,一阵风吹过,我不由得抱紧身子。
  然,再怎么抱紧,我依旧发抖,皆因这寒意,是由内至外的,我甚至能感觉到上下齿在相互碰撞。
  我逼迫自己冷静下来,想清楚整件事的始末,预料这个节目播出后的后果,但,脑海里却只是一片空白,从未经历过类似事件的我,不知如何思考。
  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一句句重复自问,过了许久,却没有任何答案。
  这个时候,我发现对面有一个衣着夸张的男人,斜倚在一段残墙上,向我挤眉弄眼。渐渐走近,我才认出,那是卓可欣曾雇佣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
  “简小姐,我正在等你。”他抖了抖那顶圆顶礼帽,重新戴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忘了我是做哪一行的?”他反问。
  “在这里等我,有事吗?我仿佛并没有请你替我调查什么。”我没好气地说,这个时候,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他纠缠下去。
  “我知道你心情并不好。”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袖珍收音机,仿佛是要告诉我,他收听过方才的直播节目,知道出了什么事。
  “这关你什么事?”我皱了皱眉。
  “我在这里等你,就是因为事情与你有关。”他耸了耸肩,“我想,你对一些照片会有兴趣。”
  “照片?”
  “福尔摩斯”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口袋,又摸索半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到我眼前。我拿过照片,一眼就认出,这张照片与方才林乐给我看的,是同一组。
  “这些是你拍的?”
  “福尔摩斯”点点头,道,“是别人花钱请我拍的。”
  原来,所谓的听众来信,全是假的,分明是有人请了私家侦探调查我。那个人,我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看上去可亲可仁,一派善良的林乐。
  人心险恶,由此而知。
  举凡恶人,皆不会生就一副恶相。
  猜测差不多得到证实,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谁请你拍的?”
  “要知道那个人是谁,先请付钱,付完钱,我会告诉你那人是谁,也会将照片全部送还给你。”“福尔摩斯”向我伸出五个指头,不知道是要五百还是五千,抑或是五万。
  原来,他只是贪钱,做一份工,两头领酬劳。
  我忽然忆起卓可欣曾告诉我,施文不知从何处得知被跟踪偷拍的事,由此看来,也是这流氓侦探所为。
  “你好像没有一点职业道德。”想起露台上接满蜘蛛网的跑步机,我为卓可欣感到不值,“就你这德性,还配穿风衣戴礼帽,装福尔摩斯?”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脸色微变。
  “没什么意思,你过来,我付你钱。”我假装拿钱夹,待他走近放松戒备之时,用尽全力,向他的要害部位踢去。
  今日,为了到电台参加节目,我刻意打扮一番,脚上,也穿着平时不怎么穿的尖头高跟鞋,这一脚又重又准,踢得流氓侦探痛得直跳。
  “你,你,你——”
  “这一脚警告你,以后不要再赚这种黑心钱。”
  “好,算你狠。”他一手捂着痛处,一手指着我,咬牙切齿说道,“待到明天报纸刊出这些照片,我看你怎么哭。”
  我冷笑一声,抑着头道,“你们越想看我哭,我越发不会哭。”
  这句话,是说给他听,也是说给林乐听,更是说给自己听。
  “我们走着瞧。”流氓侦探恶狠狠丢下这句话,回转身离开,待他快要隐没在黑暗中时,从街边掠过一个身影,挡住他的去路。
  “把照片留下。”黑暗中,一个男人喝道。
  这是倪天行的声音?
  我向前小跑几步,来到他们身边,那个黑影,果真是倪天行,此刻,他与流氓侦探对面而立,身材高大的他,要高出后者一个头。
  他怎么会在这里?又怎知照片一事?
  但这些,我都没有空去仔细思量,只是紧张地看着他们。
  “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将照片留下。”愣了半晌才恢复常态的流氓侦探冷哼一声道。
  “你说为什么?”倪天行走近一步,恶狠狠地说,一把扯住流氓侦探的衣领,作势要往上提。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强悍的模样。
  流氓侦探抬头看着倪天行,大概被他的神情吓到,居然乖乖交出牛皮纸口袋。
  “底片呢?”倪天行再问。
  “没有底片。”
  “把包给我。”倪天行伸出左手。
  流氓侦探牢牢抓着包,不肯放手,居然嚷道,“你这是抢劫。”
  “是抢劫又怎样?如果我像那位小姐一样踢你一脚,应该更严重一点吧,不知道你会不会因此而绝子绝孙。”倪天行似笑非笑地说。
  流氓侦探脸都吓绿了,手也渐渐松开,倪天行拿过手提包,在里面翻出一卷底片模样的东西,展开对着路灯确认后,将包还给他。
  “如果你以后再搔扰这位小姐,就小心一点,告诉你,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倪天行推了他一把,喝道,“滚。”
  听见“滚”字,流氓侦探像得了大赦,一下子便跑得不见踪影。
  倪天行这才转过身,向我走来,神情一瞬间变得温柔。
  “把那张照片也给我。”他柔声道。
  我被方才那一幕惊呆,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将手里拿着的那张照片递给他。
  他蹲下身子,将所有的照片与底片放在路边的花坛里,用打火机点燃,就着火光,他对我招招手,“冷吗?可以借此取暖。”
  我走过去,学他的样子,蹲在花坛旁,心里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捡起花坛里的一块石头,将周围没有烧着的照片向火堆里赶去,使它们完全燃烧。
  望着火焰,我想起他抄给我的英文歌词的最后一句: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可是,眼前的火焰,持续不到两分钟,就已经熄灭,无法永远。
  “你不问我,这些照片是怎么一回事?”我问他。
  “我想,那只是一个误会。”
  “你难道不想知道,如果没有误会,我吻的人应该是谁?”
  “为什么我每次遇见你,你都会出状况?”倪天行没有回答我,自顾着说道,“上一次,你在超市的广场上用手戳破小朋友的气球,这一次,你变本加利,不顾身分,与男人在街上打架。”
  “这个流氓该打。”
  “打架应该是男人的事。”
  “你方才的样子,比他更像流氓。”我笑了笑说。
  “对付什么样的人,要用什么样的方法。这种人外强中干,你比他凶,他自然就怕了。”他侧过头看着我,火光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飘忽不定,“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你却到现在还不懂。”
  “你十岁的时候,别人欺负过你?”我问。
  “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在欺负别人了,但是十岁之前,是别人欺负我。那些坏孩子,看我衣衫褴褛,总是嘲笑我,经常在放学之后,抢了我的书包扔进垃圾筒里。直到有一天,他们骂我的母亲,我终于再忍受不住,与他们撕打起来。越不要命,他们越怕,我只记得那天我流了不少血,最后,他们终于服了我,以后不止不敢欺负我,还特别听我的话。”他顿了顿,叹道,“你看,这个世界多么让人失望,就连小孩子的世界里,已经是弱肉强食。”
  我与倪天行坐在花坛边,夜色将这条本就冷清的街隔绝成另一个世外桃源。此刻,我们之间,没有照片事件,没有唐心,甚至已经没有眼前的世界。
  我们仿佛回到海岛,回到那片海滩。
  “我没想过,你的童年原来是这般。”我说。
  “你无法想象的事情太多。”
  “你可以一件接一件慢慢说给我听。”如果他愿意,我真的很愿意就这样坐着,听他讲他的童年,他的生活,一直到老。
  “你想了解我吗?”他突然问。
  我点点头。
  其实,我不仅想了解他,更想好好的爱他。
  “不要试图去了解一个男人,越了解他,你会发现他越陌生。”他居然说。
  我不知道天亮以后,我们会不会变得陌生,只知道这一刻,他离我很近很近,近得几乎能听见他的心跳声。
  “可是,我还是想了解你。”
  “你很固执。”
  “心情不好的人,不是应该拥有特权?如果你不想说给我听,能不能答应回答我三个问题?”
  “有些问题,就算知道答案,又有何用?”
  “你答应我。”我不想再一次错过机会。
  他看着我,终于妥协地点点头。
  “那日在海岛上,你有没有看见我压在石块下的纸条?”沉默许久后,我打算先问这个问题。
  “没有。”
  我看着他,有些失望。他的答案简单明了,听不出来丝毫遗憾。
  “为什么要送那幅画给我?”我再问。
  “那是承诺。”
  “那么,那个吻呢,代表了什么?”我抿了抿嘴,终于将这一年半以来,一直想问他的问题问出口。“会不会也是一个承诺?”
  “吻一个人,能代表什么?”他反问。
  “是……是爱吗?”
  他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眸子中闪过一丝忧郁。
  “都过去这么久了,答案已经不再重要,不是吗?”
  “可是,这对我很重要。”我轻声说道。
  他注视着我,动了动嘴,打算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头仰起,望着夜空,轻轻叹了一口气。我看着热气从他口中呼出,在冬日的夜晚,化成白雾,渐渐又散去。也许,一个吻,一句承诺,只不过是冬日口中呼出的一团热气而已,随着时间流逝,最终散去,了无痕迹。
  “过几年,再过几年,这些都不再重要了。”他像是安慰我,又像是自我安慰。
  许久的沉默后,我突然想起那只载我们出海的小木船。
  “那只小木船,我还能使用吗?”他曾对我说过,我以后若要出海,可以用那只小船。
  “当然可以,它停在海岛的那片海滩边,你永远可以使用,如果你喜欢,我可将它送给你。”
  “这是你唯一能给我的东西,是不是?”我凄然一笑,“不过,我不希望你将它送给我,只要你承诺,我永远可以使用就行。”
  如果他将那只小木船送给我,它就与他毫无关联。
  自私的我,不能得到他的爱,也希望能使用一件属于他的东西,永远。
  “今天是平安夜,你陪我在这里坐一夜,好吗。”我对他说。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份,但却真的不愿就此与他分开。此地一别,在今后的日子里,就算能够相见,我们也无法如此靠近。
  他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能借你的肩膀靠一下吗?”
  “可以。”
  我靠在他肩膀上,忍住困意,努力睁大眼睛。因为我知道,只要一闭眼,再睁开时,我们面对的将是离别。
  可是,他的肩膀是如此的温暖,最终我还是沉沉睡去。
  醒来时,我的头枕在他的膝上,身上盖着他的外套。
  “你不冷吗?”我将外套还给他,同时揉着已经麻木的左腿。他的双腿,整个晚上没有挪动,又被我的身子压着,一定更加不适。
  “幸好只是一个晚上,尚能坚持。”他苦笑道,声音有些沙哑。
  “是啊,只是这一个晚上。”我跟着他的话,重复一遍。
  黎明来临,我们又坠落凡尘,街上渐渐出现的行人,提示我们,这是一个活生生的都市,我们有各自不同的生活。
  昨日电台那个访问,林乐的冷笑,被偷拍的照片,一桩接一桩事情,又回到我的记忆里。
  无法逃避,唯有面对。
  “面对昨天的状况,你应该学会含笑面对,泰然自若继续做完节目,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而后潇洒离开。”倪天行突然对我说。
  “我从未想过,事情会如此发展。”
  “这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你越软弱,敌人越强悍。”他说,“凡事要坚强,就像昨天踢那个家伙一样,不过,也要记住,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武器。”
  他这样对我说,让我觉得,是临别的嘱咐。他是担心以后的日子里,我一个人无法面对重重困难?
  因为,他能够陪伴我的,仅只是这个夜晚。
  “当我脆弱的时候,我会想想十岁的你。”我挤出一个微笑。
  路灯在这个时候熄掉,标志着夜晚已经过去。
  “走吧,我送你去等公车。”他恪守承诺,在白昼来临时,与我说再见。
  来到公车站,我却盼望着那班公车永远不要到站,可是,却事与愿违。
  “昨天,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怎么知道发生的一切?”看着公车越来越近,我问他最后一个问题。
  “你就当我是恰巧路过,恰巧得知。”他轻声道。
  “我还有一个请求。”
  “如果我认为我能做到,我会答应。”
  “无论是真心或是假意,你能对我说一句‘我爱你’吗?”
  这个时候,公车已经到站,由于没有其它乘客上下车,车门打开之后,立刻就会关闭,我只有一步步慢慢走向车门。
  在车门关闭的那一刹那,我终于听见那句期待已久的“我爱你”。
  我也爱你,我在心里轻轻说道。
  投入硬币后,我立刻跑到车尾,透过玻璃望向后面的街道。倪天行已经转身大步离去,渐渐的,连背影也消失于清晨的薄雾中。
  下午快下班时,我接到唐心拨来的电话,原以为她要就昨天的电台事件发表看法,谁知电话一接通,我却听到彼端在低泣。
  “你能出来一下吗,我想见你。”她语带哽咽地说。
  “出了什么事?”
  “来樱花吧,我在这里等你。”
  说完,电话挂断。
  究竟出了什么事,以致唐心如此伤心,是她发现了我与倪天行的过往,还是出了别的差错?她为什么指明要见我?在她伤心的时候,倪天行去了哪里?
  带着许许多多的疑问来到樱花吧,我看见唐心坐在那次我们玩官兵捉贼所坐的位置上。许久不见,她憔悴了许多,一张脸苍白得可怕,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唐心。
  “怎么了?”我在她对面坐下时,有些内疚。
  我开始后悔昨天与倪天行共处一夜,尽管他的相伴,减轻林乐对我的伤害,但这一切,却是建立在对另一个女人的伤害之上的。
  我甚至亦在伤害倪天行!
  在陪伴我一整夜后,在我的要求下,对我说过“我爱你”之后,他还要回去面对唐心,他的内疚,岂不是比我更甚?
  我真是自私,我在心里暗暗骂自己。
  “他走了。”唐心抬起头来看着我说,眼里尽是凄楚。
  虽然唐心没有告诉我,话里的那个“他”是谁,但我却在第一时间感觉到,“他”是指倪天行。
  “他走了?怎么会?”
  话一出口,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神情、语气,在唐心看来是不正常的,在她眼里,我与倪天行应属泛泛之交,怎么能有如此大的反应?
  我动动嘴,想解释方才的失态,却发现无从说起。
  “没什么,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唐心看出我在担心什么。
  “我们的事?”
  “对。”她缓缓点头,“海岛的七天,别后的重逢,一百封信,这些我都知道,看到你方才的反应,我甚至可以确定,现在的你,依然还爱着他。”
  难道,方才她告诉我倪天行走了,只是一句谎话,只是为了观察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反应,以此确定,我是否还爱他?
  思量至此,我不知是喜是忧。
  天知道,我有多么害怕倪天行又一次消失。
  “对不起,唐心。”我低声说。
  “不用向我说对不起,这句话我已经听过太多。”她凄然一笑,“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你们之间的事?”
  面对唐心的问题,我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只能沉默着任由她说下去。
  “那晚,其实我也在樱花吧。”唐心说。
  原来,那天早上,卓可欣提着那一百封信去世纪大厦找倪天行时,她已经在走廊里瞧见,原本不以为意,可是随后,倪天行就致电给她,取消晚上的约会,这使她不免起了疑心,于是在晚间,跟踪倪天行直至樱花吧,看见那一幕。
  “在你喝醉后,我看着他掏出你的手机拨弄了一阵,随后就坐在另一边的角落里默默注视你,直到林文夕赶来,扶着你离去后,他才放心离开。”
  若是这样,那日我与林文夕拥吻的情景,也尽落于倪天行的眼中,这样就能解释,他为什么知道照片事件只是个误会。
  他一直都清楚,我要吻的那个人是他,可是,却因为误会我还是林文夕的女友,未加阻止。
  “后来,我无意间在他办公室里发现那一百封信,明白了事情的始末。那个时候,我自欺欺人地想,是你一厢情愿对他念念不忘,而他去樱花吧,只不过是为了拒绝你。”
  “事实就是这样。”我说。
  “不,事实不是这样。”她有些激动,过了许久,才平静下来,接着往下说,“事实是,他为了你,要与我分手。”
  “分手?”我从没有想过,倪天行曾对唐心说分手。
  “对,分手。”唐心举起她的左腕,悲凄地说,“我用这个阻止了他。”
  目光所及之处,是一道疤痕,那显然是试图割脉自杀所致。原来,那次唐心与倪天行一同请假,是因为她自杀,而他要去医院照顾她。
  为什么这一切,倪天行都没有向我提起。
  我努力回忆昨夜与他共处的时光,在他彼时的神情里,却找不到任何蛛丝蚂迹。他为了与我在一起,做出过努力,可是,他却极力掩饰,不愿意让我知道。
  “为什么他不告诉我?”
  “也许,他认为只有当他的身份不再是我的男友时,才有权利向你表示什么;也许,他太爱你,不想让你像他那般苦恼。”唐心抚着左手腕上的伤疤,悠悠说道,“真正的答案,在他的心里,我们永远无法知晓。”
  “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他走了,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唐心失神地说。
  “怎么可能?”回想起今晨那个大步离去的背影,他怎么忍心又一次不与我说再见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我为什么要造出一个我自己也不愿相信的谎话来骗你?他辞了职,退了租住的房子,甚至带走你写给他的一百封信。他真的走了,只给我留下这个。”唐心从荷包里掏出一张纸笺放在桌子上。
  那上面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唐心,对不起,善待自己!再见。
  下面是他的签名,落款日期是今天。
  “他真的走了。”我茫然道。
  “你为什么要将这一切告诉我。”确定倪天行的离去已成为事实后,我问唐心。
  “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只有我一个人难受,他现在走了,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就算你知道他有多爱你,你也只能难过,甚至比我更痛苦。”她冷笑道。
  我望着唐心,如果这是她的真心话,那么她的目的已经达到。
  现在,我不仅难受,而且心痛,于我来说,有什么比又一次与倪天行不告而别更能打击我?特别是,当我知道他亦如此爱我之时。
  我在初初知晓他的爱时,骤然又失去。
  许久,我与唐心维持同一个姿势相对而坐,脑里一片空白。
  忽然,唐心痛哭起来。
  “对不起,简乐,我并不想这样做,并不想这样对你,可是,失去他,我真的太难过。”她一边抽搐着一边对我说,“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会用那么极端的方式留他在身边,我不应该那么自私,应该允许他回到你身边。”
  她挂着两行清泪,望着我说,“这样至少,我还能看见他。”
  我从未见过唐心这么无助的模样,只得握住她的手,以示安慰。
  面对这样的结局,我何尝不是这样想,如果可以,我情愿他对我的爱可以少一点,那样,我至少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那样,我会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期待与他的一次擦肩而过。
  “不,唐心,要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努力睁大眼睛,不让泪水从眼眶里掉落下来。
  昨夜,倪天行对我说,凡事要坚强。
  其中的凡事,是不是也包括面对他的离去?我再一次回忆彼时的神情,彼时的话语,其实,他只不过用一种含蓄的方式与我说再见。
  “昨夜,他与你在一起是吗?”唐心擦去脸上的泪水。
  我点点头。
  “能告诉我,他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是不是再见?”她自嘲地笑了笑,“因为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所以希望知道他与你告别时,是什么样子。”
  “不是再见,他从来没有与我说过再见。”
  我又怎么能告诉她,倪天行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爱你”,虽然,这三个字,在当时我以为是假意,现在却了解,那是真情。
  “他只是转过身,大步向前走去,甚至连头也不回。”我回忆今晨的情景,向她描述倪天行离去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忍住将要涌出的泪水。
  “他就是这个样子,事情一旦做出决定,就不会犹豫。”
  唐心望着窗外,那神情,仿佛正注视着倪天行转身离去,过了许久,才将目光收回来。
  “你会重写《樱花七日》吗?将它写成一部长篇。”她问。
  “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情,并不适宜做出任何决定。”
  “我明白。”顿了一会儿,她再度开口,“如果你有什么事,可以先走。”
  “你不要紧吧。”我担心地问。
  “放心,我不会再做傻事,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她点了点面前的这张桌子,“在这里。”
  是啊,这个位置对我来说,记忆深刻,对唐心呢?也许更甚,他们第一次相逢,就是在窗外,显然,她想呆在这里,一个人静静回忆往事。
  “那我走了。”
  其实,我也需要一个地方用来缅怀。
  乘相同的公车,来到今晨离去的那个地方,呆呆地看着空无一人的花坛,昨天,就是在这里,我枕着他的双膝沉沉睡去。
  如果早知道他会这样不告而别,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睡着,一定会睁大眼睛,珍惜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五十米以外的公车站,正是我们告别的地方,在我的眼前,重复着那个场景,倪天行转身,离去,头也不回。一次又一次。
  待我揉了揉眼睛,要将那个情景看清楚时,眼前的一切,却又消失。
  身边,一群小孩跑过,他们头上都戴着镶有白边的红色圣诞帽,脸上漾着欢笑。
  我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双手蒙住脸,大哭起来。
  倪天行,我根本没有那么坚强。
  隔天的报纸上,已经有了电台事件的报道,标题是:著名专栏作家惊情平安夜。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叫《吸血鬼惊情四百年》”我指着报纸,侧过头对卓可欣笑道,“这个标题,明显就是抄袭,没有一点创意。”
  卓可欣望着我,微微一笑,笑容里掩饰不住对我的担心,得知倪天行离去后我与唐心的谈话内容,她似乎比我还要觉得遗憾。
  “这位记者称我为‘著名专栏作家’,真是抬举我了。”我接着说。
  所幸我并非“著名”,这次事件对我的影响并不大,相关报道,不过在报纸不起眼的地方,出现几次。数日之后,那个晚上在电台发生的事情,已经遥远得如同上个世纪。
  唯有倪天行陪我的一整夜,还清晰如昨。
  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他转过身,大步向前走去的背影,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
  在这之前,他对我说:我爱你。
  林文夕再拨来电话的时候,我已经不再计较,我告诉他,我已经原谅林乐。
  “为什么要原谅那个恶毒的女人?”卓可欣对我的做法表示不解。
  “恨我的人,永远不需得到我的原谅,对这件事情,一直耿耿于怀的,只不过是林文夕一个人而已,如果说原谅,可以使他心安,那么我愿意。”
  “至少,你应该让我告诉他,林乐雇佣私家侦探的事。”
  “你以为他会不知道吗?”
  卓可欣思量半晌后,点点头,“聪明如他,事后一定猜得到不会有那么巧的读者来信,他相信林乐的说辞,只不过是选择装糊涂而已。”
  “难得糊涂,他明白什么样的选择,对他最有利。”
  一直以来,林文夕都是个聪明的男人,他目标明确,善于平衡理理智与情感,对于人与事的取舍,果断利落。这一点,我与倪天行,甚至唐心与卓可欣,都无法像他那般,做到完美。
  如果某一天,他断定林乐不是最适合的那一个,他一定会绝决放弃。
  甚至比当初放弃我,更要果断。
  我不必担心。
  日子一天天平淡过去,一切仿佛又回到与倪天行重逢前。
  无大喜,亦无大悲,仅有的,不过是怀念。
  某天下班后,经过书报摊,我发现石开一个人在整理店铺,门框上方贴了一张纸条,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旺铺转租。
  “为什么要报摊转租出去?”我问他。
  “我要去杂志社实习,再也没有时间照看,而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所以只能这样。”他拿出一月号的《WE》杂志,遗憾地说,“这是我能够为你预留的最后一本。”
  我盯着新一期的《WE》,这应该还是倪天行任职美术总监时设计的吧。翻开杂志的目录,的确,仍是那个熟悉的名字,只不过,这一期,应该是这三个字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位置。
  “没关系,也许我不再需要了。”失去倪天行的《WE》,对我来说,再也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不过,你告诉我地址,以后我也许可以免费送这本杂志给你。”也许是看见我的神情有些失落吧,石开展开笑颜对我说。
  “为什么?”
  “因为明天我会去这个杂志社实习,作为实习美编,应该可以免费得到一、两本当月的杂志吧。”
  “你去《WE》杂志当美编?”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巧的事。
  大概是我的反应过于激烈,石开愣了半晌,才点点头。
  “你怎么会去那里实习?”
  “因为去那里,能够从美术总监倪先生身上,学到许多东西。”
  “你认识倪天行?”
  “本来不认识,因为联系实习单位才第一次见面,如果不是倪先生的力荐,我想我到现在都不会有这个机会。”看石开的神情,他仿佛并不知道倪天行已经离开。
  “你是学美术的?”
  “对,否则怎么会去当美编?”
  “你会电脑作图吗?”我突然想起倪天行送给我的那张画。
  “当然会。”
  “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请说。”
  “替我在一幅大图上面,添加一对小人。”
  “当然可以。”
  约定的那天中午,我带着倪天行送我的那幅画与已经被放了气的气球,来到世纪大厦803室。其他的人都去就餐,只余石开一个人在公司里等我。
  他的桌子乱成一堆,见我进来,立刻起身将桌上横七竖八的杂志资料摞在一边,腾出空隙来。
  “就是这幅。”我将那幅画展开。
  “画得真好!”石开赞道,“有那两个小人的原型吗?”
  “有。”我从荷包里掏出气球,“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气球吹起来。”
  随着空气不断进入,气球渐渐胀起来,那两个由简单线条组成的小人,在气球表面上鲜活。
  “小人的原型就在这里,就是这个姿势,加在那幅画上,让他们手拉着手,面朝大海,观潮起潮落。”我望了望气球,最终将目光停留在那幅画上。
  “还有别的要求吗?”
  “这幅画里,女孩穿粉红色连衣裙,那名男子……”我顿了顿道,“穿白色衬衣。”
  “好的,你稍等片刻,待我把这幅画分几次扫描到电脑里去。”
  石开操作扫描仪时,我才有间隙来打量这间办公室。这里,就是倪天行曾经工作的地方,有无数个白天与黑夜,他在这里进进出出。
  “你知道倪天行在哪里办公吗?”我问石开。
  “右手边第一个玻璃隔开的办公间,不过他已经离职,新的美术总监还未到任,那里就一直空着。”
  我踱步过去,轻轻推开玻璃门,站在门边,向里面凝视良久。物是人非,就是这样的感觉吧,巨大的办公桌上,空无一物,其旁的书柜上,也不过凌乱地放着几本杂志。
  我来到书柜前,查看唯一带有倪天行气息的几本书,发现其中一本,是《WOMEN》。仅看封面,我就知道,这一期是我发表短篇小说《樱花七日》的那期。
  他是因为唐心才将杂志放在这里,还是为了我将这期杂志放在这里?
  我翻开杂志,发现刊有我的小说的那两页已经被翻旧。
  之前的问题,由这两页纸,给了我最好的答案。
  捧着杂志在胸前,回望那把空空的转椅。是不是也有许多个夜晚,在灯下,他就坐在这把椅子上,一遍又一遍跟随这篇小说,寻找回忆。
  原来,那段思念的日子里,我并不孤单,一直有他相伴。
  晚上,我坐在书桌前,台灯边摊开放着那本《WOMEN》,“樱花七日”四个字在灯光照射下,显得异常明亮。
  良久之后,我给唐心拨去电话。
  “现在决定写连载小说,会不会太晚?”我问。
  “你真的打算写?”
  “对。”
  “不晚。”稍作考虑后,唐心对我说,“只不过要推迟到三月下旬或者四月上旬才能开始连载。”
  “没关系。”
  “那么,你要用心去写,我希望你的小说,能够重现那个让我们倍觉熟悉的倪天行。”
  “当然,我会的。”
  挂断电话,抽出一叠文心牌稿纸,在第一行,我写下:樱花七日。
  我相信,我用文字编织出的思念,终究会寄往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即便没有写收信地址、收信人,可是,某一天,在某个地方,他总会收到。
  我深信。
  2005年10月26日于曼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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