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首老歌唱的是“隻要你過得比我好”;
人們追求的往往是“隻要你過得沒我好”;
我的理想生活目標是“隻要你過得不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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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出現
我的生活從此改變
當初的猶豫
是那麽的驚險
如果錯過
我會真的遺憾
有你的陪伴
才不會孤單
你胖胖的臉
沒有謊言
看過我流淚
也看過我歡顏
是淚還是笑
你站在我這邊
別人不信
你的調皮善變
你不曾言語
我為你把詞填
你的純真
給了我快樂無限
你的衣裳
我卻隻給了你一件
你始終沒有怨言
真的很抱歉
快樂的我
會忘記你就在我的眼前
無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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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曆過傷痛的人,未必就能寫出感人至深的作品;但是未經曆過傷痛的人,就一定不能寫出感人至深的作品。(有點偏激,但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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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將你
寫成一首詩
我不寫夢
隻寫你的手
還記得第一次被你牽著手
好象有一股電流
它穿過手臂
觸到了我心頭
從此以後好喜歡握你的手
牽著它過馬路
不用猶豫
隻要你的手緊握我的手
給了我自由
好喜歡握你的手
牽著它散步
不用言語
隻要你的手把玩著我的手
調情無來由
每一次看到你的手
我感動你知否
它勞累辛苦惹得我淚流
它纖細柔軟我嫉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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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是何物?好象隻能意會,不能言傳,就象曖昧本身。你要非問個究竟,我會說,曖昧就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忽近乎遠,似有似無的狀態。
曖昧往往是故意的,因為清楚明白了,就不再是曖昧了。曖昧的好處,就是讓人們可以隨意猜想,信則有,不信則無,任你幻想,隨你意淫。處在曖昧中的人們,就可以由著性子,把“願望”當作“現實”,自娛自樂。
我把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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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響了
知道是你
我不顧一切
連滾帶爬
尋找“失蹤”的手機
怕你掛線
救火一般
打開手機
“喂,你在哪裏?”
我的喘息
你沒在意
其實
老夫老妻
可以隨時打給你
就是
不想錯過
聽你的聲音
和你的訊息
忽然之間
感動了自己
原來
我是那麽地
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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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把我放在眼裏,但你一定要把我放在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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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一種感覺,所以來得快,去的也快。
愛是一種感情,所以需要時間來產生,也需要時間來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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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大學的時候,由於可以住宿舍,感覺很新鮮。懂事以來頭一次離開家,和五個同齡女孩兒住在一起,既陌生,又好玩。雖然我家離學校很近,大約隻有20分鍾騎單車的路程,但是,我爹我娘還是不會知道我幾點睡覺,幾點起床,吃了啥,幹了啥,我管那叫自由。
可是,自由也是有代價的。比如,我們每人都有一個水壺。要熱水的話,就得自己提著水壺到水房去打。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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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流行“電眼美女”。所謂“電眼”,我想就是看人的眼神裏,帶著一些眉目傳情吧。男影星裏,比如粱朝偉,就會用眼神來說話,好象在告訴你,你是他的情人。現實生活裏,見過有這樣眼神的,屈指可數。除非那個是我喜歡的人,否則,那樣的眼神,簡直叫人不敢對視。
長這麽大,記得隻在三個人的眼裏見過那種讓人不敢對視的眼神。最具殺傷力的那個人我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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