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隻好由我老人家勉為其難吧,捋一捋。不廢話,略過漢、唐、清,隻看其它朝代:
魏晉南北朝時期:曹魏、西晉承襲漢製,在西域繼續設置西域長史、戊己校尉,維持軍政管轄;前涼在吐魯番設立高昌郡,首次將中原的郡、縣、鄉、裏四級行政製度推行到新疆;北魏設置鄯善鎮、焉耆鎮。
隋朝設置鄯善、且末、伊吾三郡,推行軍政一體管理。此時的西域還沒有回鶻人(即維吾爾人),他們是在唐代後期被人一路追殺,逃到西域,靠武力奪取地盤後與當地包括漢人在內的原住民逐漸融合。
五代至宋:後晉、北宋先後冊封於闐王李聖天、高昌回鶻可汗等西域首領,宋神宗還下詔冊封喀喇汗王朝統治於闐的可汗為“於闐國王”。雖然有宋一代自顧自偏安一隅,西域各地方政權始終把中原王朝視為漢家阿舅大官家,保持朝貢與臣屬關係。大宋呀,你桃花石,我也桃花石,咱們一家親!(注,桃花石是中亞、西亞及拜占庭等地區對中原漢地的別稱,喀喇汗國把自己也歸為桃花石,並把桃花石字樣刻在錢幣最上方)
元朝,元朝!公元1251年設立北庭都元帥府,後續又設置別失八裏等處行尚書省,直接管轄新疆軍政事務,東部哈密地區由中央直接管控,子嗣封地向西橫跨中亞至歐洲。
明代比較複雜。其中也有一個誤區:元朝滅亡後,蒙古人隻是離開了東土,可從未撤出西域。請東土的同胞們、地球村的街坊們弄清楚:整個明代,全疆的地盤都歸屬於蒙古各部落,回鶻人一直處於被壓迫的地位,麵對高高在上的蒙古人乖乖地要啥給啥,隻有交租出苦役的義務沒有表達意願的權力與實力。他們從13世紀初的南宋時期起足足隱忍了幾百年,直到大清八旗從天而降,機會來了,幫著出力消滅了盤踞新疆的老牌蒙古勢力才得以見天日,到最終竟然還把信奉伊斯蘭教的蒙古人全部給同化了,逆襲成功。需要說明的是:清朝前期曾把蒙古穆斯林與回鶻人分開建群,但後來就混在一起了,回部囊括了原本是蒙、漢及其它原住民族的所有穆斯林群體。到民國與新中國劃分民族成分時,除了幾個特別堅持自身族裔身份的少數族群,大多數非維吾爾血統的伊斯蘭教眾模棱兩可,此時他們已基本都說維語,於是政府來了劑神助攻,幹脆把他們全都打包歸為維吾爾族,幫助他們完成了同化。更有甚者,今天的史學界、文宣部門居然還把清朝的葉爾羌王、哈密王、庫車王等蒙古王公貴族都籠統歸為維吾爾族,替那些早就過世、未曾立專門遺囑的王爺們完成了身後同化。猶如天上掉餡餅,一直被奴役的那一方一個鹹魚翻身就成了正統王公、正牌主人,利索地接管了土地、地位、曆史乃至文化遺產,零成本。某些部門這嫁衣裳的縫製工藝遙遙領先。老有東土人士躺在貌似安穩的灶台上高枕無憂,沾沾自喜地吹噓大漢族的同化能力,其實在真正的高手麵前你啥也不是。
在明朝從1368年至1644年的276年中,哈密正式歸附中央王朝是1392年(之前已非正式歸順),之後設哈密衛直至1570年,也就是說明朝對哈密的直接管轄長達178年(期間雖有數次爭奪失守過,但機構沒撤)。四舍五入是科學共識,咱當然可以高調宣稱明朝中央政權對整個哈密地區有管轄權。這是東疆。北疆伊犁那邊,永樂十三年(1415年),亦力把裏首領馬哈木派遣使臣向朝廷進貢馬匹謝罪,主動歸還此前扣押的明朝使臣,明成祖隨即下發了一道敕諭,賞其大量絲緞等財物,並要求他“益堅臣節,永效勤誠”。敕諭原文為:“爾能敬順天道,尊事朝廷,遣使以阿魯骨馬來進,誠意可嘉。特賜爾絲緞表裏,爾宜益堅臣節,永效勤誠,以副朕望。故諭”。此諭有回鶻譯文版,馬哈木表示接受,持續朝貢。
在準噶爾部崛起之前,明朝西域最大的勢力先後是東察合台與葉爾羌汗國。明抄本《高昌館課》作為當時與西域20多個地方政權的官方文書匯編,保留了漢文與回鶻文對照釋文資料,其中包括西域諸頭領請求皇帝授予官方職銜的奏表,這就明確表明新疆地方政權與明朝中央是隸屬關係。例如東察合台汗國時期的一份吐魯番奏表,即火州千戶亦思麻因求升職奏表,其回鶻文逐字直譯為:“火州 地麵 千戶 亦思麻因 叩頭 奏:奴婢 安定衛 所管 頭目 是,邊 上 效力 年久,升賞 未蒙。羊兒年 吐魯番 搶掠 時,也曾 效力。天皇帝 仰望 憐憫,照例 都督指揮 職事 加升,奴婢 邊 上 用心 補報 好”。後來葉兒羌汗國滅了東察合台接管吐魯番,直接沿用了明朝此前頒發給吐魯番速檀(蘇丹)的舊勘合,以吐魯番的名義繼續遣使朝貢,行文用同樣的口氣,直至崇禎時期。明王朝對西域方麵的朝貢公文同朝鮮、安南等明確“外國”的朝貢文書體例有本質區別,始終將西域各藩定義為地方地麵政權,而非獨立的域外國家,哈密王獲封“忠順王”即出於此。
綜上種種,我們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跟很多人想象中的不一樣,明朝時期新疆仍是中國的一部分。
說實在的,曆史真枯燥啊,但用來吵架就變得有趣!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