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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奸,台奸和美奸

大號螞蟻 (2026-04-13 08:07:46) 評論 (3)
奸的意思就是嚴重的虛偽和不誠實。用在漢奸的語境下,則更有出賣與背叛的意思。出賣和背叛誰呢?自然是奸字前麵那個共同體。

漢奸,自然是出賣和背叛所謂漢人。中奸應該是出賣和背叛所謂的中國。華奸則是出賣和背叛所謂華人。但是基本上沒有人用中奸,華奸這些詞。非常奇怪。

漢奸這個詞的大興應該是抗日時代。主要指投靠日本人的所謂中國人。這又非常奇怪。按照當今曆史觀的定義。不論是中華民國(實際上是第二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旗的國民黨集權製中華民國,而不是第一中華民國,五族共和旗的北洋共和製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可以理解為五星紅旗的共產黨集權製第三中華民國),都把抗日作為立國的政權法理基礎。也是遵從了把朱元璋認為是東亞曆史上,得國最正的東亞主流曆史觀。即所謂驅逐韃虜,恢複中華。所以,把汪精衛等稱之為中奸才對。可為什麽是漢奸呢?至於溥儀之類,更算不上漢奸,更不是滿奸,人家是滿族失敗英雄好不好。從民國共和國都上杆子繼承大清的疆域來說,滿洲國才是正統,反滿抗日的才都是漢奸。

所以漢,從來不是指漢族,根本也不存在這麽一個民族。被劃拉到漢族名下的人,本來在人種,文化,語言,風俗等等方麵都相差甚遠。純屬一個憑空捏造的民族。但是漢人是存在的。這一點和美國黑人非常相似。美國黑人現在也算不上一個民族,來源是大雜燴。隻不過都作為奴隸,被攪和到一起。漢人也是被攪和到一起的奴隸,即大一統郡縣製下的編戶齊民。所以漢,實質上是指一種統治形式,一種強製共同體。是周(封邦建國)秦(皇帝集權)之變後,確立秦(皇帝)製的漢(皇帝)製。楚漢之爭,七國之亂,漢匈之戰,跳出大一統曆史觀,從整體東亞大陸來看,都是周(封建)秦(集權)兩種文明秩序的繼續鬥爭。最終漢在東亞大陸鞏固確立了秦開始的大一統體製。而項羽,七王,匈奴(尤其是投奔匈奴的燕趙殘部)就成為了漢奸。

比如漢奸最初的意思是反抗滿清統治的所謂漢人。所以孫中山是妥妥地漢奸。不僅因為他反清,而且因為他反清的時候是投靠日本的。不過嚴格來說,孫中山算不上是個漢人,他其實是個南洋華人。或者說是南洋(包括閩粵港台)的類土司,沒有被徹底編戶齊民的人。反過來說滿清雖然努力漢化,但是也主要在漢地(明疆域範圍,尤其是黃河中下遊和長江中下遊)入鄉隨俗,實施了漢化統治(編戶齊民)。而在滿蒙疆藏地區繼續了封建(封邦建國)統治。在閩粵巴蜀雲貴則是居於兩者之間。而蒙元則反感漢化,反而是更多恢複地方自治封建統治的傾向。也是比明清更加開放和推進商貿社會。

但是顯然,有一種叫漢的勢力或者模式,在東亞大陸有很強的適應性。總要反撲或者同化外來的高階文明。這就好比戈壁灘長不活大樹,隻能是荊棘。哪怕每過一段時間,別的地方長出了令人仰慕的大樹,移植到東亞也要瓦房店化成荊棘。這種漢模式,其實就是最典型的左派大政府官僚模式。既弱個體導致大集體模式。中文的本名叫漢語,漢語的實質是官話。官僚階級的語言。這種語言因為大一統是跨地域的,但是直到改開才算是跨階級的。

也就是說為什麽叫漢奸,而不是中(國)奸,華(裔)奸,就是因為漢的本質是官。或者說漢不是民族更不是民族國家,而是大一統官僚統治的文明秩序模式,官本位集權模式。反對和破壞這種文明秩序的人就是漢奸。

大清在位,代表大一統官僚階級的時候,反清的就是漢奸。大清維持不下去了,北洋接管了中央,反北洋的國民黨就是漢奸。國民黨北伐取代北洋以後,保衛蘇聯的共產黨就是漢奸。共產黨解放中國以後,反對統一東亞的反黨的就都是漢奸。將來如果什麽海外華人組織反了天,隻要地還是那塊地,照樣會有皇帝和漢奸。

說白了就是,可以反貪官,但不可以反皇帝;可以反皇帝,但是不可以反皇帝製。因為反掉一些貪官,無非是換一批官來貪。反掉一家皇帝,也無非是換一家來當皇帝。無論是誰當皇帝,誰算貪官,隻要是皇帝製,就必然要有各種官位。而有資格當官的無非就是那批人。所以為了爭官位,皇位可以打得頭破血流。但是為了維護皇帝製,都可以兄弟一笑泯恩仇。大家都是漢人(官)嘛。如果把(秦)漢製(皇帝製)給廢了,成為聯邦乃至邦聯封建體係,那再拿為了五千年悠久曆史,民族自豪什麽的說事就不靈了。再打生打死也沒有皇帝可當,高官得坐了,那誰還忠君愛國呀。

所以這批忠君愛國之人是東亞的所謂精英的主體。說白了就是低階文明裏麵挑將軍。人民愚昧,精英其實也沒啥智慧。愚民出貪官,貪官更愚民。惡性循環。個體越弱,越要集權。這就是東亞精英階層有根深蒂固的大中國主義傾向的內在原因。東亞大陸哪怕所謂高智商的人群,也普遍在開創性,開疆擴土,獨立自主,合縱連橫,自治共同體方麵非常薄弱。在世界舞台的競爭中立不起來。有亮點的方麵也依然是優秀打工仔位置,而不是地方或行業諸侯的水平。通俗點說就是能當相,稱不了王。就是不適應右派工商小政府模式。個體強所以集體小的模式。

這也就是為什麽不論是在台灣,還是在美國,都有相當多的“漢”人,心向“祖國”。反美是工作,赴美是生活的現象比比皆是。從千人計劃,到模糊國籍,到入籍間諜,屢見不鮮。明明子女的未來在台灣,在美國。明明財富到了台灣,到了美國才是自己的財富。卻為了一點眼前利益,不惜出賣自己的根基。稱之為台奸,美奸一點也不冤枉。

除了利令智昏之外,投機取巧,挖肉補瘡,靠出賣和背叛台灣美國來掙錢,以便能夠支付在美國台灣的好生活以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這些人心中的漢人認同。就是認同自己是漢模式中有資格做官的一員。哪怕往往會被打成貪官,或者遭到其他私有財產朝不保夕的待遇,但是在官本位文明體製中,自己就覺得更容易發揮特長,得到更多尊重(社會階級更高),成就感更大。而在諸侯本位的文明體製中,則處處碰壁,被玻璃天花板,感到憋屈不得誌,不能欺壓平民,彰顯尊貴。這就是個村長和科員的比較問題。絕對物質和相對精神的矛盾統一。

說到底,就是對左官僚和右工商兩種不同文明形式或者檔次的,認同和適應問題。粗暴而言就是,不是漢奸,就必然是台奸美奸,反之亦然。左右逢緣,或者兩不相幫?那就隻能說是既是漢奸,也是台奸美奸。自從人類由野蠻進入文明,所有人都必須生活在某種文明秩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