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
城市裏車水馬龍,車輛蜂擁而至,鳴笛聲此起彼伏,你不會認為汽車會說話吧?同樣的道理,人體也不會“說話”,身體隻能發出聲音,卻不能產生“思想”,思想一定是意識的表達;而推動意識形成思想的,卻是心願動機,所以“說話”和“發聲”是兩回事兒。車如“人身”,而車與人共同的旅程恰如“人生”。
的確,我們的肉身,類似於一輛汽車,車窗是“眼睛”,喇叭是“嘴巴”,車輪是“手腳”,汽油是“食物”,方向盤是“意識”,握著方向盤的手是“我執識”,驅動方向盤的手臂,是“心願動機”。
心願動機,驅動意識分別,形成思維記憶,使用肉體功能。心意相續形成感受,感受與意識概念聚合,形成感知境界。於是,在身心之中,就浮現出來了看到、聽到、嗅到、嚐到、觸到、意識到,這六種感知境界;因為感知境界的確立,同時就確立了“能感知”境界的“自我”。自我,就是“我執識”。
我們所說的“自己”,就是心靈之中,能“見到”,“理解到”現實世界的“心意”;並且與現實世界發生互動,能夠感知感受現實世界具體細節與體驗的“感受”。
“自己”,就是身心中的“心意感受”,這個界定你們應該不會有異議。
“心意感受”就是我們認為的“自己”,這是可以立即驗證的,很直觀的事實。你當下此刻,就可以反觀身心,看看你認定的“自我”是否就是你的心願意識,與感受情緒的聚合?
好了,我們現在知道了,你的身體隻是你的“心意”開的一輛車。
“心意”才是司機,汽車並非是司機。驅動汽車的是心意,肉體自身無法自我驅動。
離開意識頭腦的分別,離開心願動機的驅動,肉身就是植物人。肉身功能,不代表意識與心願。換句話說,司機可以離開汽車,而獨立於汽車而存在。離開汽車的心意,就是“靈魂”。
再試想下,若心願動機處於迷惘,那麽頃刻間,我們的頭腦意識,就會陷入“迷離”狀態。就好像,當你身處某個環境中,眼睛看到眼前的景象,心思卻不在其中之時,在心不在焉的情況下,眼前發生的事情你是“視而不見”的,耳朵聽到的聲音,你是“充耳不聞”的。
由此可見,唯有人格自我、心願意識,才是人類真正的自己。這具身體並非是人格自我,身體隻是心意“靈魂”的載體。正如驅動汽車開動的,是車內的司機。驅動人體表達心意的,是人類的靈魂。
如果視這具身體就是自己,那麽,馬路上的每一輛車,都是具有生命的“變形金剛”了。
人間凡夫俗子,雖不是這具身體,但卻是認知身心的自己。因此,被認知身心的“心願”體驗,牢牢拴死在這具身體內。隨著身體的形成而誕生,隨著生理的需求而活著,隨著身體的衰敗而死亡。
身心如一輛汽車,無論你如何精心保養,車輛終歸會損毀。車輛隻是代步工具,開車的人才是生命。趁著汽車還能正常行駛,抓緊時間覺醒開車的人。在身心中覺醒了,那借助身心表現,卻不牽掛身心的生命。
趁著還有足夠的精力下車,趕緊從慣性奔馳的車中下來。下車後,你將不再被慣性的質量帶入生死輪回。否則當你徹底迷失在汽車內,將車輛當作自我時,將會隨著車輛的損傷毀滅而墮落黑暗。隨著黑暗,你的靈魂會去哪裏?
你是否把“車”當成了“司機”而不自知?
明了的土垚 (2026-03-26 20:33:18) 評論 (8)2026年3月27日
城市裏車水馬龍,車輛蜂擁而至,鳴笛聲此起彼伏,你不會認為汽車會說話吧?同樣的道理,人體也不會“說話”,身體隻能發出聲音,卻不能產生“思想”,思想一定是意識的表達;而推動意識形成思想的,卻是心願動機,所以“說話”和“發聲”是兩回事兒。車如“人身”,而車與人共同的旅程恰如“人生”。
的確,我們的肉身,類似於一輛汽車,車窗是“眼睛”,喇叭是“嘴巴”,車輪是“手腳”,汽油是“食物”,方向盤是“意識”,握著方向盤的手是“我執識”,驅動方向盤的手臂,是“心願動機”。
心願動機,驅動意識分別,形成思維記憶,使用肉體功能。心意相續形成感受,感受與意識概念聚合,形成感知境界。於是,在身心之中,就浮現出來了看到、聽到、嗅到、嚐到、觸到、意識到,這六種感知境界;因為感知境界的確立,同時就確立了“能感知”境界的“自我”。自我,就是“我執識”。
我們所說的“自己”,就是心靈之中,能“見到”,“理解到”現實世界的“心意”;並且與現實世界發生互動,能夠感知感受現實世界具體細節與體驗的“感受”。
“自己”,就是身心中的“心意感受”,這個界定你們應該不會有異議。
“心意感受”就是我們認為的“自己”,這是可以立即驗證的,很直觀的事實。你當下此刻,就可以反觀身心,看看你認定的“自我”是否就是你的心願意識,與感受情緒的聚合?
好了,我們現在知道了,你的身體隻是你的“心意”開的一輛車。
“心意”才是司機,汽車並非是司機。驅動汽車的是心意,肉體自身無法自我驅動。
離開意識頭腦的分別,離開心願動機的驅動,肉身就是植物人。肉身功能,不代表意識與心願。換句話說,司機可以離開汽車,而獨立於汽車而存在。離開汽車的心意,就是“靈魂”。
再試想下,若心願動機處於迷惘,那麽頃刻間,我們的頭腦意識,就會陷入“迷離”狀態。就好像,當你身處某個環境中,眼睛看到眼前的景象,心思卻不在其中之時,在心不在焉的情況下,眼前發生的事情你是“視而不見”的,耳朵聽到的聲音,你是“充耳不聞”的。
由此可見,唯有人格自我、心願意識,才是人類真正的自己。這具身體並非是人格自我,身體隻是心意“靈魂”的載體。正如驅動汽車開動的,是車內的司機。驅動人體表達心意的,是人類的靈魂。
如果視這具身體就是自己,那麽,馬路上的每一輛車,都是具有生命的“變形金剛”了。
人間凡夫俗子,雖不是這具身體,但卻是認知身心的自己。因此,被認知身心的“心願”體驗,牢牢拴死在這具身體內。隨著身體的形成而誕生,隨著生理的需求而活著,隨著身體的衰敗而死亡。
身心如一輛汽車,無論你如何精心保養,車輛終歸會損毀。車輛隻是代步工具,開車的人才是生命。趁著汽車還能正常行駛,抓緊時間覺醒開車的人。在身心中覺醒了,那借助身心表現,卻不牽掛身心的生命。
趁著還有足夠的精力下車,趕緊從慣性奔馳的車中下來。下車後,你將不再被慣性的質量帶入生死輪回。否則當你徹底迷失在汽車內,將車輛當作自我時,將會隨著車輛的損傷毀滅而墮落黑暗。隨著黑暗,你的靈魂會去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