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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離婚”:退休後理性的夫妻之道
2026-02-05 05:23:40
我發現,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反而更需要自由。因為隨著年齡增長,個人的生活習慣往往已經固定,甚至固執。如果老伴依然睡在同一張床上,由於作息不同、習慣各異,反而容易彼此幹擾,直接影響各自的睡眠質量。
今天我讀到一篇報道,文中提到一位女士在選擇分床睡之後,竟然覺得自己更愛丈夫了。這一說法既出人意料,又耐人尋味,確實是一個值得認真討論的話題。
這位女士叫 Barbara Corcoran,是美國著名的商業女強人,地產大亨,同時也是電視節目《創智贏家》(Shark Tank)的常駐投資人。現年76歲的 Corcoran 在分享自己的婚姻經驗時毫不避諱地表示,她與丈夫結婚多年,感情一直穩固,但早已選擇分房而睡。她對這種被稱為“睡眠離婚”(Sleep Divorce)的生活狀態十分滿意。在她看來,這樣的安排不僅讓她擁有了完全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可以按照自己的節奏作息,還顯著減少了因生活細節而產生的摩擦。她感慨,正是這種空間上的距離,讓兩人在相處時更加珍惜彼此的陪伴,老夫老妻之間的愛意不但沒有消退,反而有所增加,情感也因此保持了新鮮感。
“睡眠離婚”這一說法是近年來流行起來的。雖然很難追溯誰是創用該詞的第一人,但它出現在2010年代後期,後來被社交媒體以及睡眠心理學專家論壇采用,逐漸進入公眾視野。這個詞乍一聽有點驚悚,字麵上看似乎暗示著關係的某種破裂,但它的實質卻恰恰相反,更像是一種極具智慧的“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操作。這一理念強調將“睡眠”與“親密關係”區分開來,承認高質量的休息是心理健康和情感穩定的重要基礎。與其在同一張床上因為起夜、搶被子、忍受鼾聲、夢話而不斷積累不滿,不如為彼此保留一段必要的清淨空間。這種帶有“自由”色彩的觀念,正在逐漸打破“恩愛夫妻必須共枕而眠”的傳統道德期待,讓人們意識到,睡眠上的獨立反而可能是維係親密夫妻關係的秘訣。
不過,真正落實“睡眠離婚”並非想象中那麽容易,現實中的住房條件往往是最大的限製因素。即便表麵上看家中空間充足,實際分配起來也常常困難重重。以我家為例,雖然有四個臥室,但其中一間已經改成了辦公室,另外兩間則分別屬於兩個孩子的。盡管她們並不常回來住,但那始終是屬於她們的空間,每次回家都需要一個落腳之處。從心理上來說,我總覺得自己搬去孩子的房間睡並不合適,心裏感覺別扭。
因此,要實現分房睡,首先必須在家庭空間上找到一個可行的方案。如果家裏確實沒有多餘的獨立房間,那麽在主臥中放置兩張獨立的單人床,也就是“分床不分房”,或許是目前最容易操作的一種折中方案。不過,話雖這樣說,如果我提出這樣的做法,恐怕LP會感到不解和憤怒。另外還是太麻煩,需要撤掉大床,加兩個小床,估計很難辦。看來隻能下輩子再說了,哈!
從科學研究和現實經驗來看,分床睡的確具有明顯的益處。多項研究表明,睡眠幹擾是伴侶關係緊張的重要誘因之一。美國睡眠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Sleep Medicine)的一項調查顯示,大約三分之一的美國夫婦選擇分床或分房睡,而這些人普遍反映自己的睡眠質量得到了改善。
對老年人而言,深層睡眠(Deep Sleep)對大腦功能和情緒穩定尤為關鍵,而打呼嚕、頻繁翻身、搶被子,以及對光線和室溫的不同偏好,都會打斷這種寶貴的深度休息。從生物學角度來看,當一個人能夠擁有不受幹擾的獨立睡眠環境時,體內壓力荷爾蒙皮質醇(Cortisol)的水平會隨之下降,從而有助於心髒健康和免疫係統的穩定運作。
事實上,對個人空間的重視在曆史上早已有跡可循,尤其在上流社會中更為常見。去年我參觀羅德島州 Newport 的豪宅莊園時就注意到,在鍍金時代那些顯赫家族的宅邸中,例如 Vanderbilt 家族的豪宅,男女主人都各自擁有獨立的臥室。男主寬敞的臥房中,居然還配有一個巨大的辦公桌。考慮到當年的企業家經常深夜處理事務或思考商業決策,如果夫妻共處一室,男主人半夜辦公勢必會幹擾伴侶的休息。這種空間布局本身,正體現了對彼此生活節奏和獨立需求的尊重。
類似的例子在現代社會中同樣存在。媒體曾多次報道,特朗普與夫人梅拉尼婭也采取分房睡的方式。鑒於特朗普眾所周知的晚睡早起習慣,他經常在淩晨時分發布信息或處理事務,如果太太就在身旁入睡,這種頻繁使用電子設備和辦公的行為無疑會帶來極大的不便。
由此不難看出,無論是出於生理層麵的睡眠需求,還是為了兼顧事業與個人自由,分床或分房睡正逐漸成為一種理性而文明的選擇,尤其是對老年夫妻。它並不是情感疏離的象征,而是一種在保障彼此睡眠尊嚴的前提下,維護長期和諧關係的智慧方式,讓夫妻在保持親密關係的同時,依然能夠作為獨立的個體,舒適地進入睡眠。
2026.2.4 於美國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11 15:53:18
有獨裁傾向的人, 一般有嚴重的自戀情節。 內心極其自卑。 說得越多, 暴露的越多。 嗬嗬。 @Oasisflying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11 15:49:16
你自己做的事自己都忘了,然後就四處亂講, 還到我的另一篇文章去重複發帖。 還把自己說的特無辜。 都Newuser345 了,還就一個馬甲。 嗬嗬。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11 15:45:45
回複 'Newuser345' 的評論 : 你發評是在我說不接受抄AI的留評之後。 同一條抄AI海連發兩次。 你不尊重作者的意願,在文中公然留下“不友好信息”, 我當然要刪。
Newuser345 發表評論於
2026-02-07 18:39:47
我一共就在你的貼裏發過一條評論, 從來沒有一連重複發好幾個從網上抄的話, 而且我隻有一個賬號。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7 17:27:10
博客裏不專斷,噴子一大串。 CUSPEA 的事, 早寫了貼說明了。
你不就AI嘛, 本來AI就是隨著人說話的。 AI 對我說矽穀居士是造假能手,篡改美國學校的邀請信, 在文城霸淩、騷擾怒女博主。 被小紅書封號。 等我把截屏發出來讓城裏看看。 lol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7 17:22:08
回複 'Newuser345' 的評論 : 你真好意思造假造謠。 你在我貼裏一連重複發了好幾個從網上抄的話,我刪了你關你禁閉而已。 不過我的黑名單一般24-48小時就放人, 所以總是空的。
Newuser345 發表評論於
2026-02-06 10:30:20
我對京妞的專斷早有領教, 她曾說楊振寧主導了CUSPEA, 我留言說是李政道, 她立馬拉黑我, 還說我是換了馬甲來攻擊她。
遠遠的霧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8:19:13
謝謝各位大俠參與點評!其實,分房或者分床而睡,應該是西方人的習慣。在中國確實很少有人這樣做,那時候,比如上海, 一家三代擠在一間屋裏的情況很常見,想躲都躲不掉。空間限製。美國不同,房子多,有這種習慣無可非議。既然有人科學地調研這個問題,說明不是壞事。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是可以模仿的。比如,我雖然喜歡這種方式,但物理空間受限,做不到啊!所以每個人遵循自己選擇吧,沒有對或者不對,全憑任性,哈!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8:03:52
回複 'Oasisflying' 的評論 : 你自動對號入座,躲不起我可不想浪費時間。 你要認那就是你,是你自己的事兒。 嗬嗬。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7:56:19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但是總有人企圖用自己的狹隘人生觀點去打壓不同觀點。 就像城裏一些觀點/ID, 總是批評共黨獨裁, 可以自己一說活就是不同的觀點 F*word, S*word, B*word,這樣的人要有了權力, 那肯定是比獨裁更獨裁, 不同的觀點都沒活路了。”
今天夜色晚了,的確。小戶小家的我,要守著我的先生去同床去休息了。明天我會來回複你,究竟是你的理解力有問題,還是我的話是獨裁。帽子好大,嗬嗬。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7:49:32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是的,我的生活方式是我的,大咖的生活方式是大咖的,本來我們互不相幹。我也不會強行灌輸我的方式方法。但如同我用我前閨蜜的故事,來說明,我不喜歡忽悠大眾的方式。明明你沒有時間陪孩子,或是每天最多半個鍾,或是都沒有,如何要質量呢?還示範所有人,這個是我比較反感的。
然後,我並沒有說他人是狗屎,我說的是一種說辭,不是針對任何人。比如,我如今看簡愛裏的說辭,說,人活著就是為了要含辛茹苦,這在我看來就是 bullshit。人活在世上不是為了吃苦,就好比如今國產劇也有一種說辭,好像鼓勵人們去外賣,去月嫂,我的確會認為,這是政府的無能,然後,呼籲人們去吃苦耐勞。這種是忽悠,是 bullshit。
我不知道我這個 bullshit,怎麽就和獨裁還扯上了,有意思。我很喜歡蔥鹿的誠實,說,先生打呼嚕,所以就革命了,去分床了。這個就特別好。至少不會誤導他人,說,這樣可以增進感情。我是這個意思。
我這個人是特別不喜歡他人斷章取義的。不知道我這樣表達,清楚了沒有。
購物不狂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7:30:26
活著就是讓自己盡可能地舒服,自己覺得舒服就好。有人覺得夫妻相擁而眠舒服踏實幸福;有人覺得分房自由自在不會受到打擾也不打擾對方,房間調到自己舒服的溫度而無需遷就別人,尤其是那種離了網就不能活的人,多麽需要自己的獨立空間!青菜蘿卜各有所愛,哪有標準答案。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7:30:19
夫妻的肌膚之親,異性之愛,難道隻限於臥室那張床麽。。。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7:29:21
回複 '遠遠的霧' 的評論 : 是啊。 “各有各的生活方式,絕不會千篇一律的”。 但是總有人企圖用自己的狹隘人生觀點去打壓不同觀點。 就像城裏一些觀點/ID, 總是批評共黨獨裁, 可以自己一說活就是不同的觀點 F*word, S*word, B*word,這樣的人要有了權力, 那肯定是比獨裁更獨裁, 不同的觀點都沒活路了。
遠遠的霧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34:17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謝謝你的一連串的點評!很犀利,也很有道理。確實,各有各的生活方式,絕不會千篇一律的。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26:22
嗯, 補充一下我的觀點, 分床睡分房睡是否會影響夫妻的關係,在我的情況是肯定不會。 要連這點自信都沒有, 夫妻一方出個長差豈不也要擔心。 不過呢, 太長期就成了分居, 那確實不行。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21:58
遠霧這個分享很好。 謝謝了。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20:32
這個 觀點。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17:01
我偶爾也會和老公別室而居。 比如生病、身體不舒服時,或者一方晚上有應酬回來晚之類的, 就主動睡客房。
哪有什麽可辣麽激動的啊。 非得掰扯自己的生活習慣,就一定比別人的好, 有意思麽?
再說合格觀點是一個“美國著名的商業女強人,地產大亨,同時也是電視節目《創智贏家》(Shark Tank)的常駐投資人”的, 也不是博主的。 我覺得她這麽想, 沒毛病。 小家小戶的願意守著男人夜夜廝混, 也沒毛病。 嗬嗬。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08:42
不在一間房裏就不能有肌膚之親了? 太老土了吧? 難道在家裏不睡覺夫妻就不擁抱、kiss,互相撫摸麽?
再說不住同一間房也不是夫妻就不一起睡覺啊,當然可以你來我往,更親密是常態啊。這是個人的習慣和生或層次不同,不用要求大家都遵循某種方式吧。 如果夫妻分房關係就會變壞,就沒有”小別勝新婚“這一說了。
《飄》,《蝴蝶夢》裏不都是夫妻各有臥室,最經典的情節不就是郝思嘉醒來因為昨晚丈夫來訪特別開心。 然後就懷孕了, 然後又滾樓梯流產了。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6:00:45
夫妻分房分床,確實是西方中上等社會的流行的習慣。就看所有的宮殿、豪宅都是有不同的男女人的臥房的。 20世紀後,富裕人家的房子也如是處理。 記得我看的一些好房子,有的男女主臥室公用衛生間(Jack&Jill),但裏麵的坐便也是兩套。 既然男女主有his and her closet, 那有自己的臥房順理成章啊。
房子不夠大就不行了。 中國人以前沒有這樣的習慣,因為窮。 父母不和孩子擠一間房就算好的了。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1:13:31
回複 '花似鹿蔥' 的評論 : 謝謝鹿蔥的坦誠。這種被迫,我是可以理解。但有作者,把這個當做增分項,甚至是,關係升級的秘訣,我是無論如何不能認同的。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55:23
回複 '遠遠的霧' 的評論 : 我不會批判你的,但會表達不認同這個觀點。然後,求同存異。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54:30
回複 '遠遠的霧' 的評論 : 肌膚之親,不是性。完全兩碼事。肌膚之親,是,我可以感受你身體的溫度。至於,分床睡是否會影響夫妻的關係,或許又是因人而異?但如果你問我,肯定會。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和先生分床睡的。哪怕,我因此每晚隻能睡五個小時。那白天補啊,不是都退休了麽。
我的確會認為,分床睡,或還有其他的原因,比如,不投緣了。沒有什麽共同話題了,彼此沒有什麽感覺了。這是我的 assumption哈。不過,的確是要注意的,如梅裏爾斯特裏普。那個年紀,還和先生離婚了。很遺憾。我估計,他們或許也是睡眠離婚?
遠遠的霧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52:40
回複 'Oasisflying' 的評論 : 你寫文章,發表你的言論,是你的自由。當然不犯法。千萬別拿我當批判對象就好:-)
遠遠的霧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51:01
回複 '花似鹿蔥' 的評論 : 謝謝跟帖分享!打呼嚕,確實是原因之一。你的革命行動我理解:-)
遠遠的霧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49:37
回複 'Oasisflying' 的評論 : 謝謝點評!你是醫生,應該是權威。數據表明,也隻有三分之一的人這樣做了。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肌膚之親,到了這個退休的年紀,誘惑力已經沒那麽大了,除非是小三。比如82的又找了28的,那肯定需要同床。原配夫妻,到了60多歲70多歲,也就是親人了。分床睡,應該不會影響親人的關係。你說呢?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42:40
不好意思,不吐不快。寫了一篇回你了,如若不妥,莫怪。自由討論?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9953/202602/3062.html
花似鹿蔥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10:28:05
我們也被迫“離婚”睡,他的呼嚕山響,過去忍了。現在不忍了,革命了!O(∩_∩)O哈哈~
Oasisflying 發表評論於
2026-02-05 09:57:21
嗬嗬,不敢苟同。除非一方真的有嚴重的睡眠困擾。在我看來,如果夫妻分床睡,長期沒有了肌膚之親,關係很容易滑向室友,或是搭夥過日子的,家庭合夥人關係。
是的,肌膚之親不是什麽加分項這類的,夫妻關係的定義項。沒有它,日子可能找過,但夫妻之情這個詞,會變得空洞。
不過,這是我的一家之言。反正,這一種,肯定不是我認同的夫妻關係。求同存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