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死刑回憶
作者:周七月
“不思量,自難忘”。
我有過死刑的經曆,很多人都知道。但我沒有寫過,也很少主動說。對我來講,那不是什麽高興的事。我沒有心情和本事長期拿這些事當做買賣自己的幌子混日子。
但我想躲是躲不過去的,因為別人寫的東西裏有時會提到我或“老七”,於是就經常被問,經常被要求講述,經常被迫解釋。大家最感興趣的當然還是死刑,“為什麽被判死刑?”、“為什麽又沒死?”、“是不是周總理救的你?”……雖然大家都是善意和好奇,但我卻有一種被提審的感覺,不得不被迫回憶許多事。
還是自己主動交代吧。脫了褲子割尾巴:一不怕羞,二不怕疼——這些當時的語言,又躍入我的腦中。 中國的死刑年年有。尤其是“五一”、“十一”前必有一次死刑,幾乎成為這兩個法定節日的必要程序。
但七零年春天北京有三次大規模的死刑判決:一月二十七日,三月五日和四月十八日。這三次密集的死刑都屬於“一打三反”運動。我經曆的就是三月五日和四月十八日那兩次。
幾乎在十年前,有友人從美國胡佛塔查到公布我死刑的那個名單和內容,複印了給我。這個名單是當權者下發供群眾討論發言的小冊子,用以表明名單內的人被槍斃是執行人民的意願。
這幾年互聯網發達了,網上出現了這個名單。而一月二十七日和四月十八日兩次死刑的討論名單我至今沒有看到過。幸運的是最近又看到王銳先生寫的文章《遇羅克處決內情的再探討及其他》。他居然找到了三月五號名單的手寫批示稿!如果再加上網上文章:《文革簡論》中第三篇第一章第四節“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和王友琴有關顧文選的研究,目前有關一九七零年三月五日死刑的資料和研究相對是最全的了。
這幾份文件和文章中都提到了我。考慮再三,我覺得我有責任寫下我個人四十年前的親曆和看到東西,作為曆史的見證。
說死之前要先說活。
我是一九六八年六月七日被俞強聲送進北京宣武區半步橋的北京市看守所的。到六九年六月,大規模的、不間斷的審訊已經過去,我在被動地等待處理。忽然,我被單獨地命令收拾東西,然後被提出k字樓12筒,穿過看守所大院,走出看守所大門,來到幹部們工作和居住的一個院中院裏。經過政委的集體講話,才知道自己已經進了學習班。然後就是個別談話,大致內容是:我已經結案,年輕人犯錯誤,是人民內部矛盾。但因為是群眾專政送進來的,要等待群眾諒解。他們正在做工作,要求我好好改造思想,準備好出去複課鬧革命。這距我進看守所,幾乎是整整一年。
四十年後的讀者看到這段談話可能是一頭霧水。“人民內部矛盾”,意味著不是階級敵人。在那不斷擴大和強化階級鬥爭的年代,這樣定性就是生呀;“群眾專政”,意思是:不是專政機關在整你,是你們學校的群眾在整你,我們沒有責任;“送進來的”,不是我們抓的;“要等待群眾諒解”,既然是群眾送進來的,那就要群眾諒解了才能接你出去;“他們正在做工作”,即說服群眾諒解,是他們在幫助我;“複課鬧革命”,是當時階段性的革命口號,即要求學校複課,學生上課。這個目標一直到文革結束才真正做到。
聽了這樣的話,我心裏一下就踏實了:我本來就不是反革命嘛,還是黨英明!
我那時還真以為一直帶著中央戲劇學院學生校徽的俞強聲是大學生,不知道他就是公安。我這個專案一直是他具體負責的,和群眾無關。
幾個月的學習班生活比較愉快,因為有盼頭了。大家都留了發,“學員們”陸續也有走的。那時主要的日程是學習,然後就幹活,主要是蓋房和挖防空洞。那時中國和蘇聯關係已經很緊張,毛澤東仿朱元璋“深挖洞,廣積糧,緩稱王”的主張提出了“深挖洞,廣積糧,不稱霸”的口號。挖洞,就是挖防空洞,各個單位都必須要挖的。
蓋房就難了,因為那時磚頭供應緊張,砌防空洞也需要大量的磚,我們必須得自己找磚以滿足蓋房和挖洞的需要。我們每天推著車,到處撿磚頭,拆舊房。為此我轉遍了幹部大院(原北京市少管所)和半步橋看守所的犄角旮旯,熟悉了這裏的一切,K字樓、王八樓、死刑筒、審訊樓……
我們蓋的房在看守所大院西側,死刑筒院外東麵,平房,單件加走廊,好像是辦公室。我“跑大牆”(行話,指砌牆)時,給我打下手的是個老人,叫賈俊山,也在學習班。他身材魁偉,鶴發,動作敏捷,手底下利索得不得了,他一邊供灰,一邊供磚,還把腳底下清理得幹幹淨淨,讓我老受幹部的表揚。他是著名音樂家馬思聰的廚師,曾借錢給馬瑞雪,馬瑞雪逃到香港後發表講話暴露了他,結果他成了接濟馬思聰外逃的罪犯而被捕。
到九月下旬,有一次死刑。行刑隊有開道車,吉普車,大卡車,都貼著號,按順序從幹部院裏人街北大門開進來,出幹部院南門到對麵的看守所大門提死囚,儀式感很強。從死刑筒小院到看守所大門有一條東西向的窄窄的通道,其北側是看守所大牆,南側是辦理新犯人入獄和存東西的接待室的後牆。這條不長的通道中間還有幾道隔門,據押我們幹活的幹部說,死刑犯從監號提出來後有腳鐐和前銬,進了這個通道後,每一個隔間都有人等,一間將犯人前銬倒背銬,一間負責五花大綁,一間負責綁小繩,等等。執行死刑那天看守所的大門不開,隻開一個小門。行刑隊的人在小門外憑“粉票”往外領死囚,而看守所的人將犯人推出去。他們是從不出這個小門的。平常也是,有忌諱。
我問“綁小繩”是什麽意思。他笑笑說,問那麽多幹甚?!
大卡車上是身穿嶄新軍裝的士兵,斜挎衝鋒槍,手戴白手套,年輕,單純。我們呢,雖然著便裝,留起了頭發,大概還是掛倒黴相。所以他們也議論我們:他們是改造好的。
十月底,天有些涼了。一天,突然念名單,被念的人又收拾行李,走出學習班小院,走出幹部大院,走進看守所,穿過看守所大院,走進K字樓。牢門在身後關上,我又成了犯人。
容不得我思考,也無法判斷。從第二天開始就眼看著每天都有犯人被成批成批地轉走,我們的飯食也從每天兩頓窩頭菜湯變成臨時發的麵包和稀掛麵。大家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直到自己也被轉移。汽車、火車和汽車,經過漫長的一天路途,深夜來到一個連電都沒有的地方——河北省饒陽縣。
剛剛適應饒陽的農村看守所的生活,就過年了。陰曆正月初四清晨,我和另外幾個人又被點名。同室許多人知道我是學習班的,一邊幫助我收拾行李,一邊恭賀我要被釋放了。
我剛走出看守所內院,就被突然放倒,迅速地被鎖上手銬和腳鐐,隨後被拖上一輛大轎車,而且不許坐座位,隻能分開腿坐在中間的過道上。後麵上來的人就坐在我分開的腿中央,正好壓住我的腳鐐,萬無一失。
押解的軍人坐在兩邊的座位上,除了不斷吆喝我們低頭,很少說話。
到冀縣,車停下。一會兒,又上來一批人。其中有幾個也曾是學習班的同學。
幾個月前,我們從北京出發時,有人是單獨手銬腳鐐,有人是幾個人被串銬起來,但絕大多數人沒有被銬。那次指定我在火車上負責分發麵包和水。我看見車廂兩頭椅子上碼放得整整齊齊的不鏽鋼新手銬,數量足夠把我們全銬起來。所以這次將我們全副“武裝”,我也沒有太多想:押解犯人總歸是這樣吧?
到了北京,我們便被分別押入單人牢房,手銬和腳鐐都沒有摘。不許出聲的大聲嗬斥,嚴格的規定,使我感到“壞了”!
我被關的單人牢房就是我幾個月前剛剛蓋的房子,現在的編號好像是35筒。K字樓是三層12個筒,王八樓雖然是女號,但有一度我被提審的地方就是那裏,觀察好像是三層,15個筒。這個35筒是根據什麽編的號,我至今也不清楚。
七零年春天的雪又多又厚。
回北京第二天清晨,我被叫出牢門外,見到院子裏有幾個人站在那裏等我。他們喝令我坐下,開始給我綁繩子。先是兩個褲腿,一邊一根,匝緊;然後是脖子,靠著肉,不緊也不鬆;最後是讓我站起來,用一根繩子權當褲帶,從後麵紮緊。這種繩子很細,北京人叫小繩。
這我可懂了,這就叫“綁小繩”!死刑呀!
命運可沒有那麽便宜我。
我被扔到一輛卡車上,運到了東城分局。然後就在東城區各地各單位被批鬥。
第一個是吉祥劇院,我過去常去看戲,很熟悉。
被批鬥時有三個警察押著我,我必須分開腿低頭站著,他們三個人各出一隻腳踩住我的腳鐐,一邊一個人把住我的胳膊,往下按我的肩,擺出一個沒有翅膀的“噴氣式”姿勢。後麵一個人伸直胳膊,用手勾住我脖子上的小繩套,壓住我的頭並避免我喊叫。這是標準的無產階級專政的姿勢,和宣傳畫上一樣。
我一開始還注意聽批判詞,後來發現所有的地方是千篇一律的印發內容。發言的群眾隻是照本宣科就是了。
習慣之後,我每次登場就隻注意陪鬥有多少人了。陪鬥的人越多,我等的時間就越長,就越累,因為我總是最後一個被批判。保持低頭彎腰的姿勢是很難的。
在吉祥劇院挨鬥不止兩三次。有一次居然安排六十多人“陪”我,在台下滿滿站了三大排。那次我真是累壞了。
我的同案是美術學院的學生,因此,美術學院是一定要去的。那次中央美院組織了很多人發言批判他,結果是我這個陪鬥的人頭前的地板濕了一大片,都是汗。那可是冬天呢。
在東城區有那麽幾場陪我挨鬥的隻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分別站在台角上。我心中稱他們為童男童女。後來我認識了那個男的,成為很好的朋友。他就是章立凡。
第二個是朝陽區,我隻記得去北京挑補繡花廠給田樹雲和孫秀珍陪鬥。兩個人我都認識。認識孫秀珍是在學習班,認識田樹雲是從學習班又回到監號以後。巧的是,我後來又成了田樹雲夫人的同事。再後來,我自己做公司時租用的寫字樓原址就是挑補繡花廠。有時世界就這麽小。
海澱區是我就讀的北京市外國語學校所在。我回學校挨鬥時沒有人陪鬥。進場前,退場後,我都極力想看見我同班的同學。可惜,一個也沒有看到。他們現在都在哪裏呢?我去得最遠的是石景山區。那幾天天天掛著牌子站在卡車上,經過市區。在路上看見人們冒著大雪在漠然地拆城牆上的磚,心裏估計他們是用這些古磚去砌防空洞,覺得真可惜。
去石景山的一組三人有薛新平,我們學習班的同學。還有一個敦厚的老者,我不認識。第一天到了石景山分局,看見火爐,薛新平說:真冷呀。我說:你能覺得冷,證明你還活著,享受吧!這時角落裏忽然傳出:好樣的,小夥子,有種!
我扭頭一看,說話這正是那位老者。
我問他是誰,他說他叫周存厚。我說:哦,你就是那個躲在夾層牆裏十幾年的土匪呀?!他說:根本沒有這回事,夾壁牆裏能活嗎?江青一九六六年八一八後表揚北京紅衛兵小將抄家的偉大成績時提到過這個人,說他們功不可沒,挖出了藏在夾層牆中十幾年的大土匪。我那時對文化大革命還深信不疑呢,但對一個人能生活在夾層牆中十幾年也是不太相信的。
就這樣,我被批鬥了整整六十場。帶鐐的腳腕每天都淌著血,兩個手背都被手銬的關節磨出了潰瘍,至今還留著疤痕。
群眾討論和批鬥完畢,我從35筒被轉移到死刑筒。不像是蘇聯人建的k字樓,除了功能,毫無美感。我原來從外麵看過這個有一點建築裝飾的清末民初的建築,感覺它是一個古樸的兩層樓。這次進去一看,才知道這個死刑筒僅僅是一層。一邊十間單人牢房,中間有一道隔牆。牢房門有三層,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上鑲著一層粗鋼絲網,厚厚的實木門向裏開。三層門下有一個帶小門的洞,是送水送飯用的。
室內的暖氣被吊在高高的牆上。暖氣上麵是一個小窗,更高。從窗戶可以看見外麵斜著一支楊樹杈,樹杈上孕育著鼓鼓的葉苞。
怪不得呢,裏麵的一層在外麵看就是二層樓。因為窗戶高呀。
警衛有兩種。一種是在天花板上麵巡邏的,他們通過扣在天花板上的燈網觀察我們。另一種是在走廊巡邏的,他們上班就換布鞋,悄悄地通過鑲在門上的單麵小鏡子監督我們。
這種監督嚴格到什麽程度?!
任何腳鐐的響聲,都會招來看守。如果我表現得有些異樣,比如痛苦。一會兒就會有醫生來給我看病,不用報告。我看不到外麵,但能覺得就像紐倫堡的戰犯法庭監獄,每個牢房外麵都站著一個戴著白色大鐵帽子的美國憲兵。
房間的水泥坐式馬桶在牆角,那裏有一個裏大外小,像射擊孔一樣的方形觀察窗。無論什麽時候去方便,隻要站著,就沒有人理你。但你隻要坐下,身邊大門的底窗就會打開,有人送上手紙。方便完起身,水會自動衝下。如果有剩手紙,一定會有手伸進來向你取走。不用語言,不用命令和吩咐。
我是習慣性便秘,在那完全不允許活動的牢房裏,便秘就更厲害了。無論我一天去坐多少次馬桶,程序都是如此。而且對方絕對耐心地伺候著,不嗬斥,不抱怨,不阻止。我看過一些舊書,知道死刑犯一定得被處死。如果被判死刑的人在等待執行期間突然死亡,獄卒是有絕對責任的。進來的第一天,還沒容我定下神來,就聽見一個聲音跟看守說:上一次批鬥我參加了,但沒有槍斃我,說有重大問題要問我……但到現在也沒有人理我……現在又來了一批……什麽時候找我呀……
有一天晚上,有一個人娓娓地說他要獻藥方,可以包治百病,普濟眾生……
更多的是一個人專門和看守搗亂,一會兒要求放風,一會兒要報紙看……從他的說法我覺得這是一個滾頭筋一樣的人,什麽都不怕。可以聽得見有時看守摘了他的下巴,有時給他倒了背銬,讓他吃飯如狗啃,幾天無法擦大便,甚至摘過他肩膀的臼,但他還鬧下去。
生命的欲望可以用各種辦法表現,但沒有一個人求饒。後來才知道,那第一個聲音就是遇羅克。總和看守搗亂的據說就是馬捷生。這是這幾個月中唯一用正麵衝突表現自己不服意誌的人。
除了這些個別的聲音,平時牢房裏安靜得像大海一樣,真是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聽得到。
到那時,我的法律狀態仍然是“群眾送進來的”,入獄已經一年半了,沒有拘留手續,沒有逮捕手續,沒有判決書,但已經在等待死刑。這離不久前被告之將被釋放,才三個多月的時間。
怎麽等待呢?我知道,哭也沒用,笑也沒用;求也沒用,不求也沒用;愁也沒用,苦也沒用……總之,一切都沒用了。因此我也不想這些事了。監號中正好有三本《毛選》,一至三卷,於是每天看一卷,最後真是“倒背如流”了;剩下的時間就背古詩古文,一首一首地回憶,一篇一篇地拚湊;還背過課本,從“一:開學,開學了”開始,逐篇地想下去。
死刑監號絕對不許出任何聲響,但我可以在心中唱!先從小唱到大,再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想,我會唱哪些歌?
我最後的判決書裏有唱外國“反動”歌曲一項罪名,居然。這可能是中國空前絕後的判決呢,可以證明我是多麽喜歡音樂了!
還有,就是反思,反思自己做過的缺德事。我那時就暗下決心:如果能活,絕不再做自己事後會臉紅的事。
窗外是幾月幾號?我幾乎不關心了。一天,從第一間監號開始,鐵門嘩啦嘩啦地響起來。在安靜的死刑筒中這可是很少有的事。我是第四間,一會兒就輪到了我。小小的監號中忽然進來五六個陌生人,每個人都拿著一個夾子,詢問我的姓名、年齡到案情……這些每次審訊開始都要問的問題。我機械地一一作答,心裏想,原來這就叫驗明正身呀。
第二天天不亮,我們就被轟了起來。這天沒有發洗臉和刷牙的水。被子還沒有來得及疊,門底下已經送進來了兩個冷窩頭和一小塊羅卜鹹菜。都說臨刑前給一頓好吃的,原來也是小說。這頓飯比平時的熱窩頭和熱菜湯還要差。
我來不及考慮這些了,因為身上還有一件比較新的毛衣,我舍不得一會兒它被子彈穿一個眼。我悄悄地褪下了手銬,脫下毛衣,疊好,放在枕頭上。又帶上手銬,坐在炕箱上,等著他們來提我了。
其實我早發現我的手銬有點大,找到一個角度就可以褪下來。我每天晚上都會在被子裏褪下來,舒服一會兒。但睡著前我會帶上,以防萬一手露出被子被看守發現。
天剛亮,外麵傳來了車隊的轟鳴。我想起了去年九月看到的行刑車隊,想起了那些年輕的戰士們,嶄新的軍裝,白手套和斜挎的衝鋒槍……“他們是改造好的”。
一個門被打開,聽得見腳鐐的聲音從勻速變成越來越快,越來越遠……一會兒,嘩啦一聲,我知道那人是在小夾道中被放倒了。這邊第二個門被打開……
一切都是規律的,從容不迫的,就像我在看著那個空空的死刑小夾道。
意外發生了。第三個人出去後,他們並沒有開我的門,而開了第五扇門……
我站在那裏,聽著,直到整個死刑筒又回歸死一樣的寂靜。
一會兒,一個軍人看守樂嗬嗬地走了進來,問:“你剛才在鬧什麽事?”“我沒有鬧呀!”“你還不老實,我都看見了。”“我真沒鬧。”“出來吧,給你換個銬兒。”
我還能說什麽?
毫無心理準備的是,他沒有斥責我,也沒有揍我,始終樂嗬嗬的。換完銬子,這事也就過去了。
下午居然提審我。我趟著鐐,呼吸著有些濕潤的空氣,走到死刑筒的院子裏。太陽真耀眼呀。小院中堆放著剛剛清理出來的行李,一卷一卷的,上麵用紙條寫著人名,真像一堆棺材碼放在一起。
提審的內容非常簡單,就是問我怎麽想。我說我很理解,要和蘇修(那時興稱蘇聯為蘇修)打仗了,為喚起人民的鬥誌,殺人祭旗是必要的,這種做法古來有之。我年齡太小,沒有來得及為國家做過任何貢獻,這次如果能起到激勵人民鬥誌的作用,冤枉死也值了。
我的態度他們很熟悉,我一直認為自己無罪。在被批鬥期間,每天晚上回到監號,腳腕的傷口都要上紫藥水。上完藥,棉花棒是要收回的。有一天看守忘了收回,我就用紫藥水棉花棒在一塊布上寫了沒有罪和想念親人的“遺書”,塞到了被子中。後來抄號(獄中不定期的搜查)時這封“遺書”被翻了出來,存到了我的審訊檔案中。
審訊員沒有為難我,隻是讓我好好想想,還有什麽沒有交代的罪行,黨的政策大門還是敞開著的,讓我爭取寬大處理。
為那封遺書,幾個看守們的領導專門審訊我,追問是誰給的棉花棒。我堅持說忘了。我怎麽能忘呢?我給他起的外號叫吳胖子,是個少數被留用的老公安。我們挨鬥的那些天,無論多晚回來,他都會烤窩頭片給我們吃。他有情,我不能無義啊!
一批新的死刑犯馬上進來了。死刑筒的生活又那樣單調而安靜地開始了。我想起了遇羅克當初的話,也許我是下一批?
四月十七號,我又經曆了一次驗明正身。四月十八號,我又經曆了一次淩晨的死刑的等待。但我又被空過去了。
那枝斜掛在窗外的楊樹杈吐芽了,長穗了,有了嫩綠的葉子。
棉衣已經穿不住的時候,我被調到了k字樓的大號中。一百多天的死刑筒經曆終於結束了。但我不敢相信這就是最終結果,因為這是文化大革命,任何事情隨時都可能發生。
關於這次死刑,還有一些事情需要補充。
從時間上看,六九年十月的這次北京犯人大轉移,與林彪的一號通令有直接關係。在有關文革的研究中,似乎一號通令隻是涉及到了高幹的轉移,鮮有注意北京犯人大轉移的。
七零年春天的“一打三反”運動是一次大規模的屠殺。據說當時的公安部長謝富治乘直升機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地視察,督促加大死刑的力度,增加死刑的人數。這一段曆史值得研究。
三月五號北京死刑人數據說是42個。二月十一日公布的討論死刑名單上涉及47個案件60餘人。在這個名單上我認識的人有:
⒈田樹雲、孫秀珍:以他們的職務和社會地位,不可能接觸到“大量重要情報”,也不可能有膽量和必要索要手槍、照相機和特務活動經費。據田樹雲說,他們投遞到某些社會主義國家駐華使館汽車裏的僅僅是社會上公開賣的紅衛兵報和首長講話之類。司機都是中國人。可見他們之幼稚。這是一個典型的“逼供信”的案件。
我出獄後恰巧與田樹雲的夫人一個單位。我本想與她聊聊田樹雲,但每次她都很冷淡地回避了。
對田樹雲和孫秀珍來說,同年同月同日死,也許是最好的歸宿了吧?
⒉傅曉平:我們曾同監號的時間不短。我向他學針灸、日文。這是一個文質彬彬的人,很謹慎。他的案情我完全不了解。
他有一個同案犯,小孩子,叫王亨利,與我們在學習班一塊“學習”。他的名字沒有進入這個名單。幸哉!
⒊段鼎:他肯定沒有死,現在在澳大利亞。我和段鐸曾同監號。他是一個很聰明的人,文革結束後一直在旅遊部門工作。
⒋薛新平:也活了下來。我曾經聯係上他,但他似乎不太願意接觸這段曆史和獄友。恐怕和他曾經在國際關係學院學習有關。
同一時間,但不知道哪批被槍斃的認識人還有王濤和索家林。他們六七個人是習武孩子,看了電影《獨立大隊》後按電影中的台詞說過要“天地人三不管”的話,文革中被說成了反共救國軍(這也是當時舞台上的詞),還有司令、參謀長之類的官。就這樣,他們倆被槍斃了。活下來的人中有的在我的工廠裏工作過。其中有一個人神經病了。估計是他將一群孩子的遊戲說成的反共救國軍,官稱也是他說的。小時候的同伴屈死了,他良心的壓力總會有的。
我回大號後,恰巧與剛抓進來的遇羅克手下的一個陳姓“幹將”同號。他說討論遇羅克死刑時,要求他們必須參加,交代問題。二月那次遇羅克沒有執行,又召集他們說遇羅克有重要交待,所以沒有死,讓他們抓緊機會坦白。隨後他就被抓了進來。我問他是否與遇羅克交待有關。他說他也不知道,他也不信。
我覺得有人死,有人不死,有人不死之後又死,與當時當權者的謀略有關。而內幕是什麽?遠沒有真相大白呢。
為什麽我沒有被槍斃?許多人自然而然地就會想到周恩來出手相救。以我們家和周恩來的關係,這是自然而然的邏輯。
但我父母事後說,他們沒有,也不可能找到周恩來。文革後,鄧穎超見過我父母多次,也沒有講過有此事。有人這些年來一直在文章中說是周恩來出麵幹涉的,所以他和我得救了。這是一廂情願,想借此抬高自己的說法。
最近還有文章說:“後來“老七”的叔公王鶴壽(曾當選為中央委員、中紀委常務書記、第二書記。參加領導審查林彪、江青兩個集團案件,及平反劉少奇、瞿秋白、潘漢年等重大冤假錯案的工作。十三大上當選為中顧委委員。)說,其實我們的槍斃決議已經通過了兩次,幸虧周恩來說要留下活口,才沒有槍斃。所以,我總懷疑我做那些噩夢時,中央正在開會決議。”
我不知道他說的“老七“是不是我,但王鶴壽是我的三姥爺。我不知道我三姥爺什麽時候認識的這個作者,在什麽場合和作者說的這番話。我三姥爺六七年即由於鞍山事件早於我成為死不改悔黑幫走資派分子,當時街上有毛澤東親批的“很好,照辦”大布告為證。我還給他往監禁處送過東西。他平反也比我晚。他從遼寧朝陽地區監禁地被放回北京時,是我去車站接的。他不可能參加七零年的中央會議,也不可能說得出這樣的“內幕”。
我多麽希望這位作者寫的是真的,因為我也想攀這個高。能兩次被中央討論,又兩次被周恩來親自救下,多榮耀!可惜在文革中我們都太渺小了。
我之所以長期不相信“貴人相救”說,是因為通過我的觀察,逃過那次“死刑運動”的絕不是我和我的同案兩個人。除非周恩來都認識他們。這次王銳先生發現的文件,也表明訂名單時,事先對槍斃誰不槍斃誰就已經有所區別了。
我確實曾經寄希望於周總理。因為那時熟悉我們家的中央領導中,隻有他在位了。
我出死刑筒後不久被送回河北省饒陽縣看守所。但我申訴的願望一直沒有停息過。七三年,經過周密的考量,我寫信給家裏和給周總理,力陳自己被冤枉的過程和根據。當地“犯人”換季的衣服是允許家屬取回拆洗的。這厚厚的信被縫在一個當地“犯人”的棉襖中被其家屬取走。我鬆了一口氣,靜等事態變化。
兩個多月後的一天,我被叫出監號。剛出院門,就被絆倒,帶上銬子,暴揍!我以為又是死刑前的準備。但沒有想到隨後被叫進審訊室。審訊室裏有三個北京來的人,先讓我簽逮捕證。我拒絕了,原因是沒有任何手續,我已經被關押了六年,這個證簽不簽沒有意義。他們讓我回座位,馬上又命令我起立,宣布判刑13年。
事情比傳奇還傳奇。我托的“犯人”是一個小學教員,當地的知識分子。他老婆大字不識一個,因此沒有共同語言。他喜歡上另外一個女教師,從眉來眼去發展到暗遞情書。她老婆有心眼,暗中偷藏了他們的情書並交給的生產隊(當時最基層的政權組織)。人證物證皆在,他作為壞分子被關進了看守所。這次他老婆拆洗衣服,又發現信。她理所當然地判斷這是他流氓丈夫寫給情人的!於是這些信從生產隊逐級上交,一直到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為打擊我的氣焰,決定從重判刑。
我連累了我的同案,深感歉意。因為如果我老老實實地耐心等下去,未必會是這個下場。
出獄後,我找到那個幫助我傳信的“犯人”。十幾年來他一直在我的公司做看門的工作,一直到現在。
判刑後,我在衡水勞改隊服刑。一九七五年十月一日,獄中隻有我們中隊沒有按慣例發報紙。三日,我正躺在炕上休息,一個“大”犯人撞了一下我的腳,扔給我一份十月一號的報紙。我看見我父親出席國慶招待會的消息。又過了幾天,能接觸到獄領導的幾個大犯人都傳言:北京來人了解我情況,要帶我回去釋放。
幾天後這個傳言便沒有下文了。
一九七六年一月十日,總理逝世。那天正好是我在衡水勞改隊被單獨關押,準備轉監。聽到哀樂聲,我覺得我完了,國家也完了。
以下兩年是國內政治鬥爭最劇烈的兩年。我知道“四人幫”垮台的消息時,端著飯碗,打顫的牙磕著碗沿,怎麽也吃不進東西。我母親作為十一大黨代會代表在主席台中間就座的大幅照片給我帶來平反的希望。不久,北京來了三個人找我談話,要求我認罪。開出的條件是:隻要認罪就減餘刑釋放,馬上跟他們回北京。我考慮了一下,拒絕了。事後我才知道是當時的文化部要北京市公安局放人。
跟我談話後,北京市公安局發函給文化部稱:周七月自一九六八年改造至今,已近十年,該犯拒不認罪,改造收效甚微。不認罪成為不放我的理由。
又過了一年,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八日,我被釋放了。據保存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電話記錄,那時還沒有任何職銜的鄧小平向北京市委書記吳德直接要人。他明白地說,如果你們認為他有罪,先放出來再審。為此,北京市有些幹部在學習鄧小平的“四個堅持”時還專門提到“鄧小平說四個堅持,為什麽還要求釋放反革命分子周七月!”並在《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上刊登。
從中不難看到鄧小平當時的地位並不鞏固,吳德他們對鄧小平是不服的。我是否能最終得到平反,也不是沒有變數。
釋放之後就是密集地過堂,我幾乎天天去正義路的中級法院。我發現法庭很不客氣,繼續拿當時還在獄中的同案的口供打壓我,逼我認罪。我不得已,隻得寫信給陳雲,說我和我的同案是同一個案子,同一天,同一個判決書判的刑,為什麽這次隻放我,不放他?請求立即釋放他。當時我父親的一個老戰友是陳雲的大秘書,文化部的常務副部長也是陳雲係統的人,信順利地轉了上去,順利地批了下來。十二月三十日,同案被釋放了。我也鬆了一口氣。
我馬上約見他,商量法庭的事。我抱怨他這麽聰明一個人,怎麽會看不到形勢,一味招供呢?他說他確實沒有認清形勢,並給我道了歉。他那時還記得,在學習班時我也曾經抱怨他不該招供那麽許多,那時他就道過歉。他說他還是軟弱,所以又犯了同樣的錯誤。他說他這次出來之前,公安找他談話,要他以後繼續合作,他答應了。我說你千萬不能這樣呀。他長歎一口氣,說:沒有辦法了。
我們兩個人最後的裁定書是七八年五月下來的,無罪!十年的青春就這樣被消逝了。
我曾經根據當時普遍的平反原則,要求銷毀所有的材料。法院解釋說,當初肯定是冤案,現在又給你平反了。其中的原因很複雜,現在也不是沒有爭議。保留這些材料是對你最負責的做法,有了正反兩方麵的材料,將來誰再想翻你這個案也是翻不了的。
我接受了這個解釋。
十年的親身經曆告訴我,雖然大環境險惡,但還是好人多!
生活是多麽美好!
四十年前的死刑回憶
本帖於 2010-09-08 21:15:15 時間, 由版主 二野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