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大學發生的槍擊案,讓我想起最近的 LD 的報警事件。
大約兩個月前,LD 一天回家比較晚,回來後神情嚴肅,說她剛發生的事件。在她開車出校區的一個路口,她看見一個人,拖著一根長棍子,正橫穿馬路。據她說,為避免車撞到橫穿的人,她得緊急刹車。但在那樣夜深人靜的情況下,她隻是減速,轉方向盤盡量避免出事故。車在現場已經開到對麵車道,但那個人手裏的長棒依然碰到她的車身。
開出去不遠,她立刻路邊停車,馬上打學校的報警電話。學校警衛告訴她。他們已經在監控頭看到這個人,也已經報警讓周圍警察趕來處理。
第二天,她到係裏。付係主任就來了解情況。消息是警察抓了人。作為 Faculty, 她現場的整個處理都非常老練。沒有停車,和迅速報警。
平時她不時忘記帶辦公室鑰匙。到辦公樓前,打個電話,校警從監控頭在驗證後,會遠程開辦公樓的大門,然後來人給她開辦公室的門。我記得一次幫她搬文檔去同一樓層另外一個翼的辦公區,也是通過攝像頭,讓警衛開哪邊的門。
所以我自然以為,布朗大學有行凶者更多的現場錄像。因為整個校區周邊和大樓出入口和辦公和教學區內部,應該都是監控頭,監控門。每個教室內都有全景監控,教室門是遠程視頻可控。但是,看似,這個凶手就沒有被錄像頭捕捉到多少行蹤。
我個人認為布朗學校的監控係統和當時負責的專業警衛,事發時,反應有問題。
個人看法
澳洲人,不評點悉尼的槍擊來關心千裏外美國的槍擊,俺有點怪。但校園的事情,距離我是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