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個鄰居,白人老太太,跟第一個丈夫離婚時30歲,跟第二任丈夫結婚時34歲,當時她覺得自己的年齡很大了,所以決定不再

生娃了...第二任丈夫跟前妻有3個孩子。老太太在78歲的時候,自理有些困難了,和丈夫一起搬到了他前妻的孩子的附近,一起生活....

當時她說,如果她34歲的時候生一個孩子,到現在也40多了....看她的言表,挺遺憾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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