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準前夫要求賣掉同事grandma傳下來的銀器分錢,而且各種限製就是要求賣掉才能離婚,根本值不了幾個錢的東西,雙方也都是有體麵工作,平時看著挺正常的,結果就是婚姻不合適走到這一步。幾個年長的同事隻說要是婚前有協議至少不會讓對方用家裏祖傳的東西做武器互相傷害。
婚前協議也不盡是為保護財產,也是為避免萬一離婚時戰線拉得太長。我剛工作的時候,一天上班見到同事在辦公室痛哭,離婚官司進行
所有跟帖:
•
要我就幫閨女買回來,媽的,倒黴唄。渣男自有惡人磨
-想做土家人-
♀
(0 bytes)
()
11/09/2025 postreply
11:43:23
•
這樣啊?那還是做一個婚前協議好
-Croissant_22-
♀
(87 bytes)
()
11/09/2025 postreply
11: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