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implementable. 如何界定“工作外包”和美國公司在海外拓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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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網紅的建議,納瓦羅repost了一下。至少說明,白宮對情況很清楚,有沒有action就不知道了。
-ginger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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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5 postreply
13: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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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容易界定,當地員工人數比例不得超過營業額比例,印度營業額占美國公司的1-2%而其員工人數達到百分之好幾十,很不正常
-HP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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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5 postreply
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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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還有印度人的公司,賺美國人的錢,雇的幾乎是印度人,大多還是在印度的印度人,還用在印度的印度人搞出來的軟件
-成功的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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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5 postreply
1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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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看對公司高層約束,我自己的經曆就是當CEO是洛印時,第一件事就是在印度開點。後來換了一任。歪風就被刹住了
-bigcat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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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5 postreply
13: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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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把印度的工作都拿回來吧。否則這邊裁員,那邊雇人,這不是outsource 嘛
-成功的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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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5 postreply
14: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