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住精裝修的walk out地下室。這個是理論上的。現實是,女兒不感興趣繼承我這個房子。因為位置在郊區。她喜歡住在城市裏。兒子比較宅,目前不喜歡城市,不知道上大學後會怎麽改變。假如他未來工作在我家附近,他倒是有點可能願意繼承我的房子。但我可不願意為全家在一起住郊區(更不願意住地下室)。所以,“全家住的近些”這個目標貌似比“養老的錢多點”要難度高數倍。我的荷蘭閨蜜倒是想的開。她一個娃現居多倫多,剛有娃,嫁了當地人,定居了。另一個在東京工作,有當地男朋友。很可能會定居東京。我閨蜜不想回荷蘭,建議未來我們合買一個大房子,我們兩家老人住一起互相照顧。我看可行。也不用另買房子了,我家就夠住。他們付房租給我們,我們免費住
我家很大,假設兩個孩子都成家了,都有小孩,也足夠他們兩家都住進來,大人孩子有各自臥室
本帖於 2025-08-07 12:40:5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香草仙子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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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團養老,不需麻煩晚輩。。。
-yesterday*once*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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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25 postreply
12: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