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報稅的時候要使用大學學費的抵扣,是不是如果家庭收入超過18萬,就不能抵扣一點了?感覺這個收入標準連紫檀貧困線的一半都不到。這樣說來這裏是不是大多數家庭都用不上那個學費減稅的政策了?
但是如果讓孩子單獨file individual,似乎也不好使。如果孩子被家長的tax上算dependent,那孩子自己交的稅表就不能填學費抵扣(家長本來也不行)。如果孩子不算dependent,首先家長的賬上就先少了一個child credit,問題是孩子自己的收入也沒多少,本來一個standard deduction就解決了,結果還是免不了。這麽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