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朋友跟我訴苦,父母年邁,手裏的錢已經分給了兩個子女,現在隻剩下一套房子,朋友的哥哥想把房子賣了錢分分,因為覺得房子出租不如把賣房的錢拿來投資。朋友不願意,覺得父母應該留一點自己的資產,等到需要高額看護的時候再賣,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就算租金低好歹也是穩定的收入,現在把錢分了等以後父母需要用錢的時候再拿出來不一定有什麽變數。
我是支持不賣房,不過人家的家務事不好多說,說多了成惹事精。我媽就是那種一門心思為子女的,恨不得把啥都給我,即使我是獨生子女我還是跟她說錢給我可以,我幫她們管,但是國內外至少自己留一套房子,再破再小也得自己留著,萬一我是個白眼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