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原因是父母退休以後的生活費用大多是兒子給的, 退休後搬到兒子附近的老年社區, 房子是兒子出錢買的, 我同事也隨後搬來, 房錢是他哥借給她的。 老媽過世以後, 老爸搬去很貴的assited living社區, 費用也是兒子出的。 父母生前看病之類的花時間的活都是我同事出力的, 據說她嫂子什麽都不願意做。 所以同事的父母給她留75%其實是用他哥的錢補貼她, 這種情況難道不是平分遺產, 由他哥決定要不要這個錢更好嗎, 何必把兩個孩子放到這個情況之中, 最後兩個孩子都不高興呢?
很多事從道理上來講可以是應該或不應該, 不過到具體的事上很難這麽理性的LOL。 我那個同事放棄父母給的75%的遺產,
本帖於 2025-03-14 11:16:1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小小試一下水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