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如果政府能因為政見不同隨意取消綠卡,那就持綠卡的人就人人自危了,等於剝奪了綠卡持有者的憲法權利。這個絕對不可以。
這個絕對是要上法庭的,政府不應該有權力直接取消任何人的綠卡,隻有在被法庭定罪的情況下,或當初申請綠卡有欺騙行為,才能取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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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是“一個外國人可以永久呆在美國”,這好像不是憲法規定的right,而是 privilege
-XY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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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25 postreply
1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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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言論自由的權利,不是持有綠卡本身。而且憲法的保護,入境前和入境後也是不一樣的。
-曾在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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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25 postreply
13: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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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這個人應該是有行為的。不止是言論
-XY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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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25 postreply
13: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