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醫學院女生那個年紀f應該非常成熟了。能接受男友財物饋贈多半是和原生家庭教育有關。但我覺的2個人都不適合再繼續下去。第一個男友不是良配,這種痛苦流涕啥的都不是好兆頭,第二任男朋友得知過往後,應該自行退出。不看好2人會幸福。
我是覺得家長教育沒有到位,否則第一任男友要給,女方也不會接受的。教育得當,十幾歲女娃就明白的道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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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貼,是訂婚。 未婚夫和男朋友是不一樣的
-加州l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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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25 postreply
1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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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確說是訂婚後開始補貼一半房租。再有訂婚了,就可以欣然接受饋贈了嗎?正式合同都沒有,別人的錢就是你的了嗎?
-tidy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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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25 postreply
13: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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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小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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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25 postreply
13: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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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正解
-夢想當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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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25 postreply
2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