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些選擇自由難道不是比隻有一種選擇自由更好嗎?

假如我兒子想要一個較貴的玩具,比如3D printer, 我必須攢兩年錢才能給兒子買上,他在這兩年中失去興趣。相對於他馬上拿到,在這兩年中設計打印出很多他想做的東西,且進一步激發創造動力,我會選擇後者。假如我有錢買一座海景別墅,我選擇不買,那也是有選擇的自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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