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是這樣,教會的宗旨是,婚姻是生命的契約,可惜大部分人都是要求對方對待婚姻的態度是契約,從來不會審視自己。婚姻還是合同

製最好,結婚的時候contract term放2年3年5年,大家過得開心的,期滿續約。婚前把所有的細則擬好,大家有據可憑。過得不好的,分起來也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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