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的小人生很快就要開啟,人生的地理意義,還頗有點耐人尋味。人一生中一定要工作過的地方:
以前說的是紐約,世界中心,曼哈頓的日與夜,百老匯的街頭咖啡,中城大廈裏的爾虞我詐。
後來說是矽穀,清晨薄霧裏的Industrial Park,或wfm的慵懶,鷹顧狼視的各國同事,巧奪天工的公式轉換。
國內說的是魔都,沒塞過內環線早高峰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沒擠在楊高線地鐵站下不來的職場是不高端的職場。
法國說的是巴黎,寧在巴黎街頭哭泣,不在利摩日被窩裏嗮太陽。
巴西說的是裏約,在深夜裏跪向過耶穌山,才配領略亞馬遜的人生。
埃塞俄比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