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那屆學生約750人,我女婿當年是哥大WL,他主動放棄哥大去全獎的州大,他家裏隻能提供十萬塊錢做他的學費。我女兒沒有經濟負擔,我們全費付,但她從第二學期開始就申請了RA,每年為我們省一萬多塊錢。我女婿畢業後去MIT讀博士,我女兒畢業後和他一起住公寓(當年一千六百一個月,一房,汽車用的是我送的舊車),如果倆人要上同一個大學,我女兒要去州大,她將來的職業可能是藥房的藥劑師,也可能是中小學老師。同樣,如果我女兒真的去了州大,我女婿也不會去讀博,更不可能做VC的partner, 他們仍會結婚,但很可能全家收入不到二十萬,小孩也不可能上私立學校,家裏也不會請傭人。
我女兒高中朋友有對象的大多數半年後就分手了,去Y的那位在大學找了新男朋友,男朋友成立了公司,之後賣了個人得了幾千萬,她畢業後在Google 做PM,現在在家帶孩子,種花。
另一位醫學院畢業後在另一個州的醫院上班,和醫院裏的一位白人工作人員結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