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從local機構獲得的獎學金要報稅麽?

小孩今年在local的一些機構,比如local公司和foundation申請到一些scholarship. 不是大學給的。 有些問要去什麽大學,支票直接寫支付給大學。 有些支票直接就給個人。 零零總總加起來,大概有幾千,不夠支付全部的學費。都是merit based, 同家庭收入無關。 像這樣的收入,明年要給孩子報稅麽? 是單獨報好,還是作為我們的dependant?這裏的家長有經驗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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