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波多黎各還是西班牙殖民地的時候是有法律上的種族分類及相應產生的社會階層,不過當時的法律有一條規定,就是孩子的父母有一方在法律上是白人的話孩子在法律上就算白人。這條法律應用下來幾代之後大部分波多黎各的人在法律上都成了白人了,盡管許多看起來一點都不白。今天波多黎各人的圈子在婚戀(以及審美)上已經不看膚色了。幾個例子,創作《漢密爾頓》音樂劇的Lin-Manual Miranda看起來像白人,他的妻子看起來就比較黑,他的嶽父看起來比較黑,他的嶽母則是金發白膚。現在的波多黎各人是大混血,看起來從白到棕到黑都有,在婚戀及審美上也不在乎膚色。波多黎各的曆史經驗說明過去婚戀及審美受膚色影響其實背後是社會階層而不是膚色本身,當以前的那條波多黎各的法律保障了孩子的社會階層後,膚色的因素在婚戀和審美上就逐漸消失了。
亞洲社會幾千年來以白為美也是一樣,從前底層老百姓譬如農民得終日在太陽下勞作當然曬得很黑,上層富貴人家整天在室內自然會很白。久而久之膚色就和社會階層連在一起了。
有人會說我老公兩任妻子都是亞裔是不是也是喜歡膚白的女性?其實我老公對亞裔女性情有獨鍾是因為五官和身材不是因為膚色。他喜歡亞裔女性精致的五官和纖細的身材,和膚色沒什麽關係。他的前妻過世後追他的也有看起來像白人的波多黎各美女。
將來我的兩個混血娃大概都會在拉丁裔裏找對象,反正他們在華裔裏至少不受部分亞裔家長的待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