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按小時收費,各各律所都有每年 billable hours 的要求。大所的律師 996 都不止。然而幾乎所有的率所都要求律師每年要有 N 個小時的 pro bono,也就是為窮人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這基本上是所裏律師都要做的,無論多忙。縱觀所有高薪職業,似乎隻有大律所有這個硬要求。
經常聽朋友講起 pro bono 的經曆。比如,無身份14小女孩被強暴,但因為沒身份,怕被遣返不敢告也沒錢請律師,朋友幫忙搞定各種法律文件。當然也有碰到爛人無賴,雖然明知道是騙子,但職業要求,卻也隻能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