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和護士沒有liability。你是從業人員,肯定知道。現在醫生簽約醫院,都要雇人看合同

本文內容已被 [ 加州lalin ] 在 2024-05-23 21:24:2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避免被要求supervise NP,PA。醫院自己管理不善,隻想用便宜的勞工,又不想負責,風險轉嫁醫生和病人。用NP,PA, 出錯責任在醫生,由醫生的liability insurance cover。如果NP,PA和護士同樣直麵醫療事故風險,那大家各自安好。愛看誰看誰,自己赤腳醫生做做也不錯。下一步要求國會取消處方藥限製,各自愛吃啥吃啥,全部over the counter。

今天醫療費用高漲的原因是保險公司。每次來紫壇看到這種言論,心疼家裏從醫的老少青各代以及網友們家裏的醫娃們。幸好我是斷代,不繼承的醫生傳承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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