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紐約律所合夥人。父母離婚,母親跟一哈佛畢業的MBA再婚
讀書期間男孩對女孩非常好.同居期間幾乎付所有費用(女孩med學生,男孩工作).女孩讀med 期間認識男孩的。
女孩住院醫和男孩換工作到PE期間,兩人決定婚。
但美國傳統是女方出婚禮費用。女方父母覺得自己在美國就3人,男孩家庭很多人。男方希望孩子有個好婚禮,家人齊聚。但女方父母覺得性價比太不劃算(至少男方家庭該出一部分),她們覺得自己就一般工資(雖然他們在國內時也都是phd and 醫生),附女兒醫學院學費都是摳出來的、實在該是兩老存退休金的時候。z
但男方父母沒出。男孩主動問女方父母。女方父母也聰明說:你們自己拿主意 :) 女孩很想要一個體麵的婚禮,但不好意思跟父母提。最後男孩就邀請幾個好朋友一起吃一頓,算是正式結婚。
女士父母說:這樣挺好,我們當年結婚也沒正式儀式。不也相親相愛一輩子?
我個人覺得女方父母說的很在理。隻怪萬惡的美國要女方出錢辦婚禮的習俗
雙方父母基本不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