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當年在本科畢業在芝加哥工作兩年,中型企業,後來要回去讀博。結果公司的領導以以後提升他做VP為誘餌。結果他還是選擇回去讀博。看來是真愛。。。
但是他從來沒想過去學術界混。三年半拿到博士,還是去企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