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財產問題出個主意,同居磨合好了懷孕生完孩子再領證。有了娃去離婚,財產歸屬已經不是主要矛盾

做媽媽的有娃在身法律保護既得利益,做爸爸的有了娃身不由己嘍。

唯一的痛苦情況是婚後18年孩子成年之後還想離婚怎麽辦?再出個主意,離婚前把財產贈送給娃。

不要孩子的怎麽辦。不要孩子的人,結婚為了啥?需要法律確認彼此相愛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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