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劉那個年代同居時年紀已經至少25 歲了,應該是結婚的年齡了。30歲未婚同居的就不會有人覺得不妥。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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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女孩不要婚前同居,容易
-加州陽光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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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24 postreply
08: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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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但比較難~
-小鬆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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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24 postreply
0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