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都有點錢 2. 30多了,都實際了。3. 為了結婚而結婚,看條件談戀愛 這些因素加起來,所以分與不分都有理由
所有跟帖:
•
同意。本質還是不夠愛,如果分手也是因該的。但是這個女的有點傻
-jenda123-
♀
(42 bytes)
()
03/22/2024 postreply
09:41:16
•
因為之前小錢上誰都不會計較吧,還是因為彼此都有點錢
-zaocha2002-
♀
(0 bytes)
()
03/22/2024 postreply
1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