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們這美國大農村,一個好朋友的女兒,也是9年級的時候聲稱自己是雙性戀。當時跟一個女娃談戀愛,後來那個女娃又喜歡上了另外一個女娃。被人家追到家裏,三丫頭偷喝大人的酒。 一通亂啊。到了十年級,又戀上一個男生了。不是雙性戀了。
我家大娃學校同年級一個女娃,之前也是說自己意識到是男生,改了名字叫托比。老師同學如果叫了她的女名,她就會特別更正。(她還在學區的board 會議上發言,因為注冊的名字是legal 名,還是原來的女名。會議主持人就那麽念了,她立刻更正。主持人還道歉了。我旁聽了會議所以印象深刻)。可是去年的year book 上留言,她協同一個男生一起給我家熊娃簽名留言,因為她是那個男生的女朋友了。反正我是繞糊塗了。
我想說的是:這個年齡,尤其你們在歐洲。不要理他。孩子們自己暈著呢。繞吧繞吧,他們就會繞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