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實行的名額分配製度有一定的合理性
就是分配名額不是單純看哪個省的人口多少,而是包括考慮這個省的基礎教育水平。
比如河南(河南比較倒黴老被人拿出來說事),人口雖然多,但是在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大學還是很不普及的情況下好的高中並不多,家裏有知識傳統的人不多(就比如說有幾個中學裏的老師大部分都是大學生)。所以同等資質的學生其實可能還不如北京,盡管河南那時候人口是北京的十倍。
但是分給河南的名額隻有北京的1/10或甚至更少那就明顯地不合理了。
我大學的時候有50個北京學生,河南學生隻有三個,而且其中兩個是家長從別的地方因為建設的需要搬去的,並非祖上就在那裏的,四年下來,那兩個移民到河南的念的還可以,那個本土的比較差。可見當時河南文化教育事業的落後。
現在不一樣了,基本教育已經比較拉平了,再堅持這種很懸殊的名額製度就是不公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