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的時候逛公園,看電影吃飯,那時他出一兩次,我出一次,買衣服啥的,我也沒要他出錢,當時是老腦筋,聽鄰居說誰誰誰分手了,男的當初買了好多東西送女的,要不回來了啥的,我就覺得我自己要買的東西自己買,以後萬一分手了也不欠人家的。情人節買花,買巧克力,他買的,但是後來結婚後,我們過年看他父母,我總是過年的時候買保健品,羊絨衫送雙方老人,他跟我說他父母不要的,讓我不要浪費錢,我跟他說我是媳婦,這是給他做人啊,他父母不希望他花錢,但是我作為媳婦總是要孝敬的啊,他不理解,認為我是亂花錢。後來我發現是他在人情世故上不懂,他比我大三歲多,但是不太懂這些,我們對這些方麵有爭吵,再後來我就不跟他商量了,自己買好送人,他對錢很在乎的,雖然他出自高知家庭,而我是裏裏外外都會做得方方麵麵漂亮的,很會做人的那種,他不能理解。
那時哪裏看得出一個人的真性情啊?每周約會一次,看看電影逛逛馬路啥的,哪有什麽地方看得出的啊?:)很多時候彼此不能理解,有了爭吵,再後來吵著吵著就累了。。。